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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秦可卿论
一、另类的海棠花
在《红楼梦》中,秦可卿这位人物极为独特。她是小说家修改最多的一位,又在故事开始后不久即死亡退出,总共只出现了七回,包括:第五回、第六回、第七回、第八回、第十回、第十一回、第十三回,而第十三回一开始便是死前的托梦留言,仍属于人物形象建构的必要部分,但接下来直到第十五回都是盛大铺张的丧礼,真正的线索不多,又往往暧昧不明,其人之难解可想而知,无怪乎成为最具争议的金钗之一。 [1]
就此一特殊的个案,恰好可以提示一种分析的态度:以文学批评而言,一切的根据都必须来自文本本身,即使文本已经经过作者的增删改动,但仍必须以现有的面貌作为全部的分析基础。依《红楼梦》的特殊性,则至多还再加上脂砚斋的批语,作为深知曹雪芹创作底蕴的特殊评点家,其所留下的若干线索可以视为文本的延伸;但除此之外,一旦牵涉到如何增删、为何改动的问题,乃至现实蓝本的索隐考订,那便属于版本学、作者创作心态历程的范畴,都已脱离于文学分析之外。
尤其是,单就既有的文本而言,秦可卿这个人物不仅引起种种的争议,关于她的故事也仍有一些被忽略的地方。例如,一般论者似乎都没有注意到,《红楼梦》中的金钗大多配有专属的代表花,可卿也为其中之一,并且寓意良深,或为解答其争议性的一把钥匙。道光十二年(1832)刊行的“王希廉本”,于卷首所绘六十四个女性的肖像分别附带相应的花卉,搭配秦可卿的是“海棠”,这应该是从秦氏房中墙壁上挂着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所得来的灵感。然而,据第六十三回众钗掣花签一段情节,海棠花又确定是属史湘云所有,如此一来,王希廉的配属关系或者是勉强所致,或者是有理可循;若真是有理可循,则可卿与湘云同为海棠的“一花二用”,其理安在?
王希廉并未就此一配属关系提出说明,我们仔细推敲的结果,认为此一配属关系是可以成立的,而严格来说,可卿与湘云之所以同为海棠,仅仅是建立于“海棠春睡”的这一特点上。从确切可稽的文本记述来说,“海棠春睡”的画面也属湘云最动人的造型之一,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裀”一段,就是湘云的醉态特写:
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
而第六十三回众钗掣花签一段情节,又承此给予进一步加强:
湘云笑着,揎拳掳袖的伸手掣了一根出来。大家看时,一面画着一枝海棠,题着“香梦沉酣”四字,那面诗道是: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整体呈现的正是一幅“海棠春睡图”,据此而言,秦可卿确实是与史湘云共用了同一种代表花。只是有别于黛玉与晴雯之共用芙蓉之具有高度的共同基础而形成重像叠影,基于秦可卿性格的复杂性与情节的不完整性,与湘云之间实在难以找出相通之处,则两人是否可以单单据“春睡”即确立重像关系,还需谨慎保留;且此“春睡”是否即彼“春睡”,也大可斟酌,属于一花二用的特殊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