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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秦可卿论
四、情、欲的复合
第七回写国公爷之旧仆焦大恃功而骄,因不满任务指派而借酒发挥,醉闹一顿:
众小厮见他太撒野了,只得上来几个,揪翻捆倒,拖往马圈里去。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众小厮听他说出这些没天日的话来,唬的魂飞魄散,也不顾别的了,便把他捆起来,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凤姐和贾蓉等也遥遥的闻得,便都装作没听见。宝玉在车上见这般醉闹,倒也有趣,因问凤姐道:“姊姊,你听他说‘爬灰的爬灰’,什么是‘爬灰’?”凤姐听了,连忙立眉嗔目断喝道:“少胡说!那是醉汉嘴里混吣,你是什么样的人,不说没听见,还倒细问!等我回去回了太太,仔细捶你不捶你!”唬的宝玉忙央告道:“好姊姊,我再不敢了。”
所谓的爬灰,亦作“扒灰”,即公媳通奸的乱伦,据清代王有光所言:“翁私其媳,俗称扒灰。鲜知其义。按昔有神庙,香火特盛,锡箔镪焚炉中,灰积日多,淘出其锡,市得厚利。庙邻知之,扒取其灰,盗淘其锡以为常。扒灰,偷锡也。锡、媳同音,以为隐语。” [33] 既属“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 ”的内容,身为贾珍子媳的可卿自是嫌疑最大。唯相关情节因为遭到删除,最后的版本疑云重重,迷雾中的影影绰绰,令人频生猜测。第十三回回前有脂砚斋总批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可见“爬灰”确有其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遗簪”“更衣”等便是原定的相关情节。
对于如此严重的伤风败俗之行,竟发生在一个如此美好的女性身上,连持刀斧史笔的小说家与评点家都为之不忍,读者更是切切难以接受,故予以回护辩解,最常见的主张是贾珍以其贵族地位与家长权威,对出身寒微的秦可卿片面强逼,无力反抗的可卿只好屈从,为求安全而苟合,并维护蓉大奶奶的地位。至于具体情况,有人认为因秦可卿之“遗簪”被贾珍捡拾,送还之际见秦氏“更衣”,贾珍侵犯秦可卿之丑事因而发生 [34] ,就此,红学历史小说采取传记索隐的思路,推测这是以李煦偷窥并强暴了儿子李鼎媳妇之事为据。 [35]
然而,这样的主张都是从一般常态揣摩得来,忽略了传统社会的几个重要特征,亦即经过阶级的向上流动,嫁入宁府的并不是养生堂的弃婴,而是朝廷五品的官员之女,清白高华;嫁入宁国府后更纳进贾府的伦理体系,身为“世袭宁国公冢孙妇”,即嫡长孙之妻,其身份地位便受到贵族世家礼法的保障,父子、长幼、公媳都有礼法的规范,非一般平民乃至普通官宦之家所能比,其待遇亦属尊荣优渥。顺理成章地,生病时才会有一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弄得一日换四五遍衣裳”(第十回),犹如凤姐流产时,也是“天天两三个太医用药”(第五十五回);死后丧礼也才会如此之铺张豪奢,八公皆至送殡,连郡王等都设路奠,北静王甚至亲来吊祭,这和贾敬寿辰时,“南安郡王、东平郡王、西宁郡王、北静郡王四家王爷,并镇国公牛府等六家,忠靖侯史府等八家,都差人持了名帖送寿礼来”(第十一回)一样,都是相应于贾府的地位所致。
至于第六十四回写贾敬的丧礼,只有“是日,丧仪焜耀,宾客如云,自铁槛寺至宁府,夹路看的何止数万人”这几句简单的描述,此乃出于叙事艺术上“不犯” [36] “无一笔相重,一事合掌” [37] —也就是不重复描写,以避免冗赘的缘故,其实从“夹路看的何止数万人”就足以概括其盛况,特因可卿之丧发生在先,故铺张其笔墨,而贾敬之死出现在后,始以简笔带过而已,犹如小说家既全力刻画凤姐之才干,可卿不遑多让的能力就避开不写,正是“一击两鸣”之法。则可卿身为“世袭宁国公冢孙妇”的地位,可想而知。
尤其是贾府极重孝道、母权高张,凡老祖宗贾母所信爱者,何人敢加以侵犯?连一个粗使的大脚小丫头傻大姐,都已经是“他纵有失礼之处,见贾母喜欢他,众人也就不去苛责”(第七十三回),何况是初病时,贾母心疼之余不时关心叮咛,日日差人看望的秦可卿?连贾赦想要纳鸳鸯为妾,都引起贾母的无比震怒,使贾赦在府中的地位更形尴尬疏离,何况方式是私下强逼而不是正式纳娶,对象不是丫鬟而是其“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由贾府以贾母为核心、为依归的人情伦理,如何可能不构成贾珍在心理上的坚固障碍,而节制此一犯行?
于此,一味强调“弃婴”的出身,便是忽略社会阶级、身份地位是可以流动、改变的,一如香菱出身于苏州望族,却也因被拐卖而沦落贱籍,就属于另一种相反的例子。何况,可卿受到自贾母以下所有家人的喜爱,是宁国府众望所归的当家媳妇,相当于荣国府的王熙凤,就此说来,贾珍与可卿并非社会上豪主、贫民的一般性接触,两人之间实难以形成压迫/受迫的关系,片面逼奸之不大可能,此其一。其次,片面强逼之不大可能的另一原因,在于此种贵族世家的生活形态是人口众多、紧密相连,日夜起坐都在人群之中,如此严重的侵犯事件难以隐藏或持续,请参下文“丫鬟的角色”一节的说明。如此说来,只有双方合意、彼此配合的情况才能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何况,小说的问题本应该回到文本的世界中寻求解释,而小说中也确实提供了明确的迹证,值得把握推敲。
(一)“爬灰”的真情基础
可卿与贾珍的乱伦关系是双方合意、两情相悦所致,其实在第五回太虚幻境的人物判词中就已清楚明示: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其中“情”字凡四见,再加上《红楼梦曲·好事终》的“宿孽总因情”,都可见秦可卿与“情”密切相关。但由于“情”字至少具有“真情、纯情”与“情欲、情色”这两种不同层次的意涵,秦可卿的“情”字是哪一种,仍必须仔细检视。从“情既相逢必主淫”一句可知,“情”和“淫”是分开有别的,却又有着相关的因果关系—男女互动的一般发展过程,多为先有情而生欲,或欲在情中,如第五回警幻仙姑所言:“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则可卿与贾珍乃是在“情既相逢”的前提下走入“淫”的结果,而作为一种严重道德败坏的乱伦情欲,也产生了罪无可逭的“宿孽”。仅此“情既相逢必主淫”一句,即足以推翻一般常见的“贾珍逼奸说”,事实则是双方都建立在“两情相悦”上的淫欲满足,秦可卿房中盈目可见的充满情色想象的爱欲细节,也暗示了两人的情欲需求。
至于构成“两情相悦”的基础是什么?固然爱情的发生并不一定会有特定理由,但透过足以吸引彼此的优点与特质,也许可以找出两人之所以甘冒大不韪,尤其是可卿身为女性更须以命赌注的可能原因。
贾珍方面,以其皮肤淫滥的风流成性,连一丘之貉的薛蟠都要小心防范,以免爱妾香菱被染指,所谓:“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去: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第二十五回),可见这位猎艳高手的侵略性与危险性。则贾珍对秦可卿之所以动情,原因应该是非常庸俗的,即秦可卿十分美丽,具有倾城绝色之姿,并且其美丽又带着女性风情的诱惑力,《红楼梦曲·好事终》所谓的“擅风情,秉月貌 ”,显示了可卿自觉或不自觉地散发出女性吸引力。如此一来,在日常接触中很容易便能注意到可卿的魅力,只要色心一起,将“公公看媳妇的伦理眼光”转变为“男人看女人的情欲眼光”(male gaze),贾珍要跨越道德的障碍并不困难。
最值得探究的是秦可卿的心态。公媳通奸为乱伦之尤,即使风气开放的当今都难以接受,更为传统礼教风纪所不容,女性一方往往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故脂砚斋感叹道:“一步行来错,回头已百年,古今风月鉴,多少泣黄泉。”(第十三回回前总批)若非具有强大的、不可遏抑的驱动力,委实不容易接受这样的风险。判词既说是“情既相逢必主淫”,表示双方伊始是互有好感,则贾珍对可卿的吸引力何在?小说中既未曾明说,只能从常理来推测,或有几个原因:
其一,“心灵”是最微妙的关卡,情之所钟可以心比金坚,抵得过海枯石烂;但若情意淡薄或甚至无情可言,则连蜂蝶飞过都可以轻易撩动。可卿与贾蓉的婚姻应该是情感薄弱的,就脂砚斋于第七回回前总批所题的“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此一提问已隐含着可卿并未受到疼惜深爱,作为丈夫的贾蓉并不是这位可儿的惜花人;参照第十一回可卿对凤姐所说的:“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 ”则两人的夫妻关系确是礼貌客气的相敬如宾,而不是浓烈的男女之爱,缺乏宝、黛之间“既熟惯,则更觉亲密;既亲密,则不免一时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第五回)的热烈碰撞。再从可卿自罹病到死后,始终没有看到贾蓉的心情反应,除一次是被动回应凤姐儿问道:“蓉哥儿,你且站住。你媳妇今日到底是怎么着?”贾蓉皱皱眉说道:“不好么!婶子回来瞧瞧去就知道了。”说完便出去了,语气在无奈中似乎还有些厌烦不耐;至于表达出担心忧虑的仅有的一次,是“秦氏也有几日好些,也有几日仍是那样。贾珍、尤氏、贾蓉好不焦心”(第十一回),附带性的笔法更显得简略空泛,也隐隐可以证明对可卿并无真爱。
基于“肉必自腐而后虫生”,渴望爱情的寂寞芳心乃使他人有机可乘,成为外力趁虚而入的先天弱点。而贾珍正是深懂女人心的浪荡子,所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第二十五回),“本是风月场中耍惯的”(第六十五回),习于风月的猎艳高手自娴熟于攻掠诱引之道,当他以惜花人的温柔出现时,自懂得针对女性心理体贴入微而令人倾心。一需一求,自然契合。
其次,贾珍的条件不只是深谙女人心,懂得用手腕、下功夫,就外在容貌而言,其实也是年轻俊秀之辈,仍具有相当的异性吸引力。以长相而言,富贵之家可以透过绝佳的择偶条件,以娇妻美妾带来基因改良,因此两三代之后的子女多可以英俊娇美,如贾蓉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轻裘宝带,美服华冠”(第六回),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第九回),这是最晚一代草字辈的状况。至于玉字辈这一代亦然,宝玉的相貌自毋庸赘言,同辈的贾珍、贾琏大体也应该是相去不远。
尤其是,“年轻”可以为容貌增色,贾珍虽已作人父且娶儿媳,但在早婚的传统社会中其实年纪仍轻,第五十八回写宫中老太妃薨逝,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因此贾府众内眷每日入朝随祭,家中无主,于是计议之下“便报了尤氏产育,将他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可知此时还很有生育能力,提供了留在家里的合适理由。再看第七十六回其妻尤氏对贾母说道:“我们虽然年轻,已经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 。”可见当时夫妻俩年仅三十多、不到四十岁,推算回去,爬灰情事约发生于第七回到第十回之间,还要早个几年,则秦氏在世时,贾珍约略三十五岁左右,正当青壮之龄。犹如贾珠是“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第二回),则贾珍之子贾蓉当时值十七八岁(第六回),所娶的秦可卿相当于此龄,实属完全合情合理的现象。则一为成熟俊秀的男性,一为豆蔻年华的少妇,彼此相恋诚合乎常理。
其三,容貌是外在的,男性往往会因财富、权位、经验、见识等等而更增加吸引力,就此而言,三十五岁左右的青壮之士已多年承担家事、国事的种种责任,拥有一定程度的阅历,贾珍的族长身分更促进了这方面的仪表风采。第四回说道:“现任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而族长不仅是一家之长,乃是全族之长,如瞿同祖所指出:“族既是家的综合体,族居的大家族自更需一人来统治全族的人口,此即我们所谓族长。便是不族居的团体,族只代表一种亲属关系时,族长仍是需要的,一则有许多属于家族的事务,须他处理,例如族祭、祖墓、族产管理一类事务,再则每一个家虽已有家长负统治之责,但家际之间必有一共同的法律,一最高主权,来调整家际之间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在有冲突时。没有族长,家际之间的凝固完整,以及家际之间的社会秩序是无法维持的。族长权在族内的行使实可说是父权的伸延。” [38] 如此一来,贾珍便具有统筹管理、指挥决策的领袖气魄,比起十七八岁不谙世事的稚嫩少年,更产生一种成熟的魅力。
在上述的种种条件下,如若纯粹以两性的眼光以观之,贾珍其实是具有高度魅力的。基于同为一家的主要成员,虽有男外女内的空间之分,但各种家族事务仍提供了近水楼台的接触机会,在流水有意、落花有情的情况下,秦可卿与贾珍便一拍即合。
当然,由于改写的缘故,秦可卿与贾珍的互动情况被刻意淡化,其情实不得而知,但从并未删改彻底的遗痕来看,仍可见双方的情感关系是非比寻常的,尤其在可卿死后,贾珍的表现已经达到失格、失态的程度。诸如:“贾珍哭的泪人一般”“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过于悲痛了,因拄个拐踱了进来”,都远远超出一般常情,比起丈夫对亡妻的哀恸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又当众人劝他节哀,且商议如何料理时,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第十三回)就此,脂砚斋即批云:
“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代之。故前此有恶奴酒后狂言,及今复见此语,含而不露,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正因为“尽我所有”的决心,在父亲贾敬撒手不管的情况下确实“亦发恣意奢华”,姑且不论拜忏诵经等等基本难免的繁文缛节、劳民伤财,某些用度还大大逾越礼制,自然也所费不赀。例如为秦可卿准备的棺木材质过度珍奢:
可巧薛蟠来吊问,因见贾珍寻好板,便说道:“我们木店里有一副板,叫作什么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这还是当年先父带来,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现在还封在店内,也没有人出价敢买。你若要,就抬来使罢。”贾珍听说,喜之不尽,即命人抬来。大家看时,只见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珰如金玉。大家都奇异称赞。……贾政因劝道:“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第十三回)
棺木随死者入土,不见天日,都已是珍稀至极,展演于社会公众面前的丧礼更必然力求铺张醒目,而“名”的提升对死者的尊崇最为有效,于是又在职衔称号上多下功夫:
贾珍因想着贾蓉不过是个黉门监,灵幡经榜上写时不好看,便是执事也不多,因此心下甚不自在。可巧这日正是首七第四日,早有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来,次后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贾珍忙接着,让至逗蜂轩献茶。贾珍心中打算定了主意,因而趁便就说要与贾蓉捐个前程的话。戴权会意,因笑道:“想是为丧礼上风光些。”贾珍忙笑道:“老内相所见不差。”戴权道:“事倒凑巧,正有个美缺。如今三百员龙禁尉短了两员,……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就把那履历填上,……不如平准一千二百银子,送到我家就完了。”贾珍感谢不尽。
透过向太监买官,贾蓉从一个小小的黉门监生升为五品龙禁尉,妻以夫贵,回目上乃作“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就此,以明清时五品官员之妻称为“宜人”,因社会人情对死者的敬惜,旧俗于丧礼上可将品级提高一级,于是可卿之衔称采用了三品官员之妻的“恭人”: [39]
贾珍命贾蓉次日换了吉服,领凭回来。灵前供用执事等物,俱按五品职例。灵牌疏上皆写“天朝诰授贾门秦氏恭人之灵位”。……更有两面朱红销金大字牌对竖在门外,上面大书:“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对面高起着宣坛,僧道对坛榜文,榜上大书:“世袭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御前侍卫龙禁尉贾门秦氏恭人之丧。”
至此,贾珍才感到心满意足。这般倾家荡产式的治丧亦未始没有内疚赎罪的意味,既不能“善其生”,便必得“善其死”,其中自有惜花人的一番真心挚情。
(二)失落的情节
由于大幅删减的缘故,真正涉及乱伦情节的具体内容都已无法察考,唯独深深介入创作的脂砚斋在此留下一段批语,提供了若干线索,第十三回回前总批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可见“天香楼”固然是可卿上吊自尽的淫丧之处,但也是被删的那四五页的重要场地,与“遗簪”“更衣”诸文有关。再参考“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一段,脂砚斋又批云: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则天香楼也应是两人的幽会之处,“遗簪”“更衣”便是偷情的相关事件。
就“遗簪”而言,写的是秦可卿遗落了发簪,无论是无意掉失或刻意为之,为贾珍捡拾后,这支发簪都成为两人之间的私情信物,符合传统社会中男女建立情、欲关系的基本行为模式。例如才子佳人故事中,双方都透过丫鬟帮忙“传书递简,或寄丝帕,或投诗笺”,因此第三十二回即写林黛玉“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而“擅风情 ”的可卿的发簪便属于这一类。再参照第六十四回“浪荡子情遗九龙佩”一段,写贾琏与尤二姐之间彼此试探示意的暧昧情节,同样是家族成员间的情色乱伦,也都以贴身物件建立关系,从中可以隐隐约约看到类似的影像,不妨作为具体内容的补充。
可卿的发簪是为“更衣”的先导。这些贵族成员连日常出入移动都要因应不同的场合而多次换穿衣裳,还不包括各种节庆礼制之所需,所谓的繁文缛节以此为最,因此可卿卧病时,才会因应医生看诊“弄得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宝玉也几次对此表达出不耐烦;而每一次的换穿都需要几个丫鬟协助,包括准备替换之衣物、协助穿戴、处理脱下之衣物等,“更衣”有可能就是直接涉及幽会的情节。至于“更衣”的所在地,应该不是可卿那充满爱欲细节的上房,毕竟那是与夫婿贾蓉同住之处,诸多不便,以另觅地点较为合理;推究起来,应该就是建筑于会芳园中的天香楼,花园中既浪漫又隐密,最为适宜。
学者曾指出:“以偷情来说,此一活动的进行几乎都要先刻意布置一隐蔽的空间场景,此一领域依男女关系、偷情时机的不同,可以从房内延伸到房外。值得注意的是艳情小说中私密空间的打造多由女子负责,再引导男子进入。……而主人丫鬟、奴婢所形成本尊、分身的关系,则提供了私领域之内情欲分享的社会基础。” [40] 据此更可以强化天香楼作为偷情幽会之所的可能性,则“天香楼”既是可卿与贾珍的不伦所在,也是可卿悔悟自责之后上吊自尽的场所,脂砚斋所谓的“淫丧”二字两义兼备,该处同时是“行淫”与“丧命”的双重空间,故冤业最深,必须特别在此举办隆重的法事以为消解,请见下文。
至于将天香楼打造为情色空间的布置工作,理应是由丫鬟所担任,可卿贴身的丫鬟瑞珠、宝珠乃当之不让。
(三)丫鬟的角色
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中,贾母对《凤求鸾》的批评清楚点出世家大家的生活特点,指出:
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 ?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
因此,要在贾府这种人口众多的大家庭中单方面用强逼奸,是有着现实上的困难的,连小小年纪的宝玉被带到可卿的房中午休,身旁都围绕着一大群人,还被一个嬷嬷质疑:“那里有个叔叔往侄儿房里睡觉的礼?”(第五回)何况翁媳二人都是成人,皆为家长?不仅片面逼奸之大有困难,即使是双方配合的和奸,也并不是容易的事,必须要有贴身丫鬟的配合甚至协助。
必须说,贾母“破陈腐旧套”时,固然是质疑才子佳人小说中“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的不合理,然而,这“紧跟的一个丫鬟”却诚然是不可或缺,尤其在古代大家庭中,闺房性事的参与者本就包含贴身丫头。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H.van Gulik,1910—1967)对十二本约300幅明代春宫版画的观察,便发现:“这些版画之中约有一半只描绘一对男女,另有一半则除了一对男女之外,还有一个或几个女人在观察或协助他们。” [41] 这类完全因应于性消费市场而制作的产品,自有若干程度的生活再现,反映了当时人们不被张扬的隐密面相。
就此而言,《红楼梦》也提供了绝无仅有的一个例子。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一段描写道:
周瑞家的悄问奶子道:“姐儿睡中觉呢?也该清醒了。”奶子摇头儿。正说着,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接着房门响处,平儿拿着大铜盆出来,叫丰儿舀水进去。平儿便到这边来,一见了周瑞家的便问:“你老人家又跑了来作什么?”周瑞家的忙起身,拿匣子与他,说送花儿一事。
脂砚斋就此提示道:
阿凤之为人岂有不着意于风月二字之理哉。若直以明笔写之,不但唐突阿凤声价,亦且无妙文可赏。若不写之,又万万不可。故只用“柳藏鹦鹉语方知”之法,略一皴染,不独文字有隐微,亦且不至污渎阿凤之英风俊骨。所谓此书无一不妙。
可见“贾琏戏熙凤”指的是房中风月之事,拿大铜盆叫人舀水进去,便与此有关,且显然平儿一直都在房中,乃是闺帏秘戏的参与者,符合这类大家族的情欲运作模式。然则琏、凤二人乃正式夫妻,唯一可以落人訾议者,乃触犯了性观念中不得白日行房的“光禁忌” [42] ,此外并无有亏德行之处;至于男女之间不合礼法的私情秘爱,因为必须避人耳目的关系,更必须有媒合促进的第三者,贴身丫鬟、书僮、家奴等皆为其选 [43] ,红娘所扮演的便堪称为淫媒的角色。就贾珍、可卿的案例而言,则是可卿的丫鬟瑞珠与宝珠。
如此说来,回顾秦氏房中的摆设,之所以包括“红娘抱过的鸳枕”,便是小说家精密不遗的完整安排,绝非信手拈来的随意铺陈,而秦氏房中各种摆设所涉及的人物,也可以大略建构出以下的关联:
春睡的海棠=杨贵妃=秦可卿
安禄山=贾珍
红娘=瑞珠、宝珠
因此可卿死后,瑞珠与宝珠这两个丫鬟的反应才会如此之强烈而出乎寻常。第十三回记述道:
忽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人也都称叹。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殓殡,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中之登仙阁。小丫鬟名宝珠者,因见秦氏身无所出,乃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贾珍喜之不尽,即时传下,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那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
不仅瑞珠的殉主之举令人震惊,属于为主赴死的“义婢” [44] ,小丫鬟宝珠的表现也非比一般。就宝珠之主动做义女而言,既可以弥补可卿一生无后的缺憾,也可以成全丧礼的圆满,因此贾珍才会喜之不尽;而“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外,摔丧驾灵,十分哀苦”(第十四回),出殡到了铁槛寺后,“安灵于内殿偏室之中,宝珠安于里寝室相伴”,最后是“宝珠执意不肯回家,贾珍只得派妇女相伴”(第十五回),比起瑞珠的以死殉主已相去不远。
然而,瑞珠的触柱而亡实属“此事可罕”,宝珠作为年纪轻轻的小丫鬟,却愿意长期守墓,将青春年华葬送于清冷度日,也同样可罕。虽然脂砚斋于“那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批云:“非恩惠爱人,那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足见可卿确实赢得下人的敬爱,但所谓“此事可罕”仍暗示了其中蹊跷,因为主仆之情再深,实难以达到以死相殉的地步,连高鹗续书所写林黛玉死后,与她情同姊妹的紫鹃也仅是做到扶柩回乡、出家为尼,就足以令人感佩其赤胆忠心的真诚深情,瑞珠与秦可卿之间则未曾显出这般的情分,随着秦氏之死也触柱而亡,其过度逾分之处诚然是“可罕”而启人疑窦。
据脂砚斋就瑞珠触柱而亡所下的批语:“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则较合理的解释,应是瑞珠身为贴身侍候的丫鬟,在如此伤风败俗唯恐人知的隐密过程中,必然担任了心腹之类的角色,甚至非自主地参与了这场爬灰的乱伦事件,一旦可卿自尽,就成为最关键的证人,从此握有贾珍的把柄。以贾珍之性格,未必没有灭口的可能,因此瑞珠身为最核心、介入最深的贴身大丫鬟,不如此时自尽反而能博得义名与厚葬。至于宝珠,应是以较外围、较低层的小丫鬟身份,则不至于以死避祸,而以义女身分守墓,也形同出家,可终身脱离宁府,免于后患。这种辛酸无奈,具体地补充了丫鬟这一类人少见的另一种悲剧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