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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贾探春论
四、血与心:君子的追求
第九十一回的“我虽丈六金身,还借你一茎所化”,是宝玉对黛玉所说的情人絮语,甜蜜动人、轻盈缠绵;到了女儿与母亲的纠葛关系上,赵姨娘所高喊:
我肠子爬出来的,我再怕不成!(第六十回)
却构成了探春无以袪除的血缘魔咒,为其生命中的不可承受之重。也只有探春身上这种中华文化较欠缺的理性精神才能超越被无限上纲的血缘崇拜,打破习焉不察的血缘迷思,并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确保自我完善之路。
可惜,由于血缘被无限上纲的浓厚迷思极为普遍,探春最艰巨的奋斗历来遭受到很大的误解。评点家季新有一段长评,典型地涵括了探春论述中的各项负面意见,因此必须详细地引录如下,以为各个分析的起点,其说云:
探春一生大恨,是不在王夫人肚里爬出来,却在赵姨娘肚里爬出来。但既已如此,却亦无法,只可拿定主意,爬在王夫人身边,而与赵姨娘断绝关系。观其一生对于赵姨娘,斩钉截铁,深闭固拒,全无一点毛里之情。盖知与王夫人近,则与赵姨娘不得不远;与赵姨娘近,则与王夫人不得不远;事无两可,故不能不出于此也。观其与赵姨娘论赵基事,陈义何尝不正?而辞气之间,凌厉锋利,绝无天性,真令人发指。为维持自己之地位计,而不顾其母,至于如此,真无人心者。……作者特写出此二人(案:指探春与贾环),以为庶子之写照,于以见为孤臣孽子之难也。然则竟无法以处之乎?是又不然。为探春者,若能至诚恻怛以感其母,动之以至情,晓之以是非,喻之以利害,亲昵恋慕,委曲婉转,以冀其母之一悟,吾知赵姨娘虽下愚不移,亦未至于为恶,亦未至于若是之甚也。 [26]
这段话都是片面地针对探春而发,其中的主要论点有三,包括:(1)“绝无天性”“全无一点毛里之情”的无情说;(2)“为维持自己之地位计,而不顾其母”“拿定主意,爬在王夫人身边,而与赵姨娘断绝关系”的势利说,而这两项其实互为因果,可以一体讨论;(3)“有法以处之,以冀其母之一悟”的感化之道与改善责任。但仔细一一考索,可以发现各项都存在着想当然尔的谬误,必须一一驳正。
(一)抗拒“血缘勒索”
埃里希·弗洛姆曾指出:母亲的爱是对儿童的生命和需要的无条件的肯定,而其肯定有两个层次,其一为“儿童生命的保持与生长所绝对需要的照顾与责任”,其二为“使孩子觉得:被生下来很好;它在儿童心中灌注了对生命的爱,而不只是活下去的愿望”,若以《圣经》中“流乳与蜜的地方”加以诠释,乳是第一层次的爱的象征,象征照顾和肯定;蜜则象征着生命的甜美与幸福,是为第二层次。 [27] 但其中只涉及亲子关系里母亲对子女的“爱”,却没有提到“生”所产生的问题,而那却是中国文化所以重视孝道的神圣来源,也是理解赵姨娘与探春这对母女纠葛的关键点。
整体而言,亲子关系其实是在三个层面或范畴建立起来的,而其区分至关紧要:
1.生:从生物的角度来看,属于偶然的血缘关系。
2.养:相当于弗洛姆所说的“乳”的层次。
3.爱:相当于弗洛姆所说的“蜜”的层次。
这三者往往同时存在,甚至互为因果,也就是生育者大多会养育、深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实际上却不必然如此,并且生养者所给予的爱也不是都能真正达到蜜的境界。以此衡量探春与其生母赵姨娘的冲突状况,就会清楚发现两者的冲突绝不是一般所以为的嫡庶问题,甚至必须说,本质上属于人与人之间建立关系的基本情理问题。
更进一步来说,“母女关系并非单纯的由一位母亲和一位女儿所组成的‘人际关系’,而是由社会性、历史性,及家庭因素共同累积而成的”,且青少女看待母亲的方式既是受社会文化所建构,则同时“她们看待母亲的方式亦影响着她们性别自我的认同”。 [28] 而这些都不是单靠血缘关系就能解决。
1.生之恩?
首先,探春固然与赵姨娘具有生物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但除了血缘之外,完全缺乏乳与蜜,也就是养与爱所建立起来的情感。而仅存的血缘关系只是生物界传承运作下的一种偶然,在延续生命的本能下,可以作为爱的动力来源,却不能无限上纲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伟大,甚至成为控制、主宰的邪恶借口。
东汉最具批判性思考的儒者王充,就极为理性地申论道: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子生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 [29]
后来的孔融给予进一步的发挥,对祢衡说云:
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 [30]
当时被舆论视为“跌荡放言”,备受议论。从汉代气化宇宙论的角度,意指单就生命的创造而言,人类的出现只是演化过程中碰巧发生的一种偶然,而非演化的目的,“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 ”之说,甚至遥遥呼应了印第安酋长西雅图(Chief Seattle,or Seathl,1786—1866)在1850年代写给美国政府的一封信中所言:“人类并不自己编织生命之网,人类只是碰巧搁浅在生命之网内。”类似地,子女也只是男女在情欲发动的生物本能之下交合的附带产物,不是夫妻刻意努力的结果。大自然并不是为人类的存在而运作,父母也不是为了特定的某个孩子而产生,亲子之间的连结始于非目的性、不定性的偶然。因此,“父母”不是生命的创造者,而只是演化过程中的过渡者,以及生命之链的传承媒介;真正的生命创造者是造物主,生命创造的伟大神迹借由平凡人原始的生物本能来展现。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妇女生产时所面临的巨大痛苦乃至生死交关的危险,但从本质上而言,这种痛苦与风险既来自怀孕,而怀孕又来自“情欲动而合 ”,都属于自然规律下的必然环节,并不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有意付出,因此,这并不能构成一笔可以向子代索讨的债务。甚至,那被孕生入世的子代作为非特定对象,对父母乃是一纯然陌生的个体,既有待探索认识,也有待开发塑造,更以其未知的内在延伸到父母所未知的未来,展演出不同于父母的异样人生。黎巴嫩作家纪伯伦(Kahlil Gibran,1883—1931)于《孩子》一文中说道:
孩子实际上并不是“你们的”孩子,他们乃是生命本身的企盼。他们只是经你们而生,并非从你们而来,他们虽与你们同在,却不属于你们。你们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们的爱而不是思想,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你们所能管理的,是他们的身体而不是他们的灵魂,因为他们的灵魂居于明日的世界,那是你们在梦中也无法探访的地方。 [31]
姑且不论思想、心灵的差异,因为从教育的本质而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必然深受环境影响,因此父母很有可能“给予思想”,以至于塑造出自己的另一个样本,如同评点家二知道人所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32] 贾环被赵姨娘教成一个黑心种子,正是典型的案例。因此这段话的重点应该在于生命所有权之归属的厘清,“他们借你们而来,却并不属于你们”,正道出关键所在。
尤其是,许多人从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作为思考亲子关系的当然前提,这其实是一种想当然尔的迷误。事实上,即使是亲身经历孕育、分娩过程的女性,对子女的爱都未必是必然的,莎拉·布莱弗·赫迪(Sarah Blaffer Herdy)对母性(mother nature)的研究便指出:“其实女性爱自己的孩子并不是一种本能,不是生了孩子就自动全心爱护他,其他哺乳动物也不是凭本能就爱护照顾后代,虽然,在这里很难用‘本能’以外的理由解释她们的行为。换言之,也许哺乳动物的母爱都是逐步产生的,而且是接受外界讯号的刺激。爱护子女的这种行为是必须发掘、强化、维持才有的,是需要后天培养的。” [33] 这就极为合理地解释了赵姨娘生了探春,却根本不爱这个亲生女儿的一个原因。
何况,即使没有这个问题,无论任何理由或人际关系,一旦导入邪恶成分、逼使心灵堕落,成为道德沉沦的共犯结构,都自动失去了其合法性,建立于本能与偶然之上的血缘更是如此。
2.养育之恩情:不只是嫡母认同
汉代乐府古辞《箜篌谣》曾说:“结交在相知,骨肉何必亲。”陶渊明《杂诗十二首》之一也说道: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从这个角度来说,单单只是生物上的血缘关系,并不是培养兄弟亲情的唯一根据,也不是孝道的建构基础所在,更不足以使父母拥有对儿女的控制权。孔子言及父母“三年之丧”的礼制时,所根据的便是父母褓抱提携的养育恩情:“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可见三年的“父母之怀”是亲子之爱的关键,而那正是幼儿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养育时期。
在传统婚姻制度下,庶出的子女仍必须以嫡母为认同的对象,据中国法律的实行情况中历来法律判例所见,容许纳妾的传统旧家庭内,妾之子称父之正妻为“嫡母”,“嫡母对于庶子之权力,较其生母为优,如管理财产权,及法定代理权等”,“妾对于亲生子所享之亲权,且受正妻(即嫡母)优先权之限制”,“至生母对于其子女之各项权力,依现时判例则受嫡母优先权之限制,即抚养之权,原则上亦不得享有”。 [34] 而王夫人不只是法律上、名义上正式的母亲,也实际地担任了照顾养育的工作。探春与其他姊妹们一样,都因贾母的疼爱而交由王夫人就近照养,第二回即借冷子兴之语说明道:“因史老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一处读书。”到了第七回,贾母则“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故第八十回迎春对王夫人说道:“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至于最小的惜春,亦如第六十五回透过兴儿之口说道:“四姑娘小,他正经是珍大爷亲妹子,因自幼无母,老太太命太太抱过来养这么大。”而贾母已届古稀之年,这些孙女们其实是由女家长王夫人负责照养。
发展心理学(developmental psychology)的研究大致显示,个人所具有的孝的潜能与禀赋是天生的,但个人以父母为对象来表达此种潜能与禀赋却未必是天生的。儿童发展的早期(特别是最早的两三年)是儿童形成对父母之爱及其他感情与关系的关键期(critical period),在此关键期中,好好照顾儿童的人是谁,该儿童就最容易与谁建立深厚的感情与关系。尤有进者,在此关键期中及期后,儿童对父母所形成之感情与关系究竟如何,常视父母照顾与教养的方式而定。照顾与教养的方式得当,子女对父母就会形成正面的感情与关系,否则便可能形成淡薄甚至负面的情感与关系。 [35]
如此说来,探春之亲王夫人而远赵姨娘的表现,便完全合情合理——“合情”是自幼照抚的养育之情,“合理”则是宗法制度上对嫡母的身分认同,何况东晋贺乔之妻于氏上表朝廷时,早已提出“生与养其恩相半” [36] 之主张,台湾的闽南语中还有“生的请一边,养的大过天”的谚语,意即“生恩不及养恩大”,此其“合理”之处。雍正皇帝的例子适可参照:胤禛自出生起即由后宫之主佟佳氏抚养,日后回忆这位嫡母时,感念佟佳氏“抚冲龄而顾复,备蒙鞠育之仁,溯十载之劬劳,莫报生成之德” [37] ,敬爱之心溢于言表,对其生母德妃则多见冷淡隔阂,足证血缘并非亲情的关键。因此,探春所谓:
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就是姊妹兄弟跟前,谁和我好,我就和谁好,什么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第二十七回)
这又明显是唯情论的延伸版本,表现出一种超越基因连结之生物性关系的纯粹心灵取向,不但不是无情,反倒是真情,体现出陶渊明所主张“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的真谛,也把赵姨娘以“私心”为核心的“情私”,完全用“真情”加以取代。
故而精确地说,探春重的是“真情”,而非“情私”,亦即以发自内心的真切情感为第一优先,超越阶级身份,更超越血缘关系,对于王夫人的爱就更是如此,并不是单靠嫡母的法律关系,乃至现实的利害盘算所能企及。
3.爱:尊重与了解
从小说文本中来看,赵姨娘对探春并不存在即使是最广义的亲情,不但全无母亲出于生物本能都常有的舐犊温存与无私奉献,反而表现出“恐怖女性”(Terrible Female)的阴暗面,以神话学中所谓的“死亡之母”“坏母亲”带给女儿全方位的毁灭。
埃利希·诺伊曼在研究大母神(the Great Mother)时,便指出母亲原型中同时存在着“恐怖女性”的负面基本特征:“恐怖女性(Terrible Female)是无意识的一种象征。……代表原型女性的黑白宇宙之卵,其黑暗的一半产生了种种恐怖的形象,这些形象表现了生命和人类心理黑暗的、深不可测的方面。正如世界、生命、自然和灵魂被经验为有生殖力的、赋予营养、防护和温暖的女性一样,它们的对立面也在女性意象中被感知;死亡和毁灭,危险与困难,饥饿和无防备,在黑暗恐怖母神面前表现为无助。这样,大地子宫变成了地下致命的、吞噬的大口,等同于受孕的子宫、防护的地洞与山涧、地狱的深渊、深藏的暗穴、坟墓和死亡吞噬的子宫,没有光明,一片空虚。” [38]
赵姨娘确实完全符合恐怖母神的定义,作为一个只有“阴微鄙贱的见识”(第二十七回)的奴妾,所作所为往往是“自己不尊重,大吆小喝失了体统”,“气的瞪着眼粗了筋,一五一十说个不清”、“这么大年纪,行出来的事总不叫人敬伏,……并不留体统,耳朵又软,心里又没有计算”(第六十回)、“说的不伦不类”(第六十七回),一味的自私自利、挟怨嫉妒,她的爱本质上属于弗洛姆所说的“二人份 的自私 ” [39] ,于是把贾环变成一个没有是非的小人,扭曲到人格堕落的程度。
例如第二十回凤姐忍不住批评他“叫这些人教的歪心斜意,狐媚子霸道的。自己不尊重,要往下流走,安着坏心,还只管怨人家偏心 ”,这种坏心就表现在第二十五回所写的,贾环“素日原恨宝玉,……虽不敢明言,却 每每暗中算计,只是不得下手,今 见相离甚近,便要用热油烫瞎他的眼睛 ”,王夫人心疼宝玉的烫伤,便愤慨责骂赵姨娘“养出这样黑心不知道理下流种子 ”,这正是恐怖母亲培育出来的恶果。因此当贾环和宝玉两兄弟同时站在一起,贾政一举目,“见宝玉站在跟前,神彩飘逸,秀色夺人;看看贾环,人物委琐,举止荒疏”(第二十三回),立刻呈现出鲜明的对比,也可见由内而外的气质具体表现出人格品质,无所遁形。
有趣的是,当研究大母神的负面基本特征时,埃利希·诺伊曼指出:“与恐怖母神有关的一个相应的形象,是壳上长着戈耳工的头的螃蟹;它也是深海中吞噬的巨怪。……螃蟹、蜗牛和乌龟都是隐藏在夜幕中缓慢运行的月亮常见的象征,黑夜常与负面象征有关。” [40] 而与“恐怖母神”有关的螃蟹意象,恰恰出现在赵姨娘与贾环这一对母子关系上,贾环的“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就直接和螃蟹意象相连结。第七十回写众人放风筝,宝玉道:“也罢。再把那个大螃蟹拿来罢。”丫头去了,同了几个人扛了一个美人并 子来,说道:“袭姑娘说,昨儿把螃蟹给了三爷了。”既然给了贾环,螃蟹风筝就属于贾环,共同形成一种具有相关性的联想,“螃蟹”也就属于贾环人格的形象化比喻,而此一形象的象征意义,也符合宝钗《螃蟹咏》中所讽刺的“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第三十八回),恰恰是恐怖母亲赵姨娘对儿子所塑造出来的形象。
探春与这对赵氏母子虽然具有共同血缘,但天赋才性和后天教养都使得她别树一格,堪称是天壤之别、判若云泥。贾府中人便以各种鲜明传神的比喻给予对照,包括兴儿所说的“老鸹窝里出凤凰”(第六十五回),以及平儿以“不肯为打老鼠伤了玉瓶”,解释她为什么不愿揭发彩云偷窃是来自赵姨娘央求,以免连带地伤到了探春(第六十一回),而建构出“探春—凤凰—玉瓶/赵姨娘—老鸹—老鼠”的对比。
于是,对彻底抗拒血缘收编以免沆瀣一气的探春,赵姨娘更是极尽破坏之能事,第五十五回回目“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中的“辱”字,正清楚点示赵姨娘对探春的人格侵犯乃至剥夺幸福,以致当平儿提到“不枉姑娘待我们奶奶的情意”时,探春便伤起心来,自言:
“我细想,我一个女孩儿家,自己还闹得没人疼没人顾的,我那里还有好处去待人 。”口内说到这里,不免又流下泪来。李纨等见他说的恳切,又想他素日赵姨娘每生诽 谤 ,在王夫人跟前亦为赵姨娘所累 ,亦都不免流下泪来。(第五十六回)
此一“自己还闹得没人疼没人顾 ”的孤绝无依之说,显示赵姨娘之于探春仅有孕生关系而无养育舐犊之情,甚至以其“阴微鄙贱”多所诽谤欺累的苦楚,连旁观者都为之不忍,禁不住一掬同情的眼泪,赵姨娘的凉薄可想而知。
虽然小说中未曾着墨于母女二人日常相处的一般情形,只有在第五十二回略略提到赵姨娘走进潇湘馆来问候黛玉,“黛玉便知他是从探春处来,从门前过,顺路的人情”,由此可以推知,赵姨娘应该是常常进大观园探望探春;不过,从探春所悲愤道:“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第五十五回)可见双方相处是极为不愉快的,也无怪乎,当探春理家掌权后,赵姨娘便抓住这个摇钱树,妄想利用这层裙带关系谋取更多好处,所谓:
探春因家务冗杂,且不时 有赵姨娘与贾环来嘈聒 ,甚不方便。(第五十八回)
“嘈聒”一词正显示出赵姨娘对探春并不是温情看望,而是利益烦扰,在连一双鞋、一点钱(见下文)都要计较的情况下,赵姨娘会常常因为利益而“嘈聒”探春,应该顺理成章,似乎不能理解为两人之间是情感性的接触,“嘈聒”尤其直接说明其相处状况。因此虽不至于像那几次重大风波般引得探春大发雷霆而出言甚重,但也离一般人家中母女喁喁、闲话家常的温馨场面甚远。
续书者正把握到了这一点,于是第一百回记述赵姨娘之待女凉薄,已达匪夷所思之境地,当听闻探春议亲时,甚至不惜诅咒她像迎春般遭受折磨,以为泄恨,所谓“只愿意他像迎丫头 似的,我也称称愿 ”。评点家周春即发现:“赵姨娘听见探春将送之任上联姻,反欢喜起来,……且后来探春出嫁,亦并无持踵而泣情形。” [41] 探春根本无法从先天的血缘连系获取心灵依靠与成长慰藉,便无亲情可言,于是只有转而向后天的宗法伦理寻求认同对象与精神出路,以免于自我定位的漫涣失据。也因此“无情”之指责并无法成立,而嫡母、生母孰轻孰重,亦是昭然若揭。
从迎春所说:“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可见三春都在王夫人身边获得了“心净”的环境,王夫人与三春之间充盈着一种长期培养出来的真正的骨肉之亲与母女之情,在王夫人的羽翼庇护之下,三春获得无比慈柔怜惜的丰盈母爱,汲取原生家庭所欠缺的温暖祥和,那是她们一生中唯一宁静幸福的乐园岁月。以探春而言,第五十五回中,无论是王熙凤所谓的“太太又疼他”,或是探春所自言的“太太满心疼我”“太太满心里都知道”,都证明王夫人是真心疼爱探春,不仅以“第二个母亲”的心态给予乳与蜜的情感滋养,更以“嫡母”的身分发挥了父亲的功能,以其掌理家务的决策权给予探春实践自我、一展才志的机会,在凤姐因病休养之际授权理家,尽展被埋没的才干,完全符合了弗洛姆对于“爱”的定义:照顾、责任、了解、尊重。 [42]
可以说,对探春的人格发展结构而言,王夫人的角色扮演更不仅仅是一个“代母”或“正式的母亲”——亦即宗法制度下的名义上的母亲,而更近似于“父亲”—一个给予价值追求与自我实践的权力中心,成为其人格组成中阳性特质(masculinity)的认同对象,以致王夫人既是情同再造的第二个母亲,更使之获取了自我实践,间接给予她一种“父亲的补偿” [43] ,可谓恩情最深。
总而言之,从构成亲子关系的生、养、爱这三个层面或范畴,来衡量探春与赵姨娘的母女关系,可以说,只有“生”的偶然的血缘关系,而完全缺乏“养/乳”“爱/蜜”的更重要层次;但探春与王夫人的关系却恰恰相反,虽然并不是“亲生”的关系,但对一个以家族为己任的宏慈嫡母而言,庶出的孩子和自己的子女拥有一半共同的血缘,并且同样都是嫡传的血脉,因此视如己出,于是探春受到细心的养育也获得了真正的爱。这才是探春认同王夫人的真正原因。
(二)剔骨还肉:宗法制度的解除魔咒
可以说,“我肠子爬出来”的骨肉相生,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精神相克。形骸发肤固然有赖于赵姨娘的孕育化成,但“我不必是我母亲”(I don’t have to be my mother)的信念,构成了女儿自我重造的契机,由此探春借来莲花之魂魄与荷茎之肌骨,以锻造另一副灵明真身。
然则哪吒的“剔骨还肉”乃是神话式的悬奇解脱,在现实人间礼法森严的府邸中,母女血缘的牵连则只能透过宗法制度重新调整。宗法制度或许造成了许多骨肉情深的人子对生母终身负疚的痛,但对探春这类“我一个女孩儿家,自己还闹得没人疼没人顾”的不幸的第二代,却产生了正面的力量,在万血归宗——“尊父嫡母”的一统之下,赋予探春以公御私的合法性。
有学者认为:“或许因为中国人从不否认私情,甚至太重私情,《列女传》的作者才有意强调公义。” [44] 这个道理对《红楼梦》更为适用——正因为中国人太重血缘,甚至极度加以神圣化以致往往钳制了是非公义,因此小说家才有意透过探春强调超越血缘之私的必要,人格、法理都比血缘更重要。赵姨娘完全以血缘为中心,成为以私情私利为主的小人集团,努力要将探春收编到她的子宫家庭里,进行“肥水不落外人田”的血缘勒索,这就注定了母女之间的巨大冲突。
1.子宫家庭的血缘自私
从整体家庭结构来看,卢蕙馨(Margery Wolf)对中国妇女与家庭之关系的研究,打破了仅存在“父系家庭”的思考方式,揭露出以母亲为主体的家庭认同,亦即在父系制度的架构下,存在母亲以自己为核心,以所生之子女为成员,以情感与忠诚为凝聚力量的“子宫家庭”(uterine family)。 [45] 亦即“在一妻多妾的父系家族中,子嗣未必因同父而相亲,往往以自己的母亲为情感认同之凝聚核心,在家庭中形成不同的‘母子集团’,而此‘母子集团’才是家庭情感认同及利益结合的单位。” [46] 由此在家族中形成以母系为中心之“子宫制”与以父系为中心之“宗法制”的内部张力。
不幸的是,赵姨娘作为此一母子集团的核心人物,这位母亲堪称为孔子所谓“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论语·阳货篇》),而兼具“女子”与“小人”的综合体。其素日“常怀嫉妒之心”(第二十五回),尤其喜好听篱察壁的窥伺隐私、拉帮结派的收发各路消息,所谓:“赵姨娘原是好察听这些事的,且素日又与管事的女人们扳厚,互相连络,好作首尾。方才之事,已竟闻得八九。”(第七十一回)正因为此一鄙吝性格,赵姨娘在自己的子宫家庭中将血缘与利益等同为一,完全不顾贾家子弟的一体性,而以分裂家族为能事。例如第二十七回写到探春曾送给宝玉一双鞋作为谢礼,赵姨娘便背地抱怨没有给“正经兄弟”的贾环,探春一听宝玉的转述,登时沉下脸来道:
这话糊涂到什么田地!怎么我是该作鞋的人么 ?环儿难道没有分例的,没有人的?一般的衣裳是衣裳,鞋袜是鞋袜,丫头老婆一屋子,怎么抱怨这些话!给谁听呢!我不过是闲着没事儿,作一双半双,爱给那个哥哥兄弟,随我的心。谁敢管我不成!这也是白气。……他那想头自然是有的,不过是那阴微鄙贱的见识 。……论理我不该说他,但忒昏愦的不像了 !还有笑话呢:就是上回我给你那钱,替我带那顽的东西。过了两天,他见了我,也是说没钱使,怎么难,我也不理论。谁知后来丫头们出去了,他就抱怨起来, 说我攒的钱为什么给你使,倒不给环儿使呢 。我听见这话,又好笑又好气,我就出来往太太跟前去了。
只要探春的金钱物资不是给同胞的贾环,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被赵姨娘视为自己的损失与女儿的背叛,其“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偏私至极确实已到了“忒昏愦的不像”的地步,诚为探春所形容的“阴微鄙贱的见识”。
如果将赵姨娘的为人不端与行事阴鄙归咎于封建奴妾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实为一种极其素朴的环境决定论,在外归因式的推理之下完全忽视道德主体之能动性。 [47] 从惜春所引述的“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勖助 ”(第七十四回),即深刻揭示生死天定、人格自决的根本事实,环境的压抑绝不必然带来人格的扭曲,探春即透过“你瞧周姨娘,怎不见人欺他,他也不寻人去 ”,而与赵姨娘的“自己不尊重 ”(第六十回)相对比以为反证,清楚抉出人格自决的关键。
更何况,赵姨娘所身处的主仆伦理关系并非只存在单向剥削与片面压抑的性质,学者即指出伦常差序为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安定社会的力量,家长制教化性的权力(paternalism)诚如费孝通所说,是既非民主又异于不民主的专制,且这种权力亦非剥削性的;主仆关系形同父子,各有其义务与报答。 [48] 则赵姨娘之与贾府敌对而亟思谋夺的心理,主要便是由其自身贪婪性格的觊觎意图所致。
以贾府而言,“姨娘”固然本质上是奴才,但既为正主之妾,分享了主子的威势,再加上母以子贵,实质上则可以受到很大的尊重,不仅有两个丫头可以使唤,如第三十六回王熙凤对王夫人所报告的用钱定例:“姨娘们的丫头,月例原是人各一吊。从旧年他们外头商议的,姨娘们每位的丫头分例减半,人各五百钱,每位两个丫头,所以短了一吊钱。”因此,第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一段描写贾母率领众女眷到清虚观打醮时,“薛姨妈的丫头同喜、同贵,外带着香菱、香菱的丫头臻儿 ”,臻儿便是香菱个人专属的丫头,是身为被薛蟠正式纳妾的姨娘所拥有的配备。除“丫头老婆一屋子”(第二十七回)之外,邢夫人劝告鸳鸯接受贾赦收纳为妾的说词,更提到:
(大老爷)意思要和老太太讨了你去,收在屋里。你比不得外头新买的,你这一进去了,进门就开了脸,就封你姨娘,又体面,又尊贵。你又是个要强的人,俗语说的,“金子终得金子换”,谁知竟被老爷看重了你。如今这一来,你可遂了素日心高志大的愿了,也堵一堵那些嫌你的人的嘴。……过一年半载,生下个一男半女,你就和我并肩了。家里人你要使唤谁,谁还不动?现成主子不做去,错过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第四十六回)
连鸳鸯自己都观察到不少人“成日家羡慕人家女儿作了小老婆,一家子都仗着他横行霸道的”(第四十六回),可见得势之处。所以说,赵姨娘的问题在于过分贪心,更以“私心”取代“私情”,将血缘视为宗法制度下的仆妾赖以赢得母亲尊严的唯一依据,与争夺家族财富的主要桥梁,因而牢牢抓住“我肠子爬出来”的子宫纽带,全心全力经营着自己这一房的母子集团,以谋取赵家利益,因此无法赢得应有的尊重。
更有甚者,该“母子集团”在赵氏血缘本位思考下,对宗法制度形成了双重的破坏:一是将奠基于血缘基础而自然形成的情感认同质变为以血缘为前提的利益结合,以致“房与房之间”的隐微竞争深化为生死之斗;更有甚者,赵姨娘进一步将母子集团扩大为娘家集团,将宗法制度中并不存在的亲属关系强压在其子女心上,“房与房之间”的生死之斗又扩大为“赵氏与贾家”的敌对分裂。第二十五回赵姨娘对马道婆说道:
你若果然法子灵验,把他两个绝了,明日这家私不怕不是我环儿的 。那时你要什么不得?
于是两人合谋,作法让凤姐与宝玉中邪,几乎发生人命,可见赵姨娘品格之低劣丑陋。整体说来,赵姨娘可以说是小说中极少数的“扁平人物”之一,几乎看不出任何优点,唯一不算优点的优点,应该是外貌美丽,所谓“贤妻美妾”(第七十八回),这可以说是所有被收纳为妾的女性的重要条件,无足称道。
因此,探春总是针对赵姨娘表明一番不见容于情的话语,正是要以“法理”的客观性免除赵姨娘以“人情”夹缠不休的偏私要求,以确保自我追求中那如清秋飒爽、如凤凰远扬、如风筝高飞、如玉磬坚润般“让生命有意义的寻求‘善’并与‘善’并构”的君子德操。这便暗合于Maureen Murdock所认为,女英雄之踏上自我追寻的旅程,就是为了离开母亲,害怕变成与母亲一样。 [49]
2.宗法制度的力量
前引慎子云:“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凡立公所以弃私也。”对贾府这类的贵族世家而言,宗法就是“公义”所在,所维护的家族整体利益,便是“公务”。 [50] 当探春亟欲摆脱赵姨娘的血缘偏私时,宗法制度便提供了合理合法的力量,所谓“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谁是我舅舅”的宣言,意义正在于此。
第五十五回在探春终于出头受王夫人之托,肩负治家责任,对大观园进行兴利除宿弊的改革时,首先即遭到生母赵姨娘的无理取闹,而发生“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之风波。刚吃茶时,只见吴新登的媳妇进来回说:“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昨日死了。昨日回过太太,太太说知道了,叫回姑娘奶奶来。”探春便问李纨,李纨想了一想,说道:“前儿袭人的妈死了,听见说赏银四十两。这也赏他四十两罢了。”然而聪明细致的探春进一步仔细问道:
“那几年老太太屋里的几位老姨奶奶,也有家里的也有外头的这两个分别 。家里的若死了人是赏多少,外头的死了人是赏多少,你且说两个我们听听。”一问,吴新登家的便都忘了,忙陪笑回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赏多少谁还敢争不成?”探春笑道:“这话胡闹。依我说,赏一百倒好。若不按例,别说你们笑话,明儿也难见你二奶奶。”
可见“按例”是维持家务运作的必要之道,“多给”并不是处常之法,更不是可以随意施行的恩典,只有当家的女主王夫人才有权决定,代理的凤姐、探春只能依法行事,否则便不能服人。而赏银又分家里的、外头的这两种差别,袭人的母亲过世时能获得四十两的赏银,是因为袭人属于“外头”买来的丫鬟,与赵姨娘属于“家里的”即家生子有所不同,因此探春看了旧帐后依例只给二十两银子。从随后平儿赶来,转达凤姐经手的规例,说道:“奶奶说,赵姨奶奶的兄弟没了,恐怕奶奶和姑娘不知有旧例,若照常例,只得二十两。”由此已经展现探春的精细与公道。但这却抵触了赵姨娘的私心,在“好察听这些事”的作风下也立刻得知这个消息,前来扰乱:
忽见赵姨娘进来,李纨探春忙让坐 。赵姨娘开口便说道:“这屋里的人都踩下我的头去还罢了。姑娘你也想一想,该替我出气才是。”一面说,一面眼泪鼻涕哭起来。探春忙道:“姨娘这话说谁?我竟不解。谁踩姨娘的头?说出来我替姨娘出气 。”赵姨娘道:“姑娘现踩我,我告诉谁!”探春 听说,忙站起来,说道:“我并不敢。”李纨也站起来劝 。赵姨娘道:“你们请坐下,听我说。我这屋里熬油似的熬了这么大年纪,又有你和你兄弟,这会子连袭人都不如了,我还有什么脸?连你也没脸面,别说我了!”
试看赵姨娘一进来,主事的李纨、探春便连忙让坐,毫无轻慢;当赵姨娘哭诉自己受到欺负,探春也表示要帮她出气,并没有离弃之意;一旦赵姨娘指控欺负自己的人就是探春时,探春一听便立刻站起来说:“我并不敢。”态度更是毕恭毕敬,连李纨也站起来劝。可见自始至终,赵姨娘都受到应有的礼遇,会认为众人都踩下她的头,只是出于偏私所造成的偏执之见,完全符合凤姐对贾环所批评的“自己不尊重,要往下流走,安着坏心,还只管怨人家偏心 ”。而面对赵姨娘逾越分际的要求,探春首先即申言道:
“原来为这个。我 说我并不敢犯法违理 。”一面便坐了,拿账翻与赵姨娘看,又念与他听,又说道:“这是祖宗手里旧规矩,人人都依 着 ,偏我改了不成?也不但袭人,将来环儿收了外头的,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这原不是什么争大争小的事,讲不到有脸没脸的话上。他是太太的奴才,我是按 着 旧规矩办 。说办的好,领祖宗的恩典、太太的恩典;若说办的不均,那是他糊涂不知福,也只好凭他抱怨去。”
在这段话中,首先出现了“法”“理”的关键用词,不仅是探春处事的最高原则,也是维持公平、阻却个人私心的纲纪所在,因此才能让赵姨娘偃兵息鼓,不敢再继续无理地强求硬争,转而诉求探春的个人徇私:
赵姨娘没了别话答对,便说道:“太太疼你,你越发该拉扯拉扯我们。你只顾讨太太的疼,就把我们忘了。”探春道:“我怎么忘了?叫我怎么拉扯?这也问你们各人,那一个主子不疼出力得用的人?那一个好人用人拉扯的 ? ”李纨在旁只管劝说:“姨娘别生气。也怨不得姑娘,他满心里要拉扯,口里怎么说的出来。”
“拉扯”的意思是拉拔、牵扯,指透过私人关系进行的人事运作,赵姨娘即是希望探春利用王夫人对她的疼爱,输送利益于血缘上的赵家人,并且将秉公处理、不肯徇私的探春曲解为讨好王夫人、不顾自家人,正所谓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此,探春接着所说的“那一个主子不疼出力得用的人?那一个好人用人拉扯的?”便是以贾府的人员定位、个人的品格定位这两个重要的原则加以反驳,以“贾府的人员定位”而言,赵国基是道道地地的奴才,如果要让主子疼爱重用,就应该靠自己的品格与实力,而不是靠徇私拉扯;而就“个人的品格定位”来说,赵国基显然不是“出力得用”的“好人”,所以才需要徇私拉扯。这也等于间接否定了赵国基的人品,从这一点而言,凤姐说贾环“叫这些人教的歪心斜意,狐媚子霸道的 ”,所谓的“这些人”除赵姨娘之外,应该也包括随身侍候他的赵国基。如果拉扯这样的人,探春岂非沦为沆瀣一气的小人?
此外,李纨为了安抚赵姨娘,却犯了一个大错,探春岂只是行为上的守正不阿,对她而言,坦荡正心才是君子最重要的品格所在,说她“满心里要拉扯”便等于将探春推入有意徇私、表面作伪的小人,拥有“事无不可对人言芳性”的探春如何可能忍受,更如何愿意保持沉默?因此探春忙道:
“这大嫂子也糊涂了。我拉扯谁?谁家姑娘们拉扯奴才了?他们的好歹,你们该知道,与我什么相干。”赵姨娘气的问道:“谁叫你拉扯别人去了 ?你不当家我也不来问你。你如今现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如今你舅舅死了 ,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姑娘放心,这也使不着你的银子。明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 。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 ,只拣高枝儿飞去了!”
这段话更清楚显示赵姨娘的血缘本位已经到了没有是非道理的地步,把赵家当作探春的“根本”,把身为奴才的赵国基定位为探春的“舅舅”,完全忽视探春是贾家千金,从情、理、法各个层面都不是赵家人。因此探春没听完,已气得脸白气噎,抽抽咽咽地一面哭,一面问道:
谁是我舅舅 ?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习按理 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 的,早急了。
事实是,赵国基虽然是贾环血缘上的舅舅,却是贾家与贾环的奴才,因此随身侍候贾环,毫无所谓“舅舅的款”。既然如此,还强要探春以舅舅的身分对待赵国基,简直岂有此理。因此,探春才会提问“谁是我舅舅”,这并不是一般人误会的“忘了根本”,恰恰相反,探春正是严正地提示她的“根本”在贾家,升了九省检点的王子腾是其嫡母的兄弟,也才是她合乎伦常礼法的舅舅。
并且应该精细分辨的是,所谓“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其实完全不是一般人乍看之下所容易误会的自卑表述,因为对探春这种“事无不可对人言芳性”的君子性格,被人说出一个人人共知的客观事实,并不足以引起任何心理问题;何况从一诞生起她就是贾家名正言顺的千金小姐,是荣国公以下的正派子孙,再加上贾府中庶出和嫡生并没有不同(证据见下文),说出一个没有尊卑问题的事实也不会让人自卑。确实,只要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在整部小说中,探春的庶出会构成纷扰都是由赵姨娘造成的,而每一次探春的动怒也都是来自赵姨娘要以生母的身分勒索非分的好处,完全不是庶出这个身分带来的刺激,这就清楚表明在贾府中庶出并不会构成问题。
是故探春才会说赵姨娘的行为“也不知谁给谁没脸?”这正显示赵姨娘每隔一阵子就拿着这层关系翻搅表白,此一作为其实是借以表功邀荣、争权牟利,以至于落入阴微鄙贱、受人鄙视的难堪境地,真正会因此没脸的是赵姨娘自己,该自卑的也是赵姨娘自己。只因赵姨娘是一个利欲熏心的“愚妾 ”,愚蠢无知又唯利是图,盲目到没有认识这一点,既不懂得自卑,更不懂得自重,还让自己越来越难堪,连带也造成探春的极大困扰,连旁人都感到不忍。例如赵姨娘央求王夫人房中的彩霞偷窃取赃,终告东窗事发,宝玉便出面兜揽下来以保全各方脸面,平儿也赞同此一瞒赃的做法,原因即是:
“如今便从赵姨娘屋里起了赃来也容易,我只怕又伤着一个好人的体面。别人都别管,这一个人岂不又生气。我可怜的是他,不肯为打老鼠伤了玉瓶。”说着,把三个指头一伸。袭人等听说,便知他说的是探春。大家都忙说:“可是这话。竟是我们这里应了起来的为是。”(第六十一回)
这里的同情完全不是嫡庶问题,而是人格问题,赵姨娘从老鸹变成了老鼠,这才是玉瓶般的探春最大的痛处。故在此必须郑重指出,在探春的人物论述中,“因庶出而自卑”其实是一个引入歧途的假议题。
最后必须注意到,整段对话中,包括“不敢犯法违理 ”“按理 ”“知理 ”,总共“法”字一见,而“理”字凡三见,探春处处以此为平准,迥然有别于中国传统文化讲究“情、理、法”的人情优位取向,而将顺序彻底颠倒为先法后理,至于一般所重的“情”则是一无所涉,其殿后之地位不问可知。何况,赵姨娘的无理要求还不是来自平日之真情,而是先天的血缘,那就更加荒悖可笑了。
对于赵姨娘拉扯外家,提出赵国基在血缘上的关系要求特权时,探春从宗法阶级上的“奴才”身分加以破解,完全合乎传统宗法社会的礼度精神,是守法的应有表现。因为妾是私下买卖转移的“奔”而非明媒正娶的“聘”,“根本不能行婚姻之礼,不能具备婚姻的种种仪式 [51] ,断不能称此种结合为婚姻,而以夫的配偶目之。妾者接也 [52] ,字的含义即指示非偶”,因此,
妾在家长家中实非家属中的一员。她与家长的亲属根本不发生亲属关系。不能像妻一样随着丈夫的身分而获得亲属的身分。她与他们之间没有亲属的称谓,也没有亲属的服制。他们以姨太太或姨娘呼之,她也只能像仆从一样称呼那些人为老太爷老太太老爷太太或少爷小姐,甚至对于老爷太太所生的子女如此称呼,除非是她自己所生的子女,她才能直呼其名而有母子的关系,同时太太所生的子女因她有子才加母字而称之为庶母或姨娘。妾而采取奴仆式的称谓,是极有趣的事,不但指示她非家中的亲属,而且令人怀疑她的地位就有些近于家中的奴仆。此外,还有我们应注意的一点,她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是不能往来于家长之家的,他们之间根本不能成立亲戚的关系。 [53]
在极其讲究伦理的清代王府中更是如此,犹如溥杰《醇王府内的生活》一书中所指出:“我的祖母固然是我们的亲生祖母,不过,她的娘家人,则仍然是王府的‘奴才’,我们当‘主人’的是不能和‘奴才’分庭抗礼的。” [54] 正解释了探春不认赵国基为舅舅的“法”的依据所在。甚至必须说,任何人违背这个做法也等于是破坏法律,势必于府中无立足之地。
因此,在赵姨娘与芳官的纷争中,彼此都是以符合当时的社会认知来羞辱对方,如赵姨娘首先发难,指着芳官骂道:
“小淫妇!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芳官那里禁得住这话,一行哭,一行说:“……我便学戏,也没往外头去唱。我一个女孩儿家,知道什么是粉头面头的!姨奶奶犯不着来骂我,我只不是姨奶奶家买的。‘梅香拜把子——都是奴几’呢!”(第六十回)
戏子确实是社会最低贱的底层人员,所谓:“唱戏在当时被认为是最下贱的职业,国家把娼(妓女家)、优(唱戏家)、吏(县衙书吏家)、卒(县衙差人家)列为四种贱民。即使贫寒的农户、工匠名义上也算‘清白之家’,社会地位比上述四种人高。” [55] 因此赵姨娘羞辱芳官为“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 ”,固然尖酸,却符合事实。同样地,芳官的反击也是如此,一是澄清“我只不是姨奶奶家买的 ”,纠正赵姨娘的冒充主子,因为赵姨娘显然把贾府视为己有,也把自己视为贾府的当家女主,才会将芳官等女伶说成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 ”,言语之间清楚透显出她的僭越之心;其次,芳官接着引用了一个歇后语,意思是会和身为婢女的梅香结拜的同伙,都是“奴几”之辈,进一步直指赵姨娘同为奴才的本质,由此而激怒了赵姨娘,上来就给了她两个耳光,导致更大的一场难堪风波。
由此可见,身为仆妾的赵姨娘一心想把贾府据为己有,也将自己视为贾府未来的当家女主,所企图的则是“明日这家私不怕不是我环儿的 ”(第二十五回),亦即侵占贾府的家产,以至于认为她亲生的探春也应该以赵家为根本,以脐带为桥梁,利用贾家的女儿身分将利益输送给赵家,这就构成了她与探春的重大冲突所在。对于赵姨娘视女儿为谋取金钱利益的变相摇钱树,而亟欲将之纳入营私集团的孜孜收编,探春要抵御这股包挟于血缘大纛之中“阴微鄙贱”之私欲者,只能诉求于宗法制度所提供的嫡庶名分——如此,宗法制度不但不是对人的戕害与扭曲,反而吊诡地提供了保全人格高度的屏障。
可以说,探春在血缘关系上的决绝程度,乃取决于赵姨娘需索贪求的不当程度;赵姨娘的血缘勒索越是急切催逼,就越是将探春推向非血缘的宗法世界。赵姨娘也就矛盾地同时成为探春在寻求身份认同与自我肯定时的困扰与助力。
(三)身份认同: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选择
应该辨明的是,一般以为探春存有嫡庶尊卑的势利之心者,恐怕是想当然尔。在贾府这种妻妾成群的大家族里,子女身份上的正庶之别并非如现代人所以为的差异判然,试看第五十五回探春初任理家之职时,面临回目上所概括的“欺幼主刁奴蓄险心”的局面,中途前来支援的平儿责备众媳妇太过托懒蒙混时,媳妇们也当面宣称:“如今小姐是娇客,若认真惹恼了,死无葬身之地 。”平儿后来私下训诫众媳妇时,更挑明道:
你们太闹的不像了。他是个姑娘家,不肯发威动怒,这是他尊重,你们就藐视欺负他。果然招他动了大气,不过说他个粗糙就完了,你们就现吃不了的亏。他撒 个娇儿,太太也得让他一二分,二奶奶也不敢怎样。你们就这么大胆子小看他,可是 鸡蛋 往石头上碰 。
这样的娇贵地位便是因为探春乃贾府的千金所致,并无正庶之别。最重要的是平儿回房后与王熙凤的一番对话,所谓:
凤姐儿笑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平儿笑道:“奶奶也说糊涂话了。他便不是太太养的,难道谁敢小看他,不与别的一样看了 ?”凤姐儿叹道:“你那里知道,虽然庶出一样 ,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 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多有为庶出不要的 。……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由其中一再提说的“谁敢小看他,不与别的一样看”与“庶出一样”,清楚点明了子辈在家族内部的地位上,无论男女正庶,其角色或身分其实并无类型上与等级上的不同。因此接下来凤姐仍称探春“又是咱家的正人”,视之为可以联手的膀臂;正庶之别只有在女儿议亲而涉及外人的利益盘算时才产生意义,庶出之儿子甚至连此一差异都得以豁免。 [56] 还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为庶出的迎春身上却从不存在类似于探春的身分认同问题,这除了是因为迎春之生母已然亡故,故而缺乏产生嫡庶困扰的条件外,与生母的性格关系最大。因此,欲探求探春之性格养成以及她与赵姨娘之重重纠葛的关键,实更应求诸嫡庶之争的范畴之外。
必须认识到,人类并非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以至于沦为环境的产物,如主体心理学(subjective psychology)所指出,在人成长发展过程中,主体能动性乃是影响主体心理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与教育、环境一同构成主体心理发展的三维结构模式;其中,主体能动性作为主体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主导潜能 [57] ,可以说更是探求人格形态的核心。其实,儒家的哲学也采取这样的看法,成为一个具有思想品格的“人”而不是没有教化的一般庶民,关键还是在于自己的努力,根据孔子哲学中对“民”和“人”的差异,可以说:
两者之间的区别基本上是文化意义上的而不是阶级意义上的。就是说,政治特权和责任只是进入某种文化类型的条件。尽管经济的、社会的地位无疑和一个人受教育的机会有关,但出身并不是差异的决定因素。与其说一个人无资格参与政治是因为他出身于“人”这一阶级以外的阶级,毋宁说其个人的修养和社会化才是使之不同凡响的原因。成为人,要靠人的努力,而不是天生的;成为人是取得的,而不是给予的 。 [58]
就在努力成为“人”的过程中,任何有意识的行为,必然源于一种“诠释的地平线”(horizon of interpretation),否则必将流于“恣意妄为”或无所适从,此种“诠释基准”,最终乃植根于行为主体的“认同”(自反“己身究何所属”的问题)。 [59] 而所谓的身分认同,绝非只是阶级、职业、伦理角色等外在的归属问题,而是如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所认为的,“‘认同’不是‘自己是谁’的描述性问题,而是‘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之叙事。这样的叙事是关于个人如何陈述自己的‘道德领域’的问题,借此传达出个人的意义和价值。假定人类的行动只能趋向于‘善’,而自我的认识就是一种让生命有意义的追求,将关于自己的故事、叙事,和这个‘善’的关系,具体讲清楚的倾向。也即是说,认同对于个人而言,是一种对于‘善’的认知,自我的认识即是让生命有意义的寻求‘善’并与‘善’并构”。 [60] 因而身分认同往往指涉了“自我觉醒”“自我形象”“自我投射”和“自我尊重”等心理学意涵。这才真正切中探春与赵姨娘之母女关系的诠释核心。
可以说,探春与赵姨娘之间的冲突与决裂,关键就在于双方的身份认同出现根本歧异与重大落差所致。赵姨娘是在怎样的人格基础上定义自己与贾家的关系,也就几乎决定了她面对探春的心态与角度,同时更连带决定了探春对赵姨娘的态度与立场。既然探春的性格无法容忍庸俗、琐碎、浅薄、贪婪自私、阴微鄙贱,任何会带来堕落和毁灭的人际关系,就毅然决然地加以断绝,即使对象是血缘上的生身之母。存在于探春与赵姨娘之对立关系的真正本质,其实并非封建上出身背景的嫡/庶、正/偏的势利之争,而是人格心灵上的君子/小人、高贵/卑劣的意志对抗,以及待人处事上的公/私、义/利的不容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