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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贾迎春论
五、信仰的崩溃:唯一的抗议
这种“病态之依顺”的性格所导致的恶果,在家庭中还有长辈的护佑和姊妹的支援,还不至于真正到了毁灭性的地步,然而一旦离家之后,孤立无援的处境就会导引出真正的毁灭。第五回有关迎春的人物图谶是:画着个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其书云: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配合《红楼梦曲》的曲文,残害迎春的罪魁中山狼其恶形恶状更加不堪:
〔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中山狼”指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典故出自明朝马中锡的《东田集》,根据古代以来的传说描写东郭先生救了中山地区的一只狼,事后反而几乎被狼所吞吃的寓言故事。此处则用以比喻孙绍祖,在娶回迎春后,短短一年便将之折磨致死。
这一桩导致迎春毁灭的婚姻,出现在第七十九回。作者描述道:
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 ,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 ,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贾母之所以不喜欢这门亲事,理由和贾政一样,而贾政深恶孙家的原因,在于对方虽然是世交,但却属于“家资饶富 ”的暴发户,和贾府建立关系的动机其实是为了攀附贾家的势利,并非甄府“富而好礼”的“诗礼名族之裔”。而这并不是贵族的傲慢成见,该类暴发户所教出来的子弟果然如狼似虎,孙绍祖骄奢荒淫又残忍霸道,正所谓的“得志便猖狂”“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第八十回迎春惨嫁中山狼孙绍祖之后,于贾府接回散心时,便忍不住在王夫人房中哭诉婚后的委屈与夫婿的不堪:
孙家的婆娘媳妇等人已待过晚饭,打发回家去了。迎春方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一行说,一行哭的呜呜咽咽,连王夫人并众姊妹无不落泪。王夫人只得用言语解劝说:“已是遇见了这不晓事的人,可怎么样呢。想当日你叔叔也曾劝过大老爷,不叫作这门亲的。大老爷执意不听,一心情愿,到底作不好了。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迎春哭道:“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如今偏又是这么个结果!”
可见迎春遇人不淑,孙绍祖淫滥不堪,迎春只不过是尽妻子的责任,对于夫婿的“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好意地“略劝过两三次”,就受到一顿痛责羞辱,孙绍祖不仅颠倒是非,还极尽作践之能事,把迎春当作抵押的物品般摧残,连粗使的丫头都不如。在她的娘家贾府,莫说是千金小姐,即使是下等丫头都何尝受过这样的待遇!迎春甚至还不敢在孙家的婆娘、媳妇面前表露出来,直等她们回家后才敢倾诉这无限的悲哀,孙家就像一个铺天盖地的网罗,迎春独自困在其中挣扎无路,“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便预告了迎春婚后不到一年,便因为身心的磨折而香消玉殒。
其中,“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应该不只是孙绍祖的口头威吓而已,从“一载赴黄粱”“一载荡悠悠”可知,迎春这位柔弱的千金小姐必然不堪身心的双重折磨,短短一年即殒命夭亡。显贵如贾府竟也只能坐视而无能为力,可见传统女性的命运是完全由婚姻决定的,出嫁的女儿就是断线的风筝、泼出去的水,都只能在夫家自生自灭,幸与不幸操诸他人之手,其孤独辛酸实在不言可喻。而像迎春般付出生命,更是惨烈之尤,不只令人悲痛,甚至还足以引发惊恐不安之感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段情节也是整部小说中唯一涉及少女出嫁后的心理状况与处境变化,对于主要写的是青春少女步入婚姻之前的各种故事而言,堪称难得,可以说是其他待字金钗的未来预告。迎春所谓“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 ”,清楚说明了一个少女突然之间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时,新嫁娘为人妇之初的感受,乃有如脐带割断般的孤独寒冷,因此日间梦里昼夜想念的,就是前几天还一起欢聚相伴的姊妹们,所谓“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诗经·国风·竹竿》),比起游子他乡,尚且有一家团聚的可能,嫁女则从此终身远别故园,永生以另一个不同血缘、没有情感基础的家庭为归宿,实质为陌生人却要表现出至亲的紧密关系与奉献程度,那该是如何地辛酸苦楚!
正因为所谓的“归宿”实际上是“陌生人集团”,其中有着种种的利害纠葛,还有智愚贤不肖的各种不同性格,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初来乍到,当是穷于应对、焦心劳瘁。这是文人笔下很少关注和刻画的面相,而在唐诗中则罕见地有所触及,敦煌所出土的《崔氏夫人训女文》中便提到,母亲在女儿出嫁前所谆谆叮咛的处事原则是:
好事恶事如不见,莫作本意在家时。在家作女惯娇怜,今作他妇信前缘。 [21]
中唐诗人元稹《乐府古题序·忆远曲》也说道:
一家尽是郎腹心,妾似生来无两耳。(《全唐诗》卷418)
很显然,相对于在家的娇怜甚至骄纵,出嫁后为了避免卷入纠纷而装聋作哑,导致对好恶是非都视若无睹以求明哲保身,这是何等的不幸!于是乎,一方面是“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 ”,另一方面则是现实人际的疲于应付,迎春就如大部分的新嫁娘一样,于婚礼之后就活在身心交瘁的状态里。
也因此,传统在无法改变这种结构性的婚姻形态之际,所谓的“门当户对”尤其是“亲上加亲”,其实是提供了一丝补救之道,“门当户对”比较能够保障夫妻双方的尊严,而有助于维系彼此的感情,至于“亲上加亲”的做法,更可以让妇女嫁入“她父母所熟悉的家庭,因此他们可以运用亲戚关系来关照她的命运,并保护其权益。至于在女儿这方面,嫁给表亲意谓着进入一个她所认识的妇女网脉,即使她只是听说过她们而已”。 [22] 然而这毕竟只是一种可能性,关键仍然在于夫婿的性格良窳,何况在迎春身上更是不幸遇到了名不符实的门当户对,以致白白葬送在残酷的婚姻里。
孙家作为一个趋炎附势的暴发户,与贾府的联姻本来就称不上是门当户对,这种暴发门风自然谈不上良好的家教,所培养出来的子弟更是骄奢霸道,全无真正的簪缨之族所应具备的富而好礼,于是充分体现出暴发户缺乏教养的孙绍祖,便成为谋杀迎春的刽子手,而放纵孙绍祖的整个孙家则是杀人的同谋。就此,孙家的罪恶固然责无旁贷,但不听贾政劝谏,执意将迎春许给孙家的贾赦更是始作俑者。身为迎春的亲生父亲,贾赦本身就是一个贵族世家走到了末世时,失去百年门风的不肖子孙,挥霍成性、一味好色,结交损友、引狼入室,以致在欠下孙家五千银两的窘况下,自私地不顾女儿的终身幸福,而草率地以联姻模糊其事,迎春竟成了父亲完债的抵押品。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迎春婚后的不幸便注定无法挽回。
也就是在婚后惨遭折磨的极端处境中,迎春才似乎对自己命运产生隐然的觉醒与微弱的抗议。当王夫人以“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加以宽慰解劝时,即等于否定了她对于福德合一的努力与期待,并连带摧毁其赖以维生的中心信仰,这便是迎春随即抗议“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的原因。似乎直到此刻,迎春才对自己的命运有所觉醒,并对过去耽读《太上感应篇》的顺任心理产生质疑。
而一旦意识到这么多年来所做的努力、所忍受的委屈都白费了,必然带来莫大的心理打击,没有人能接受徒劳的结果。但更严重的是,对迎春而言,这些努力并不只是一般的付出,她以如此之“病态的依顺”极端地放弃自己、顺从别人,本就根源于“我就可以避免被伤害”的内在意识动机,并进而乞灵于精神上的信仰。功过格许诺给她应得的回报,使她相信这样的委屈牺牲是值得的;然而最终所获得的竟是如此之悲惨不值,甚至落得被伤害至此的下场,形同信仰的动摇甚至破灭,而瓦解了长期以来的精神支柱,让她被欺负的时候更加彷徨无助,又造成了另一个严重的心理创伤。
所谓要毁灭一个人,就是摧毁他的信仰,迎春之所以“一载赴黄粱 ”,似乎也包含了心理因素,茫然、质疑、无解的叩问,对一个生存信念被摧毁的人而言,都是严重的精神消耗,势必从根底上侵蚀她的生命。再加上懦弱消极的个性已经养成,迎春最后必然也会屈服并接受这种受欺遭虐的命运,在没有奋战的情况下付出生命的代价,属于白白牺牲的类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