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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贾宝玉论
五、儿童式的“自我中心”
正因为恪遵君父原则、谨守礼法大体,宝玉的种种脱逸作为,与其说是反礼教、反封建,不如说是私底下被纵容的无伤大雅,较属于小孩子的幼稚心性;也果然,成长于公侯富贵之家的宝玉虽有正气的护持,而不致如贾蓉、贾珍般的堕落,但其性格中所内蕴的邪气依然使他带有纨绔气息,也是小说家痛定思痛的所在。虽然这是人性塑造上在所难免的结果,并且因为有了正气的提升、校正,反倒呈现出一种独特的秀逸品格,但就事论事,依然不能为所爱者讳。
(一)“纨绔”面相与软弱无能
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皮亚杰(Jean Paul Piaget,1896—1980)所发现的“儿童自我中心”也出现在宝玉的人格表现上。所谓的儿童自我中心,即儿童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观点和自己动作上的现象;这一现象也许和知识贫乏有一点关系,但给予新的知识,并不能使其摆脱自我中心的错觉。这样的心性,本来是每一个身心不成熟的儿童所必然出现的现象,若再加上侯门公府的宠儿待遇,更难免形成一种纨绔习气,虽然宝玉这一类的事例确实并不多。
就宝玉的癖好而言,包括“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与“爱红的毛病儿”(第十九回)、“好吃酒看戏”(第二十九回)、“情性只愿常聚,生怕一时散了添悲;那花只愿常开,生怕一时谢了没趣”(第三十一回)、“偏好在我们队里闹”(第三十四回)、“和丫头们好……爱亲近他们”(第七十八回),都多多少少烙上纨绔的标记;以宠儿的处境来看,宝玉更自幼便习惯于被礼遇讨好。试看宝玉睡梦中到了甄府的花园内,路上巧遇几个丫鬟,对话间被她们嫌弃“你是那里远方来的臭小厮,也乱叫起他来。仔细你的臭肉,打不烂你的”,又一个丫鬟说道:“同这臭小厮说了话,把咱熏臭了!”说着一径去了。宝玉便纳闷道:
从来没有人如此涂毒我,他们如何更这样?(第五十六回)
而更早的时候,在真实的世界里,宝玉则是被龄官敬谢不敏,是为平生之绝无仅有。当时宝玉因各处游得烦腻,便想起《牡丹亭》曲来,听说梨香院的十二个女孩子中有小旦龄官最是唱得好,于是前往梨香院寻找,得知龄官在她房里,宝玉忙至她房内,只见龄官独自倒在枕上,“见他进来,文风不动。宝玉……因进前来身旁坐下,又陪笑央他起来唱‘袅晴丝’一套”。不想龄官见他坐下,忙抬身起来躲避,正色说道:
“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进我们去,我还没有唱呢。”宝玉见他坐正了……又见如此景况,从来未经过这番被人弃厌,自己便讪讪的红了脸,只得出来了。
就在这不意之间,宝玉受到龄官以“见他进来,文风不动”“忙抬身起来躲避”且“正色”“坐正”的态度,而破天荒亲历了受人疏离冷落的遭遇,评点家姚燮已经注意到:
宝玉过梨香院,遭龄官白眼之看;黛玉过栊翠庵,受妙玉俗人之诮,皆其平生所仅有者。[1]
于是乎,作为一个集万千宠爱在一身而“从来未经过这番被人弃厌”“从来没有人如此涂毒我”的宠儿,平素多少流露出纨绔的习气,乃是自然而然的,宝玉也确实不乏此一面相,只是被偏爱的眼光掩盖而已。
诸如第五回秦可卿提到自己的弟弟秦钟时,宝玉的反应是:“我怎么没见过,你带他来我瞧瞧。”这样的口吻,正如脂砚斋夹批所言:“侯门少年纨裤活跳下来。”就“侯门少年纨裤”的事例,更典型的是为茶撵茜雪、逐奶娘一事,第八回写道:
宝玉吃了半碗茶,忽又想起早起的茶来,因问茜雪道:“早起沏了一碗枫露茶,我说过,那茶是三四次后才出色的,这会子怎么又沏了这个来?”茜雪道:“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宝玉听了,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下一掷,豁啷一声,打了个粉碎,泼了茜雪一裙子的茶。……说着便要去立刻回贾母,撵他乳母。
乳母者,婢之贵者也,其乳养幼主之恩往往使之享有特殊的优厚待遇,评点家涂瀛也指出:“贾家法,于乳母颇厚,重于酬庸矣。”[2]就其地位而言,确有几分“逞的他比祖宗还大”的意味。因此,一旦宝玉出面撵逐乳母,势必会引起轩然大波,不仅贾府富而好礼、宽柔待下的门风荡然扫地,贾母、贾政、王夫人更添烦恼气怒,宝玉莽撞的违逆之举也必然深受杖责,可以说是玉石俱焚的重大灾难。幸亏袭人勉力周旋安抚,才平息一场风暴,宝玉的骄纵任性实无可遮掩。
尤其是,第三十回描写宝玉一路淋雨奔回到怡红院,却见大门紧闭,便以手叩门,里面诸人只顾玩耍嬉笑,那里听得见,宝玉叫了半日:
拍的门山响,里面方听见了……宝玉一肚子没好气,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及开了门,并不看真是谁,还只当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便抬腿踢在肋上。袭人“嗳哟”了一声。宝玉还骂道:“下流东西们!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意,一点儿也不怕,越发拿我取笑儿了!”口里说着,一低头见是袭人哭了,方知踢错了。
可以思考的是,在除宝玉之外别无男性的怡红院中,开门者必为年轻女性,也就是他日常所谓“我见了便觉清爽”的“无价宝珠”,平日对她们呵护备至唯恐不及,甚至宽容担待到了放纵的地步,此刻却仅仅因为一时未能及早应门的小小疏失,便“一肚子没好气,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而且直接踹向心口肋间这要害之处,仿佛存在着欲致之死地般的深仇大恨。固然宝玉平日的忍让担待确实难得,以致当下形同累积到了极限,而在浑身湿透的不耐之下脾气爆发,但“抬腿踢在肋上”直攻胸臆心肺,颇带有致命性,不比一般的踢打,可见宝玉对低等小丫头并未一般的怜香惜玉,不习惯吃闭门羹所酝酿的一肚子气便毫不客气地发泄在她们身上,那“抬腿踢在肋上”的凶恶又何尝有一丁点的宽柔之风?替罪的袭人招来了身体的伤害与心灵的屈辱,更导致她夜间发晕吐血而灰心丧志,诚属过度之举。真正说来,小说中并没有其他的主子辈出现过如此严重的肢体暴力,反倒以温柔体贴著称的宝玉却残毒至此,于此便闪现出宝玉性格中潜伏着的破坏性因子,较诸被他贬斥的“泥作的男人”恐怕还更有过之,在令人大惑不解之余,岂非更使人凛然可惧?
再者,第七十八回有一段极为发人深省的情节,一般人却往往轻易看过,只见表面的温情而错失其中的深意。当时晴雯被逐后,宝玉关心她临终的最后情状:
他便带了两个小丫头到一石后,也不怎么样,只问他二人道:“自我去了,你袭人姐姐打发人瞧晴雯姐姐去了不曾?”这一个答道:“打发宋妈妈瞧去了。”宝玉道:“回来说什么?”小丫头道:“回来说晴雯姐姐直着脖子叫了一夜,今日早起就闭了眼,住了口,世事不知,也出不得一声儿,只有倒气的分儿了。”宝玉忙道:“一夜叫的是谁?”小丫头子说:“一夜叫的是娘。”宝玉拭泪道:“还叫谁?”小丫头子道:“没有听见叫别人了。”宝玉道:“你胡涂,想必没有听真。”
于是旁边那一个小丫头最伶俐,听宝玉如此说,便上来说:“真个他胡涂。”接着便投其所好,编出一套晴雯升天成为芙蓉花神的浪漫情节,满足了痴公子的不舍心怀。然而若仔细思考,可以进一步追问的是:责骂老实丫头“你胡涂,想必没有听真”的宝玉,对于晴雯在临终前呼唤的名字,心里所期待“一夜叫的是谁?”的答案,究竟是什么?答案正是宝玉自己,希望自己是晴雯最终、最根本所惦念的人,就像他一心期望“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而“全得”所有少女之心(第三十六回),这岂非正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
更有甚者,宝玉这位少爷全然不知,晴雯“一夜叫的是娘”是痛不欲生的极端反应,犹如司马迁所说:
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3]
晴雯的垂死过程忍受着万般痛楚、生不如死,“一夜叫的是娘”是求救的本能反应,那未曾留下记忆的母亲,是疼痛无助到极点的时候唯一浮在意识海面上的稻草,单单只是一个抽象的身份名号就足以减轻一丝丝痛苦,因此才会用最后的力气呼喊到最后一刻,其悲惨令人不忍卒听。但宝玉显然对此全无体会,一心只希望自己是她最终挂念的人,可见他毕竟只是一个从未经过沧桑、不曾遭受折磨的侯门少年,对于真实的劫难、蚀骨的痛苦懵懂无知,最多只是一般性的失落感伤,甚至只是一些粗浅的概念,也许凄美如诗,却单薄如纸,无比浅狭。如此一来,更证示了宝玉确实是一个见识有限的少年,再加上儿童式的自我中心,对晴雯临死的悲惨就更加隔靴搔痒了。
果然,晴雯之死并没有让宝玉真正产生本质上的改变,第七十七回宝玉对晴雯、芳官、四儿的被逐乃说道:
从此休提起,全当他们三个死了,不过如此。况且死了的也曾有过,也没有见我怎么样,此一理也。
在“没见我怎么样”的情况下,到了第七十八回,宝玉对着宝钗迁出后人去楼空的蘅芜苑悲感一番,忽又想到:
去了司棋、入画、芳官等五个;死了晴雯;今又去了宝钗等一处;迎春虽尚未去,然连日也不见回来,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纵生烦恼,也无济于事。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
离散沛不可挡,宝玉于是采取及时行乐的态度继续厮混,再到了第七十九回,宝玉即使因“近日抄检大观园、逐司棋、别迎春、悲晴雯等羞辱惊恐悲凄之所致,兼以风寒外感,故酿成一疾,卧床不起”,于是遭到家长的拘束养病,但试看病中的宝玉是何等状况:
这一百日内,连院门前皆不许到,只在房中顽笑。四五十日后,就把他拘约的火星乱迸,那里忍耐得住。虽百般设法,无奈贾母王夫人执意不从,也只得罢了。因此和那些丫鬟们无所不至,恣意耍笑作戏。……少不得潜心忍耐,暂同这些丫鬟们厮闹释闷,幸免贾政责备逼迫读书之难。这百日内,只不曾拆毁了怡红院,和这些丫头们无法无天,凡世上所无之事,都顽耍出来。
无常已经逼近,离散的剧目开始紧锣密鼓,甚至家族的幻灭也隐然在望,宝玉却仍然以最幼稚的方式加以面对,全无成人的厚重与承担,这样的青春何其无知,即使带泪带血又岂值得歌咏?
的确,宝玉表面上花团锦簇的成长形态始终如一,第十九回说:
近来仗着祖母溺爱,父母亦不能十分严紧拘管,更觉放荡弛纵,任性恣情,最不喜务正。
第三十六回则云:
那宝玉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今日得了这句话,越发得了意,不但将亲戚朋友一概杜绝了,而且连家庭中晨昏定省亦发都随他的便了,日日只在园中游卧,不过每日一清早到贾母王夫人处走走就回来了,却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竟也得十分闲消日月。
在第三十七回接着道:
贾政出门去后,外面诸事不能多记。单表宝玉每日在园中任意纵性的逛荡,真把光阴虚度,岁月空添。
到了第七十回,年纪已达十六七岁的宝玉依然如此,当时原本预定回家的贾政奉旨“顺路查看赈济回来。如此算去,至冬底方回。宝玉听了,便把书字又搁过一边,仍是照旧游荡”,于是第六十二回说“宝玉不识事体”,连最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都赞同探春的整顿大观园以兴利除弊,认为:“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但宝玉仍然充满天真的信心,笑道:
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
所谓“覆巢之下无完卵”,宝玉如此反应,其实是无知而不是纯真;并且只要自己和黛玉的所得没有损失,别人的短缺乃至整个家族的窘困都不放在心上,这种心态更流于太自我。也因为这样的天真无知,于是后来宝玉又当面对探春说:
“谁都像三妹妹好多心。事事我常劝你,总别听那些俗语,想那俗事,只管安富尊荣才是。比不得我们没这清福,该应浊闹的。”尤氏道:“谁都像你,真是一心无挂碍,只知道和姊妹们顽笑,饿了吃,困了睡,再过几年,不过还是这样,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笑道:“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第七十一回)
参照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末世时,所说的“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则宝玉劝探春的这段话,正恰恰自曝为“安富尊荣者”之一,这又完全流于自我中心与自私任性。试想:如果没有别人如凤姐、探春的苦心谋划与力挽狂澜,尽量维持全家生活的安稳状态,这位少爷又怎能安富尊荣,无所短缺?大树底下的清荫固然值得留恋,但有谁可以永远不踏出去,迎接烈阳风霜,靠自己,也帮别人撑起一片天?
因此曹雪芹才会在第十三回的回末诗中,以“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来赞美那些才干卓绝的女性,而贬低这些不用心治国也无力齐家的冠带男子,包括宝玉在内。毋怪乎,当香菱提到与薛蟠结亲的“桂花夏家”,其现况是:
“如今太爷也没了,只有老奶奶带着一个亲生的姑娘过活,也并没有哥儿兄弟,可惜他竟一门尽绝了。”宝玉忙道:“咱们也别管他绝后不绝后,只是这姑娘可好?你们大爷怎么就中意了?”(第七十九回)
宝玉的反应竟然是“咱们也别管他绝后不绝后”,对他人家族的生死存亡毫不关心,一味从自己的角度钻营一个陌生少女的好恶,已堪称冷漠自私,反过来对自家的未来延续也无动于衷,便似乎顺理成章。
进一步而言,宝玉固然是沉浸于温柔乡,却一样依恋于富贵场,他所反对的绝不是富贵场本身,而是维持富贵场的责任与义务,并且在一心受享的心态下,他对责任与义务的反对方式只能说是消极的逃避,完全谈不上叛逆乃至革命的意义;连对于心之所钟的追求也缺乏真正的力量与勇气,因此一旦与现实发生碰撞,耽溺于田园牧歌中的宝玉便不知所措,往往退缩遁走,一无作为。试看第三十回宝玉挑逗金钏儿,两人就在午睡的王夫人身边言语调情:
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宝玉见王夫人起来,早一溜烟去了。
金钏儿本身的失格固然难辞其咎,自己要对当场的掌掴被撵负一半的责任,但宝玉更是肇祸的始作俑者,却立刻逃之夭夭,丢下身为丫鬟更无力承担的金钏儿孤独受罪,连一点试图保护对方的努力都没有,软弱自私莫此为甚。即使金钏儿死后的私祭哀戚悱恻,但那只是事后良知的愧疚与缺乏实质意义的哀悼,完全不能抵消大难来时弃之不顾的自私与毫无奋斗的软弱,又岂是及格的绛洞花主?如何堪当涵纳众姝的总花神?比起王夫人的有权生气、宝钗的有心慰藉,宝玉的有情而无义实际上更令人触目惊心。
可以说,“逃离现场”是宝玉唯一的奋斗方式,包括梦中喊骂、背后恨骂,都只看到软弱的本质。再如宝玉即使坚持木石情盟而对金玉良姻有所反对,但他的反抗形式也是间接的、无力的。第三十六回描写道:
这里宝钗只刚做了两三个花瓣,忽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薛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
这样的喊骂,不是当庭的意志宣战,只是梦中的无意识流露,固然无意识是人类心理中极深层的欲望表达,表示出宝玉对黛玉情有独钟,以及厮守终身的渴望;但睡梦中的呓语算不上真正的抗争,若非宝钗恰巧正在现场,则既没有人听得到,也只是说给自己听,醒来以后还未必记得,遑论采取真正的行动,何尝算是一种反抗?可以说,借由“梦”的虚构形式与无意识范畴,巧妙地免除了实质的反对与直接的挑战;而将金玉姻缘此一主张归诸方外的和尚道士,也规避了对父母之命的抨击,在在显示出宝玉极力避免对抗家长、违逆亲尊的伦理失格。
这一点,在第七十七回中更有直接而清楚的表达。当抄检大观园之后,司棋被撵逐出去,在押送出园的过程中恰巧遇到宝玉,存有回转之奢望的司棋于是把握机会停下脚步,恳求宝玉去向王夫人求情开恩,但一番惜别的依依不舍迁延了行程,也耽误了一干人等的工作业务,负责押解她的管家大娘为此万分不耐,于是周瑞家的发躁向司棋道:
“你如今不是副小姐了,若不听话,我就打得你。别想着往日姑娘护着,任你们作耗。越说着,还不好走。如今和小爷们拉拉扯扯,成个什么体统!”那几个媳妇不由分说,拉着司棋便出去了。宝玉又恐他们去告舌,恨的只瞪着他们,看已去远,方指着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第七十七回)
作为“女性价值毁灭三部曲”那著名论调的回响,宝玉于此再次重复时,重心已经从崇扬少女价值转移到贬低女人,基于对司棋的不舍而表达出对女人的强烈厌恶。但细看宝玉的瞪指恨骂,是在“看已去远”的安全距离之下才付诸言行,原因则是“恐他们去告舌”,于是只有最底层的守园门的婆子听见,这又何尝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
所以应该说,宝玉那一心守护女儿的言行作为,固然有其善良可爱之处,甚至被视为男尊女卑之性别不平等的平反者,而受到无比的赞扬;但实质上仍然反映出一种不成熟的稚幼心态,所谓:“天真的男人还为他能承担别人的痛苦而自豪。他尤其喜欢承担女人的痛苦。”[4]遑论宝玉的这种承担仅仅施诸私下安全无虞的时候,更显出宝玉儿童化的性格特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尤其喜欢承担女人的痛苦的“天真的男人”,往往来自父亲失去光芒,不断减少、缩小后对男性成长所形成的不平衡:
一个没有父亲的社会,产生了这种像鸟一般的男人,他们感情丰富、诚恳、有魅力、容易对酒或毒品上瘾。[5]
确实,宝玉是“没有父亲的”,即使贾政健在,但因为贾母的溺爱孙子以致父权沦丧,正是一位失去光芒、不断缩小的父亲,果然也产生了“像鸟一般”的宝玉——感情丰富、诚恳、有魅力,并且如果把“酒或毒品”改成“女儿之美”,则宝玉恰恰正是“容易上瘾”的人,因而被归类为“情痴情种”。
但是,宝玉这位感情丰富、诚恳、有魅力,并且对“女儿之美”上瘾的男人,固然处处、时时表现出对女儿的赞叹与怜惜,赢得了“爱博而心劳”的赏誉,实际上却总是伤害了每一个女性。评点家陈蜕便指出:
宝玉于宝钗,亦有缠绵一时间,是作者之心,与蜕庵未尝不合。至为时之短,作者固以时期有无论,不以岁月久暂论也。虽然,由我之故,使十二钗中有第二李纨,怡红终不得为情界完人。黛玉之死,死于不知;宝钗之寡,寡于作致。不知,可恕也;作致,贰过也。潇湘有灵,亦当责之。嗟乎!博施济众,何事于仁?蜕庵百身千世,不愿为人间有情物,良以此故。[6]
单单是逃脱人世责任以自了,让宝钗步上李纨的后尘,多创造出一位无奈终身的寡妇,便有失“仁”的胸怀境界。如是种种,都说明了宝玉的人格特质极其特殊,绝不能以“革命者”的概念加以概括。
(二)“化灰化烟”的死法──乐园的永恒化
于是,缺乏勇气与奋斗力的宝玉,对于如何永享乐园的方式,也是虽然特殊而感人,却同样消极无能。
对宝玉而言,大观园就是完美的乐园,《四时即事诗》则是他亲笔所写的一组乐园的开幕颂歌。第二十三回记载其创作背景时叙述道:
宝玉自进花园以来,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每日只和姊妹丫头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乐。他曾有几首即事诗,虽不算好,却倒是真情真景,略记几首云。
以下所略记的几首,不多不少,恰恰是配合四季的四首《四时即事诗》:
•霞绡云幄任铺陈,隔巷蟆更听未真。枕上轻寒窗外雨,眼前春色梦中人。盈盈烛泪因谁泣,点点花愁为我嗔。自是小鬟娇懒惯,拥衾不耐笑言频。(《春夜即事》)
•倦绣佳人幽梦长,金笼鹦鹉唤茶汤。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琥珀杯倾荷露滑,玻璃槛纳柳风凉。水亭处处齐纨动,帘卷朱楼罢晚妆。(《夏夜即事))
•绛芸轩里绝喧哗,桂魄流光浸茜纱。苔锁石纹容睡鹤,井飘桐露湿栖鸦。抱衾婢至舒金凤,倚槛人归落翠花。静夜不眠因酒渴,沉烟重拨索烹茶。(《秋夜即事》)
•梅魂竹梦已三更,锦罽衾睡未成。松影一庭惟见鹤,梨花满地不闻莺。女儿翠袖诗怀冷,公子金貂酒力轻。却喜侍儿知试茗,扫将新雪及时烹。(《冬夜即事》)
小说家说这时宝玉是十二三岁,脂砚斋点明其主旨并无甚深意,眉批道:“四诗作尽安福尊荣之贵介公子也。”评点家张新之也认为其艺术价值是:“四诗瑕瑜不掩,有明秀新艳处,有稚弱支离处,为宝玉拟作恰好。”此外更已经注意到四首即事诗作为大观园之序幕的现象,指出:“将入大观,先以四诗冠首,乃特题也。春夏秋冬,天运复始,即所谓二月二十二日。”[7]其意义正如李商隐的《燕台四首》:
这首诗分明标举出春夏秋冬四时,当然应当有其所以如此标举的取义……因为时间性的推移,原来就可以在诗中造成一种久远而循环不已的感觉……自屈子楚骚之往往以“春”“秋”“朝”“暮”的对举暗示时间性的永恒周遍之感,降而至于民歌俗曲之往往以四时十二月的重迭排比,来写无尽的爱恋相思,则更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方法了。义山《燕台四首》之标举四时,我以为也不可过于拘执实指,而当从其所造成之整个的永恒周遍之感来作体认。[8]
亦即透过春、夏、秋、冬四时所产生的永恒周遍之感,来展现其圆满完美的真情真景,其潜在之深意正是乐园属性的一大表征。
其次,这组诗乃是宝玉对园中生活“真情真景”的描写,其中的主要元素是茶酒、睡梦、情爱,犹如兼具小说家身份的弗斯特所指出,人类共有的生命要素或人生中的主要事实有五:出生、饮食、睡眠、爱情、死亡,而扣除了出生和死亡这如谜一般人们必须参与却不能了解的两项之外,就剩下饮食、睡眠和爱情这三项可供小说家处理的素材,而成为小说中人物生活的全部。[9]则这组反复吟咏饮食、睡眠和爱情的《四时即事诗》,无疑正是宝玉关于大观园生活的宣言或缩影。之所以都聚焦于夜晚,正如脂砚斋所指出:
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烟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胜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第四十五回批语)
此一富贵大宅特有的繁华景致,迥非高墙之外的一般家户所能知,心满意足的宝玉深谙其中滋味,于是找到了“夜晚”这个最佳的切入点,呈现出乐园的绝美风貌。此外,夜晚最易于入梦,果然这组诗除了第三首《秋夜即事》是描写“静夜不眠”的情景,因而无梦可写之外,其余三首中皆着一“梦”字。而梦被引用到小说中,不仅是“作为烘托他醒着时的那一部分生命之用”,还应该“以烘托人物的整个生命为目的”[10],曹雪芹正是善于以梦喻人生者,不仅脂砚斋说:
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夹批)
评点家二知道人也指出:
古今皆梦也……而最易沉酣者,红楼梦也。[11]
则宝玉所写的《四时即事诗》,正是大观园中、温柔乡里的红楼一梦,鎏金闪烁,沉酣难醒。扩而言之,更犹如脂砚斋所言:
一部大书起是梦,宝玉情是梦,贾瑞淫又是梦,秦之(氏)家计长策又是梦,今作诗也是梦,一并(面)“风月膉(鉴)”亦从梦中所有,故〔曰〕“红缕(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第四十八回批语)
畸零玉石诞生于贾府乃是如愿以偿,大观园的岁月更是美梦成真,而有关乐园的母题中,都包含着一处愉快的地方,享乐主义更是乌托邦思想中的重要成分。[12]因此,大观园这“作尽安福尊荣”的贵介之地,既是可供宝玉尽情享乐的愉快地方,却也是“历饮馔声色之幻”的乐园所在;既寄托了宝玉心目中理想世界的原型,同时也是悟道历程之必然所经,将来由真归空,乐之极也就悲之深,悟道的力量便最为彻底。但在幻灭来临之前,这一组富贵浪漫的《四时即事诗》正道出宝玉之深心所愿。
当然,宝玉并非不知世事无常,否则也不会在听了黛玉的《葬花吟》之后恸倒在山坡上,心中波涛起伏:
试想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且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因此一而二,二而三,反复推求了去,真不知此时此际欲为何等蠢物,杳无所知,逃大造,出尘网,使可解释这段悲伤。(第二十八回)
其中的无常不仅限于“个人的无可寻觅”,还更扩大到“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的家族败灭,效果既是相乘相加也是进一层深化,于是真正进入到架空于世间的无立足之地。换言之,宝玉并非一般顽劣无知之辈,也确实如鲁迅所言,“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13],能够领略到繁花茂林中隐约不可见的悲凉水雾,这是性灵所必然敏锐察觉的。但宝玉在呼吸悲凉之雾时,所采取的却是骆驼埋首于沙中的逃避心态,与贾珍的“那里肯读书,只一味高乐不了”(第二回)相去无几,总是以“愿即是能”的天真性格,一心一意地企盼得以避免流转的时间所带来的侵蚀与迁化,而顽强地抱持着依恋童年、抗拒长大的心态,企图在沧海桑田的世界里固守永恒不变的乐土。
于是,在贾府这座富贵场所开辟出来的温柔乡中,宝玉曾多次提出以下这些彼此类似的、或傻或痴的心愿:
•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第十九回)
•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第三十六回)
•我只愿这会子立刻我死了,把心迸出来你们瞧见了,然后连皮带骨一概都化成一股灰,——灰还有形迹,不如再化一股烟,——烟还可凝聚,人还看见,须得一阵大乱风吹的四面八方都登时散了,这才好!……从此后别再愁了。我只告诉你一句趸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
•尤氏道:“谁都像你,真是一心无挂碍,只知道和姊妹们顽笑,饿了吃,困了睡,再过几年,不过还是这样,一点后事也不虑。”宝玉笑道:“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倘或我在今日明日、今年明年死了,也算是遂心一辈子了。”(第七十一回)
•忽然听见袭人和宝钗那里讲究探春出嫁之事,宝玉听了,啊呀一声,哭倒在炕上。……说道:“这日子过不得了!我姊妹们都一个一个的散了!……为什么散的这么早呢?等我化了灰的时候再散也不迟。”(第一百回)
可见对宝玉来说,只要与姊妹们相依相守、共处同在,即是止于至善的完美而永恒的存在情境,所谓“也算是遂心一辈子”。因此,宝玉总是特意选择活在眼前当下而不以“将来”为虑,如怡红院的丫头佳蕙所言:
昨儿宝玉还说,明儿怎么样收拾房子,怎么样做衣裳,倒像有几百年的熬煎。(第二十六回)
即使意识到家族的经济困窘,仍然相信“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第六十二回)。这些相关陈述所传达的,正是宝玉以一种心理学中的“彼得·潘症候群(Peter Pan syndrome)”,对于岁月迁变、世事陵夷的现实世界的坚决抗拒——永不长大或拒绝长大,且其原因并非出于幼稚或愚蠢,而是一种自觉的天真。他从未背负生活的重担,因为都是由别人在扛;他的时钟永远卡在幼年的时刻,否认时间的流动与心态的成熟。只有等到化烟成灰——亦即形体销亡、乐园崩毁散灭的时候,宝玉才会肯松指放手,让死亡彻底带走他对永恒乐园的无限依恋和深切执迷。
换句话说,宝玉透过自觉的认知而衷心期待发生在乐园毁灭之前的死亡,正是拒绝面对将来乐园毁灭之终局,让乐园的美好得以与生命相始终,并永远保留在人生阶程中的一种策略:只要死前都活得很称心如意,就等于一辈子称心如意,也即是永远活在乐园里;因而“化灰化烟”这样的死亡方式,便可以被视为“不但不是理想世界的幻灭,而且恰恰是理想世界的永恒化”[14],可以说是极其特殊的愿望表达。续书者把握到此一讯息,于第一百回中加以延续,可见匠心独具。
(三)少女崇拜中的性别偏见
然而,在这个主观偏执的永恒里,少女不被允许长大,以守护唯一真正拒绝长大的宝玉自己,并且还要“你们的眼泪单葬我”,最好可以“全得”这些少女的心(第三十六回),仍然暴露出宝玉的自我中心。再者,当宝玉到了化成灰、化成烟,“我也顾不得你们了。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那里去就去了”的境地才愿意放手,固然是让自己的人生始终完美如意,但那些他已经顾不得的女孩子们会到哪里去,将遭到何种命运,宝玉却无能为力,也避开不管。爱花而不护花,只爱花的绽放而无视其完整的生命,又岂能算是真正的女性知音?
更进一步来看,固然宝玉以传统罕见的观念抬升了女性的价值,女性颂赞可以说是全书的主旋律之一,但只要不停留在表面,可以发现其实他仍然摆脱不了男性本位的性别意识,从许多角度来衡量,都是一种女性偏见的变形表现,包括年龄歧视与容貌歧视。单单就宝玉那著名的少女崇拜来看,第五十九回透过怡红院的小丫头春燕转述道:
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的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分明一个人,怎么变出三样来?
这就构成了著名的“女性价值毁灭三部曲”,第七十七回宝玉更亲口直接而清楚地表达:
“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账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
确实,宝玉真切观察到女性在婚姻中所遭遇的惨重牺牲,从而清楚把握到女性之美的巨大落差,但对这个普遍的现象却不是哀矜悲悯,而是贱视与抨击,当他认定“女人个个是坏的”时,其实不只是对女儿之美惨然沦丧的惋惜,也是对女儿之未来人生的全盘否定。但就女性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而言,这岂不正是一种女性歧视?
更何况,在表面的女儿崇拜之下,所隐藏的是对女性的“年龄歧视”——固然这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本就容易失去单纯的真诚之心,尤其女性走入婚姻困陷于烦琐家务后所带来的灵性耗损,更提高了心智崩坏的可能,这也是宝玉极力挽留女儿不使出嫁的原因。但一则是年少的真诚出于自然而然,并没有受过考验,其价值在于较低的简单层次,歌颂这种相对贫乏低小的人性之美,反倒容易将女性隔绝于广袤复杂的宏大世界之外,无能负担文明的创造与开拓;次则女性成长后也必然逐渐失去青春年华的花容月貌,于是一味歌颂少女之美,形同否定了女性不同时期、不同样态的美感,这又是一种狭隘的容貌偏执,遑论对宝玉而言,即使是少女本身,也只有美丽的少女才会获得他的尊敬与呵护,连带地爱屋及乌,拥有美人造型的品物也都因此获得额外的特权。例如第十九回写宁国府热闹唱戏,宝玉见一个人都没有,因想:
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内曾挂着一轴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自然无人,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须得我去望慰他一回。
又第七十回大家都放起风筝来,独有宝玉的美人放不起去,宝玉恨得掷在地下,指着风筝道:
若不是个美人,我一顿脚跺个稀烂。
这固然表现出宝玉“情不情”的性格特质,因此移情于没有生命的肖像与风筝,但它们若非具有美人外观,便得不到温情挂念甚至还会受到气愤践踏,这岂非正是一种容貌歧视?甚至反过来说,连物品都会因为是不是美人造型而待遇悬殊,更呈现出宝玉的少女崇拜是以“男性凝视”(male gaze)为根底,带有男性本位之下物化女性的嫌疑。
因此,宝玉那备受警幻仙姑揄扬夸赞的“意淫”,也可以采取如下的诠释:从生理和心理科学知识来分析,“意淫”不是“纯真无邪的感情”“博爱”或“柏拉图式的爱”,而是潜意识中对具有性吸引力的美丽女性的一种性快感的追求,在“超我”的克制之下,最终完成性的升华,“将潜意识中自私满欲的驱力提升转化为体贴、同情、怜悯”。[15]即使经过转化与升华,作为其根底的仍然还是男性的欲望本能,难怪其具体对象会限定于青春少女。
整体而言,宝玉所依恋的是一种未经涉世的心灵,虽然清新可爱却简单狭隘;宝玉所爱慕的是一种年轻貌美的女性外表,虽然如花似月却短暂脆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内而外,宝玉的少女崇拜正是一种对女性之生命景观与价值开展的严重限缩,正符合凯特·米利特(Kate Millett,1934— )所批判的:“完美女人必须是个可爱的青春前期的姑娘”(society’s perfect woman must be A cute preadolescent),堪称为“婴儿女神”(baby-goddess)。[16]女性有价值的时间竟只有短短几年的青春期,并且其价值还限制在清新美丽上,不但无关这宏大的世界、宇宙的大观,连绝大部分不够美丽的少女也都不具备存在价值!这又如何能说是对女性的褒扬?
更值得注意的是,宝玉对女性之美也不完全是无条件地崇敬的,在潜意识深处,这分“崇敬”仍然联结了“品德”的条件。第六十六回写柳湘莲浪迹归来,与宝玉相会,谈起贾琏偷娶二房之事,并将路上许聘尤三姐等所有之事一概告诉宝玉,宝玉笑道:
“大喜,大喜!难得这个标致人,果然是个古今绝色,堪配你之为人。”湘莲道:“既是这样,他那里少了人物,如何只想到我。况且我又素日不甚和他厚,也关切不至此。路上工夫忙忙的就那样再三要来定,难道女家反赶着男家不成。我自己疑惑起来,后悔不该留下这剑作定。所以后来想起你来,可以细细问个底里才好。”宝玉道:“你原是个精细人,如何既许了定礼又疑惑起来?你原说只要一个绝色的,如今既得了个绝色便罢了,何必再疑?”湘莲道:“你既不知他娶,如何又知是绝色?”宝玉道:“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湘莲听了,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宝玉听说,红了脸。湘莲自惭失言,连忙作揖说:“我该死胡说。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宝玉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
湘莲的疑惑有三,一是一个绝色女子必定不乏对象,何以只专注于他?二是贾琏等与他的交情不深,又何以对他的终身大事如此关切?三则是行旅匆匆,仓促间如此坚持聘定,也有失郑重,形成一种“女家反赶着男家”的反常现象,因此对此一媒合感到事有蹊跷,后悔当初不察,轻率给了家传鸳鸯剑做定礼,才会想要借此向宝玉探询其故,以便下最后决定。而在宝玉接下来回复的过程中,一共有三次机会可以打消湘莲退聘的念头,但细察这段对话中宝玉所使用的语词,却无一不带有对尤三姐的鄙夷与伤害,一再加深湘莲的疑虑,终于导致三姐婚恋梦碎的悲剧。
首先,宝玉道:“你原说只要一个绝色的,如今既得了个绝色便罢了,何必再疑?”意思是说,绝色容貌是柳湘莲当初为妻室所定的唯一条件,三姐既满足此一条件,其他的就不用多疑。但此话的弦外之意,便是除容貌之外的品德大有问题,已经隐隐约约地指向“有色无德”的意味。
接着,柳湘莲追问宝玉何以得知三姐是个绝色女子,这是因为在讲究礼法的世家中,生活上严分男女之防,如何能轻易一睹芳容?况且宝玉连贾琏偷娶二姐之事都不知道,又怎会知道三姐是个绝色?因此当宝玉一再盛赞三姐是个古今绝色后,湘莲自然产生疑惑。而宝玉答以“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这样的说法形同一再渲染尤氏姊妹的无节。首先是“混”这个动词,泄漏了宝玉并没有真的由衷敬重她们,意味着在其潜意识中,对方是可以没有距离地狎近亵玩的人,不像龄官,一见宝玉欺身坐在身旁便立刻“抬身起来躲避”,且以“正色”“坐正”的态度保持距离,让宝玉没有亲狎的空间,也就没有“混”的余地。因此,“混”字更难免启人疑窦,怀疑二尤与男性狎近轻薄的不守妇道。
固然宝玉日常上也是待尤氏姊妹如尊贵女儿,例如穿孝时,和尚们进来绕棺,他只站在头里挡着人,被人批评是不知礼又没眼色,过后他悄悄地告诉两人说:“姐姐不知道,我并不是没眼色。我想和尚们脏,恐怕气味熏了姐姐们。”接着老婆子拿了他的碗倒茶给尤二姐,他赶忙说:“我吃脏了的,另洗了再拿来。”处处展示了呵护女孩子们的同一表现。但微妙的差别正在这里,何况除“混”这个动词外,“真真一对尤物”中所用的“尤物”一词本身更带有歧视女性的意味,益发是父权传统中将女性物化的贬词,泄漏出一种男性轻玩女性的浮薄心态,传统文献中凡用到此一词语者,多是指淫佚不贞或祸水害人的美丽女子,不宜用在贤德的良家女性身上。由此在在可见,宝玉在与湘莲私底下两个男人的谈话(men’s talk)里,才泄漏出对尤氏姊妹的真正评价。
交谈至此,已经让湘莲对尤三姐的人品评价越来越低,但毕竟前述所言都是间接可推的弦外之音,即使获知三姐来自“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的东府,随即产生“断乎做不得”的判定,湘莲仍然不愿放弃澄清或确认,终于挑明了问:“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图穷匕首见,显示出男子娶妻时,最在意的果然还是女性的品行,完全不是“只要一个绝色”。但这最后为尤三姐澄清的机会也被宝玉自己断送了,所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即等同于承认尤三姐是不干净的,无异更坐实了此女无德的评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也就是到了此时此刻,柳湘莲下定退婚的决心,尤三姐姻缘梦碎后自刎而死的悲剧也告无可挽回,被彻底推入了万劫不复的绝境。所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整个悲剧事件中,贾宝玉对尤三姐所造成的杀伤力是极为惊人的,幸与不幸、生与死之间都取决于宝玉的话语,因此可以说宝玉发挥了间接杀人的负面作用。这与贾宝玉的一般形象也是大相径庭。
由此亦可知,湘莲固然是一个没有伦理包袱的孤儿,“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第四十七回),流宕游走于社会规范之外,未婚时更可以慷慨宣称将来的妻子“只要一个绝色的”,既浪漫又潇洒;但一旦真正进入媒聘的阶段,对妻子的要求却又百分之百回归传统的道德标准,斤斤在意于“品行”,连尤三姐在房内听见湘莲前来退婚,“便知他在贾府中得了消息,自然是嫌自己淫奔无耻之流,不屑为妻”,足见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
并且,倘若尤三姐没有当场自刎,以示心贞情深,让湘莲瞬间顿悟,泣道:“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可敬,可敬。”一改先前的成见而许之为“贤妻”,并扶尸大哭一场,等买了棺木入殓,又俯棺大哭一场,尽了夫妻的悼亡之仪,随后自想“原来尤三姐这样标致,又这等刚烈,自悔不及”,则三姐的形象实在难以洗刷淫奔无耻的烙印,在湘莲心中也永远只会是一个弃如敝屣的杨花浪女。
但以死明志的代价何其惨烈!三姐先前的风骚轻狂固然有非战之罪处,决心改过后也“真个竟非礼不动,非礼不言起来……竟又换了一个人”,完全改头换面,但一方面这正证明了在此之前的三姐确实是“言行非礼”,宝玉得以和她们“混一个月”,非为无因,柳湘莲的唾弃也并非毫无根据的偏见;另一方面更是所谓的一失足成千古恨,以违反妇德的放荡方式表达对性别不公、命运不济的抗议,其结果就是以身相殉、玉石俱焚,也许不失刚烈悲壮,却更注定悲惨不幸。换言之,当传统社会的根基不变时,“妇德”确实是对女性身心的保障,而不纯然是剥削与压迫,其道理并非“封建”这么简单。
从“绝色”到“品行”,柳湘莲先是以貌取人,再则是以德取人,都不脱男性本位,与宝玉相一致;从“绝色”到“品行”的转变,柳湘莲代表了男性真正的择妻标准,也是宝玉对女性的真正评价所在,如此说来,宝玉对女儿之美的限制更多,他的女性崇拜也就更为狭隘。[17]有学者看出宝玉实质上仍属于男尊女卑意识,未为无据。[18]
整体以言之,清末评点家野鹤说得好:“梨云馆云:‘宝玉乃第一至情人,谓为淫人,便是皮相。’野鹤曰:此人有极精细处,有极醇厚处,有极刁滑处。最有作用,最宜细看。”[19]这可以说是对宝玉之复杂性格的简要概括。
[1] (清)姚燮:《读红楼梦纲领》,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169。
[2] (清)涂瀛:《红楼梦论赞·焦大赞》,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141。
[3] (西汉)司马迁:《史记》(台北:鼎文书局,1993),卷八四《屈原贾生列传》,页2482。
[4] [美]罗勃·布莱著,谭智华译:《铁约翰:一本关于男性启蒙的书》,第三章“灰烬、贬抑与忧伤之路”,页92。
[5] [美]罗勃·布莱著,谭智华译:《铁约翰:一本关于男性启蒙的书》,第四章“对国王的渴望”,页141。
[6] 陈蜕:《忆梦楼石头记泛论》,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281。
[7] (清)张新之评语,冯其庸纂校订定,陈其欣助纂:《八家评批红楼梦》,页524。
[8] 叶嘉莹:《李义山燕台四首》,《迦陵谈诗》(台北:三民书局,1984),页183─184。
[9] [英]弗斯特著,李文彬译:《小说面面观》,第三章“人物(上)”,页40。
[10] [英]弗斯特著,李文彬译:《小说面面观》,第三章“人物(上)”,页45。
[11] (清)二知道人:《红楼梦说梦》,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83。
[12] 参陈炳良:《红楼梦中的神话和心理》,收入王国维等:《红楼梦艺术论》(台北:里仁书局,1994),页321─322。
[13]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说”,《鲁迅全集》第九卷,页239。
[14] 余英时:《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1),页99。
[15] 何炳棣:《从爱的起源和性质初测〈红楼梦〉在世界文学史上应有的地位》,《中国文化》第十期,收入范毅军、何汉威整理:《何炳棣思想制度史论》(台北:“中研院”,2013),第十四章,页461─466,引文见页466。该文分析的六个个案包括:1.第十九回宝玉私访袭人家对袭人表妹产生好感;2.第二十八回要瞧宝钗臂上的香串子;3.第三十五回因只闻其名未曾谋面的傅秋芳而善待傅家婆子;4.第四十四回为平儿理妆;5.第五十八回面对杏树花谢而为岫烟许婚惆怅;6.第六十二回为香菱换裙。
[16] Kate Millett,Sexual Politics(London:Virago Press,1977),p.143.中译参[美]凯特·米利特著,宋文伟译:《性政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页177。
[17] 其实,单单是宝玉用来赞叹少女的“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都隐含着女性歧视意识。详参欧丽娟:《大观红楼(母神卷)》(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5),第一章“总论:超越少女崇拜”,页5─48。
[18] 可参王星汉:《略论贾宝玉的妇女观》,《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2月,页90─93;黄莺:《宝玉形象新论》,《红楼梦学刊》2000年第1辑,页287—294。
[19] (清)野鹤:《读红楼梦札记》,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