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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袭人论
二、出身与性格
作为一般人家出身的女儿,自然缺乏受教育的条件,袭人和晴雯一样,都是不识字的,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段情节中,对于宝玉提出行酒令的建议,袭人道:“斯文些的才好,别大呼小叫,惹人听见。二则我们不识字,可不要那些文的。”但幸运的是,袭人一直是家庭健全的,父母俱在,还有长兄,此外更有其他亲戚族人,同辈的堂表姊妹成群,而袭人与家人的关系更是十分亲密深厚,与“不记得家乡父母”(第七十七回)的晴雯不同。
虽然第十九回补述袭人的过往时,提到“自我从小儿来了”,似乎自幼便卖入贾府,但参照晴雯进入贾府时已经十岁,仍被宝玉说是“他自幼上来娇生惯养”“晴雯也是和你一样,从小儿在老太太屋里过来的”(第七十七回),则袭人被卖时应该也不是不晓世事的幼童,大约十岁。再看袭人回家省亲时,听见母兄要赎她回家的话题,追述道:
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
从“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之说,当时袭人已是成长到具有认知能力、意志决断的懂事孩子,因了解家境窘况,愿意为家人牺牲,因此并未抗拒卖身为奴,孤身一人忍受离散失亲、寄人篱下之悲,脂砚斋便一再夹批云:“孝女义女。”这种只有独自一人在贾府的仆婢,不同于府中世代为奴的“家生子”,因此贾母便说“他又不是咱们家根生土长的奴才,没受过咱们什么大恩典”(第五十四回)[1],袭人也曾感叹:“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第十九回)就此而言,已经初步显示袭人的性格是顾全大局、委曲求全,尤其愿意为至亲牺牲奉献。
袭人的卖身是“卖倒的死契”,也就是终身卖断的意思,应该属于清代旗人契买奴婢的“红契”一类。清代旗人契买奴婢分为“红契”与“白契”,“红契”是经过官衙注册加盖印章的卖身契约,卖身者被载入“奴档”;“白契”则未曾经官用印,仅由买主和卖身人凭中签立,卖身者未曾登入“奴档”,有赎身的权利。[2]至于鬻女所得的救急之资,从“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而言,其金额还并不明确,参照第二十回李奶娘辱骂袭人所说的“你不过是几两臭银子买来的毛丫头”,以及第八十回薛姨妈因为媳妇夏金桂泼辣生事,而动怒“命人来卖香菱”,道:“快叫个人牙子来,多少卖几两银子。”这两处所谓的“几两银子”很可能只是一般性泛说的不精确之词,而不是如实指十位数以下的个位数字,但即使如此,虽不中亦不远矣。
在人口贩卖市场上,从当事者的条件、派任的工作性质而言,包括容貌姿色、女红才艺甚至言语谈吐等的素质等级,当然都会影响买卖的价格,第四十七回写贾赦强娶鸳鸯不成,“只得又各处遣人购求寻觅,终久费了八百两银子买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来,名唤嫣红,收在屋内”,这是最昂贵的一笔纪录。袭人并非这等一开始就以纳妾为目的之人选,主要是以家务劳役为用,若参考学者对《金瓶梅词话》之主仆关系所做的研究,约略可知西门庆一家所代表的当时社会上一般豪富之家中,仆人和丫头多半是以很低代价买来的贫家子女,其身价平均是十二两银子。[3]再根据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时,获得了凤姐给予二十两银子的资助,就足以使一家五口免于冬末的冻馁之危,还使得接下来的一年温饱无虞[4]。同样的,袭人卖身的这笔钱不仅让一家度过饿死的难关,也争取到苦尽甘来的机会,“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得家成业就,复了元气”(第十九回),因此才会想要利用贾府的宽厚,将袭人赎回一家团圆。
袭人既是终身卖断的“红契”,本来是一辈子不可能回家,但花家母兄有心要赎回袭人,“明仗着贾宅是慈善宽厚之家,不过求一求,只怕身价银一并赏了这是有的事呢”,而袭人的认知也是“只怕连身价也不要,就开恩叫我去呢”(第十九回),可见这是众所公认的常态,故脂批云:“又夹带出贾府平素施为来,与袭人口中针对。”果然这个原则在贾府中多所实践,“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贾府中从不曾作践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且凡老少房中所有亲侍的女孩子们,更比待家下众人不同,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样尊重的”,比起回家过庶民生活,自是更好的出路,而这一点,其实是所有仆婢们的共同心态,例如芳官等人在老太妃薨逝时被遣发出放,“倒有一多半不愿意回家的”(第五十八回),晴雯也没有例外,请见上一章的说明。
于是袭人依法、依情,便留在贾府,但对于府外的亲人仍然心系挂念,有机会便回家省亲,还可以送终尽孝,完成了女儿的伦常情分,为此而感到心安。第五十四回说:
鸳鸯叹了一声,说道:“可知天下事难定。论理你单身在这里,父母在外头,每年他们东去西来,没个定准,想来你是不能送终的了,偏生今年就死在这里,你倒出去送了终。”袭人道:“正是。我也想不到能够看父母回首。太太又赏了四十两银子,这倒也算养我一场,我也不敢妄想了。”
“袭人常常思母含悲”(第五十三回),更显出袭人的孝心甚虔、亲情甚厚。从以上的这些描写,对于袭人的家庭史与家庭关系,可以还原出一个大概轮廓,即:花家虽曾一度遇到严重的危难,但并不是家人品格败坏、吃喝嫖赌所致,应该是一时意外的天灾人祸,因此一旦获得了袭人卖身所得的几两银子救了急,便同心协力地整顿家业,短短几年之间,“又整理得家成业就,复了元气”,可见勤奋努力的程度。不仅如此,他们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卖出袭人以后,却始终惦记着一个人在外受苦的妹妹、女儿,即使于法不合,也巴望着可以赎回,其中自有补偿回报的愧疚心意在内,则袭人所感受的亲情诚然一直是温暖浓郁的。
由此可见,花家是一个父慈子孝、手足情深的家庭,还有各房亲戚往来互动、守望相助,袭人更是孝顺父母,可以说是伦理健全、情义深厚的一家人。袭人自幼成长在亲情洋溢、伦理关系稳固的环境里,也随之培养出成熟的社会意识,乐于分享、慷慨大方,并且能够从大局着眼,而这样的性格正是小说家与贾宝玉分别给予“解语花”“花袭人”之别名的原因所在。
(一)“解语花”的别称与意义
正如昂贝多·艾柯(Umberto Eco,1932—2016)所强调的,“诠释文本”(interpreting A text)与“使用文本”(using A text)并不相同,读者固然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自由“使用”文本,但是,如果想“诠释”文本的话,就必须尊重他那个时代的语言背景,一个敏锐而有责任心的读者,有责任去考虑作品时代之语言系统的基本状况。[5]对《红楼梦》的研究亦然,第十九回的回目“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明确以“花解语”为袭人张本,这正是从唐代以来精英文人对女性内外兼美的最佳比喻。
从袭人位列于太虚幻境中“择其紧要者录之”的金钗簿册,同为登籍于仙界的女性,其美丽优秀自不待言。尤其贾母本身“尤爱品貌美、会说话的女孩”[6],基于对美丽少女的偏好,袭人必然具备“品貌美”的优点,否则万难获得贾母的欣赏;宝玉又是个以貌取人的贵公子,则深受贾母信赖、宝玉倚重的袭人,相貌必属出众不凡。故小说中也一再写道:
•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第六回)
•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第三十六回)
•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人。(第七十八回)
虽然在晴雯的比较下略逊一筹,但选美的第二等绝不可能是相貌平庸,其具体容态则是“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第二十六回),参照小说中以类似语词所形容的其他人物,包括:
•宝玉看时,只见这人(案:指贾芸)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第二十四回)
•(红玉)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干净。(第二十四回)
可见“细挑身材,容长脸面”的长相体态是“斯文清秀”“十分俏丽干净”的,袭人的美也属于此类,与晴雯的妖艳丽有别。
其次,袭人固然并不符合“会说话”的条件,如第七十八回贾母说道:“袭人本来从小儿不言不语,我只说他是没嘴的葫芦。”且这一点也得到过其他人的认证,第五十九回就说小丫头春燕的母亲“来了几日,见袭人不言不语,是好性的”,可见袭人确实不以说话伶俐为长,甚至被王夫人形容为“宝玉房里常见我的只有袭人、麝月,这两个笨笨的倒好”(第七十四回)。但如此一来,虽无舌灿莲花之谈笑风生,却也不致言语伤人、妄词贾祸,甚至激发无谓的口舌之争。第五十八回袭人对麝月道:“我不会和人拌嘴,晴雯性太急,你快过去震吓他两句。”这种“不会和人拌嘴”的情况也许是缺乏临场反应的机智与口才,但更可能是不愿口出恶言的厚道与自我节制,毕竟“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第六回),又一进贾府便受到贾母的调教,以其资质要发展口才并不困难,她的“不言不语”很可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之类,未必就是缺点。因此,犹如贾母也曾明言:
不大说话的又有不大说话的可疼之处,嘴乖的也有一宗可嫌的,倒不如不说话的好。(第三十五回)
宝玉听了立刻举例证明,笑道:“这就是了。我说大嫂子倒不大说话呢,老太太也是和凤姐姐的一样看待。”从这个角度而言,贾母的识人之明极少被个人好恶所限,甚至所误,依然能从各人的真正优点给予公平的待遇,因此,袭人能够在卖到贾家后便服侍老祖宗贾母,若非有超凡的能力,实不足以致之。第三回道:
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
以贾母的识人之明,这段话中的“竭力尽忠”“心地纯良”“克尽职任”十二个字,正是贾母欣赏任用的原因,也可以说是对袭人的春秋定评。
值得思考的是,每一个人的工作表现会因为身份地位、职务性质而有所不同,在已经选择或无法选择的情况下,都应该对其所担负的职责全力以赴,这才是评价人品的标准。基于被卖入贵家为奴的关系,袭人的“竭力尽忠”“克尽职任”势必表现为仆婢的周全服侍,这与一个人是否有奴性并没有关联性。其次,“竭力尽忠”“克尽职任”的品行又使得她专注于当前的主人,全心全意、面面俱到,因此作者描述道:
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伏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宝玉,心中着实忧郁。(第三回)
其实,这里所说的“痴处”便是“竭力尽忠”“心地纯良”“克尽职任”的概括,意指对当前的工作事务与责任对象全力以赴,因专注而成痴,体现出有别于一般常识的另一种“真诚”。犹如莱昂内尔·特里林(Lionel Trilling,1905—1975)所指出:
英国的真诚并不要求直面一个人的卑劣或羞耻,英国人要求一个真诚的人在交流时不要欺骗或误导,此外就是要求对手头承担的不管什么工作专心致志。不是按照法国方式认识自己并公开自己的认识,而是在行为、举止,即马修·阿诺德所谓的“差事”方面与自身保持一致——这就是英国的真诚。[7]
我们认为,洞察人性的曹雪芹不可能像天真的少年一样,以为人性的“真诚”只有黛玉、晴雯式的率性而为的一种简单定义,而是深刻体认到人性的多样与复杂,因此了解到“真诚”可以有许多种形态,还会因文化的差异而大有不同,因此薛蟠也是真诚的,属于法国式的真诚;袭人也是真诚的,属于英国式的真诚,那便是“对手头承担的不管什么工作专心致志”“在行为、举止、差事方面与自身保持一致”,此所以“这袭人亦有些痴处”句旁有夹批云:“世人有职任的,能如袭人,则天下幸甚。”
必须说,这种境界其实是一种更深刻的真诚——“心”或“自我”与外在的要求一致,而不是把“心”或“自我”当唯一的标准。后者即是个人主义式的真诚,把自我当做宇宙中心,要周遭社会配合或接纳自己,从而产生一个率性自如,甚至不受规范的“超级主体”;但前者则是把“心”或“自我”加以开放,去接纳、理解、适应、配合外界的要求,于是在人、我的一致中达到自我的扩大与升华。因此,比起率性而为的任真,这种英国式的“真诚”实在要困难得多,如同特里林发人深省地指出:
如果真诚是通过忠实于一个人的自我来避免对人狡诈,我们就会发现,不经过最艰苦的努力,人是无法到达这种存在状态的。[8]
换言之,“真诚”的意义不应是顺其自然的言所欲言、为所欲为,在表达上表里如一,那只是自我放纵的任性而已;恰恰相反,只有“经过最艰苦的努力”才能真正达到“忠实于一个人的自我来避免对人狡诈”,这也就是传统儒家的君子如此之任重道远的原因。
“心地纯良”的袭人当然是“经过最艰苦的努力”的。第十九回中,宝玉为袭人所留的酥酪被奶娘李嬷嬷自作主张地吃了,宝玉才要说话,袭人便忙笑道:“原来是留的这个,多谢费心。前儿我吃的时候好吃,吃过了好肚子疼,足闹的吐了才好。他吃了倒好,搁在这里倒白遭塌了。我只想风干栗子吃,你替我剥栗子,我去铺床。”宝玉听了信以为真,方把酥酪丢开,取栗子来,平息了一场即将爆发的风波。如此之周全各方,正如脂砚斋所指出:“通部袭人皆是如此,一丝不错。”接着宝玉赞叹了袭人的两个姨表妹,笑道:“我因为见他实在好的很,怎么也得他在咱们家就好了。”袭人冷笑道:
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定还要拣实在好的丫头才往你家来。
可见袭人身为丫鬟,在尽忠职守的负责中自然深刻感受到服侍别人、周应各方的无奈,却又基于“心地纯良”而不愿制造或扩大纷争,尽力保持自我与环境的平衡,其委曲求全的辛苦乃至自称为“奴才命”。试看第二十回中一段辛酸的描述:
宝玉见他这般病势,又添了这些烦恼,连忙忍气吞声,安慰他仍旧睡下出汗。又见他汤烧火热,自己守着他,歪在旁边,劝他只养着病,别想着些没要紧的事生气。袭人冷笑道:“要为这些事生气,这屋里一刻还站不得了。但只是天长日久,只管这样,可叫人怎么样才好呢,时常我劝你,别为我们得罪人,你只顾一时为我们那样,他们都记在心里,遇着坎儿,说的好说不好听,大家什么意思。”一面说,一面禁不住流泪,又怕宝玉烦恼,只得又勉强忍着。
袭人一方面承受奶娘不公平的排揎,一方面又要面对晴雯嫉妒的尖刺,另一方面还要顾虑宝玉的感受而不敢表现委屈,极力压抑自己的苦楚而勉强忍耐,这和晴雯“自幼上来娇生惯养,何尝受过一日委屈”(第七十七回)的心态实为天差地别。客观地说,袭人为其真诚所付出的努力,实在是远远超乎晴雯,晴雯的真诚不过是小孩子式的任性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袭人之所以被小说家比喻为“解语花”,就绝不是在“会说话”的条件上,而是在体贴、温暖、无私、可靠的品格上,“解语”的意义不是“会说话”,而是“善解人意”或“善作解人”,甚且更进一步地说,善解人意要比容貌美丽重要得多。张潮说:
美人之胜于花者,解语也;花之胜于美人者,生香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香而解语者也。[9]
这是对名花与美人的取舍之论,美人胜在“解语”,以此强过于名花,可见美丽仅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那来自心灵的体贴关怀,故第三十七回宝钗亦云:“菊如解语,使人狂喜不禁。”而追踪“解语花”的典故来源,乃出自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比喻:
明皇秋八月,太液池有千叶白莲数枝盛开,帝与贵戚宴赏焉,左右皆叹羡久之。帝指贵妃示于左右曰:“争如我解语花!”[10]
可见“解语”确实是“美人之胜于花”的关键,“知心知音”正是杨贵妃之所以赢得唐玄宗之挚爱的主因。而“解语”又与牡丹相关涉,第六十三回众人掣花签时,宝钗所配得的诗句出自晚唐罗隐《牡丹花》的“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则“花解语”的袭人又与宝钗的代表花牡丹花相呼应,再参照唐代还有“牡丹花香气袭人”的文献记载:
穆宗皇帝殿前种千叶牡丹,花始开,香气袭人,一朵千叶,大而且红。上每睹芳盛,叹曰:“人间未有。”[11]
如此一来,透过“袭人─解语花─牡丹─杨贵妃─薛宝钗”的彼此定义、共构等同,更加确立了两人的重像关系,“解语”亦是两人形成重像关系的基础。据此而言,袭人便兼具了“生香”“解语”这两大优点,可谓完美至极。
必须了解的是,“解语”的能力并不在于伶俐的口才,否则以口齿著称的黛玉、晴雯就应该得到此一称号,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则曹雪芹对“解语”一词明显是另有定义。既然“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一段情节就是对袭人的聚焦与概括,写的是袭人规劝宝玉,以及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叙写“原来袭人见他无晓夜和姊妹们厮闹,若直劝他,料不能改,故用柔情以警之”的描述,可知“解语”作为“善解人意”的表现都与袭人对宝玉的劝谏有关,果然,脂砚斋的定义也是如此。“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中写袭人规劝宝玉的几件事,包括:不可信口荒诞之说、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还有更要紧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至此便告一段落,唯因宝玉还继续急切地追问,于是最后袭人又再做了一个原则性的总结,说道:“只是百事检点些,不任意任情的就是了。”脂砚斋在此批云:
总包括尽矣。其所谓“花解语”者大矣,不独冗冗为儿女之分也。
由此完全可以推断,“解语”的意义是存在于“总包括尽”的种种劝谏中那份规引入正的苦心,故称之为“大”。在此一大、小的界定下,配合“二者不可得兼,舍生香而解语者”的标准,则第十九回的回目“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便不只是将“解语”的袭人与“生香”的黛玉并列,而是在各呈其美的情况下略有高下之分,黛玉的“意绵绵静日玉生香”属于娇俏可人的“儿女之分”,偏于个人私情的“小”,因而与袭人的“情切切良宵花解语”的“大”相区隔、相对照。
其次,同样在“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一段中描述道:
宝玉笑道:“你在这里长远了,不怕没八人轿你坐。”袭人冷笑道:“这我可不希罕的。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道理。纵坐了,也没甚趣。”
此处脂砚斋又批云:
调侃不浅。然在袭人能作是语,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所谓“花解语”也。
可见袭人的出发点是大公无私,并无个人的利害考虑,甚且即使因此而获益,也宁愿坚守分际,拒之度外。这种不稀罕不属于自己的福气,不贪求非分的特权与好处,甚至在得到了人人妄想的优越地位时,也会因为“没有那个道理”而感到“没甚趣”,由衷展现出高亮的品格,岂非正是坦荡的君子?参照“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一段中,宝钗听了袭人对宝玉厮混内闱而不受劝诫的一番怨叹,所谓:
“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
宝钗所感到的“言语志量深可敬爱”正与脂批所说的“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如出一辙,并且脂砚斋还针对“深可敬爱”批云:
四字包罗许多文章笔墨,不似近之开口便云非诸女子之可比者。此句大坏。然袭人故佳矣,不书此句是大手眼。
明确指出“袭人故佳矣”,则袭人是脂批中除宝钗之外,唯一得到“佳”字给予赞赏的金钗,可谓实至名归。毋怪乎,当第三十六回王夫人私下拔擢她为姨娘的消息传来时,袭人才会如此之淡定,或者对于别人的道喜视为“那些顽话,有什么正经说的”,或者在凤姐正式通告之后“倒把袭人不好意思的”,人前人后都平常以待,“至夜间人静,袭人方告诉了宝玉”,全无一丁点的张扬自喜。此所以脂砚斋赞美她“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成为“花解语”的进一步定义。
袭人此花之所以能“解语”,除原生家庭的环境影响之外,卖到贾府后的际遇也大有关系。也就是说,袭人必有高人一等的优秀之处,若无这等资质,被卖入贾府后也不可能分派到贾母身边,进而受到最高权威的重用,然后再转给心爱的宝玉使唤。如贾母所叹道:“我想着,他从小儿伏侍了我一场,又伏侍了云儿一场,末后给了一个魔王宝玉,亏他魔了这几年。”(第五十四回)显然在既有的心性基础上,又加上后天的种种磨练,经由服侍贾母、湘云、宝玉的各种经验,学习到如何与不同性格者的共处之道,第七十八回所谓的“性情和顺举止沉重”“行事大方,心地老实”,呼应了“竭力尽忠”“心地纯良”“克尽职任”十二字定评,正是对袭人的春秋之论。
通过严格考验的袭人,果然获得贾母、王夫人的欣赏任用与府中上下的一致好评。第三十四回王夫人就对袭人说道:“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第三十九回也提到,众千金评论起家中贴身服侍主子的大丫鬟们,宝钗笑道:“我们没事儿评论起人来,你们这几个都是百个里头挑不出一个来,妙在各人有各人的好处。”其中被点名赞扬的出类拔萃的佼佼者,便包括平儿、鸳鸯、彩霞以及袭人,李纨指着宝玉道:“这一个小爷屋里要不是袭人,你们度量到个什么田地!”因此,不仅宝玉说她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第七十七回),小说家借由第二十一回的回目“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也以“贤”字阐述袭人对宝玉的规箴开解。依据各回回目的拟定原则,凡有关人物性格的描述用语,都是表里如一的据实反映而非表里不一的反讽,所谓“红楼之制题……皆能因事立宜,如锡美谥”[12],其客观性可谓曹雪芹对该人物的春秋褒贬,脂砚斋也说“贤袭人”一词是“当得起”(第二十一回夹批),则“贤”字作为曹雪芹所给予袭人的一字定评,诚是名副其实。
然而,正如真正的君子是有为有守,必有客观的道德底线,也不流于迂腐冬烘的蠢拙呆板,袭人并不是没有个性或原则的乡愿或滥好人。因此不仅脂砚斋评论袭人是:“不独解语,亦且有智。”“可谓贤而多智术之人。”(第十九回批语)薛姨妈对袭人的描述更是:
模样儿自然不用说的,他的那一种行事大方,说话见人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这个实在难得。(第三十六回)
参照孔子的“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论语·述而》),这种“和气里头带着刚硬要强”庶几近乎“温而厉”,诚然是实在难得。因此,当凤姐儿笑道:“姑妈倒别这样说。我们老祖宗只是嫌人肉酸,若不嫌人肉酸,早已把我还吃了呢。”大家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宝玉在房里也撑不住笑了,袭人却笑道:“真真的二奶奶的这张嘴怕死人!”(第三十五回)当面直言不讳,既表示双方友好、无虑触犯,但袭人的坦率也已超乎众人。而当贾赦强逼鸳鸯为妾时,袭人听了平儿转述的话,竟然忍不住批评道:
真真这话论理不该我们说,这个大老爷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第四十六回)
表现出不愿吞忍的正义感,比起现场的平儿、鸳鸯都还更直言无讳,岂非正是“温而厉”的表现?这种温和却不随便,柔软却不可侵犯,谨守分寸却不俯首帖耳,由此才能焕发出行事大方的气度,堪称“实在难得”。因而脂砚斋又特别提醒:
若一味浑厚大量涵养,则有何令人怜爱护惜哉。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版,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幙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第二十回批语)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比较晴雯与袭人都有过“论理不该”的言行作为,但相较于晴雯是做出“论理不该如此”的违礼举动,和宝玉交换贴身信物(见第七十七回),终究落入私情密意的勾引之举;袭人则是“论理不该我们说”而发抒了义愤,是为他人打抱不平,毋怪乎脂砚斋给予“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的评价。
总而言之,袭人的人品性格是以“恭而安”为主调,其基底则是“温而厉”,由此“解语”的意义才算完备。
(二)“花袭人”的命名意涵
论及世间万物之美,花总入列;花能解语,最为完美。解语之人温暖宜人,如花香扑鼻,令人如沐春风、赏心悦目,这应该就是袭人得名的原因。
小说理论家早已指出:“当人物被赋予名字时,这就不仅确定其性别(作为一条规则),而且还有其社会地位、籍贯,以及其他更多的东西。名字也可以是有目的的(motivated),可以与人物的某些特征发生联系。”[13]而《红楼梦》之创作更将此一特权充分发挥,如清人洪秋蕃所说:“《红楼》妙处,又莫如命名之切。他书姓名皆随笔杂凑,间有一二有意义者,非失之浅率,即不能周详,岂若《红楼》一姓一名皆具精意,惟囫囵读之,则不觉耳。”[14]据此而言,袭人的命名所蕴含的深层意涵实至关紧要。袭人在贾母身边时被唤为“珍珠”(第三回),不确定是在本家时的本名,还是卖入贾府后贾母所改;待与了宝玉后,始更名为袭人。关于其改名的事由,小说中一共写了两次,但镶嵌其名且与其人并论的诗句,则总共出现三次,连带地,陆游的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作为典故来源,也因此成为整部小说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一句诗词,可以说是绝无仅有,则袭人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第一次是第三回黛玉初至贾府,夜间就寝时袭人陪侍在外面大床上,两人初次相谈,作者介绍这位大丫鬟道:
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更名袭人。
第二十三回又将这一段因由重述一遍,当贾政问道:“袭人是何人?”宝玉见瞒不过,只得起身回道:
因素日读诗,曾记古人有一句诗云:“花气袭人知昼暖。”因这个丫头姓花,便随口起了这个名字。
到了第二十八回,蒋玉菡行酒令时,于酒底的部分念道:“花气袭人知昼暖。”此时,
众人倒都依了,完令。薛蟠又跳了起来,喧嚷道:“了不得,了不得!该罚,该罚!这席上又没有宝贝,你怎么念起宝贝来?”蒋玉菡怔了,说道:“何曾有宝贝?”薛蟠道:“你还赖呢!你再念来。”蒋玉菡只得又念了一遍。薛蟠道:“袭人可不是宝贝是什么!你们不信,只问他。”说毕,指着宝玉。宝玉没好意思起来,说:“薛大哥,你该罚多少?”薛蟠道:“该罚,该罚!”说着拿起酒来,一饮而尽。冯紫英与蒋玉菡等不知原故,云儿便告诉了出来。蒋玉菡忙起身陪罪。众人都道:“不知者不作罪。”
可见在亲友们的心目中,袭人是宝玉的“宝贝”,而这又和其特殊身份与深厚情分是分不开的。让蒋玉菡无意中念出袭人的芳名,就如同蒋玉菡送给宝玉的茜香罗无意中系上了袭人腰间,都是小说家刻意设计的一种冥冥定数,暗示两人将来结褵的夫妻姻缘。
这三回中所引的诗句,出自宋代陆游《村居书喜》:“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竹识新晴。”[15]“花气”即“花香”,一相比对,可以注意到小说中的引述与陆游原诗的“花气袭人知骤暖”有一字之差,“骤”字改为“昼”字,属于音近之误,但意义近似,都是正面欣赏袭人的美好。参照第二十一回宝玉生气时所说的反话,道:“明儿就叫‘四儿’,不必什么‘蕙香’‘兰气’的。那一个配比这些花,没的玷辱了好名好姓。”但其实他尊爱女儿如兰蕙春花,引述古人之著名诗句为袭人改名,正是因为她“配比这些花”,足以承担“好名好姓”,因此脂砚斋在第八回描写冷香丸散发出“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这句之下,又评道:“这方是花香袭人正意。”以花为骨、以诗为名,内外兼美。
也由于“袭人”这一芳名的来历再三明说,给予理解这个人物的确切范围与意义限定,因此,舍“花气袭人知骤暖”而取其他不相干的诗句,诸如“飞来飞去袭人裙”之类[16],或增字解经[17],或孤立一个“袭”字断章取义[18],给予负面批评乃至尖刻嘲讽,都是带有成见之下的穿凿附会。必须说,从小说文本到脂砚斋的批语,在在说明了“花袭人”与“解语花”的互文关系,而袭人的“解语”则根源于“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的品格,其表现除“竭力尽忠”“克尽职任”之外,最主要的乃是“心地纯良”,因此不念旧恶、不计前嫌(见下文),还表现在对人慷慨大方、对己俭省朴实,以及与人为善上。
就对人慷慨大方而言,第六十二回香菱与一干女伶们斗草戏耍,遭不服输的对手嘲讽以致推挤跌倒,崭新的石榴裙被旁边的积水坑污湿了半扇,担心薛姨妈生气,于是宝玉想到袭人也有一条一模一样的裙子,建议借来替用以解燃眉之急,香菱一听甚喜,宝玉便“来至房中,拉了袭人,细细告诉了他原故。香菱之为人,无人不怜爱的。袭人又本是个手中撒漫的,况与香菱素相交好,一闻此信,忙就开箱取了出来折好,随了宝玉来寻着香菱”。小说中说“袭人又本是个手中撒漫的”,意指其为人不计较得失、不吝惜财物,因此慷慨助人。又第五十八回芳官干娘克扣她的月钱,用剩水给她洗头,由此引发一场纷争,对于宝玉的转托,袭人道:“我要照看他那里不照看了,又要他那几个钱才照看他?没的讨人骂去了。”说着,便起身至那屋里取了一瓶花露油并些鸡卵、香皂、头绳之类,叫一个婆子来送给芳官去,叫她另要水自洗,不要吵闹了。如此之照顾完全自掏腰包,不愿用月钱交换,“没的讨人骂”固然是一种应有的顾忌,关键还是在于不乐计较、与人为善的心性。
至于与人为善者,不只是物质上的照应,更在于由衷的赤诚,以及名声的顾惜。试看第三十二回,宝钗一提醒她要注意湘云居家的艰难辛苦,袭人便立刻后悔自己劳烦湘云帮做女红,“想来我们烦他不好推辞,不知他在家里怎么三更半夜的做呢。可是我也胡涂了,早知是这样,我也不烦他了”;接着金钏儿跳井自尽的消息传开之后,不禁感伤泪下者只有袭人一个,善体人意的真诚罕有其匹。第六十一回柳五儿因为舅舅私赠的茯苓霜被误会而遭到拘禁,为了王夫人房中遗失玫瑰露之事,玉钏儿和彩霞又吵得阖府皆知,眼看即将勾出赵姨娘的贼偷之弊,连带伤害了探春,正是牵连多方,难以善了之际,宝玉便出面承揽,说道:
“也罢,这件事我也应起来,就说是我唬他们顽的,悄悄的偷了太太的来了。两件事都完了。”袭人道:“也倒是件阴骘事,保全人的贼名儿。”
由此才大事化无,平息了一场即将掀腾的万丈风波,而袭人也赞同宝玉的瞒赃做法,可见善良的并非宝玉一人,主仆两个都善用自己的优越地位,为他人解除危难、保全名声,后者尤其难能可贵。
更可贵的是,对人慷慨大方者往往自己更是挥霍无度,算是不吃亏的另类心理,袭人却是对己俭省朴实,安之若素。例如第五十一回袭人的母亲病重,哥哥花自芳来求恩典,接袭人家去望候,王夫人听了,便道:“人家母女一场,岂有不许他去的。”一面就叫了凤姐儿来,命她酌量去办理,凤姐儿便命周瑞家的安排车队排场,以符合贾府的体面,又特别交代道:
“那袭人是个省事的,你告诉他说我的话:叫他穿几件颜色好衣裳,大大的包一包袱衣裳拿着,包袱也要好好的,手炉也要拿好的。临走时,叫他先来我瞧瞧。”周瑞家的答应去了。半日,果见袭人穿戴来了,两个丫头与周瑞家的拿着手炉与衣包。凤姐儿看袭人头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钏,倒华丽;又看身上穿着桃红百子刻丝银鼠袄子,着绿盘金彩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凤姐笑道:“这三件衣裳都是太太的,赏了你倒是好的;但只这褂子太素了些,如今穿着也冷,你该穿一件大毛的。”……又看包袱,只得一个弹墨花绫水红绸里的夹包袱,里面只包着两件半旧棉袄与皮褂。凤姐儿又命平儿把一个玉色绸里的哆罗呢的包袱拿出来,又命包上一件雪褂子。
所谓“那袭人是个省事的”,意指袭人是个不讲究排场气派的人,对于自己的事一切简单就好,因此深知其性的凤姐才会事先交代,务必要选用好的衣裳、手炉、包袱,毕竟身为贾府的准姨娘,必须符合贾家的势派,论者甚至发现袭人回家与元妃省亲有许多类似之处[19];然而即使尽量符合凤姐的要求,准备好行李的袭人还是多处未能达到标准,外罩的褂子不仅太素净而且太单薄,包袱和里面装的两件半旧棉袄与皮褂也过于简朴,于是凤姐拿出成色更高级的包袱与褂子,添加返家的装备,至此凤姐才放行。由此可见,袭人并无荣归故乡、骄其亲友的虚荣心,平日也完全不同于晴雯的“十分妆饰”,对一个身为超级丫鬟、准姨娘的人上之人而言,这更显出“富贵不能淫”的绝佳人品,也才真正触及“解语”“袭人”的核心意义。而“解语”与“袭人”两个由“花”字延伸出来的词汇,更是彼此互相定义的同义词。
[1] 以明代的奴仆为例,主家养育奴仆的小孩至成年约需耗费四十两,花费较直接买奴为高,故世仆的产生维系在主仆的恩养关系上。吴振汉:《明代奴仆之生活概况: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史原》第十二期(1982),页27─64。尤其以贾府宽柔待下的门风,故称“家生子”是受过“大恩典”。
[2] 参陈文石:《清初的奴仆买卖》,《食货月刊》第一卷第一期(1971),页29─38,收入《明清政治社会史论》下册(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1),页579─597;韦庆远等:《清代奴婢制度》,《清史论丛》第二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页1─55;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第五章“清代的奴婢买卖”,页138─165。
[3] 参王孝廉:《金瓶梅研究》,《神话与小说》(台北:时报文化公司,1987),页189、206─207。吴振汉制表分析奴婢价格,则在五六两间,但奴仆拥有私财,生活并不特别贫困。吴振汉:《明代奴仆之生活概况: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史原》第十二期(1982),页27─64。
[4] 从第三十九回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对于一顿螃蟹宴所估算的:“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可知其价值所在。
[5] [意]昂贝多·艾柯:《在作者与文本之间》,收入艾柯等著,[英]柯里尼(Stefan Collini)编,王宇根译:《诠释与过度诠释》(北京:三联书店,1997),页83。
[6] 萨孟武:《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页109。
[7] [美]莱昂内尔·特里林著,刘佳林译:《诚与真:诺顿演讲集,1969─1970》,页59。
[8] [美]莱昂内尔·特里林著,刘佳林译:《诚与真:诺顿演讲集,1969─1970》,页7。
[9] (清)张潮著,王名称校:《幽梦影》,页11─12。
[10] (五代)王仁裕纂:《开元天宝遗事》,卷下,“解语花”条,页23。中唐诗人李涉《遇湖州妓宋态宜二首》之二亦云:“陵阳夜燕使君筵,解语花枝在眼前。”
[11] (唐)苏鹗:《杜阳杂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9),页14─15。
[12] (清)姚燮《读红楼梦纲领》云:“红楼之制题,如曰俊袭人,俏平儿,痴女儿(小红也),情哥哥(宝玉也),冷郎君(湘莲也),勇晴雯,敏探春,贤宝钗,慧紫鹃,慈姨妈,呆香菱,酣湘云,幽淑女(黛玉也),浪荡子(贾琏也),情小妹(尤三姐),苦尤娘(尤二姐),酸凤姐,痴丫头(傻大姐),懦小姐(迎春),苦绛珠(黛),病神瑛之类,皆能因事立宜,如锡美谥。”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171。
[13] [荷]米克·巴尔(Mieke Bal)著,谭君强译,万千校:《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页95。
[14] (清)洪秋蕃:《红楼梦抉隐》,转引处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2008),卷三,页238。另外,稍早于洪秋蕃的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亦曰:“看《红楼梦》有不可缺者二,就二者之中,通官话京腔尚易,谙文献典故犹难。倘十二钗册、十三灯谜、中秋即景联句,及一切从姓氏上着想处,全不理会,非但辜负作者之苦心,且何以异于市井之看小说者乎?”(一粟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卷三,页67。)
[15] (宋)陆游著,钱仲联校注:《剑南诗稿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卷五○,页3002。
[16] 此句出自初唐卢照邻《长安古意》末联:“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裙。”完全脱离文本的指定;并且即使以《全唐诗》为范围,其中的“袭人”一词除此之外全属“花气袭人”的正面意义,诸如:“涧芳袭人衣,山月映石壁”(王维《蓝田山石门精舍》)、“柄裁沈节香袭人”(卢纶《和赵给事白蝇拂歌》)、“翻影初迎日,流香暗袭人”(贾谟《赋得芙蓉出水》)、“山前有熟稻,紫穗袭人香”(皮日休《橡媪叹》)、“独爱池塘畔,清华远袭人”(张友正《春草凝露》),更可见“飞来飞去袭人裙”是瘖弱的唯一孤例,且其本身也没有负面指涉,反倒是对清高之士的赞扬,以此扭曲袭人的命名意义,实属穿凿太甚。
[17] 这类的做法很多,如谓:“盖‘花袭人’者,于‘似桂如兰’的‘花’气中偷‘袭’无辜之‘人’,奸而近人情者也。”张锦池:《略论〈红楼梦〉形象体系内部构成的特点及其代表人物》,《红楼梦考论》(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页155。
[18] 刘伯茹、邓天中:《从贾宝玉对袭人的重命名看袭人》,《浙江学刊》2007年第四期,页113─117。
[19] 参舒芜:《红楼说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页21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