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专制政体露端倪
周厉王因贪财好利而给王朝带来了致命伤。他的财政大臣荣夷公实行专利政策,不仅引起贵族的不满,而且激起国人的暴怒。到公元前841年,暴怒发展成暴动,厉王狼狈出奔到彘(今山西霍县),并且死在那里,史称“厉王奔彘”。周王室元气大伤。周幽王姬宫涅也是一个不成器的君王,因一手导演了“烽火戏诸侯”而在史书上声名狼藉。幽王又废掉正后申侯之女及太子宜臼,改以嬖宠美人褒姒为后,其子伯服为太子。宜臼逃奔申国,申侯联合缯国和西方的犬戎进攻幽王。幽王与伯服均被犬戎杀死于戏(今陕西临潼东),西周覆亡。王朝在残破的镐京不能再体面地称孤道寡,于是迁都洛阳,史称“东周”。这是一个重大的时代转折点,旧王朝一统天下的局面自此结束,随之而来的是礼崩乐坏的政治局面。各封国明白,周王的光荣和权力已成为过去,永不复返。从此以后,诸侯国开始各怀异志,封国与封国间,诈欺火并层出不穷,战火连绵不息,各诸侯国各争雄长,不把天下共主的周王室放在眼里,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相继登上政治舞台。这段历史长达五百余年,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止,史称春秋战国时期。
这是一个充满流血、杀戮和阴谋的年代,也是一个创造辉煌、推动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时代。世俗的权威被打破,礼乐的神圣光芒已不复再现。各封国之间为了争夺土地和人口,长期进行你死我活的厮杀。各封国君主不但面临着随时被邻国吞并的威胁,也面临着随时被国内其他政治势力取代的困境。为了生存和发展,各国国君不断对内政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官制作为政治制度的核心部分也随之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首先,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卿世禄制逐步瓦解。春秋以前,在王室和诸侯国执政的卿士,都是周王室的大贵族。经周王任命以后,其子子孙孙可以世袭其职,永享其禄,不但诸侯无权撤换,就是周王也不能随意调动。且他们往往操纵着一国的军政大权,以至形成尾大不掉之势,诸侯往往受其牵制,甚至变成有名无实的虚君,从而被逐被杀易如反掌。于是,有的国君开始对本国的世卿大族进行无情打击,如晋献公执政时,为根绝后患,“尽杀诸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太子以外的其他子弟,既不许在国都担任官职,亦不给封地,甚至将其赶到国外,以减少另一个政治中心的形成。有的诸侯国大夫执政,公侯式微,如晋文公、晋襄公时,狐、赵、先、郤、胥等士大夫颇有权势,以后又兴起了韩、魏、栾、范、荀氏等强大宗族。春秋中期以后,十余家卿大夫控制了晋国政局。经过激烈兼并,到春秋晚期只剩下赵、魏、韩、范、智、中行氏六家,称为“六卿”。晋国的大权由六家大夫把持,最后赵、韩、魏三家共同瓜分了晋国。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打发使者上洛邑去见周威烈王,要求周天子把他们三家封为诸侯。周威烈王不承认也没有用,就做个顺水人情,把三家正式封为诸侯。这样的权力瓜分屡次上演。各国诸侯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大量任用非世卿出身的士人到政权机关任职,借此削弱卿士的职权。春秋五霸的霸业都是靠任用贤者完成的。
春秋时期的第一任霸主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成就了霸业。晋文公任用赵衰、孤偃,使晋国成为号令天下诸侯的政治中心。秦穆公任用百里奚为大夫,“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楚庄王任孙叔敖为令尹,结果问鼎中原。长江下游的吴国重用伍子胥和孙武,成为江东强国。越王勾践重用文种、范蠡等人,与吴国争霸,最后灭掉了吴国。
战国时期,各国对士卿世禄制更是进行了长期的打击,如魏国的魏文侯执政时,任用李悝变法,他废除了传统的士卿世禄制,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没有功劳则不得享用国家的俸禄。楚国的楚悼王时期,任用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规定凡是封君的子孙已经传到三代以上的贵族,要收回朝廷的分封。至于血缘关系比较疏远的贵族,则一律废除公族籍,变身为平民。秦国的商鞅变法,规定宗室贵戚中凡是没有立过军功的人,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自然也不得享受禄位。而立有战功的人,不问出身,一律授予爵位,为此还在渭水河边处死了反对变法的贵族700多人。这样,经过长时间的政治斗争,盘根错节的世卿制逐步瓦解了。
其次,在任官制度上也从贵族世袭制转变为官僚制。在春秋以前,大夫以上的官位都是世袭的,父死子继,源源不绝,再加上贵族之间的联姻,往往形成错综复杂的政治势力,严重威胁了国君的地位。战国时期,政治军事斗争处于白热化状态,为了求得生存,各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官吏任用制度。赵国在赵烈侯时,任用公仲连为相,主张“任官选能”,赵国为之强盛。韩国在韩昭侯时,任用申不害为相,主张“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国国势大张。齐国在齐威王时,任用邹忌为相,整顿吏治,集权中央,使齐国国势大振。经过历次的斗争,国君逐渐收大权于己手,所有国家的官吏都由国君任命,而且只食俸禄,没有封地也不能世袭。官员的权力不是像以前那样来自土地和甲兵,而是来自国君的授受,这样所有官员都向国君效忠,成为国君的奴仆,国君可以随时撤换和任命,从而君主集权加强了。
再次,文武分职得到确立。春秋前期,各国卿大夫权力很大,他们平时处理国家政务,战时统兵征伐,文武综理,军民兼治,极有权势。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分晋后,在设将军的同时,出现了专门处理政务的“相”,但职能定位尚不明显。直到秦国商鞅变法时,文武两职才逐渐分开,如先后在秦国任职的楼缓、范雎都是文职,处理朝中政务,不操兵柄,另有白起等人执掌军务,统兵作战。由文武合一变为文武分途,反映出国家军事和行政的必要分工,同时又是君主控制臣下的重要手段。因为文武分职,大臣权力分散,可以相互牵制,有效地防范和制止了大臣揽权自重,同时也适应了当时复杂的政治形势,使文武之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有利于文臣武将发挥自己的特长。
最后,是地方郡县制的确立。西周时期是裂土分封制,一旦王权削弱,地方诸侯就会乘机坐大,割据一方。为了有效地控制地方,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到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逐渐为郡县制所取代,郡守、县令都是由国君任命的地方大员担任,可以随时撤换,这样就消灭了地方割据势力,国君的政令可以通过层层机关下达到全国各地,从而建立了对地方的绝对统治。
春秋战国时期官制的演变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由于政治利益的冲突,守旧奴隶主贵族是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的,他们时时都在发动猖狂的反扑,因而由变法而引爆的流血冲突史不绝书。官制变革的变法,也是经历了足足一百多年的时间才稳定下来。而且其间主持变法者多数不得善终,如楚国的吴起被乱箭穿身,秦国的商鞅受到车裂之刑,这些血淋淋的事实无不说明了奴隶主贵族反扑的疯狂和变法的艰巨性。从而各国所建立的封建专制制度不可避免地带有贵族体制的残余,较完善的封建制度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方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