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评议
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产生的。高门望族在东汉时期已经树大根深,难以撼动。他们田连阡陌,庄园遍布,握有甲兵,雄霸一方,成为强大的地方势力。不管哪一个政权,要想得到巩固,必须得到世族大家的支持。曹魏政权上台后,为了广泛吸收地主阶级参加政权,急切需要一套新的选官制度,使其既能为世家大族所接受,又能选出大批优秀人才赞襄政务,安抚地方。因此,在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命令礼部尚书陈群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朝廷在各个州郡设置“中正官”,由中正官负责对本州郡的士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九个等级,朝廷再根据这些等级授予士人一定的官职。九品中正制由此而产生,此后两晋南北朝相继沿用,直到公元587年废除,时间长达367年,对我国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地方,九品中正制主要由州郡的中正官进行运作。当时,郡设置的中正官叫“小中正”,州的中正官叫“大中正”。他们具体组织对所属州郡士人品行、学识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至于操作也有具体标准,公元265年公布的《诸郡中正六条举淹滞令》就是执行标准。简单说来,就是根据士人的世、状、品三条来评定。“世”是对士人的家世、门第出身等进行认定,这完全满足和照顾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状”就是对士人的日常行为方面进行等级认定,行为是否端正,举止是否高雅。“品”就是对士人的品行进行等级认定,品德是否高尚,志行是否远大,才能是否出众等。担任中正官的人,都是级别很高的在任官吏,而且都由出身本地的官员。这种认定必须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本地人按照门第出身、日常言行、才能大小等情况核定等级,一般分为九个等级,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在上述九个等级中,上上为第一品,但是一般没有人被评为一品,上中就成为事实上的一品,其余的都是下品,也叫“卑品”。二品以上的士人经过朝廷审核和批准,可以担任州郡长官,而且以后也有出任中正官的资格。三品至五品(上下至中中)可以担任县令一级的官吏。六品以下的士人只能出任州郡的属官,地位较为低下,升迁也很难。世家大族的子弟多被评为上品,以后前途远大,可以坐至公卿;而一般中小地主的子弟只能被评为中下品,出任低级官吏。
有必要说明的是,从曹魏时期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分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这里的官阶品级与中正官所评定的士人等级不是一回事。中正官评定的九品等级与授官品级并不一致,仅仅是授官时的重要依据。同时,中正官品评士人等级后,并不意味着等级评定就一锤定音,还要上报朝廷,由司徒等朝廷大员对其进行认真复核,进一步检查士人等级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检查无误后,方才将名单呈送吏部,再由吏部尚书根据全国各地官员的位置需要,酌情授予大小不等的官职,直到皇帝批准,士人方才完成由“士”到“官”的角色转换。
九品官人法是在两汉的察举制度已经腐烂变质、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出现的新的选官制度,是对察举制度的否定和扬弃。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东汉后期察举中所出现的“位成于私门,名定于横巷”的混浊不堪的官场风气,对选拔有真才实学的应世之才起了一定的作用。首先,在九品官人法实行初期,多数中正官能够根据士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选才标准,为国家选取了大批有才能的官吏,他们出身乡里,对社会有一定了解,能够体察民情,知道民间疾苦,在施政时能够顺应民意,促进生产发展,对于安定社会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其次,九品官人法作为一种入仕资格的评定,强调访问与评议并举,由下而上,由民而官,从不同侧面进行调查和了解,多少具备一些公正性。此外,各级中正官都不入仕版,仅是荣誉职务,在社会舆论的严格监督下,多数中正官为了维护自己的清白名声而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从而为这一制度增添了很高的声望,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
但是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恶性膨胀,到东晋时期,九品官人法就日趋腐朽了。首先是评定标准发生了根本变化,士人的门第出身被得到特别强调。各级中正官在评定士人时,非常重视士人的门第出身,认为高门大族德业相继,公卿辈出,其后代子孙也必然“德用纯笃”,品行高洁,从而被评为上品,授以高官。高门望族子弟凭借祖上余荫,就可以身居要津,获取公卿之位,并不为今后升迁而担忧,甚至“身未离襁褓,业已被冠带”。朝廷选官用人上“纲纪大坏,贿赂公行。势位之家,以贵凌物。忠贤绝路,谗邪得志,更相荐举,天下谓之互市”。特别是在南朝,这种以家世定品级、以品级授官职的制度,已经发展到荒谬绝伦的地步。时人所言“上车不落则著作(官名,著作郎),体内何如则秘书”(秘书郎,都是轻闲而又高贵的官职)。而出身寒门的庶族地主,即使再有才能,也难得到升迁,只能出任低级官职,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有些庶族地主通过个人政治才能或者显赫战功升至高位,仍为世族所不齿。前面提到的陶侃祖上是掏粪的,陶侃已经身居高位,世族大官僚见了他,依然捏着鼻子躲开,说陶侃身上有余臭,令陶侃十分恼怒。这种状况引起了中小地主对世家大族的强烈不满,更加激化了当时已经十分尖锐的社会矛盾,整个社会失去凝聚力,一次又一次发生战乱,社会经济遭到极大破坏,人民生活十分痛苦。西晋的刘毅就说“中华所以倾颓,四海所以土崩”,原因就在于“取材失当”。
其次,由于世家大族出任各州郡的大小中正,把持选士大权,为了保证权力一直垄断在世族手里,必然将选才的眼光投放在狭小的世族圈子里,至于其人品之优劣,才能之高下,则一概置之不问,一律选为上品。再加上世族本身的腐朽性、保守性和落后性,更使这一选官制度弊端丛生。北魏时期并州的中正官房坚和幽州的中正官阳尼都公开推荐自己的儿子,而丝毫不觉得难为情,可见选官风气之墮落。各州郡士人为了出任官职,纷纷巴结中正官,贿赂公行,权门请托,已成风气。“中正卖望于下里,胥吏舞笔于上台,真伪混淆,知而不纠。”甚至有的士人为了仕途显达,而不惜伪造家谱,另换祖宗。琅琊郡王氏是门阀世族,在东晋时期相当显赫,王导、王敦等执掌重权。士人王泰虽然也姓王,但不属尊贵的“王”姓的支,为了求得仕途显达,私下向负责撰写《百家谱》的贾希镜馈以重金(当时,世家大族为了防止别人冒充族人,专门编撰家谱,以保持家族血统纯正),要求将他写进琅琊王氏家谱,甘当“王”氏子孙。这件事情连贾希镜都觉得害羞,认为是数典忘祖,贻害列宗,“非士人所为”,因而加以拒绝。出身低下的士人要想在仕途上出人头地,也是难上加难。陶侃少年时因父早亡,家境“酷贫”,与母亲湛氏相依为命。鄱阳郡孝廉范逵途经陶侃家,陶家母子抓住这个机会,拼命巴结范逵。可是时值冰雪积日,仓促间陶侃无以待客。湛氏截发换得酒肴,陶侃“斫诸屋柱”为薪柴,终于备得一桌“精食”。次日,范逵上路,陶侃又追送百余里。心下感动的范逵遂向庐江太守张夔“称美之”。张夔召陶侃为督邮,领枞阳令。陶侃倾心尽力报答张夔的知遇之恩。“夔妻有疾”,陶侃冒雪为之“迎医于数百里”。在陶侃的苦心经营下,终于被张夔举为孝廉。陶侃被举为孝廉的经历可谓当时社会选士制度的一面镜子。在这样的制度下,士族当权,豪杰绝望。
总之,九品中正制是封建士大夫等级制在选官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同时又进一步将等级制度推向顶峰。它是门阀制度的产物,同时又导致了整个门阀制度最终走向毁灭,成为加速世族灭亡的助推器。当世家大族日渐腐朽,中小地主势力逐渐壮大,世族不断受到一次次血光之灾。世族灭亡了,九品中正制也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代替它的是相对公平的科举选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