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永业田、职分田”——隋唐官员的俸禄及致仕
隋代,国家官吏的俸禄制度较前代相比,有了新的变化。首先是中央和地方官吏各有标准序列,二者不相统属,而不是传统的从中央到地方垂直而下依次递减的一贯制。对于中央官僚序列而言,一品官每年俸禄为900石,正二品为700石,依次递减,一直到从九品的40石。地方官在职务高低的基础上,按照州县大小、事务繁简、职责轻重不同,俸禄各有等差,相同的行政区划享受不同的待遇。以州而言,共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上上州的刺史年俸为600石,下下州的刺史年俸才300石,级别相同,待遇差别大;郡一级的同样如此划分,上上郡的郡太守年俸340石,下下郡的太守年俸100石;县一级的官俸同样如此,上上县的县令年俸为140石,下下县的县令年俸为60石。
各级官吏除了享受年俸以外,还有数目不等的职分田。中央一品官有职分田5顷,九品官有职分田1顷。各级地方官也有数目不等的职分田,职分田的收入全部归官员享受,不纳赋税钱粮。但是职分田不准买卖,离任后要移交给接任的官员。另外,为了解决办公经费,国家还拨给各级地方政府一定数量的土地,称之为“公廨田”,公廨田的收入充作各级官吏的办公费用。九品以下的官吏和州县的小吏没有俸禄,主要靠公廨田的收入。
随着社会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唐代官员的物质生活待遇要好于隋代。首先俸禄的范围大大扩展,除了禄米、职分田以外,还有数量不等的俸钱。如正一品官的禄米为700石,俸钱为9.8万钱,职分田达到12顷,依次减少,九品官的禄米为40石,俸钱1300钱,职分田2顷。这是雷打不动的法定收入。此外,官员还有名目繁多的烤火费、办公费、衣料费等等,服侍官员的家人仆从,他们的生活费用也由国家支付,为数相当可观,如国家每个月支付给一品官仆从费用约2万钱。这些费用全部由官员支配,可见官员的隐形收入也不算少。另外,政府还要授予各级官吏一定数目的“永业田”,如正一品授永业田60顷,正二品为35顷,九品官吏也有2顷。这些永业田一旦授予官员,就不再收回,可以传给子孙,如果官员世代做官,仅靠家中累世积累的永业田就能成为大地主。与隋代一样,各级政府都有一定数量的“公廨钱”,充作办公费用或者支付各级下属官吏的衣食。有些官员经常挪用公廨钱放高利贷,利息很高,借贷者“破产甚众”;有的则用来经商,利用权势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残害商民。
唐朝初年,全国文武官员为642人,国家用于支付的行政费用不多,加上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因此,国富民强。到开元二十三年(735),各级官员数量已经达到18805人,国家用来养官的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吏治不清,各级官员拼命夺田占产,建立庄园。刑部尚书卢从愿(字子袭,相州临漳人,是卢姓名门望族的裔孙。他的祖上有卢绾、卢植、卢毓、卢廷、卢志、卢谌、卢纶、卢度世、卢昶等自汉至唐的历代名人。历任山南黜徙巡抚使、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吏部侍郎、豫州刺史、工部侍郎、尚书左丞、中书侍郎、金紫光禄大夫、刑部尚书)“盛殖产业,占良田数百顷”,时人称之“多田翁”;吏部侍郎李彭年则“患有地癖”,看到肥田美宅就眼馋不已,想方设法弄到手才心甘。
唐朝国祚长达28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长命王朝之一,官吏的新老接替极为重要,唐朝官员的致仕制度也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唐政府规定,高级官员“年七十听致仕”,如果因病提前致仕也予以批准。贞观年间,兵部尚书李靖因患脚疾,不能料理军务,64岁时要求致仕,唐太宗马上批准,他说自古以来,身居富贵而不贪恋禄位者极少,尸位素餐、体力衰竭而不肯让贤者居多,像李靖这样顾全大局、不以人误政的做法值得提倡,因此,赐予灵寿杖一支,以示恩宠。当然如果身体依然强健,年过70岁也可继续从政。唐代致仕官吏有职务品级的限定。唐朝初年规定,凡是请求致仕的官员,五品以上直接向皇帝提出;六品以下的官员由尚书省的吏部统一登记,向皇帝报批,唐文宗时规定,只有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四品以上级别的官吏才有申请致仕的资格,其他官吏听其自便。
官员致仕后一般享受在职时俸禄的一半,从致仕批准之日起,由官员居住地的官仓支付。对于少数德高望重、职位尊崇的致仕大臣,朝廷往往赐以“全俸”,享受与在职时一样的待遇。如太子宾客刘知柔致仕时,“给全俸终身”,宰相房玄龄、宋璟致仕时,也被赐以全俸。这是一种很体面的待遇,得到者都以此为荣。官员致仕后,除了半俸外,还有永业田作为收入来源,所以都能够衣食无忧,安度晚年。
官员致仕后,国家并非弃之不问,而是给以适当的安置,让其继续发挥余热。一是设置散官。所谓散官就是有官阶、官名而无实际职权的荣誉职务。散官设置始于唐太宗时期,当时的设想是让这些具备丰富政治经验的官员起到顾问的作用,散官名号有开府仪同三司、特进、光禄大夫等,加在致仕官员身上,使他们有资格继续在朝廷行走,能够参与朝政,随时备皇帝顾问。如魏征致仕后,被加官“特进”;宰相刘仁轨因病要求致仕,皇帝先加官为金紫光禄大夫,然后才批准他致仕。二是赐予公房。政府在一些风景名胜之区修建一些住房,让致仕官员居住,使其颐养天年,直至谢世为止,这仅限于一些地位尊崇的少数大臣。对于一般官员,则大多让他们回归故里安度晚年。
对一些因公殉职或者在职病死的官员,政府也有一定的抚恤措施。其一是赏以荣阶,特别是一些位高望尊的高官大员,一般追赠爵号、谥号,升其官阶。如湄州刺史钱九陇在职去世,政府追封他为左武卫大将军、潭州都督。其二是官员去世的当月,俸禄照发,并且增发一个月的俸钱。如果死亡的官员家中人丁稀少,无力扶柩还乡,当地政府部门要派人护送,使其安全回到故乡安葬。对于因公殉职或者作战阵亡的官吏遗属,政府还要经常派员前往探视,并定期送钱送物,安抚其遗属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