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古代复合词发展的韵律机制
5.1 上古音节结构的简化
上文谈到,复辅音和词缀的丢失导致了音节结构的简化。根据丁邦新(1979:717-736)和余迺永(1985:290)等的研究,上古汉语和中古汉语的最大、最小音节结构分别如下(C=辅音;M=韵头/介音;V=元音,S=半元音):
上古以后,汉语的尾辅音只有鼻辅音-m,-n,-ng和塞音-p,-t,-k。从中古到近代,汉语的音节结构仍在简化(董同龢(1954)对中原音韵(约1324)的构拟):
(27)中古汉语音节韵尾:CV(-m,-n,-ng,-p,-t,-k)
早期普通话音节韵尾:CV(-m,-n,-ng)
事实上,如下面(28)所示,现代普通话中辅音韵尾的丢失,仍然还在进行之中。Chen(1975)将这种演变轨迹总结为(29):
Barale(1982)在对北京话进行的社会语言学研究中指出:Chen的鼻韵尾辅音的脱落过程实际上就是鼻韵尾前的元音的鼻化过程。此外,Wang(1993)认为汉语普通话的音节都可以分析为开音节,于是,汉语普通话中的最大音节结构是CV[13] 。
通过对比不同时期的音节韵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汉语史上音节结构的简化过程:
也就是说,首先是“韵尾后”成分的脱落(Baxter 1992),其次是韵尾的脱落。汉语音节结构简化所表现出的一种明显趋势,就是辅音韵尾(coda)的脱落。
5.2 韵律理论与古代汉语的音节结构
根据韵律理论,CVCC音节比CVC音节重,而CVC音节比CV音节重(参见Goldsmith 1990及所引文献)。上文所列的音节结构简化过程表明,汉语史上的音节重量持续减轻。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根据音节重量的减轻来描述上古到中古汉语的语音演变特征。我们认为:新韵律系统中音节重量减轻的重要结果是单音节不再具有足够的重量,因此无法独立构成最小的韵律单位——音步。换言之,在新韵律系统里,最小的韵律单位(音步)不是单音节,而是双音节。
这一分析意味着在韵尾复辅音消失之前,单音节音步是合法的。这一预测可以从下面的分析得到证实。在第一章里我们看到,语言中的音步必须遵守二分枝的原则(“f”代表音步,“σ”代表音节,“μ”代表韵素):
人类语言有的采用音节音步,有的采用韵素音步。在第一章里我们看到:现代汉语采用的是音节音步。那么古代汉语呢?上面说,“求双”是双音节音步发展的结果,那么发展以前呢?我们认为:“求双”以前单音节可以独立构成音步。理由如下。
第一,因为上古汉语的最大音节结构为CCCMVCCC(丁邦新1979;余迺永1985),用韵律术语来说,这种音节结构不仅“重”,而且是“超重”。具有复杂结构的重音节可以独立构成音步。韵律音系学理论告诉我们:音节的轻重取决于音节的韵母成分是否分枝。韵律理论中的“轻节点不分枝”的原则(“weak-nodes-don't-branch” principle)允许CVC音节具有如下结构[14] :
如果上古汉语音节结构最小为CVC,最大为CCCMVCCC,那么它完全有可能构成重音节和超重音节。事实上,阿拉伯语不仅允许韵尾出现辅音丛,而且有超重音节。有趣的是阿拉伯语中的超重音节(super-heavy syllables)都是由辅音韵尾创造的。这为我们构拟上古汉语的韵律提供了可靠的旁证。
此外,当代的韵素理论(moraic theory)也为我们提供了理论证据。一个音节可以由一个或两个韵素组成,韵素是音节韵母中的最小成分(参McCarthy & Prince 1993:21),其结构如下所示:
如第一章所示:音步必须由双韵素或者双音节组成,那么,(35a)中的结构无法构成音步,因为只有一个韵素,违反了音步二分法。而(35b)可以构成一个完美的音步,因为该结构中包含两个韵素,因此满足了音步的二分原则。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可以合理地提出上古汉语的CVC式基本音节结构可以独立构成一个音步[15] ,如下(36)所示:
由这一理论还可推出如下结论:如果丢失了复辅音韵尾,那么该语言的韵素音步将变成(Goldsmith 1990:198):
CVCC音步的韵尾重量明显减轻。韵尾辅音的丢失促使中古汉语的最小音节结构变成CV,这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双韵素音步的音系基础:
韵尾后成分的脱落导致了超重音节结构的丢失,韵尾的脱落又导致了韵素分枝结构的消失。上古汉语中显然存在上述两种变化,因此最终使得中古音节无法独立构成音步。此外,如(37)、(38)所示,如果一种语言的音节结构在系统上由(a)变为(b),结果就是单音节词(上古汉语基本为单音节语言)无法独立组构音步[16] 。如此一来,两个音节的组合就会逐步发挥作用。换言之,上古汉语中双韵素音步的消失源于辅音韵尾和辅音丛韵尾的脱落。这种脱落分别导致了重音节和超重音节的消失。根据上述理论(可参考Selkirk 1980b;McCarthy & Prince 1991,1993;Kager 1992等),由于音步在韵律系统中必不可少,双音节音步必然要取代双韵素音步以弥补其失。一言以蔽之,上古汉语到中古汉语的音节结构的演变就是双韵素音步到双音节音步的演变,这就是“双音化”的历史来源[17] 。
5.3 双音节音步的语法证据
上面的分析有无事实证据?冯胜利(1994)指出,到了战国,单音节词语已无法独立,凡需音步者,均需双音节。比如(参本书第五章):
(39)a.予何言?(《尚书·益稷》,约前1000年)
b.是独遵何哉?(《论衡·祸虚》,约100年)
尽管先秦时期的古代汉语属于SVO语言,但仍可发现SOV的语序(39a)。汉代以后,这种SOV语序(如wh-V)变为(39b)。然而,当疑问宾语是由两个成分构成时,例如“何罪”,即便是在[wh-V]演变为[V-wh]之前,它也不会位于动词之前。也就是说,* [What-N V]是非法的。比如,古代没有这样的句子:
(40)* 宋何罪有?
然而,[what-N pro-V]和[V what-N]这两种结构都很常见。例如:
(41)a.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
b.有何旧怨?(《晋语四·魏赵书》)
由此可知,要么将代词“之”插入疑问成分和动词之间,要么把疑问成分置于动词之后。问题是:为什么“* 何罪有”非法而“何有”合法呢?冯胜利(1994)指出,原始汉语是SOV语言,之后演变为我们看到的SVO语言(约前1000年)。因此,诸如[wh-V]这样的OV语序当是SOV的残余。那么怎么解释SOV现象仍然存在呢?该文指出,上古汉语已属SVO语言,因此句子核心重音(the primary sentential stress)落在句子的右边[18] ,因此遵循核心重音的规则(详参本书第四章):
(42)句重音规则
对[X Y]P 而言,如果X和Y是短语P的成分,并且P是句中最后一个短语,那么Y重读。
根据句重音规则,如果句末短语赋有重音,则句子合法。“有”是句末成分,包含“有”的句末短语是“何罪有”,因此“何罪”是重音规则(42)中的X,“有”是Y。然而这里的单音节词“有”不足以构成独立的音步,不是音步则无法实现核心重音,因此古代汉语不存在(40)那样的句子,如(43)所示:
上面的分析还预设了另一种结果:如果Y的节点上可以附加一枝,或者X节点由双枝变为单枝(单音节疑问词),那么句末重音就得以实现,非法句子便可以救活。事实正是如此。如下例所示,“何有”合法,因为“何有”不仅是句末短语而且是一个最小韵律单位(即音步)。因此核心重音可以指派给右端成分“有”。
“有何罪”同样合法,因为“何罪”是句末短语(NP)且由两个词实现独立音步,负载重音,满足了句重音的要求:
“何罪之有”的结构同样可接受,因为“何罪之有”是句末短语(VP),“何罪”仍然是动词的宾语,“之”贴附在动词“有”之上[19] (与“有”一起形成一个音步),因此“之有”可以看作实现句重音的Y,“何罪”是X。其结构如(46)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何有”是合法的,那么无论句法上还是语义上,“何罪有”都没有理由不合法。这两个结构唯一的区别是韵律不同。因此解释“何罪有”不存在的最佳理论是:单音节词“有”不足以构成一个标准音步[20] 。
下面的例子为双音节音步的独立功能提供了更有力的证据:羡余音节的韵律功能。请看:
(47)伙颐,涉之为王沈沈者!(《史记·陈涉世家》)
这是最接近司马迁当时(约前145—?)口语的句子,服虔(约184—?)注解曰:
(48)楚人谓“多”为“伙”,又言“颐”者,助声之词也。(服虔《史记索引》)
据服虔,感叹词“伙颐”的意义与单音节“伙”相同,因此“颐”在语义上是羡余成分。这里“颐”的添加是为了给予“伙”以韵律的支持。单音节成分需要额外的“衬音”,但双音节成分则不必,说明单音节在韵律上不足以构成一个独立音步,以此来实现感叹重音和焦点重音。因此,“衬音”的使用,为上述双音节单位构成标准音步的论点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
5.4 双音节音步、韵律词与短语结构
根据上面的韵律分析和历史证据,我们现在可将古代汉语的音步构成规则概括如下:
(49)古代汉语音步构成规则 (foot formation rule in classical chinese)
这就是第一章音步规则的历史来源。现在我们知道,是音节简化导致的双音节音步,因此双音步规则的作用必然发生在上古复辅音韵尾脱落之后。如上所示,汉代的双音节急剧增加,同时复辅音韵尾在汉代已经消失殆尽(梅祖麟1980;Baxter 1992)。复辅音韵尾的消失与双音节音步平行发展的事实,为我们汉语史音步建立的理论,提供了确凿证据。
至此,我们回答了双音节的来源问题。上文指出(见5.3),双音节的发展,从理论上说与复合词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一个是语音系统的要求,一个是构词系统的产物)。(49)中的音步模式可以看作支持这一论断的系统内部的证据。然而,如果说双音节的要求和复合词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么为什么古代的构词趋于复合而首取双音呢?音系学里双音节的发展和构词学里复合词的发展,究竟是怎样发生关系的呢?答案的核心有二:一、因为古代汉语基本上属于单音节语言;二、韵律制约构词法。一旦双音节音步的模式被确立,在韵律构词法的系统里,单音节语言自然就会走上韵律复合词的道路。下面先从最小词的概念说起。
5.5 最小韵律词
根据韵律构词学的最新理论(McCarthy & Prince 1993),我们可以自然地推导出双音节与复合词之间的关系。我们在第一章看到,韵律构词学的基础是级层(Selkirk 1980a,1980b;McCarthy & Prince 1993):
(50)韵律层级 (Prosodic Hierarchy)
在这一体系中,任何韵律词都必须至少包含一个音步。而根据音步二分枝原则,每一个音步必须是双韵素或者双音节。因此一个韵律词必须至少包含两个韵素或者两个音节。这种“最小”的要求必然导致最小韵律词的出现:一个最小的韵律词就是一个节律音步(metrical foot)。正如McCarthy & Prince(1993)指出的那样,韵律层级和音步二分枝相互作用派生出“最小词”(minimal word)的概念。有了最小词的概念,我们可以知道为什么双音节自汉以后有那么大的威力——因为双音节是汉语的最小词。
为什么汉语的最小词要复合而成呢?这就不能不归结于汉语单音节语言的特点。下文我们将看到,汉语的“复合”有其独特的方式:1)和短语同构;2)多经固化;3)多经词化而后成词。
5.6 韵律与短语的对应
如前所述,古代汉语是一种单音节语言。如果音步必须由两个音节构成,且一个音节就是一个词,那么要在这种单音节语言中构成双音节音步的话,唯一方式就是将两个词(或者两个有意义的音节)组合在一起(“w”代表“词”):
换言之,双音节音步不可避免地导致两个词在韵律上的组合。亦即:
(52)音步=音节+音节=词+词
然而,这种组合同样受到该语言中短语结构规则的约束。因此由音步所导致的组合常常发生在短语“境内”:
(53)音步=音节+音节=词+词=短语
也就是说,“音节=词”的这一特性不可避免地导致“音步=短语”的结果。一旦为满足音步所导致的短语出现,韵律上的音步就会和句法上的短语,初而“一一对应”终而“合二为一”导致下面的结果:
(54)音步—短语对应式
(54)说明韵律音步与句法短语的对应,最终将导致这两种结构的合而为一。因为,根据韵律构词学中的韵律层级系统,一个音步就是一个韵律词,于是韵律范畴(音步——实现“词”的最小韵律要求)与句法范畴(短语)的对应性必然满足韵律词的要求。因此,在韵律构词系统中,这种对应结构最具有构成韵律词的潜质。需要注意的是,音步的韵律完整性往往迫使短语中的两个成分紧密结合,一个成分不能脱离另一成分而存在,否则就违反了构成韵律词的最小要求。然而,当韵律词在该语言中被反复使用时,短语中的两个成分就会不断固化,导致上面提到的固化韵律词(idiomatized prosodic word)的产生。再往前走一步,固化韵律词就会因词化而变成复合词。也就是说,复合词是词汇化了的固化短语。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将(50)中的“韵律层级”及(54)中的“音步短语对应式”概括为古代汉语的构词法:
(55)古代汉语构词法
当且仅当X和Y的组合满足短语的句法要求和音步的韵律要求时,X和Y构成一个标准韵律词。
需要注意的是,从历史上看,上古汉语的复合词大多源于双音节短语,久用固化,所以说复合词是源于词汇化了的固化韵律词。由此可见,复合词的前身是韵律词。这就是为什么到了现代汉语,“复合词(仍然)必须首先是一个韵律词”。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的短语都可以演变为复合词,因为只有那些符合韵律要求的短语才有可能成为复合词。而且,并非所有的音步都是复合词,只有那些代表一个独立句法单位(如短语)的音步才能成为复合词。当然,也并非所有的韵律词都是复合词,只有那些词化了的韵律词才是复合词。从韵律上来说,只有构成音步的短语才能成为复合词;就句法而言,只有代表独立短语的音步才有资格成为复合词。
据此,复合词的来源可以归纳如下:上古汉语语音演变导致了双音节音步的产生,双音节音步又促发了双音节韵律词,而双音节韵律词是由单音节语言中的两个音节的短语构成的,两个音节的短语(经长期使用而)逐渐固化,形成固化韵律词。当固化韵律词发生词汇化时,它们就演变为诸如词库中的复合词这样的词项(X0 )。其演化过程如(56)所示:
这就是所谓双音节短语、复合词以及韵律构词系统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