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语的文学属性
骈偶与对仗堪称汉语的“独家绝唱”。从《易传》的排比(云从龙,风从虎)到《辞赋》的并举(越女侍前,齐姬奉后),从骈文的四六(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到律诗对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无不体现了汉语独具的形式之美,其他语言难以企及,也鲜为伦比。所以谓之“举世无双”亦不过分。然而汉人亦人,汉语亦语。人,无论种族文化的差别如何之大,均有其共通性;语言也不例外。当代语言学认为,人类语言的内部规律都是一样的,因此各种语言都受普遍规律的支配,而其间的差异则源于普遍原则实现中参数的不同。照此说来,汉语的骈偶“独绝”也罢,“古久”也罢,从语言学角度看,它们都应该是普遍规则下的“同中之异”,是人类语言诸规则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本章即试从这一角度来探讨汉语的骈偶与对仗。
先看汉语骈偶的特殊性。汉语可以以其骈偶的特征区别于其他(一切?)语言;然而说她“独绝”还在于骈偶几千年来强大的生命力。一般所谈的骈偶与对仗多就古代作品而言(如律诗、骈文、八股文等),其实骈偶现象在今人的笔下并不乏见。信手从秦牧的文章里拈来几条以见一斑:
作家的笔名,有的平淡,有的深奥;有的是友人投赠的别号,有的是作者自励的词语;有的记录了人世沧桑,有的寄寓了怀人情愫。(《中国作家笔名探源·序》)
进城出城的人多极了,抬轿的,骑马的,挑瓜贩菜的,引车卖浆的,徒手的,提篮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愤怒的海·省城风光》)
这种“并列排偶”式的表达,不正是四六文的遗风么?可见,骈偶还活着!不仅在作家的笔端,而且在老百姓的嘴上:
看菜吃饭,量体裁衣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难怪启功先生把骈偶看作汉语的“基因”,并喻之曰:
有人用老鼠做实验,把基因打破掺乱,于是有尾生背上、腿生五条的,但是其为尾为腿,依然故鼠,而无鸟爪鱼尾的。基因之伟大,其顽固之可恨,犹如此者哉!
只要基因在,躲也躲不开。古代如此,今天也一样,因为它们是铸成汉语所以为汉语的基本要素。我们赞同启功先生的说法并认为:骈偶乃汉语之魂。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对偶在其他语言里并非没有,因为对偶“实是美学上的对称”(陈望道语),中国人觉得它美,外国人也不例外。“对偶”英文作“Antithesis”指的也是“相邻的短语或句子通过语法结构的对称关系实现意思上的对仗或反衬效果”(Abrams 1999)。比如:
Easy come easy go.
易得易失。(俗谚)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它是希望的春天,也是绝望的冬天。(Charles Dickens, A tale of Two Cities )
Joy for his fortune;honour for his valour.
为他的幸福而高兴;为他的勇猛而骄傲。(W. Shakespeare; Julius Caesar )
By force to ravish,or by fraud betray.
或以暴力强夺,或以欺诈出卖(Alexander Pope, The Rape of the Lock )
Marriage has many pains,but celibacy has no pleasures.
结婚有苦但独身无乐。(Samuel Johnson,Rasselas )
Willing to wound and yet afraid to strike.
乐于伤害而怯于下手。(Alexander Pope,Epistle to Dr. Arbuthnot )
当然,英文中的对偶远不如汉语那么严、那么广、那么花样翻新、丰富多采。然而其他语言中骈偶的存在,说明它们也有这种“基因”。否则英文的骈偶就成了鸡之“鼠尾”。如果其他语言也有骈偶的基因,那么对偶本身便不足以作为汉语之所以为汉语的基因。当然其他语言的骈偶和汉语的骈偶不能同日而语,那么彼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显然不可能是骈偶的有无,其奥秘一定在骈偶背后的因素上。如果我们称这种潜在于骈偶背后的因素为“基因”的话,我们所要发掘的就是“决定汉语骈偶的基因”。换言之,是什么样的因素使得汉语的骈偶如此根深蒂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为叙述方便起见,我们把“骈偶”这个术语规定为“专指两个具有相同数量音节的词在一起并列使用的现象”,比如“山水”、“青天”等。而“对仗”则指“同等数量音节的两个短语(或者两个句子)并列使用的现象”。比如“青山,绿水”、“云从龙,风从虎”等等。就是说,骈偶指俪词,对仗指俪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