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1 X X 2]和[X 1 X 2]重音形式的语用区别
根据上面的分析与推导,我们现在可以较为圆满地回答第一节里提出的问题。五花八门的四字格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回答:它们是汉语韵律构词系统的产物,即复合韵律词。为什么它们在汉语里如此普遍、备受青睐?换言之,为什么它们可以独立成为一种固定的表达形式?因为复合韵律词是韵律构词法中高于韵律词的一个上属范畴,是韵律构词系统中的一个独立单位。作为构词系统中的一个独立单位,具有稳定和能产的性质自不待言。为什么在四字格身上会表现出来两种不同的重音形式?因为这两种不同的重音形式来源于复合韵律词的两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合并式与拆补式。复合韵律词的合并式相当于韵律词构成手段中的“复合式”(如“垫肩”);而复合韵律词的拆补式则相当于韵律词构成手段中的“凑补式”(如“因而”)。韵律词跟复合韵律词虽属两个层面上的不同范畴,但是它们构成的手段都不外(1)复合、(2)补足。前者导致韵律与句法的平行结构;后者则纯属为了满足韵律模块的需要。那么那两种组合方式又是怎样导致两种重音格式的呢?答:它们是以多音词右重为基础通过“重音调整原则”推导出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四字格的重音格式的确是和四字格“与生俱来”的,但这必须理解成是与构成四字格的基本结构“俱来”的。由于[[AB][CD]]跟[[_A][_B]]两式最受“偏爱”所以其他重音格式[12XX]或[XX21]、[X21X]等都受到“冷落”。当然这并不是说其他句法结构的四字格不合法(如“一衣带水”),而是说其他结构的四字格不具备“制定模型”的能力。理论上说,任何四字串,只要它们满足上述模型的要求都有可能成为四字格形式(复合韵律词)。但是有的则只是“嵌模形式”(嵌入模型的形式)而不是“定模形式”(确定模型的形式),而有的则非据已定的模型加以改造不可,所谓牺牲句法以满足韵律,否则便被复合韵律词拒之门外。显然根据上述的分析,有关四字格的许多特征(包括不同形式的能产性)都可以解释为语言诸规则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没有交代:四字格的两种不同的重音格式究竟有何不同?前文说过,它们二者在语言使用中的功能是绝不一样的。对比“尼加拉瓜”跟“乱七八糟”(全部大写字母表示“重读”,大写的首字母代表“次重”):
(40)尼加拉瓜 ni Jia la GUA
乱七八糟 Luan qi ba ZAO
人们绝不会用“Luan qi ba ZAO”的重音格式来读“尼加拉瓜”。同样也没有人用“ni Jia la GUA”的格式来说“乱七八糟”。可以按“乱七八糟”的重音格式说的四字形式一般是这些:
就是说,一般口语形式的(或打趣、拟声)四字格才适于用[2 0 1 3]式的重音格式。正式场合,庄重词汇,如:
都必须念成[0 2 1 3]。成语一般都具有古朴典雅的色彩,所以都用[0 2 1 3]重音格式:
对比[2 0 1 3]跟[0 2 1 3]在四字格内容表达上的不同,以及它们在语言使用场合上的对立,我们认为这两种重音格式在使用“风格”上具有明确的分工:[0 2 1 3]专表正式的风格,而[2 0 1 3]则扮演随便的角色。
注释
[1]关于四字格的两种基本重音模式,见Hoa 1983,Scott 1990。当然汉语里还有些四字形式与这里的重音模式不同,如“站不起来”[1XXX]等等,然而这些都不在本章讨论之内。这里只探讨传统所谓的“四字格”,不讨论由虚词参与的四字短语。此外,我们还将这里讨论的四字格严格限定在复合韵律词及其组合形式的范围内,因此单音动词加三音节宾语的四字短语也排除在外,因为它们不是由韵律词组成的形式(冯胜利1995)。
[2]多于四字的成语不是没有(朱剑芒1955),但是四字的成语为标准形式(吕叔湘、朱德熙1951)。
[3]大于四个字的组合如“你一句我一句”等(朱德熙1984:36),不在本文讨论之内。注意,“复合韵律词”是韵律构词法中的产物,因此在其他语言中也不乏见。比如日文在名词化(从句中出现的去动词化名词(deverbal noun))的韵律条件(prosodic constraint)是“它们必须(至少)由两个音步(即四个韵素)组成。”(见Tsujimura Natsuko 1992)当然这一规则不适用于(从英文或中文来的)“借词”,但是众所周知,本土词汇具有自己独立的、区别于非本土词汇的韵律结构特征。如:日文除外来词没有“r”打头的;而英文的拉丁词和从Germanic来的词也有规则上的区别。我们知道日文的音步是由双韵素组成的,如昵称一般都须是一个音步才能加“-tyan”:
ayako>aya-tyan
akira>aki-tyan
taroo>taro-tyan
atuko>at-tyan
tieme>tie-, tii-tyan
如果,日文的音步是由“双韵素”构成的,为什么去动词化名词必须要四个韵素呢?同时在一般音乐家所使用的隐语里的单位为什么也必须至少是四个韵素?很明显,四个韵素构成两个音步,正如Tsujimura Natsuko所说“两个连续的音步则组成一个单独的成分”。可见双音步在日文中同样被当做“一个单独的成分”来使用。此外,Passamaquoddy, Seneca(见Stowell 1979)等语言中以双音步构词的现象也大量存在,传统称作“colon constituent(双合成分)”,亦即这里的“复合韵律词”。
[4]在一般情况下,句子和短语的韵律结构需根据其句法成分来确定,因此句法结构跟韵律结构一般应该是平行的,如果不平行,就会产生变异(如词化)。因此当一个固化短语的句法结构与韵律结构脱节的时候,这个“固化短语”就基本上已经“词化”了。换言之,固化短语如果接受了与其句法结构不同的韵律词格式,这正是它们词化的标志。
[5]“一衣带水”不能说成“* 一衣带的水”;“狐假虎威”不能说成“狐假着虎威”……说明它们不再是可以扩展的“短语”,而是固定化了的词。
[6]重叠受音步限制的例子如“天>天天”,但是“星期>* 星期星期”。
[7]重叠式如:“干干净净”既可以分析成[[AA][BB]]也可以分析成[A[AB]B]。前者则为“合并式重音”[X 2 X 3],若分析成“拆补式”则取[2 X X 3]式重音。
[8]比较:“他喜欢写字、念书”和“他喜欢任人唯贤”。“写字”“念书”彼此对峙,而“任人唯贤”浑然一体。又,“我说了两样东西:铜墙、铁壁”中的“墙”和“壁”都携带重音,彼此对等,为两个短语。而“祖国的铜墙铁壁”中的“铜墙铁壁”则只有一个重音,在“壁”上,“墙”只带次重音。
[9]“[A[AB]B]”(干干净净)形式的重音形式的推导如下:把[AB]及[AB]组合前的“轻重”关系带入[A[AB]B]之后,有:
这里是以“A”为基础,即把“B”嵌入“A”。嵌入以后的轻重关系是“A”和“B”的轻重关系。所以重音调整的问题则在前后两个和中间两个之间进行,而不是在左边两个跟右边两个之间进行。根据这种特殊关系,调整原则中的“重其重、轻其轻”就要理解为重其“A”而轻其“B”,亦即左右两个轻重都加重:“+1”,而中间两个轻重都减轻“-1”。于是我们有:
结果与(38)的结论一样。
【思考题】
1.为什么说四字格是复合韵律词、为什么其他四字形式不是复合韵律词?
2.“守株待兔”和“乱七八糟”的重音格式是什么,怎样推导出来的?
3.举例说明[1 X X 2]和[X 1 X 2]两种重音格式的语体差异。
4.结合下面第四章的理论尝试回答“为什么及物性的四字格在下面的环境中不能带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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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不闻不问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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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患得患失分配给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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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忍无可忍校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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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恶痛绝恐怖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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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莫名其妙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