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四字格”重音形式的推导
如果我们接受上面的分析的话,复合韵律词(四字格)所以表现出两种不同重音形式的谜也就即刻冰释:它们有两种不同的重音形式因为它们是按两种不同的组合方式构成的。我们知道,不同的结构可以造成不同的重音形式。[X 1 X 2]跟[1 X X 2]的不同是因为[[AB][CD]]结构跟[[_A][_B]]结构上的不同所造成的([A[AB]B]同样可以推导出[1 X X 2]型重音格式,见注[9] )。具体说就是:
那么[[AB]+[CD]]是怎样导致[X 1 X 2]重音形式,[[_A]+[_B]]又是如何造成[1 X X 2]型重音格式的呢?回答这两个问题,必须以下面两点为前提:
(20)a.汉语双音形式的一般重音格式是“轻重”或者“中重”。
b.四字格是汉语构词法中的一个构词单位。
第一点是传统的说法(俞敏1989:205;徐世荣1982),即:双音节词汇(复合词或者标准韵律词)的一般重音结构都是“轻重”型(这里不包括用久的老词如“朋友”(俞敏1989:205);也不包括由词缀法构成的词如“椅子”(冯胜利1996))。就第一点而言,我们只取成说,不拟详细论证。而第二点则是上文的结论,意谓无论[[AB][CD]]抑或[[_A][_B]],都是汉语韵律构词法中的一个独立的单位:“复合韵律词”。正因如此,当“复合韵律词”合成的时候,其中各成分之间的(韵律)关系就要根据新形式的需要,在内部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就是说新形式要求其中的两个成分[AB]跟[CD]不能绝对等同,否则它们便相互对峙、各自独立,而不为整体[8] 。要成为整体,唯一的办法就是遵循一般词汇“右重”,的规律,对[AB]跟[CD]的重音进行重新布局。就是说,四字格的重音形式是(20a)跟(20b)两条规则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
根据这种分析,我们很容易从[[AB]+[CD]]的组合中得出[X 1 X 2]的重音格式。根据(20a),无论是[AB]还是[CD],在没有组合以前,都具有同样的轻重格式(最右边的一个最重)即:
当[AB]和[CD]组合成一个复合韵律词的时候,我们有:
由于“复合韵律词”是一个整体单位,这个单位里包含两个成分:韵律词-1[AB]跟韵律词-2[CD],亦即:
如果韵律词-1和韵律词-2组合成为一个新的单位,同时它们又分别是这个新单位里的两个下属成分,那么这两个成分也应该遵循左轻右重的一般规则,因此:
在组合前,[AB]跟[CD]都是同样的“轻重”型韵律词,[AB]并不比[CD]轻或者重。可是当[AB]跟[CD]组合以后,它们不再是独立的两个单位,而是一个单位中的两个成分。显然,这时[AB]跟[CD]之间的韵律关系必须进行调整,因为在复合韵律词这个单位里,[AB]的韵律重量必须轻于[CD],[CD]的重量必须重于[AB],才能满足复合韵律词中左右两个成分(音步)“左轻右重”的一般重音规律的要求。就是说两个韵律词必须构成上一层次(复合韵律词)上的“轻重”,如(24)所示。然而左右两个韵律词在结合前都具有固定的“轻重”形式,亦即:
虽然新的组合要求左边的“轻重”必须轻于右边的“轻重”,但是这种要求无法改变左边成分原有的轻重关系,就是说,下面的结果是不可能的:
左边成分中原有的轻重关系不能改变,右边成分中原有的轻重关系也不能改变。因为它们是结合以前就固定的。因此实现“左轻右重”的要求便只能在保持原有韵律词(复合词)内部轻重关系的基础上,使右边的单位重于左边的单位。同时,当[轻重+轻重]构成一个新单位时,其中的“轻”与“轻”,“重”与“重”都不再是孤立的了。就是说,(1)右边“轻重”里的“轻”不能“轻”于左边“轻重”里的“轻”;(2)而左边“轻重”里的“重”不能重于右边“轻重”里的“重”;(3)所有的“轻”都不能重于所有的“重”。要实现上面三点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使重中之重再重,令轻中之轻更轻。这种运作可以归纳为下述原则:
(27)重音调整原则
由两组同等“轻重”成分组成的“轻重”单位必须按“加重重中之重、减轻轻中之轻”的原则进行内部调整。
这一原则可以简称为“重其重而轻其轻”。在韵律学中,一般都用数字表示韵律重量的级差。所以我们设一般情况下的重者为“2”则轻者为“1”。那么在没有组合前,[AB]跟[CD]的重音形式是:
组合以后,必须根据“重音调整原则”进行内部的调整,使[AB]轻于[CD]。根据原则的第一步——“重其重”,我们有:
也就是加重“重中之重”,使最右边一个字的重量由“2”变成“3”。然后再根据“重音调整原则”的第二步——“轻其轻”减轻左边的“轻中之轻”,使最左边的一个字的韵律分量由“1”降到“0”:
最后我们得到的是一个[0 2 1 3]型重音格式(与传统的[1 3 2 4]等值),亦即[轻中轻重]。这一格式恰是一般[2+2]式成语的标准重音格式,如:
那么[1 X X 2]式重音格式是怎样在[[_A]+[_B]]结构的韵律词中实现的呢?根据(21a),[AB]的重音形式是:
“填补”式复合韵律词是将一个韵律词的两个成分“一分为二”,然后再以各部分为基础组成一个音步,即:
因为“轻”与“重”是相辅相成、彼此依赖的(参第四章),所以如界[_A]中的“A”要是“轻”的话,那么“_”位置上的成分就必须“重”,才能构成一个合法的音步,亦即:
同理,如果[_B]的“B”是“重”的话,那么“_”的位置一定得“轻”:
因此,填补以后的[_A]跟[_B]的重音结构是:
与上面“组合式”复合韵律词的道理一样,“填补式”复合韵律词也是一个独立的韵律单位,因此[[重轻][轻重]]这两个音步的关系不能是平等的,也必须是左轻右重:
如果[_A]要轻于[_B]的话,那么就要根据“重音调整原则”重整它们之间的重音关系。仍设一般轻重关系(未拆补前)为[12],那么当[AB]拆开以后我们首先有(a);填补以后,则根据音步内轻重对立的原则可以得到(b);再根据“重其重”我们得出(c);最后根据“轻其轻”推出(d)。(f)是所有上述运作的结果:
根据我们的推导,拆补式的标准重音格式是[2 0 1 3],与传统的观察[3 1 2 4]等值(俞敏1989:205),也就是(2b)的[中轻轻重]形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