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边缘文人的创作心理:“妒富”与“欲望满足”
接下来,贾母更从“创作心理”揭示这类作品的产生因素,所谓:
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第五十四回)
其第一个“妒富心态”的解释,正合乎现代学者所注意到的,一般通俗小说中常有的那种“很嫉妒地不赞成有权势有财富的人,但又无情地蔑视出身卑微和不幸的人”的特点[3],就在“贬人妻女”(第一回石头所批评),将大家闺秀丑化为荡妇淫娃,“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以“污秽人家”的同时,即满足其“求不遂心”而由羡转妒的嫉恨心理。微妙的是,也只有“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使之沦为“淫女”“流荡女子”,才能提供男主角恣意遂欢的捷径,而同时符应了贾母的第二个解释:“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既然“今古穷酸色心最重”[4],因之“妒富”与“欲望满足”可以说是边缘文人创作心理的一体两面。
目前的研究显示,这类小说的主要读者群是来自中下阶层的文人,并非上层文人[5],其作者更也是不遇失意的边缘文人。[6]衡诸清初首开才子佳人小说之风的天花藏主人所自剖:
顾时命不伦,……欲人致其身,而既不能,欲自短其气,而又不忍,计无所之,不得已而借乌有先生以发泄其黄粱事业。……凡纸上之可喜可惊,皆胸中之欲歌欲哭。[7]
适可证明在“欲人致其身而既不能”的仕进无望之下,透过“纸上之可喜可惊”以获取“事业”与“佳人”的食色兼得乃是最快的方式,故晚明的李渔(1611—1680)也说:
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自长至老,总无一刻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藉以舒,愠为之解,且常僭作两间最乐之人,觉富贵荣华,其受用不过如此,未有真境之为所欲为,能出幻境纵横之上者:我欲做官,则顷刻之间便臻荣贵;我欲致仕,则转盼之际又入山林;我欲作人间才子,即为杜甫、李白之后身;我欲娶绝代佳人,即作王嫱、西施之元配;我欲成仙成佛,则西天蓬岛即在砚池笔架之前;我欲尽孝输忠,则君治亲年,可跻尧、舜、彭籛之上。[8]
由此诚可以合理地推论:“写这样的小说也是一种心理缺憾的补偿。这种补偿通常是借助于创作或阅读过程中‘角色置换’的方式来实现的。当作者采用与个人真实经历相对应的某种理想方式来设计小说的世界与角色的时候,‘角色置换’成为可能。”[9]其中的替代心理(vicariousness)也同样出现在六朝广泛流传的人神婚恋型游仙故事中,文士在门第阶级社会下透过俗人与女仙的特殊关系,藉由艺术创作活动以满足其被压抑的欲望(wish-fulfillment)[10],可见这一类创作所蕴含的心理疗效,而为贾母∕曹雪芹所洞穿并明白揭露。
值得注意的是,贾母所说的“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揭发了这些文人藉创作满足攀附高门女子的意淫心态,也恰恰符合林黛玉对这类女性所判定的“成了爷们解闷的”。
一般读者都被进入大观园后宝、黛共读《西厢记》的优美场景所感动,并因此以为这些才子佳人故事是两人的爱情启蒙甚至是情欲张本,赋予两人反礼教的超时代意涵。但是,如果仔细检验宝玉引述《西厢记》以进行情欲试探时黛玉的反应,其实清楚地证明了黛玉的礼教立场是丝毫不打折扣的。试看第二十三回与第二十六回有关的两段情节,都是一旦宝玉挑动《西厢记》的情色范畴,以其中“妙词”使两人关系越界而产生爱欲影射,便立刻引起黛玉的痛愤羞怒,单单第二十三回的“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与“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的情侣类比,就使黛玉连腮带耳通红,登时竖眉瞪眼、带怒含嗔,指宝玉道:
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我告诉舅舅舅母去。
说着早又把眼圈儿红了,转身就走。第二十六回的“好丫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叠被铺床’”的露骨投射,就更是让黛玉登时撂下脸来,哭道:
如今新兴的,外头听了村话来,也说给我听;看了混帐书,也来拿我取笑儿。我成了爷们解闷的。
一面哭,一面下床来往外就走。从贬责痛斥宝玉所看的《西厢记》乃是“淫词艳曲”“混帐书”,所引用的书中话语乃是“混话”“村话”“该死的胡说”,都与宝钗兰言教诲中所指陈的“杂书”,和李纨所声称的“邪书”(第五十一回),还有贾母、李婶、薛姨妈等所谓的“杂话”(第五十四回),属于差相仿佛的同义词;尤其“淫词艳曲”一词,与乾隆时期称《西厢记》为“小说淫辞”,以“诱人为恶”为由而加以禁毁[11],两者在用语上更是如出一辙,可见黛玉的反应都是出于礼教之防的反击。
最重要的是,在这种诉诸淫艳关系的比喻里,林黛玉所处的情色地位,使她深深感到自己是被“欺负”“取笑”“成了爷们解闷的”,因此勃然大怒又羞愤生悲,最后都立刻加以翻脸挞伐,并都以“转身就走”的脱离现场表达强烈的抽离意志与极力抗议,力图将陷入欲望客体乃至性对象(sex object)的物化自我解脱出来,从而掀起二玉之间更甚于“金玉良姻”的重大风波,在在可见林黛玉对其中的爱欲部分乃是分割判然。对照后来第四十九回宝玉引《西厢记·闹简》中的“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来委婉探问黛玉与宝钗之冰释因由,黛玉则是听了笑称两者都问的好,而一无芥蒂,前后对比十分鲜明,这正是因为“孟光梁鸿”在此一借喻中解消了宝、黛之间异性爱恋的“情侣义”,而转为钗、黛二人同性情谊的“朋友义”,伦理界限的泾渭分明正是构成差异的根本所在。
由此可见,一般以为《红楼梦》继承了才子佳人小说婚恋自主观的说法,是不符合宝、黛之间的爱情心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