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經濟改革隱含的密碼:化公為私
所有共產黨都宣稱要消滅資本主義,因此,中共元老們無一不為自己戴上「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桂冠。但是,縱觀中共統治中國將近70年的歷史,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前30年,中共通過暴力「化私為公」,讓中共政權成為全國唯一的地主及資產所有者,所有的中國人都成了無產者;後40年,通過鄧小平於1978年底開創的經濟改革用政治權力「化公為私」,讓共產黨的幹部與紅色家族成員成了暴富階層。
1、共產黨幹部變身資本家:中國式私有化的秘訣
中共建立政權之後,在農村推行土地改革,消滅地主富農,強制農民走「合作化道路」,直至成立人民公社,將農民變成國家的農奴。在城市,先是通過「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1953—1956年),把所有私有企業都變成了公有公營企業,剝奪了資本家的絕大部分財產,建立了公有制下的計劃經濟體制。此後20餘年間,社會主義國家的國企存在的弊端,中國的國企一樣也不少,虧損嚴重。1976年9月毛澤東去世之後,繼任者華國鋒繼續堅持毛的政治經濟路線。直至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鄧小平重新出山,開始推行經濟改革,以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為前提,但准許個體的小規模私營經濟經營,同時削弱計劃經濟,卻不准私有化,比如規定私人企業雇工不能超過八個,八個以上就是資本主義。但這一據說按照馬克思經典教義折騰出來的荒唐規定,在1980年代末被完全打破。
鄧小平於1997年2月去世。十個月之後,中國政府宣布推行以「抓大放小」為核心的「國企改革」,允許中小國企私有化。所謂「抓大」,就是指資產規模大且與國計民生有關的金融、能源、電力、電信、交通等企業,准許其經過資產重組後上市。所謂「資產重組」,是指國企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資出售部分股份,但國家仍然控股(51%以上或者必須成為第一大股東);所謂「放小」,是將市場前景不佳或虧損嚴重的中小型國有企業出售,允許其私有化,以甩掉政府的包袱。
時任總理的朱鎔基之所以如此決策,主要出自兩點考慮:
第一、國有企業無法歸還銀行貸款,導致國有銀行系統瀕臨崩潰。鄧小平時代的經濟改革無法解決國有企業的弊端,例如冗員過多、人浮於事、效率低下、浪費驚人、企業虧損嚴重等,只能長期依賴國有銀行的貸款支撐企業的運轉。隨著經營狀況日益惡化,許多國有企業停止償還銀行貸款,甚至連利息也不再支付,1996年國有銀行的壞帳加上逾期呆滯貸款占貸款總額的70%左右,如果繼續為國企注資,金融系統將被國企拖垮。
第二、中國急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便擴大出口。當時,WTO接納中國有個前提,即以15年為期,中國必須建立市場經濟,即取消計劃經濟和實行國有企業私有化,中國如果不能證明其實行了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就無法獲准加入WTO。
中國這一私有化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歷時四年左右,主題是中小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成為原廠長、經理等私人擁有的企業。程曉農曾詳細分析了130個國有企業私有化案例,歸納了數種典型的手法,揭示了中國企業私有化的黑暗過程。他們的做法通常是,有意低估企業資產淨值;然後直接動用企業公款或以企業的名義去銀行貸款(少數是向私人借款)買下自己管理的企業,註冊在本人或親屬名下;最後,以新企業主的身分,用私有化之後的企業資金償還自己購買企業所借的款項。也就是說,他們雖然購買了自己管理的企業,個人卻往往只付很少的錢,甚至分文不付。[2]
第二階段是大中型國有企業的部分私有化(partial privatization),大約從2002年開始,到2009年基本完成,其手段包括把國有企業改組後上市(listing)、管理層持股(MBO,Management Buyout)、職工股份化、與外資合資、與私企合資等等。由於這些企業資產規模龐大,廠長經理們無法獨自侵吞,所以通常是動用公款購買企業股份送給企業高中層管理幹部,並用送股份的辦法賄賂那些有權批准企業上市的政府部門官員及其家屬,形成利益共謀。這些共產黨的國企幹部和政府官員不花任何成本,便成為大中型上市公司的持股總經理或常務董事之類,憑藉職位優勢成了資產所有者。
這場始自1997年底的私有化到2009年基本完成。1996年全國國有工業企業為11萬家,到了2008年底只剩下9700家,[3]其中還包括已經實行部分私有化、但政府仍然居於控股地位的大型國有企業。
中國這一私有化過程,究竟讓多少中共內部人從無產者成為擁資百萬千萬的企業所有者?根據兩個全國性抽樣調查的數據,[4]結論是,約50%—60%的企業由企業管理層私人擁有;約25%的企業買主來自企業外部,屬於國內其他行業的投資者;外資所占份額不足2%;由管理層和職工共同私有化的僅占10%。值得一提的是,即便職工與管理層共同擁有股份,但職工股東基本上無法過問企業的資產管理及經營狀況,實際上相當於職工出錢幫助管理層擁有企業。
2、中國當局為何不願承認已經發生的私有化?
上述過程無異於政府縱容國企管理層夥同政府官員公開瓜分和掠奪國有資產,中國當局就算巧舌如簧,也沒法把這種掠奪解釋成正當行為。偶然見之於媒體的國企私有化案例,常常引發社會公眾的憤怒,因此,中國政府不許國內媒體討論私有化,也不允許學者發表有關私有化過程的調查報告,直到2011年,中國官方還堅持宣稱「五不搞」,其中就有一條「不搞私有化」。[5]但是,這一謊言只是用來欺騙國內公眾,實際上,中國政府曾經委託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在中國進行了幾次有關中國私有化結果的調查,調查報告都以英文發表在國外,[6]從而向國際社會證明,中國早在1997年底就開始推進私有化,從而為2001年12月加入WTO成功地鋪平了道路。
在推行私有化的前後十來年當中,中共當局極少追究紅色精英們侵吞企業國有資產的行為。不僅如此,從1998—2003年這段私有化高潮時期,中國政府關閉了國有資產管理局,製造了長達六年的國有資產監管「空窗期」,為權貴、國企經理、廠長及官員們侵吞國企資產提供了方便。2003年以後雖然重新恢復了國有資產管理局,但私有化結果木已成舟,原來的國企廠長經理們已經堂而皇之變身為私營企業家。
也許有讀者會問,共產黨國家的公有企業私有化,是不是只能採取這種辦法?程曉農研究過俄羅斯和中歐數國的私有化過程,得出的結論是:這種由政府鼓勵並保護、允許共產黨幹部直接侵吞國企資產的私有化方式,只有中國採用;中歐各國的私有化基本上不讓共產黨幹部染指。[7]如果把中國和俄羅斯的工業企業私有化過程與結果作對比,可以看出中國式私有化的明顯弊端:[8]
⑴ 企業私有化的黑箱
中國政府從未宣布過企業私有化的具體設想,私有化過程是政府官員和廠長、經理操作於黑箱,將工人排除在外而進行的。與之相反,俄羅斯政府有統一的私有化方案,由工人投票決定選擇哪一種。
⑵ 工人權益未受保障
中國工人大多是被廠長、經理以保留工作為條件強迫入股,工人不得不動用個人儲蓄。中國工人入股本廠之後,空有股東虛名,其權益卻得不到保障。與之相反,俄羅斯工人對本企業入股基本上是自願的,用的是政府發的私有化券,他們的股東身分能得到承認,權益也有保障。
⑶ 高層持股易控制企業
在俄羅斯,私有化之後,企業職工持有的本企業股份大約占40%左右,比中國工人的10%多得多;俄羅斯的企業經理層雖然也持有一部分股份,但比中國的經理階層少得多。因此,俄羅斯的廠長、經理靠他們個人控制的股份,往往無法把企業變成其私人控制之物。
⑷ 解雇員工以降低成本
私有化之後,中國大約半數國企職工被解雇,廠長、經理藉解雇員工來降低企業成本(即減員增效),此舉得到各地政府的充分支持。與之不同,在俄羅斯私有化過程中,解雇工人的情況較少發生。
⑸ 勞資衝突比例上升
中國推行私有化之時,中國尚未建立保障失業工人的社會福利系統,失業工人沒有生活來源,加之企業廠長、經理大肆侵吞國有資產,這兩個原因導致了大量的勞資衝突。1995年全中國縣、市一級的勞動糾紛仲裁機構處理的勞資衝突為3.3萬起,2006年這個數字達到44.7萬起,2008年上升到69萬起。[9]而俄羅斯在私有化過程中社會福利制度仍然正常運轉,少數失業工人可以領取社會福利而勉強生存。俄羅斯的廠長、經理在私有化過程中比較尊重工人的意願,勞資雙方很少因私有化而發生衝突。
西方有學者認為,共產黨國家的威權體制有利於經濟轉型和經濟發展,因為政府的強權可以克服來自民間的阻力,中國往往被他們視為一個最好的例子。[10]他們全然忽視了這一「經濟轉型」過程完全漠視社會公正,剝奪了民眾的權益。這樣一種只有利於統治精英的制度安排,為日後中國的社會衝突埋下了深重的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