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
【经】九年,春,王三月,丁丑[136],宋公御说卒[137]。
【注释】
[136]丁丑:当为该年三月的十九日。
[137]宋公御说:宋国国君,姓子,名御说(yuè),谥桓,即宋桓公。
【译文】
【经】僖公九年,春天,周王的三月,丁丑(十九)日,宋桓公子御说去世。
【经】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138]。
【传】天子之宰,通于四海[139]。宋其称子,何也?未葬之辞也。礼:柩在堂上[140],孤无外事[141]。今背殡而出会[142],以宋子为无哀矣。
【注释】
[138]宰周公:即周王室的太宰,食邑于周,故称宰周公。宰,官名,掌管天子事务,传达天子命令。宋子:新即位的宋国国君,即宋襄公子兹甫,公元前650年—前637年在位。据《左传》:“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葵丘:宋国地名,在今河南兰考东。
[139]通:往来。
[140]柩(jiù):已装殓尸体的棺材。
[141]孤:丧父未葬的新即位的国君。
[142]背:离弃。
【译文】
【经】夏天,鲁僖公和周天子的太宰、齐桓公、宋襄公、卫文公、郑文公、许僖公、曹共公在葵丘会盟。
【传】周天子的宰官,可以和四海的诸侯交往。称宋国国君为子,为什么呢?是表示前代国君还没有安葬的说法。按礼:灵柩还放在堂上,遗孤没有外交上的事情。现在离开殡葬之事而出国会盟,认为宋国新国君没有哀痛。
【经】秋,七月,乙酉[143],伯姬卒[144]。
【传】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145],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146]。
【注释】
[143]乙酉:当为该年七月的二十九日。
[144]伯姬:鲁僖公的女儿。
[145]笄(jī):簪子,女子到十五岁可以束发成髻,插簪子,举行笄礼,以示成人。
[146]治:办理。
【译文】
【经】秋天,七月,乙酉(二十九)日,伯姬去世。
【传】是鲁国国君的女儿,还没有嫁人,不记载去世,这里为什么记载了去世呢?因为已经订婚了,举行了笄礼就称她的表字了,去世了就按成年人的丧礼来治丧。
【经】九月,戊辰[147],诸侯盟于葵丘。
【传】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148],为见天子之禁[149],故备之也[150]。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151],壹明天子之禁[152],曰,毋雍泉[153],毋讫籴[154],毋易树子[155],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注释】
[147]戊辰:当为该年九月的十三日。
[148]美:褒扬,赞美。
[149]为:表示原因。见:显示,体现。天子之禁:周天子的禁令。
[150]备:详细记载,使完备。
[151]书:指盟书。
[152]壹:表示范围,完全。
[153]雍泉:堵塞水源。
[154]讫(qì)籴(dí):就是不卖粮食给别国。讫,阻止,制止。
[155]树子:已立为世子的嫡长子。据何休,树立本正辞,无易本正当立之子。
【译文】
【经】九月,戊辰(十三)日,诸侯在葵丘结盟。
【传】齐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了呢?是为了褒扬他,因为他宣布了周天子的禁令,所以要详细地记载。葵丘的会盟,只把祭祀的家畜捆起来而不杀,宣读了盟书放在家畜身上,完全表明了天子的禁令,说,不要堵塞水源,不要阻碍购买粮食,不要更换太子,不要把妾立为妻,不要让妇女参与国事。
【经】甲子[156],晋侯诡诸卒[157]。
【注释】
[156]甲子:史官漏记月,当指周历的十一月甲子日,即当年十一月的十日。
[157]晋侯诡诸:晋国国君,姓姬名诡诸,谥献,即晋献公。
【译文】
【经】十一月甲子(初十)日,晋献公姬诡诸去世。
【经】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158]。
【传】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159]。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
【注释】
[158]里克:晋国大夫。奚齐:晋献公之子,献公宠姬丽姬所生,丽姬欲立之,设计害死太子申生,逼走公子夷吾和重耳。详见前文,亦可参看《左传》。
[159]子:在丧期间,国君称子。
【译文】
【经】冬天,晋国大夫里克杀死了国君晋献公的儿子奚齐。
【传】经文说奚齐是国君的儿子,因为晋国人不把他当做国君。晋国人不把他当做国君,为什么呢?认为晋献公杀害了太子申生而立他为君是不合正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