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国粹”——豆腐渣工程
了解一个时代,往往可以从一个时代特有的语言中找到解读那一时代的钥匙。比如今后中国的《辞海》一定要收进”豆腐渣工程”这一辞条,因为这是当代“国粹”,是贪污腐败行为蔓延、整个社会陷入极大道德风险这一历史状况在建筑行业中的具体表现。
应该说近几年反腐败的力度从政策层面上来说大大加强,谈论政府腐败这一问题现在也不再是讳莫如深的问题,甲地区的腐败在甲地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报道,但在乙地与丙地又被曝光。但现实又确实无误地告诉我们,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屡屡受挫。这一切不能不使研究者将改革受挫与宪政秩序的缺乏联系起来。因为不这样从根本上分析问题,就很难遏止目前这种贪污腐败者前赴后继的状态。
研究社会转型问题就会发现,制度特变的核心问题是宪政制度的大规模改变,经济转型仅仅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这里必须解释清楚的是这样一个问题:有宪法的国家未必就是实行了宪政,而没有宪法的国家如英国、新西兰、以色列等确实又是宪政国家。我国法治建设的严重滞后状态导致国家机会主义泛滥,而与渐进主义相联系的双轨制又必然滋生腐败现象,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是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因为向公平、透明、平稳和确定的宪政秩序过渡与双轨制是不相容的;双轨制强调的是便宜行事和专断的政府权力以及非公正、不透明、不稳定和不明确的游戏规则。前者要求政府严格遵循游戏规则,而后者的特点则是政府遵循游戏规则的不确定性。
目前的状态是政府官员同时扮演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角色。正是这种状态给了官员们以贪污腐败的广阔空间,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豆腐渣工程”才成为这一时期建筑史上的奇观。可以说,只要不着手宪政秩序的建设,不改变国家机会主义泛滥的状态,哪怕再多杀几个制造豆腐渣工程的当事人,也没法从根本上防治豆腐渣工程的出现。
(原载《深圳法制报》200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