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河垣讨公道的意义
“一元钱公道”,这是一个让人不由得要多想几遍的故事。
在一切都有待完善的转型期,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打官司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赔不起精力也赔不起钱。所以如果不是有天大的冤屈,或被逼得走投无路,大家一般都念”忍”字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事情本身的是是非非,早已在当事双方那”化解“的过程中,化得面目全非,化得让当事人提起这些事情就没有气力。而历来有当“看客”习惯的国人,不少人的兴趣倒不在于事情本身的是非,他们只喜欢充当评判者,看谁处于下风时就帮谁一下,仿佛他们在匡扶正义。而事实上他们只是要在充当别人的评判者时,大大满足一下自己的道德优越感。
笔者算得上一个不太被别人意见左右的人,但在1998年为某事所逼要去讨个说法时,也实在感到心力交瘁。所以看到这个故事时,首先就是被高河垣这条汉子的认真劲所感动:投入3000元,为的是讨回1元钱的公道,虽然”讨回”了1300元的损失,但这当中所耗费的精力,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委实不是外人所能想象的。如果将此事的缘起与得到的最好结果放在天平上称一下,这投人”与”产出二实在太不成比例口我想我自己遇到这事,大概会一忍了之,绝对没有高河垣这等勇气和韧劲。我拥有自己拙著的
数个盗版本,也曾看到不少书店在卖拙著的盗版书,但我从来就没有因为盗版的事去找过执法部门,这事实本身就证明我没有高河垣的勇气与韧劲。
猷而高河垣让人佩服的地方就在这里。为了所有人都觉得微不足道的”一元钱公道二他放弃了自己的安宁,执著地要讨个说法,用自己的行动给国人上了意义深刻的一课。高河垣行动的意义就在于他用自己的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而中国要想走向法治社会,就得要靠许多像高河垣这样的人。道理很简单:如果大家都念”忍”字诀,所谓法制建设就会永远湮没在一片模糊的”化解”中。
(^《深圳法制报》199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