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当恤民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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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轨期的动荡中,“上访”成了中国草根阶层求公正的一条主要途径,
但是仔细考究起来,“上访”又不仅仅只是中国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种形式在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只是古时候老百姓要告状可不容易,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杨乃武蒙受不白之冤,其姊杨三姐告御状告到刑部大堂,除了请托同乡官宦代为疏通“路子”之外,还要经历九死一生有如”鬼门关”般的“滚钉板”——滚过钉板者会成为重残废。正由于告状的“成本”太高,一般人无法支付,所以中国老百姓如果不是冤屈到走投无路,一般都是采用“忍字诀”。现在虽然距高杨乃武所处的时代已有一个半世纪,但采用上访这种形式伸冤的还是中国草根阶层的主要申诉途径。其原因在中国至今还处于民主与法制尚须继续完善的阶段,权力大于法律、人情高于法规的现象还随处可见。
前一向到北京,与一位在最高人民法院任法官的朋友聊天,他谈到大前年某天晚上到法院值班,一位上访者冻死在围墙外。面对这位上访者趴在围墙上的尸体,虽然这位朋友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他还是受到深深的震动,彻夜未眠,从此勉励自己要认真对待任何一位上访者。设置信访部门,本身就是政府为了让冤抑难伸的草民有一条渠道申诉自己的冤情,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弥补司法体制之不足。也正因如此,信访部门的责任更为重大,它虽不执掌任何资源配置大权,只有责任而无〃利”可图。可以说,这类岗位更需要为官者有一颗体恤民情的良心。
(原载《深圳法制报》199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