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利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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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人来说,不管愿不愿意,今后大概与法律打的交道会越来越多。本报今天刊登的这篇报道表明,中国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虽然索赔之路还很漫长,但任由卖方宰割的一统天下终于被打破。
所有有过外出旅游经验的人,都会有在机场候机与车站候车而航班(或车次)又晚点的痛苦经历。一般情况下,惯于逆来顺受的中国消费者对此是忍了,认了,因为索赔的路太漫长,代价昂贵,一般人支付不起,也享受不了这份”奢侈,因为这两个行业是垄断性的”卖方市场”,从来只有“卖方”说了算,“买方”从来就没有成为真正的”上帝,要说有一刻有那么些”上帝”的感觉,那就是近两年航空公司数量增多,竞争日趋激烈后,“上帝”才在购票时享受到送票上门的服务,至于航班是否准时、机上服务质量是否到家,上帝们通常”计较”不了,也无法“计较丁
文中数位为了权益起而奋争的消费者,我认为其精神是好贵的,尤其是那位”一元钱官司”的主角牛泊,如果仅从经济上来衡量,他确实挺不划算,因为他投人的精力与金钱,与那一元钱太不成比例。但这一”官司”的意义在于讨到了说法,为消费者保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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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权益树立了良好榜样。
消费者奋起为正当权益而争的意义更在于促进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近些年劣质服务与劣质商品大行其道,一方而是中国的经济伦理信用被破坏无遗的具体反映,另一方而也与中国消费者对于保护自己的权利还缺乏应有的态度有关孑只有每一个人为样卫自己的权利而进行抗争的时候,中国目前这种伪劣商品大行其道的局面才会结束。
(原款《深圳法制报》199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