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朵”恶之花”(需校对)
同一类型的贪污腐败故事在中国大地上发生了许许多多,湖北某县的银行行长李雄辉绝对不是最后一人。
李雄辉将自己犯罪的责任推诿到”家庭环境不幸二让人觉得这理由实在不够充分。因为按照中国现在对离婚与婚外恋的宽容程度,家庭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解决白李不是一个没有头脑的人,要升到他所在的银行行长这个位置,需要在复杂的人事关系中”披荆斩棘二在中国,要处理好单位里错综复杂的人事关系,确实需要一定能力与手腕0
李的问题只不过是中国每天正在发生的贪污腐败案中的一例而已,在腐败案高发区的金融系统工作日久,李对贪污腐败行为早已见愤不惊,所以利用职权从自己所管辖的银行里”提走”82万元巨款时,也没感觉得有什么道德障碍,在与情妇双双远走高飞之时,还堂而皇之地写信请同僚”在职权范围内”关照他的妻儿——不知他想到他的犯罪行为给他的同僚带来的恶果没有?从整件事情来看,生活在小县城的李雄辉见识不大,他没有想到一个在小地方能够呼风唤雨、实权在手的官员,一旦离开原有的生存环境,到一个陌生地方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会有那么多的艰难;同时他对自己与请人的“感情基础”也做了错误估计:离开了
原有的职位与权力赋予他的光环,他的魅力大打折扣。这种”爱情”根本经不起风浪与颠簸。而在米珠薪桂、居之大不易的深圳,他从银行”提走”的几十万元还不够买一套体而的商品房。
李雄辉只是中国这块土壤上的一颗恶果。如研究贪污腐败而声名卓著的南非行政管理学专家保罗,哈里森所说的那样:“贪污腐败是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统治者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加重了发展中国家所具有的两个关键性弱点:一个弱点是政治势力与经济势力之间不光彩的联姻,另一个是……国家的软弱即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
但愿读惯了贪污腐败秘闻的同胞们在阅读此类故事时,不至于麻木到心底波澜不惊的程度。
(原裁《深圳法制报》199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