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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趼呓外编 - (清)吴趼人 >
- 卷二
制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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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者,器械之母;器械者,机器之子。以母生子者,一母得一母之用,亦一子得一子之用;以母生母,则虽一子仍得一子之用,而一母可得众母之用矣。母众则子亦众,然后可臻不可胜用之盛,而制造之事乃毕,而制造之明效大验乃见。不然,则徒具制造之名,未见制造之实,吾不知其可也。
枪之管,炮之箍,必购自外洋,不能自造也。炼钢有厂,铸铁有厂,若是者,何为者乎?则为之强解曰:“中土铁质不精纯,不能为也。”夫枪之管,炮之箍,必求精纯之铁以为之,吾信之矣;中土之铁质果不精纯,吾亦且信之矣。一锚、一链、一钉、一砧,亦必购自外洋,夫岂锚、链、砧、钉,亦必以精纯之铁为之耶?胡为而仍购自外洋也?曰:“自为之,其值且倍于购,故宁购之,而不自为也。”然则外洋之物值独贱欤?吾闻之西人尚豪奢,以豪奢之人远在异国,造成一物,寄至中土,而值较我自造者为贱,吾则不能无疑焉。曰:“彼以机器为之,故成工速而值即因之以贱。”夫岂吾独无机器也耶?而必仰求与人也?曰:“虽有机器,而非造锚、造链、造钉、造砧之机器也。”则所设机器厂又乌所用之?故曰:机器者,器械之母;器械者,机器之子也。
以机器造器械,子仍为子;以机器造机器,斯子亦为母矣。员匠之中,未必无能知机器之人,使之绘为图样,反正分剖,备使众匠按图为之,斯多一机器,或即多一机器用,亦何惮而不为耶?曰:“锚、链、钉、砧,巨细不同,大小殊用,非一二机器所能施其功。”是又何妨期以岁月,亦巨细大小之机器备为之耶?曰:“锚、链、钉、砧,非常用之物,使机器成而常造之,则物料有堆积无用之虞;不常造,则机器有弃置锈朽之虑。”是又因噎废食之论也。成物多至不可胜用,正可售于民间,以为塞漏卮之一助,取赢余以为津贴之费,复何虑哉?且应自造者,犹不止此也,此特其一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