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法
前言
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诏命校订《武经七书》,《司马法》从卷帙浩繁的兵学著作中脱颖而出,成为“七书”之一;到了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朝廷从“七书”中精选出三本,号称《武经三书》,《司马法》入选其中,成为“三书”之一。能够挺进不同时期皇家钦定的“七书”乃至“三书”的顶级方阵,可知《司马法》在中国古典兵学体系中,早已与《孙子》《吴子》等书一起,成为古代兵学最高水平的代表,享有一般兵书所难以企及的崇高地位。
在现存文献典籍中,最早对《司马法》不吝赞美之辞的,是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撰著的《史记》。司马迁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中盛赞《司马法》是一本“闳廓深远”、博大精深的兵书;不仅如此,他还首次记述了关于此书作者与成书时代的如下重要信息:
……因自立,为齐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诸侯朝齐。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史记·司马穰苴列传》)
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穰苴能申明之。(《史记·太史公自序》)
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切近世,极人变。(同上)
由上引文字,可明确获知《司马穰苴兵法》成书于齐威王(前356—前320)在位期间,时值战国中期。至于《司马法》的成书时代与作者,则难以从上引文字遽然得知,而需首先搞清“古者”《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与《司马法》的关系之后才能明了。
“古者”《司马兵法》,实即宋人陈师道所谓“周之正典也”(《文献通考·经籍考》引),亦即由周代“王者”(笔者注:“王者”意即天子、君主,儒者用此词指称以王道治天下的理想君主,司马迁“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中的“王者”,当取此义)制定的一部治兵法典、军法一类著作。“司马”为古代职官名。据《周礼》,西周时期设有“夏官司马”的部门,其职掌是“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有大司马、小司马、军司马等官职。《司马兵法》的内容当与“司马”的职责密切相关。又据《周礼》中的《夏官司马·司兵》记载:“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掌管兵器的“司兵”之官,是按照“司马之法”给军人颁发武器的。这里的“司马之法”,应该就是“古者”《司马兵法》。姜太公(吕尚)作为周初最负盛名的军事家,自然是对这部《司马兵法》“能绍而明之”的最佳人选。甚至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即“古者”《司马兵法》的实际制定者是周公、姜太公等掌控周初军政大权的人物。他们在周公“制礼作乐”的文化背景下,借鉴前代军法思想,整合周人的治兵法典,制定出了一部体现西周礼乐文明的军法著作《司马兵法》。春秋以来礼崩乐坏,包括《司马兵法》在内的西周军政法规不断遭到侵蚀、破坏,能够说明、阐释《司马兵法》的人士渐趋凋零,仅有司马穰苴、孙武、吴起、王子(成甫)等寥寥数位军事理论家了。
司马穰苴对《司马法》的成书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事迹见载于《史记》《战国策》《说苑》《晏子春秋》等。《史记》本传的如下记述最为详尽,是考索司马穰苴事迹的最重要的史料:
司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齐景公时,晋伐阿、甄,而燕侵河上,齐师败绩。景公患之。晏婴乃荐田穰苴曰:“穰苴虽田氏庶孽,然其人文能附众,武能威敌,愿君试之。”景公召穰苴,与语兵事,大说之,以为将军,将兵扞燕晋之师。穰苴曰:“臣素卑贱,君擢之闾伍之中,加之大夫之上,士卒未附,百姓不信,人微权轻,愿得君之宠臣,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于是景公许之,使庄贾往。穰苴既辞,与庄贾约曰:“旦日日中会于军门。”……日中而贾不至,……夕时,庄贾乃至。……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对曰:“当斩。”……于是遂斩庄贾以徇三军。三军之士皆振栗。久之,景公遣使者持节赦贾,驰入军中。……乃斩其仆,车之左驸,马之左骖,以徇三军。遣使者还报,然后行。士卒次舍井灶饮食问疾医药,身自拊循之。悉取将军之资粮享士卒,身与士卒平分粮食。最比其羸弱者,三日而后勒兵。病者皆求行,争奋出为之赴战。晋师闻之,为罢去;燕师闻之,度水而解。于是追击之,遂取所亡封内故境而引兵归。未至国,释兵旅,解约束,誓盟而后入邑。景公与诸大夫郊迎,劳师成礼,然后反归寝。既见穰苴,尊为大司马。田氏日以益尊于齐。已而大夫鲍氏、高、国之属害之,谮于景公。景公退穰苴,苴发疾而死。
可知司马穰苴出身于齐国田氏宗族的支系,被著名政治家晏婴视为“文能附众,武能威敌”的栋梁之材。在齐国遭到外敌侵犯的危急形势下,晏婴将其举荐给齐景公,被任命为将军。为了整肃军纪,树立军威,司马穰苴拒绝接受国君的赦免指令,果断斩杀失约误期的宠臣庄贾。《史记》所载的这一脍炙人口的故事,使司马穰苴成为历史上不畏权贵、严格执法的治军典范。司马穰苴有效地激发了齐军的战斗热情,提高了士卒的作战能力,从而一举击退入侵者,收复全部失地,解除了齐国的危难,凯旋后荣升为大司马。不久因遭到来自于齐国大族鲍氏、高氏、国氏等邪恶势力的诋毁、迫害,听信谗言的齐景公解除了他的职位。时当盛年的司马穰苴受此打击,精神郁闷,很快便因染上沉疴而英年早逝,悲剧结局令人感慨叹息。
司马穰苴在其短暂的军旅生涯中,不仅积极“申明”、借鉴了“古者”《司马兵法》,还进而建立了一套颇具个性、行之有效的治军理论,并在其后的战争实践中因被齐国将领所效法而得以流传。历史的车轮驶入战国以后,在变法图强的时代风气鼓荡下,励精图治的齐威王不但效法了司马穰苴的用兵之术,还出于对军事理论建设的高度重视,“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司马迁在《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中紧承上引两句,写道:“太史公曰:余读《司马兵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可知由齐威王下令该国“大夫”编纂而成的这部《司马穰苴兵法》,即《司马兵法》,简称《司马法》。它成书于齐威王时代,是一部兼容了西周、春秋后期、战国中期等不同时代军事思想的兵书。概括而言,其主体内容可分成三个部分:其一,是由齐景公时期的司马穰苴所“申明”,后又由齐威王时期的“大夫”所追记、阐释的西周军法著作——“古者”《司马兵法》;其二,是司马穰苴独创的治兵理论;其三,是齐威王的“大夫”在追记、阐释“古者”《司马兵法》时,所夹杂表现出来的战国中期的文化理念与军事思想。《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等,纷纷将《司马法》的作者题为司马穰苴,当属不小的历史误会。
《司马法》的最早著录,见于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称有“《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在“礼”类书目的篇末,班固自注曰:“入《司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在“兵权谋”类的书目篇末,班固又自注曰:“出《司马法》入礼也。”可知《军礼司马法》即《司马法》。班固之所以将《司马法》归入“礼”类,且将书名题为《军礼司马法》,是因为他看到了此书更多记述的是国家的军事制度和治军的法律条例,内容有别于《孙子》《吴子》等专门研讨用兵之法的兵书。西周以来“礼”与“法”尚无明显界限,所谓“周礼”,实即当时宗法社会的典章、制度、规矩、仪节等,其中包含着政治、军事领域的制度与法规。班固生活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环境,看到《司马法》一书追记了大量的西周军礼(法)内容,出于儒者对周礼的虔敬,因而特地将它从“兵权谋”类移到“礼”类,此举足以启发后人跳出兵学研究的疆域,重视该书对儒学思想史的贡献。令人遗憾的是,《汉书·艺文志》所录《司马法》一百五十五篇,到了唐初修撰的《隋书·经籍志》的著录中却仅有三卷,可知该书大部分篇章已在唐初以前散失。即使如此,我们仍能从今本《司马法》中看到丰富、深邃的政治、军事思想。笔者以为其中至少有如下四点值得重视:
第一,对有极高史料价值的周代军礼的大量记述。
军礼是《周礼》所载“五礼”之一,指的是与军事有关的所有规章制度。《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说:“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田旭东在《周代军礼考》一文中,据此将军礼分为五大类:“大师礼,指天子或诸侯的征伐活动,包括宗庙谋议、命将出师、载主远征、凯旋献俘等仪节;大田礼,指天子和诸侯定期的狩猎活动,实际上是训练士卒的军事演习;大均礼,指天子在畿内、诸侯在邦国内检校户口、征收赋税;大役礼,指各种由国家发起的营建工程;大封礼,指勘定各种封地之间的疆界。”以上五类军礼,在今本《司马法》以及《司马法》的佚文中都有反映。比如书中对属于“大师礼”的出师时令的记述:“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仁本》)规定不在农时举兵,不在疾病流行时举兵,不在敌国有国丧时举兵,不趁敌国闹灾荒时举兵,不在隆冬、盛夏两季举兵。再如书中对同属“大师礼”的作战原则的记述:“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同上)规定追逐败逃的敌兵不能超过一百步,追击退却的敌兵不能超过九十里,不让失去作战能力的敌军陷入困境,要怜悯他们的伤病员,要等敌军摆好阵势之后我军方可击鼓进攻。又如对属于“大田礼”的军队训练的记述:“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同上)规定要开展“春蒐”“秋狝”的田猎活动,以此教战整军,示意全国不忘备战。《司马法》记述了内容丰富的周代军礼,这使它成为人们了解春秋中期之前的军事制度并从中窥视西周礼乐文明的珍贵文献。就此意义而言,完全可将《司马法》称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军事法典,它在古代兵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第二,对“以仁为本”“以礼为固”的儒家思想的大力揄扬。
由齐威王下令“追论古者《司马兵法》”的“大夫”,应该就是当时齐国的稷下学者。活跃于齐威王、齐宣王时期的稷下学者观念不一、派别有异,分属儒、道、法、名、墨、阴阳、纵横、小说等各家。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稷下通考》附《稷下学士名表》,齐威王时期著名的稷下学者有孟子、淳于髡、慎到、宋钘、接子等。参与“追论古者《司马兵法》”的稷下学者的信息现虽已无可考,但可以断定的是他们当为一批向往周代礼乐文化、崇奉儒家理想的儒者。他们与孔子一样认为“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由天子出”(《论语·季氏》),非常重视维护宗法等级秩序的周礼,故而追记了由周天子主导颁布执行的“九伐之法”:“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书中对于儒家最为核心的两大思想范畴——“仁”与“礼”,给予了不遗余力的揄扬。如“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仁本》),“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同上),“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同上),“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同上),“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天子之义》),等等。这些论述,充分彰显了《司马法》“以仁为本”“以礼为固”的儒家价值理念与兵儒合流的文化色彩。
第三,对“忘战必危”、依法治军等军事文化理念的郑重强调。
《司马法》既反对穷兵黩武,又反对忽视备战,十分精辟地指出:“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仁本》)。几千年来,此论作为《司马法》一书引用率极高的警世名言,启示着人们不可须臾忘记军队建设,阐明了积极备战对于国家兴亡的重大意义。书中一再指出即使是在天下太平的时候,也要勤于备战,“春振旅,秋治兵”,以示“不忘战也”(同上)。对于治军有别于治国的军队建设的特殊性,《司马法》也给予了言简意赅的说明:“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天子之义》)认为治国与治军各有其不同的方法与要求,不能将治国的模式用于治军,也不能将治军的模式用于治国,因为“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同上),并进而深刻指出了礼与法、文与武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所谓“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同上)。书中强调要依法治军,将帅应向士卒申明法纪的严肃性,用好权力,严格执法,不能让军中出现由法规松弛所造成的各种“战患”与“毁折”的现象。书中提出了立法时要遵循的原则,即“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无淫服”(《定爵》)。其中第一条强调法规的制定要合理,使人人都能接受;第二条强调法令要严明;第三条强调法规一旦制定下来就不能动摇;第四条强调执行法规要雷厉风行;第五至七条强调的是法规要辐射到军中各种级别,使人人有法可依。书中还说:“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讯厥众,求厥技。”(同上)说明一支军队若想获得优秀人才,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就必须严肃制定、严格执行包括军功爵位、奖惩法令等在内的各项军队法规。
第四,对“轻重”“众寡”等战略战术范畴的深入研究。
《司马法》在战略战术方面的深刻思想,主要体现于它对“轻重”“众寡”等范畴的深入研究。“轻”和“重”在书中或指进入敌境的浅与深,或指兵力的少与多,《司马法》认为要恰当使用兵力,处理好“轻”与“重”的辩证关系,所谓“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严位》)。使用重兵时,要“既固勿重,重进勿尽,凡尽危”(同上),行动不要迟缓,且进击敌人时不要耗尽兵力,主张集中优势兵力,以强击弱,战胜敌人。书中还总结了有关“众寡”的用兵思想,即“凡众寡:既胜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同上),“用寡固,用众治。寡利烦,众利正。用众进止,用寡进退”(《用众》),“若分而迭击,寡以待众,若众疑之,则自用之”(同上)。指出无论是以少胜多还是以多胜少,都要戒骄戒躁,不要炫耀;作战时应根据兵力的多与寡,采取灵活机动的克敌战术。这些都能启发历代用兵者精研用兵艺术,提高指挥能力,打败各类对手。
《司马法》一书经历了漫长曲折的成书过程,蕴含有不同时期的战争文化理论,这形成了该书内容的丰富驳杂。以上思想介绍难免挂一漏万,但因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司马法》现有今本、辑本两个系统。对辑本系统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有清人张澍、钱熙祚、黄以周等。张澍与钱熙祚所辑逸文均作一卷,分别收于《二酉堂丛书》与《指海》内。黄以周所辑为《军礼司马法考证》二卷,以及该书所附《司马法逸文》。他们从古书的引文与注疏中辑出逸文约六十条,计有一千六百余字。今本《司马法》计有三千四百余字,版本极为多样。据田旭东《司马法浅说》所述,仅明清时期就有五六十种之多,其中有《武经七书》本、《孙吴司马法》本、《四库全书》本、《四部丛刊》本、《四库备要》本,以及《平津馆丛书》《长恩书室丛书》《半亩园丛书》《子书百家》《槐庐丛书》《指海》《述记》《二酉堂丛书》等各种丛书本。
本书原文以涵芬楼《续古逸丛书》影印宋刊《武经七书》本为底本。在注译的过程中,除了展示笔者对《司马法》的浅见外,还较为重视吸纳、采录古今研究成果。本书引用的书籍主要有:施子美的《施氏七书讲义》(收录于《中国兵书集成》第八册,解放军出版社、辽沈出版社,1992年版)、朱墉的《武经七书汇解》(收录于《中国兵书集成》第四十二、四十三两册,解放军出版社、辽沈出版社,1992年版)、刘寅的《武经七书直解》(岳麓书社,1992年版)、蓝永蔚的《春秋时期的步兵》(中华书局,1979年版)、《中国军事史》编写组撰写的《武经七书注译》(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田旭东的《司马法浅说》(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李零的《司马法译注》(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吴如嵩等的《中国军事通史·战国军事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钮国平的《司马法笺证》(甘肃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徐勇主编的《先秦兵书通解》(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陈宇的《司马兵法破解》(解放军出版社,2005年版)、张少瑜的《兵家法思想通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军事史》编写组撰写的《中国历代军事思想》(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版)、黄朴民的《黄朴民解读吴子·司马法》(岳麓书社,2011年版)、王联斌的《中华传统武德发展史略》(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在此笔者致以深深的敬意与谢意!
陈曦
2017年6月写于军艺南楼翕然斋
这是第一篇仁本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