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爵第三
【题解】
同《司马法》其他各篇一样,《定爵》这一篇名亦由开篇首句“定爵位”而来,而非对篇章题旨的概括。本篇论述的内容极为庞杂,涉及军队法制、战前准备、将帅治军、用兵方法等许多方面。
本篇多处论及军队法制建设。指出制定的各条军事法规要合乎“人生之宜”;要“著功罪”,即奖惩法令十分明确;要“约法”“省罚”,即简约法令,减少刑罚。要让全军上下深入学习军法,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如果法规要求做到的,士卒做不到,将帅就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如果法规要求的士卒能做到,就要让士卒牢记法规,经过多次重复执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将帅与士卒均要“畏法”。将帅不能随意制定法规,要向士卒申明法纪的严肃性,用好权力,严格执法,“不服则法”,不能让军中出现由法规松弛所造成的各种“战患”与“毁折”的现象。文中还有一段集中论述“立法”的文字,即“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无淫服”,说明立法的七条原则:第一条强调法规的制定要合理,使人人都能接受;第二条强调法令要严明;第三条强调法规一旦制定下来就不能动摇;第四条强调执行法规要雷厉风行;第五至七条强调的是法规要辐射到军中各种级别,使人人有法可依。其中的第一条,颇有立法民主化的意味。军法只有制定得合乎“人生之宜”,广大士卒才能理解并认可法规,进而接受法规,认真执行。
含有丰富的备战思想,也是本篇内容的一大特色。篇中提出的一些概念,如“固众”“怿众”“顺天”“利地”“因地”“右兵”“阜财”“有财”“因财”“有善”“称众”“间远”“观迩”“因时”等,与《孙子兵法》可谓相互映照、彼此补充。比如孙子“七计”之一的“道”——“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这与本篇提出的概念“固众”“怿众”意蕴相近;孙子所谓“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则与本篇的“顺天”“利地”“因地”等概念意蕴相近;孙子重视战争与经济的关系问题,提出了“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这与本篇的“阜财”“有财”“因财”等概念意蕴相近,显示了《司马法》的作者十分清楚备战阶段要重视发展经济,积聚国家财力。本篇还提出了孙子很少论及的兵器装备的建设问题,提出了“右兵”思想,重视发展新型武器,并分析了如何将长短兵器相互配合,以发挥各自最佳效用,所谓“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见物与侔,是谓两之”。
本篇还提出了丰富的治军思想。如“教惟豫,战惟节”,“上暇人教,是谓烦阵”,指出将帅平时要不断加强士卒的军事训练,人人熟练掌握军事技能,战时要让士卒严格遵守军事法规;再如“居国惠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认为治国与治军的手段需有分别,强调将帅治军要恩威并施,严明军纪;又如要求将帅须掌握“治乱”之“七道”,即“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义,六曰变,七曰专”,将帅除了具备“仁”“信”“直”“一”“义”等武德修养外,还要懂得权变与集权,这样才能治理好军队的乱象,提高军队的战斗力。
关于用兵战术方法,本篇也多有阐释,如“主固勉固,视敌而举”“因敌,令陈”,“凡战,智也;斗,勇也;陈,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等,认为打仗要重视谋略,根据敌情变化制定作战方法,摸透敌我双方的士卒心理,知己知彼,里应外合,以取得作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