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经】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50]。
【传】乡曰陈公子招[51],今曰陈侯之弟招,何也?曰:尽其亲[52],所以恶招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云者,唯君之贰也[53],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杀之,恶也。
【注释】
[50]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据《左传》,陈哀公夫人生世子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受宠爱,公子留也受到宠爱,托付与公子招与公子过。三月,公子招与公子过杀世子偃师,立公子留。四月,陈哀公去世。陈遣干征师使楚报丧,且告已立新君(即公子留),公子胜到楚国控诉公子招和公子过,楚国杀了干征师,公子留出奔。公子招杀公子过。楚兴兵伐陈,陈国灭亡。招,陈国大夫,陈哀公之弟,时任陈国司徒。
[51]乡曰陈公子招:指昭公元年提到招时称的是公子招。
[52]尽其亲:详尽地记述他的亲属关系。指昭公元年称“公子招”表明是先君之子,这里称“陈侯之弟”表明是今上之弟。
[53]唯:表示强调、肯定。贰:继承者。
【译文】
【经】昭公八年,春天,陈哀公的弟弟妫招杀害了陈国的世子妫偃师。
【传】前面称的是“公子招”,现在称的是“陈侯之弟招”,为什么呢?回答说:详尽地记述他的亲属关系,是为了表明对招的厌恶。两位大夫互相杀害,是不记载在《春秋》上的,这里经文为什么记载了呢?称作世子的,就是国君的继承人,可以因此而重视这件事,表明有他,就要记载。以诸侯地位的尊贵,兄弟之间也不能以亲属关系来交往。经文称“弟”,是表明他是国君的亲人。是国君的亲人还杀害世子,太罪恶了。
【经】夏,四月,辛丑[54],陈侯溺卒[55]。
【注释】
[54]辛丑:当为该年四月的初三日。
[55]陈侯溺:陈国国君,姓妫,名溺,一名弱,谥哀,为陈哀公。
【译文】
【经】夏天,四月,辛丑(初三)日,陈国国君妫溺去世。
【经】叔弓如晋。
【译文】
【经】叔弓到晋国去。
【经】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
【传】称人以执大夫,执有罪也。称行人,怨接于上也。
【译文】
【经】楚国人抓捕了陈国的使者干征师,杀了他。
【传】称“人”抓捕了大夫,是抓了有罪的人。称“行人”,表示两国国君间结下了仇恨。
【经】陈公子留出奔郑。
【译文】
陈国的公子妫留出逃到郑国。
【经】秋,蒐于红[56]。
【传】正也。因蒐狩以习用武事[57],礼之大者也。艾兰以为防[58],置旃以为辕门[59],以葛覆质以为槷[60],流旁握[61],御轚者不得入[62]。车轨尘[63],马侯蹄[64],揜禽旅[65],御者不失其驰[66],然后射者能中。过防弗逐,不从奔之道也。面伤不献,不成禽不献。禽虽多,天子取三十焉,其余与士众,以习射于射宫[67],射而中,田不得禽,则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则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贵仁义而贱勇力也[68]。
【注释】
[56]蒐(sōu):秋季打猎称作蒐。红:鲁地,在今山东泰安东北。
[57]狩(shòu):冬季打猎称作狩。
[58]艾:同“刈”(yì),割断。兰:香草名。防:界限。
[59]旃(zhān):赤色曲柄的旗。辕门:天子、诸侯巡猎时,下榻之处以兵车围住,入口处仰起两车,车辕相向以表示门,称为辕门。
[60]葛:同“褐”,粗毛麻织物。质:木椹(zhēn)。椹,泛指捶或砸东西时用的垫板,这里指垫在辕门之下的木板。槷(niè):门中央立起的短木,这里应指门槛。
[61]流:同“旒”(yù),指旗上悬垂的饰物。握:一拳的宽度。
[62]轚(jí):车轴端相碰撞。
[63]轨:遵循,依照。尘:踪迹。
[64]侯:用同“候”,等候,照应。指马儿快慢一致。
[65]揜(yǎn):捕取。旅:众多。
[66]驰:指驰骋的节度。
[67]射宫:天子行大射礼的地方,举行大射是为了挑选可以同天子一起参与祭祀的臣子。据郑玄:“大射者,为祭祀射。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诸侯及群臣与邦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而中多者得与于祭。”
[68]仁义:据《春秋穀梁传注疏》:“射以不争为仁,揖让为义。”
【译文】
【经】秋天,在红地打猎。
【传】符合正道。凭借在秋、冬季打猎来练兵习武,是礼制中的大事。割取兰草来标记狩猎的边界,立起旌旗来表明辕门所在,把粗麻布盖在木椹上作为门槛。战车旗上垂下的流苏距门两旁有一拳的距离,车轴碰到两旁不能进入。打猎时后车跟着前车的轨迹,驾车的马徐疾相应,捕获了很多猎物,驾车的人不失去驾车的节度,这样之后射箭的人就能射中。猎物越过边界就不追逐了,是不追逐逃兵的道义。面部受伤的猎物不能用于祭祀,没有成年的猎物不能用于祭祀。猎物虽然很多,天子只取其中三十只,剩下的都给将士们,用来在射宫练习射箭用。射中的,打猎时没有捕获猎物,那这时就可以得到猎物。打猎时捕获了猎物但现在却射不中,那就不能得到猎物。因此知道古代的时候看重仁义而轻视武力了。
【经】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译文】
【经】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过。
【经】大雩。
【译文】
【经】举行大雩之祭。
【经】冬,十月,壬午[69],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70]。
【传】恶楚子也。
【注释】
[69]壬午:当为该年十月的十七日。
[70]孔奂:陈国大夫。
【译文】
【经】冬天,十月,壬午(十七)日,楚军灭亡陈国,抓捕了陈国的公子妫招,放逐他到越地。杀了陈国大夫孔奂。
【传】这是憎恶楚灵王。
【经】葬陈哀公。
【传】不与楚灭[71],闵之也。
【注释】
[71]与:赞同。灭国不书葬,这里是怜悯陈,所以记载葬陈哀公。
【译文】
【经】安葬陈哀公。
【传】不赞同楚灭陈,也是怜悯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