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下離上
噬嗑:亨,利用狱。
这卦辞是言人君能去小人之间斯君臣道合,而去小人之间又当用折狱之勇的意思。噬是啮,嗑是合,亨只是君臣志通的意思,用刑是治小人之罪。卦体中虚,而四阳间之,必噬之而后合,有如强梗的小人,间天下的治,必去那小人,然后上下交合,故卦为噬嗑。文王系辞说,凡君臣的情有不通者,以有小人离间其情,若能去他则上下交而其志通,固可得亨。然上的人,非威与明而得其中却无以服小人的心。今卦德、卦体、卦象、卦变兼而有焉,执这些善道去治那小人,则刑当其罪有以折他强暴的心,而去天下之间矣。故其象又为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这一节是以卦体解卦名义。孔子说,卦名为噬嗑者,盖此卦两阳中虚,九四一阳间之如有物间于其中一般,则是君臣相得之中,而有强梗谗邪以间他,必去其间,而后上下的志同也,犹物在颐中,啮之而后合,故为噬嗑。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这一节以卦德体象变解卦的辞,见去间贵于威明得中。刚柔分是无惨刻姑息的病,动而明是有决断、明允的善,雷电合而章是威风播而明昭显的意思,柔得中上行是居上无偏断的意思,不当位是德未至圣修、不能化暴的意思。孔子说,噬嗑固无不亨,又说“利用狱”者,盖治狱的道,惟威与明,而得中为贵;故刚柔不适中,则不可。今卦体之三阴三阳而刚柔以分则刚不过暴,柔不过纵,威明缺其一不可。今卦德下震上离动而且明,则威足以断,而明足以照。然威明相济,非惟卦德为然,在卦象亦有之。雷电合而章,则其威如雷,而持之以断;其明如电,而察之以明。刚柔适中非惟卦体为然,在卦变亦有之。柔得中而上行,则惟刑必恤,而不失乎平,以恕求情,而必合乎理,凡此皆用狱的道。是虽六五以阴居阳,处位不当,而本那刚柔得中者以理他,固有加以屦校,而无嫌于轻;加以何校,而无嫌于重;出那威明相资者以治他,固有以之明罚,而不为过察;以之敕法,而不为过严。此所以有用狱之利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这《大象》是言先王体威明的象,以预慎乎用刑的道。明是辨,敕是正;罚是因罪有轻重,而一时所用的刑罚;法是号令布告,乃平日所定的法律。孔子说,“雷电合而章”,故为噬嗑。先王以为法之用于一时者,这便是罚,故必从而明之。何者为轻,以加那过小;何者为重,以加那过大;秩乎有条而不可乱,罚之立于平日者,这便是法,必从而敕之。亲疏贵贱,有限而不可逾;度数多寡,有常而不可紊;凛乎其严而不敢越,明辨其墨劓剕宫天辟,以至流宕鞭朴金赎之数者,正所以振敕法度,使人知所畏避,则有以防于未然,而间者可去矣。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这一爻是言能惩小恶,终免刑罚的意思。屦犹着,校是木械,灭是伤,趾是在下的足趾,总是薄刑加小恶的象。无咎是不进于恶,可以免刑的意思。周公系初爻辞说,初九在卦之始,罪薄过小,固未应得重刑;又在卦下,尤如足趾处于下者,有屦校灭趾的象。占者能惩恶于初,这等则有所惩于前必有所儆于后,有所戒于始,必有所惧于终,而由此可以免过矣。何咎之有?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这《小象》申言初九有受薄刑之象,正欲其止恶于初的意思。孔子说,初九所谓“屦校灭趾”者,盖趾所以行。今屦校而灭趾,正所以禁其行,而使不进于恶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这一爻是拟六二治狱有难易之象,而又著以终能服人之占。噬肤是易治的象,灭鼻是强梗难治的象,无咎是终无不服的过。周公系二爻辞说,六二以中正的道听断合宜,则易以得人的情,而人无不服者,故其治狱为独易。然以柔乘刚,则仁厚有余,而刚断不足,那所治的又是强梗之徒,故未免于心力辞说烦费,而为他所阻伤,如噬肤灭鼻一般。然在彼既所当治,在我又能善治,终可以服他的心而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这《小象》是推本六二治狱易而又难者,由所治之人强梗的意思。刚指初九。孔子说,“噬肤灭鼻”者,岂是那道不足以服人哉?以下乘初九之刚,所治的人强梗难服故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这一爻见六三治狱歉于才而顺于义。腊肉是坚的物;噬腊肉遇毒是治人而人不服的象。小吝是不慊己意;无咎是义所当治,咎不在我的意思。周公系三爻辞说,六三阴柔,非治狱的才,不中正无治狱的德,故治人而人不服。有噬腊遇毒的象,有用刑之责者,这等固不免小吝。然当噬嗑的时,在我虽有刚明不足的患,在彼实为有罪当治的人,于我何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这《小象》是申言六三治人不服,由他的才德不足的意思。孔子说,六三治人而人不服有遇毒之象者,盖以阴柔不中正,既无明断之才,又无听治的德,所居的位不当,所以人不服他。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这一爻是言九四治狱足以服人而戒他当慎重用刑的意思。胏是带骨的肉,噬干胏是难治的象;金矢是古人狱法入钧金束矢而后听,取坚直的意思;得金矢是得其心愿求听的意思。艰是心无忽易,贞是事无偏倚,吉是天下称平的意思。周公系四爻辞说,九四以刚居柔,则是刚柔相济,宽威适宜,最得用刑之道者,以此治狱,则所治的虽是那强梁难制之徒,却也都有以得他的情,服他的心,故为噬干胏,得金矢的象。但用刑非易事,故必其难其慎,持敬畏的心,以理天下的讼,不偏不倚,秉至公的念,以听天下的狱这等,则罚不及无辜刑必当有罪,而天下无冤民,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这《小象》是申言善听讼者未足为治道之善,见当使民无讼为贵的意思。孔子说,君子不以听讼为难,而以使民无讼为贵,九四虽曰利艰贞吉,然不过治末塞流的事,其道未得为光明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这一爻是言六五听讼德足以服人,而益当明慎用刑的意思。噬干肉是易听的象,得黄金是人愿服听的象,贞是剖决允当,厉是临刑敬慎,无咎是无冤民意。周公系五爻辞说,六五柔顺而中,以居尊位,有好生之仁,而不流于姑息者。以此而治天下的狱,无偏无党刑罚清而民自服有如噬干肉易嗑之象。又恐柔不能断,故必如黄金的刚焉。然刑岂可以轻旧哉?况万民的命,悬于一人。苟一毫有所纵则失所者多,故必正以自守,而举措咸当,毋曰操纵在我,而可以自私为也;危以自持,而钦恤常存,毋曰生杀在我,而可以自恣为也;则庶乎刑罚中,而不失天下的心,乃得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这《小象》是申言六五治狱而人无不服者,由其用刑允当的意思。孔子说,所谓“贞厉无咎”者,盖贞则听断惟公,厉则思虑精详,而用刑得当,所以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这一爻是言上九恶极罪大当服上刑的意思。周公系上爻辞说,上九刚恶已极,宜服上刑,在卦又当耳处,故为何校灭耳的象。占者这等,则罪大而不可解,凶可知矣。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这《小象》是推原上九所以服重刑,由他平日不能听言自改的意思。孔子说,所说“何校灭耳”者,盖王者明罚敕法以示天下,凡有耳者所共听。今上九听之不聪而至于纵恶以自恣,以灭耳的刑,正以治其不听的罪耳。若能审听而早图,又焉有此祸哉!
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