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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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章承上章天道、人道之意而立言,阐述“诚”与“明”的关系。
天性由诚自然而明,是圣人;通过后天的学习,由明而达到诚,是贤人。两者虽不同,其功用则是相通的。由本身的真诚而明白事物的道理,这是天性使然,所以叫作“性”;由明白事物的道理而逐渐做到真诚,这是后天学习、教育的结果,所以叫作“教”。不管是先天的“诚”,还是后天的“诚”,只要做到了“诚”,就能够通晓事物的道理;通晓了事物的道理,就能更好地做到“诚”。所以,对于一个人来说,真诚是人的最基本的优秀品质,其他一切优秀品质都建立在真诚的基础之上。
这章以下至二十六章,都是反复推明此章之意,以阐明“诚”的含意,强调“诚”的重要。
【原文】
自诚明[1],谓之性;自明诚[2],谓之教[3]。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注释】
[1]自诚明:由心诚而自然明白事理。自,由,从。明,明白,清楚;这里指明白什么是“善”。
[2]自明诚:由明白事理然后达到心诚。
[3]教:教化。
【译文】
由天然具有真诚之心而自然明白什么是善,并能自觉立于至善之境的,叫作圣人的天性;由后天的修养才明白什么是善,然后能以真诚之心追求至善之境的,这是贤人通过努力的结果,叫作人为的教化。天然具有真诚之心,自然就明白什么是善;若能明白了什么是善,也就可以达到具有真诚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