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春秋左传(左氏春秋、左传) >
- 庄公
十六年
【经】
【原文】
16.1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1]。
16.2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16.3 秋,荆伐郑。
16.4 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2]。
16.5 邾子克卒[3]。
【注释】
[1]十有六年:鲁庄公十六年当周僖王四年,前678。
[2]许男:即许穆公。滑:姬姓诸侯国,在今河南偃师。幽:宋地名,在今河南兰考。
[3]邾子克:即邾仪父,名克。
【译文】
鲁庄公十六年春周历正月。
夏,宋国人、齐国人、卫国人攻打郑国。
秋,楚国攻打郑国。
冬十二月,鲁庄公会同齐桓公、宋桓公、陈宣公、卫惠公、郑厉公、许穆公、滑伯、滕子在幽地建立同盟关系。
邾子克去世。
【传】
16.1 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
【译文】
鲁庄公十六年夏,诸侯进攻郑国,这是由于郑国侵袭宋国的缘故。
16.2 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
【译文】
郑厉公从栎地回到国都为君,没有及时通知楚国。秋,楚国进攻郑国,打到栎地,这是为了郑国对楚国无礼的缘故。
【原文】
16.3 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1]。九月,杀公子阏[2],刖强[3]。公父定叔出奔卫[4]。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5],曰:“良月也,就盈数焉。”
【注释】
[1]郑伯:指郑厉公。治:惩治。与:参与。雍纠之乱:在桓公十五年。厉公欲使雍纠杀祭仲,消息走漏,雍纠反被祭仲所杀,厉公被迫出逃。
[2]公子阏:应为公孙阏,与强(chú)同是祭仲党羽。
[3]刖(yuè):断足,一种酷刑。
[4]公父定叔:共叔段之孙。
[5]使以十月入:古人忌讳奇数之月,以偶数之月为吉利,且十为满数,因此让公父定叔十月回国。
【译文】
郑厉公惩罚参与雍纠之乱的人。九月,杀死公子阏,砍去强的脚。公父定叔逃亡到卫国。三年后,郑厉公让他回国,说:“不能让共叔在郑国没有后代。”让他在十月回到国内,说:“这是好月份,十月是个满数呢。”
君子谓:“强不能卫其足。”
【译文】
君子说:“强不能保住他的两脚。”
【原文】
16.4 冬,同盟于幽,郑成也[1]。
【注释】
[1]成:讲和。
【译文】
冬,诸侯在幽地一起结盟,这是为了对郑国讲和。
【原文】
16.5 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1]。
【注释】
[1]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桓公七年《传》称“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八年《传》称“灭翼”,又称“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史记·晋世家》云:“晋侯(缗)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于是尽并晋地而有之。”至此曲沃伯完全吞并晋国,僖王因命为晋侯。王,指周僖王。曲沃伯,即曲沃武公、晋武公。一军,《周礼·夏官·叙官》云:“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译文】
周僖王派虢公命令曲沃伯建立一军,担任晋国国君。
【原文】
16.6 初,晋武公伐夷[1],执夷诡诸[2]。国请而免之[3]。既而弗报,故子国作乱[4],谓晋人曰:“与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晋师伐夷,杀夷诡诸。周公忌父出奔虢[5]。惠王立而复之[6]。
【注释】
[1]晋武公:即曲沃武公。夷:采地名。
[2]夷诡诸:周王室大夫,夷为其采地。
[3]国:周王室大夫,王子颓之师。
[4]子国:即国。
[5]周公忌父:周王室卿士。
[6]惠王:即周惠王,于庄公十八年即位。
【译文】
当初,晋武公进攻夷地,俘虏了夷诡诸。国为他求情而赦免了他。后来夷诡诸不加报答,所以国作乱,对晋国人说:“和我一起进攻夷地并占领它的土地。”于是领着晋军攻打夷地,杀死夷诡诸。周公忌父逃亡到虢国。周惠王立为君后让他回国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