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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
【经】
【原文】
20.1 二十年春王二月[1],夫人姜氏如莒。
20.2 夏,齐大灾。
20.3 秋七月。
20.4 冬,齐人伐戎。
【注释】
[1]二十年:鲁庄公二十年当周惠王三年,前674。
【译文】
鲁庄公二十年春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去莒国。
夏,齐国发生大火灾。
秋七月。
冬,齐国人攻打戎国。
【传】
【原文】
20.1 二十年春,郑伯和王室[1],不克[2]。执燕仲父[3]。夏,郑伯遂以王归,王处于栎。秋,王及郑伯入于邬[4]。遂入成周[5],取其宝器而还。
【注释】
[1]郑伯:即郑厉公。和:调解。
[2]不克:调解无结果。克,能。
[3]燕仲父:南燕国君仲父。
[4]邬:即隐公十一年郑与周桓王换取苏忿生十二田之地。
[5]成周:在京师王城之东,今河南洛阳东郊。此时王子颓在王城。
【译文】
鲁庄公二十年春,郑厉公调解周惠王和子颓之间的纠纷,没有结果。拘捕了燕仲父。夏,郑厉公就带了周惠王回国,周惠王住在栎地。秋,惠王和郑厉公到了邬地。接着进入成周,取得成周的宝器后回国。
【原文】
冬,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1]。郑伯闻之,见虢叔,曰:“寡人闻之,哀乐失时,殃咎必至。今王子颓歌舞不倦,乐祸也。夫司寇行戮[2],君为之不举[3],而况敢乐祸乎!奸王之位[4],祸孰大焉?临祸忘忧,忧必及之。盍纳王乎[5]?”虢公曰:“寡人之愿也。”
【注释】
[1]乐及遍舞:指奏舞六代之乐。六代之乐,黄帝之《云门》《大卷》,尧之《大咸》,舜之《大韶》,禹之《大夏》,汤之《大濩》,周武王之《大武》也。
[2]司寇:掌管刑狱的官。
[3]不举:撤除丰盛的食品,并且不奏乐。
[4]奸王之位:此指篡夺王位。
[5]盍:何不。
【译文】
冬,王子颓宴享五位大夫,演奏音乐并遍舞六代舞蹈。郑厉公听到这件事,见到虢叔,对他说:“我听说,悲哀或者快乐的不是时候,灾祸一定会降临。现在王子颓观赏歌舞而不知疲倦,是以祸患为快乐啊。司寇行刑杀人,国君为此而减膳撤乐,何况敢以祸患而快乐呢?篡夺王位,还有比这更大的祸患吗?面临祸患而忘记忧患,忧患一定会到来。为什么不让惠王复位呢?”虢公说:“这正是我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