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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年
【经】
【原文】
32.1 三十有二年春[1],城小谷[2]。
32.2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3]。
32.3 秋七月癸巳[4],公子牙卒[5]。
32.4 八月癸亥[6],公薨于路寝[7]。
32.5 冬十月己未[8],子般卒[9]。
32.6 公子庆父如齐[10]。
32.7 狄伐邢[11]。
【注释】
[1]三十有二年:鲁庄公三十二年当周惠王十五年,前662。
[2]小谷:即谷,齐国邑名,在今山东东阿。
[3]宋公、齐侯:即宋桓公、齐桓公。梁丘:宋地名,在今山东成武东北。
[4]癸巳:初四。
[5]公子牙:僖叔,即叔牙。
[6]癸亥:初五。
[7]公薨于路寝:当时之礼,以诸侯死于路寝为得其正。路寝,正寝。古代国君处理政事的宫室。
[8]己未:初二。
[9]子般:鲁庄公太子。
[10]公子庆父:庄公之弟。
[11]邢:姬姓诸侯国,在今河北邢台。
【译文】
鲁庄公三十二年春,修筑小谷的城墙。
夏,宋桓公、齐桓公在梁丘非正式会见。
秋七月初四,公子牙去世。
八月初五,鲁庄公在路寝去世。
冬十月初二,子般去世。
公子庆父去齐国。
狄人攻打邢国。
【传】
32.1 三十二年春,城小谷,为管仲也。
【译文】
鲁庄公三十二年春,修筑小谷的城墙,这是为管仲而筑的。
【原文】
32.2 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1]。宋公请先见于齐侯。夏,遇于梁丘。
【注释】
[1]请会:指会合诸侯商量为郑报仇之事。
【译文】
齐桓公由于楚国进攻郑国的缘故,请求与诸侯会见。宋桓公请求与齐桓公先行会见。夏,二人在梁丘非正式会见。
【原文】
32.3 秋七月,有神降于莘[1]。惠王问诸内史过曰[2]:“是何故也[3]?”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4];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对曰:“以其物享焉[5],其至之日,亦其物也。”王从之。内史过往,闻虢请命[6],反曰:“虢必亡矣,虐而听于神[7]。”
【注释】
[1]神:神灵。莘:虢地名,在今河南三门峡。
[2]内史过:周王室大夫。内史之官,代表周王室到诸侯行聘问庆吊之礼,也代表周王行策命之礼,时人认为他们通晓神道与天道,能预知吉凶。
[3]是:代词,这。
[4]监:与下句“观”俱有察看之意。
[5]物:指祭品、祭服。享:祭祀。
[6]请命:虢公请求神灵赐以土地。
[7]虐:暴虐。
【译文】
秋七月,有神明在莘地降临。周惠王向内史过询问说:“这是什么原因?”内史过回答说:“国家将要兴起,神明下降,观察它的德行;将要灭亡,神明也会下降,观察它的邪恶。所以有的得到神明而兴起,也有的得到神明而灭亡,虞、夏、商、周都有过这种情况。”周惠王说:“那应该怎么办?”内史过回答说:“用相应的物品来祭祀,依他来到的日子,就取那天的祭品祭祀他。”周惠王听从了。内史过前去祭祀,听到虢国请求神明赐予土地,回来说:“虢国必定要灭亡了,暴虐而听命于神明。”
【原文】
神居莘六月。虢公使祝应、宗区、史嚚享焉[1]。神赐之土田。史嚚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2],其何土之能得!”
【注释】
[1]祝:太祝,掌祝辞祈祷之事。宗:宗人,掌祭祀之礼。史:太史,起草文书,记载史事。应、区、嚚(yín):均为人名。
[2]凉德:薄德,缺德。
【译文】
神明在莘地住了六个月。虢公派遣祝应、宗区、史嚚去祭祀。神明答应赐给他疆土田地。史嚚说:“虢国恐怕要灭亡了吧!我听说:国家将要兴起,听百姓的;将要灭亡,听神明的。神明,是聪明正直而一心一意的,按照各人的不同而赐福降祸。虢国多行恶德坏事,又怎么能够得到土地?”
【原文】
32.4 初,公筑台临党氏,见孟任[1],从之。[2]。而以夫人言,许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3],讲于梁氏[4],女公子观之[5],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6]。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杀之,是不可鞭。荦有力焉,能投盖于稷门[7]。”
【注释】
[1]孟任:党氏女儿。
[2](bì):关闭,闭门拒绝。
[3]雩(yú):求雨的祭祀。
[4]讲:演习。预先演习雩祭。梁氏:鲁国大夫。
[5]女公子:鲁庄公女儿。观之:观看雩祭。
[6]圉(yǔ)人:掌管养马、放牧之事的官。荦(luò):人名。
[7]盖:指稷门的门扇。稷门:鲁城正南之门。
【译文】
当初,庄公建造高台,可以看到党家,在台上望见党氏的女儿孟任,就跟着她走。孟任闭门拒绝。庄公答应立她为夫人,她答应了,割破手臂和庄公盟誓,后来就生了子般。一次正当雩祭,事先在梁家演习,庄公的女公子观看演习,圉人荦从墙外对她进行调戏。子般发怒,派人鞭打圉人荦。庄公说:“不如杀掉他,这个人不能鞭打。他很有力气,能够投掷稷门的城门门扇。”
【原文】
公疾,问后于叔牙[1]。对曰:“庆父材[2]。”问于季友,对曰:“臣以死奉般。”公曰:“乡者牙曰‘庆父材’[3]。”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4],待于巫氏[5],使季鸩之[6],曰:“饮此,则有后于鲁国[7];不然,死且无后。”饮之,归,及逵泉而卒[8]。立叔孙氏[9]。
【注释】
[1]后:后事。此指继承人。叔牙:与后面的庆父、季友都是庄公的弟弟。
[2]材:有才能。
[3]乡者:刚才。
[4]成季:即季友。僖叔:叔牙。
[5](qián)巫氏:即季,鲁国大夫。巫为职或名,季为字。
[6]鸩(zhèn):一种鸟,羽毛有毒,古人用它浸酒以毒杀人。以毒酒饮人亦曰鸩。
[7]有后于鲁国:指后代在鲁国仍可享有禄位。
[8]逵泉:水名,在山东曲阜东南。
[9]叔孙氏:叔牙死,鲁国立他的儿子继承禄位,称为叔孙氏。
【译文】
庄公得了重病,向叔牙询问继承人的事。叔牙回答说:“庆父有才能。”向季友询问,季友回答说:“臣尽死力事奉子般。”庄公说:“刚才叔牙说‘庆父有才能’。”季友就派人用国君的名义让僖叔等待在巫家里,派巫用毒酒毒死叔牙,说:“喝了这个,你的后代在鲁国还可以享有禄位;不这样,你死了,后代还没有禄位。”叔牙喝了毒酒,回家时走到逵泉就死去了。鲁国立他的后人为叔孙氏。
【原文】
32.5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子般即位,次于党氏[1]。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2]。成季奔陈。立闵公[3]。
【注释】
[1]次:住。党氏:子般外婆家。
[2]共仲:即庆父。贼:刺死。
[3]立闵公:《史记·鲁周公世家》云:“八月癸亥,庄公卒,季友竟立子斑为君,如庄公命。侍丧,舍于党氏。先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欲立哀姜娣子开。及庄公卒而季友立斑。十月己未,庆父使圉人荦杀鲁公子斑于党氏。季友奔陈。庆父竟立庄公子开,是为湣公。”闵公,哀姜妹叔姜之子,名开。其时最大不过八岁。
【译文】
八月初五,鲁庄公在路寝去世。子般即位,住在党氏家里。冬十月初二,共仲派圉人荦在党家刺死了子般。季友逃亡到陈国。立闵公为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