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干部录用
1993年以后,干部录用的程序开始改变。1994年,政府不再下达国有企业接收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指标。增加干部指标仅用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招收新干部,指标不足部分,由各地区、各部门用干部自然减员指标解决。这是为了控制干部人数的增长。
1994年开始,中组部和人事部精减了中央机关公务员数量,并严格控制全国公务员编制[36],计划在三年内在全国精简200多万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25%左右[37]。1995年,计划录用新干部40万人,加上45万退休干部,85万个名额均由人事部直接掌握,在全国重新分配。这意味着既使一个单位有干部退休,也不一定有录用新干部的名额。
1996年,国家计划净增干部55万人。其中,15万作为用来从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的专项指标(下文将作专门解释)。剩下的45万人为干部自然减员。[38]1997年,净增干部40万人;除去民办教师专项指标,利用干部自然减员指标补充干部45万人。[39]
民办教师是从毛泽东时代遗留下来的问题。1949年以前,绝大部分中国农民不识字。毛泽东坚持国家要解决农民子弟的上学问题,但修建校舍、筹集教育资金、动员教师下乡都重重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文革前主持日常工作的刘少奇推行了这个民办教师制度。许多乡村学校的民办教师是只有高中学历的农民,他们不同于县办中学的老师,后者都算国家干部。民办教师的人数在文革开始以后迅速增长。但在人民公社解散后,教育经费无着,有时一些民办教师几个月都拿不到工资。
80年代初开始,国家要求地方政府逐渐减少民办教师的数量,并以师范学校毕业生取代民办教师。到了1996年,只有17%的乡村教师是民办教师。为了彻底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政府实行四项政策。首先,国家不再承认民办教师资格,各地学校不得聘用新的民办教师。第二,80万民办教师在四年内转正成国家干部。此外,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利用多余的干部指标为民办教师转正。这些教师必须通过考试才能转正,边远地区的校长除外。第三,师范学校20%至30%新生要从民办教师中招收,每年30000到40000,持续四年,共计招收14万名学生。第四,截至2000年,不合格的民办教师予以清退,按照教龄给予一次性补贴。1998年以后,中国干部人数实现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