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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
【经】
【原文】
11.1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1],作三军[2]。
11.2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11.3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3]。
11.4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11.5 秋七月己未[4],同盟于亳城北[5]。
11.6 公至自伐郑。
11.7 楚子、郑伯伐宋。
11.8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会于萧鱼[6]。
11.9 公至自会。
11.10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7]。
11.11 冬,秦人伐晋[8]。
【注释】
[1]十有一年:鲁襄公十一年当周灵王十年,前562。
[2]作三军:鲁国本来无中军,只有上、下二军,皆属于公室。现重新改组编制,增立中军,是为三军。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3]公孙舍之:字子展。帅师侵宋:郑国侵宋是为了激怒晋国。
[4]己未:初十。
[5]亳(bó)城:郑地,在今河南郑州。
[6]萧鱼:郑地,在今河南许昌。
[7]良霄:即公孙辄子,字伯有。
[8]秦人伐晋:秦国用伐晋来救郑国。
【译文】
鲁襄公十一年春周历正月,建立三军。
夏四月,四次为郊祭占卜都不吉利,于是不举行郊祭。
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攻打宋国。
襄公会同晋悼公、宋平公、卫献公、曹成公、齐国太子光、莒犁比公、邾宣公、滕成公、薛伯、杞孝公、小邾穆公攻打郑国。
秋七月初十,共同结盟于亳城北。
襄公自讨郑战场回国。
楚共王、郑简公进攻宋国。
襄公会合晋悼公、宋平公、卫献公、曹成公、齐国太子光、莒犁比公、邾宣公、滕成公、薛伯、杞孝公、小邾穆公攻打郑国,在萧鱼相会。
襄公从萧之会回国。
楚国擒获郑国使节良霄。
冬,秦国人攻打晋国。
【传】
【原文】
11.1 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1]:“请为三军,各征其军[2]。”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3]。”武子固请之[4],穆子曰:“然则盟诸[5]?”乃盟诸僖闳[6],诅诸五父之衢[7]。
【注释】
[1]告叔孙穆子:季氏想作三军,不向襄公请示,一则因襄公年尚幼,二因三家强大,叔孙氏世为司马,掌军政,因此先告叔孙穆子。
[2]各征其军:三家各有一军。
[3]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此时季武子尚年少,穆子为政,但季氏世为鲁上卿,穆子因此说不久政权将由你执掌。同时古时诸侯大国有三军,作三军便要按大国等级向霸主纳贡,穆子担心鲁国负担不了。
[4]武子固请之:季武子有自己的打算,坚持作三军。
[5]然则盟诸:穆子提议盟誓取信。诸,“之乎(于)”的合音。
[6]僖闳(hónɡ):鲁僖公庙的大门。
[7]诅诸五父之衢:诅,盟誓时祭神,诅咒不守盟誓者将受祸。五父之衢,道路名,在今曲阜。按,既盟又诅,可见三家互有猜疑。
【译文】
鲁襄公十一年春,季武子打算组建三军,告诉叔孙穆子说:“请组编为三个军,各家率领一个军。”穆子说:“国政将来要由你来执掌,你肯定承担不了。”武子执着地请求,穆子说:“那就为此设个盟誓如何?”于是就在僖公庙的门口盟誓,在五父之衢立下咒誓。
【原文】
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1]。三子各毁其乘[2]。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3]。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4]。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5]。
【注释】
[1]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即把公室的军队一分为三,各有其一。三家各得一军之指挥权和编制权。有军队,就有兵员,也有了军赋,也就有了政治上的实力,此所谓“三分公室”。
[2]三子各毁其乘:三家原来各有私家车,现在各自毁除而并入自己管辖的一军中。
[3]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不入者倍征:季氏释放其属邑奴隶为自由民,服兵役者免税,不服者加倍征税。
[4]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孟孙氏使其中的一半即少壮者为奴隶兵。若子若弟,或自由民之子,或自由民之弟。若,或。
[5]叔孙氏使尽为臣,不然不舍:叔孙氏仍将私乘全编为奴隶兵,不如此则不改置。按,以上说明三家“毁其乘”的做法各自不同。
【译文】
正月,编定三个军,把公室的军队一分为三,各家掌握一军。三家各自把自己原有的私家车兵并入。季氏让他私族军队中的成员,凡服兵役的人免除征税,不服兵役的加倍征税。孟氏使自己私族军队中一半的人即少壮者留下当兵,他们或为自由民之子,或是其弟。叔孙氏使其私族兵全部编入军中,不然的话就不改置。
【原文】
11.2 郑人患晋、楚之故[1],诸大夫曰:“不从晋,国几亡。楚弱于晋,晋不吾疾也[2]。晋疾,楚将辟之[3]。何为而使晋师致死于我[4],楚弗敢敌,而后可固与也[5]。”子展曰:“与宋为恶,诸侯必至,吾从之盟。楚师至,吾又从之,则晋怒甚矣。晋能骤来[6],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7]。”大夫说之,使疆埸之司恶于宋[8]。宋向戌侵郑,大获。子展曰:“师而伐宋可矣[9]。若我伐宋,诸侯之伐我必疾,吾乃听命焉,且告于楚。楚师至,吾乃与之盟,而重赂晋师,乃免矣[10]。”夏,郑子展侵宋。
【注释】
[1]郑人患晋、楚之故:郑国国都在今河南新郑,北临晋国,南接楚地,西经周室可达关西秦地,东边是宋、陈等国。控制郑国,既可北上,又可南下。晋、楚争霸,必争郑国,因此自襄公以来,郑国几乎年年有战事。
[2]晋不吾疾:晋国不急于控制郑国。疾,急。
[3]辟:逃避。
[4]何为而使晋师致死于我:如何才能使晋国下死力攻打我使我顺服。
[5]楚弗敢敌,而后可固与:郑国大夫考虑如何使晋国能与楚国决一死战,打败楚国,然后坚定依附晋国。固与,坚决亲附。
[6]骤:屡次,频繁。
[7]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子展主张故意激起晋怒而来攻,楚不能抵挡,郑国便可亲附晋国。
[8]使疆埸(yì)之司恶于宋:让边境官员向宋国挑起事端。疆埸,边境。
[9]师:出师。
[10]乃免:免于年年遭兵患而亡国。
【译文】
郑国人担心晋国和楚国不断来侵,大夫们说:“不顺从晋国,国家几乎灭亡。楚国比晋国弱,而晋国并不急于要我国顺服。要是晋国态度积极,楚国会避让晋国的。怎样才能让晋国下死力攻打我们,楚国不敢抵敌,然后我们就可以坚决亲附晋国了。”子展说:“和宋国交恶,诸侯的军队一定会来进攻,我们就和诸侯结盟。楚国军队来了,我们再顺从他们,那么晋国一定大怒。晋国能够一再前来,而楚国却办不到,我国就可以坚定地亲附晋国。”大夫们都对这办法很满意,便让守边官员向宋国挑衅。宋国向戌入侵郑国,俘获很多。子展说:“可以出兵攻打宋国了。如果我们出兵打宋国,诸侯的军队一定会拼命来打我们,我们就服从他们,并且向楚国报告。楚兵到来,我们又和他们结盟,同时以重金贿赂晋军,就可以免除祸患了。”夏,郑国子展侵袭宋国。
【原文】
11.3 四月,诸侯伐郑。己亥[1],齐大子光、宋向戌先至于郑,门于东门。其莫[2],晋荀至于西郊[3],东侵旧许[4]。卫孙林父侵其北鄙[5]。六月,诸侯会于北林[6],师于向[7]。右还,次于琐[8]。围郑,观兵于南门[9],西济于济隧[10]。郑人惧,乃行成。
【注释】
[1]己亥:十九日。
[2]莫:同“暮”。
[3]至于西郊:晋在郑的西边,所以先到西郊。
[4]旧许:许国于成公十五年迁于叶,地入于郑,故称“旧许”。在今河南许昌东。
[5]北鄙:卫国在郑的北边,所以先侵北部边境。
[6]北林:郑地,在今河南新郑北。
[7]向:郑地,在今河南尉氏西南。
[8]琐:郑地,在今河南新郑北。
[9]观兵于南门:诸侯军队北行向西,在郑国南门向郑、楚示威。
[10]济隧:水名。在今河南原阳西。
【译文】
四月,诸侯军队攻打郑国。十九日,齐国太子光、宋国向戌先到达郑国,驻扎在东门。当天晚上,晋国荀到达西郊,往东侵袭原属许国的地方。卫国孙林父攻打北部边境。六月,诸侯在北林会面,屯兵向地。又向右绕转,在琐驻扎。包围了郑国,在南门炫耀武力,往西渡过济隧。郑国人害怕了,于是求和。
【原文】
秋七月,同盟于亳[1]。范宣子曰:“不慎[2],必失诸侯。诸侯道敝而无成[3],能无贰乎?”乃盟,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4],毋壅利[5],毋保奸[6],毋留慝[7],救灾患[8],恤祸乱[9],同好恶[10],奖王室[11]。或间兹命[12],司慎、司盟[13],名山、名川[14],群神、群祀[15],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16],明神殛之[17],俾失其民,队命亡氏[18],踣其国家[19]。”
【注释】
[1]同盟于亳:郑国与诸侯在亳结盟。
[2]不慎:指盟辞不谨慎。
[3]道敝:因为多次攻打郑国而困顿于道途之中。无成:没有结果。
[4]毋蕴年:不要囤积粮食而不救郑。蕴,囤积。年,粮食收成。
[5]毋壅利:不要垄断山川之利。
[6]毋保奸:不要庇护别国的罪人。
[7]毋留慝(tè):不要收留邪恶的人。
[8]灾患:指自然灾害。
[9]祸乱:指权力斗争。
[10]同:统一。
[11]奖:辅助。
[12]间:违犯。
[13]司慎:察不敬的人。司盟:司盟者。按,二司为天神。
[14]名山、名川:大山大川之神。
[15]群神:各种天神。群祀:天神之外受祀祭之神。
[16]七姓十二国:实应为七姓十三国,即,晋、鲁、卫、郑、曹、滕,姬姓;邾、小邾,曹姓;宋,子姓;齐,姜姓;莒,己姓;杞,娰姓;薛,任姓。
[17]殛(jí):诛杀。
[18]队命亡氏:君丧命,族被灭。队,同“坠”。
[19]踣(bó):灭亡。
【译文】
秋七月,在亳结盟。范宣子说:“如果不谨慎,必然失去诸侯的拥护。诸侯在道途中疲于奔命而没能取得成功,能不背叛吗?”于是举行盟誓,盟书上说:“凡是我们同盟国家,不要囤积粮食而不互相支援,不要垄断利益不让人分享,不要庇护奸人,不要收留邪恶的人,救济灾荒,平定祸乱,统一好恶,辅助王室。有人违反这些命令,司慎、司盟,名山、名川之神,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的祖宗,明察的神灵诛杀他,让他失去百姓,死君灭国,亡国亡家。”
【原文】
11.4 楚子囊乞旅于秦[1],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子,将以伐郑[2]。郑伯逆之。丙子[3],伐宋[4]。
【注释】
[1]乞旅:求兵。
[2]将:率领。
[3]丙子:二十七日。
[4]伐宋:攻宋以激怒晋国。
【译文】
楚国子囊向秦国求援兵。秦国右大夫詹率领军队跟从楚共王,由共王指挥攻打郑国。郑简公前去迎接。二十七日,进攻宋国。
【原文】
11.5 九月,诸侯悉师以复伐郑。郑人使良霄、大宰石如楚[1],告将服于晋,曰:“孤以社稷之故,不能怀君[2]。君若能以玉帛绥晋[3],不然则武震以摄威之[4],孤之愿也。”楚人执之[5],书曰“行人”,言使人也[6]。
【注释】
[1]石(chuò):良霄的副使。
[2]怀:亲近。
[3]绥:安抚。
[4]震:威胁。摄威:威慑。
[5]楚人执之:楚国怒而囚禁了两人。
[6]书曰“行人”,言使人:《经》文记作行人,是指他们是使者,并非他们的罪过。
【译文】
九月,诸侯全部出兵再次攻打郑国。郑国派良霄、太宰石到楚国去,报告打算顺服晋国,说:“我因为国家的缘故,不能对君主您效忠。您如果能够用玉帛结好晋国,不然就用武力对其加以威慑,是寡人的愿望。”楚国囚禁了这两人,《春秋》记做“行人”,是说他们是使者不应该被拘禁。
【原文】
诸侯之师观兵于郑东门,郑人使王子伯骈行成。甲戌[1],晋赵武入盟郑伯。冬十月丁亥[2],郑子展出盟晋侯。十二月戊寅[3],会于萧鱼。庚辰[4],赦郑囚,皆礼而归之。纳斥候[5],禁侵掠。晋侯使叔肸告于诸侯[6]。公使臧孙纥对曰:“凡我同盟,小国有罪,大国致讨,苟有以藉手,鲜不赦宥。寡君闻命矣[7]。”
【注释】
[1]甲戌:二十六日。
[2]丁亥:初九。
[3]戊寅:初一。
[4]庚辰:初三。
[5]纳:撤回。斥候:巡逻兵与侦察兵。
[6]叔肸(xī):即羊舌肸,字叔向。
[7]苟有以藉手,鲜不赦宥。寡君闻命矣:意思是晋国讨伐小国之罪,稍有所得便赦免其罪,德义如此,小国不敢不承命。藉手,稍有所得。
【译文】
诸侯军队在郑国东门炫耀武力,郑国派王子伯骈前往求和。二十六日,晋国赵武入郑都和郑简公订立盟约。冬十月初九,郑国子展出城与晋悼公结盟。十二月初一,在萧鱼相会。初三,赦免郑国的俘虏,都以礼相待放回国。撤回巡逻兵,禁止抢掠。晋悼公派叔肸通告诸侯。襄公派臧孙纥答复说:“凡是我们同盟国家,小国有了罪过,大国出兵讨伐,稍有所得便赦免其罪。敝国国君知道您的命令了!”
【原文】
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1],广车、车淳十五乘[2],甲兵备,凡兵车百乘[3],歌钟二肆[4],及其镈、磬[5],女乐二八[6]。
【注释】
[1]师悝(kuī)、师触、师蠲(juān):三人都是乐师。
[2]广车:横阵之车,用来攻击。(tún)车:屯守之车。淳(chún):成对,指广车与车相配为一对,各十五对三十乘。
[3]甲兵备,凡兵车百乘:广车、车与其他兵车共百乘。
[4]钟:古代乐器。二肆:悬钟十六枚为一肆,二肆为三十二枚。
[5]镈(bó):大钟。磬(qìnɡ):古乐器,以美石或玉雕成,形状如矩,打击发声。二者都用以配歌钟。
[6]女乐二八:奏乐之女十六人。二八,即二佾(yì)。古乐舞八人为一列,称为佾。
【译文】
郑国献给晋悼公师悝、师触、师蠲三名乐师,成对的广车、车各十五辆,并配备了衣甲、兵器。共计送了兵车一百辆,歌钟两架配上相应的镈和磬,女乐二队十六人。
【原文】
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1],九合诸侯[2],如乐之和,无所不谐[3]。请与子乐之[4]。”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诸侯无慝[5],君之灵也[6],二三子之劳也[7],臣何力之有焉?抑臣愿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8]!《诗》曰:‘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便蕃左右,亦是帅从[9]。’夫乐以安德[10],义以处之,礼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厉之[11],而后可以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所谓乐也。《书》曰[12]:‘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13]。”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寡人无以待戎[14],不能济河[15]。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16],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乐[17],礼也。
【注释】
[1]八年之中:和戎在襄公四年,至今已八年。
[2]九合诸侯:襄公五年会于戚,又会于城棣救陈,七年会于,八年会于邢丘,九年盟于戏,十年会于柤,又戍郑虎牢,十一年同盟于亳城北,又会于萧鱼。
[3]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就像音乐一样和谐。
[4]请与子乐之:与你共同享受这音乐。
[5]无慝:指都顺从。
[6]灵:威信。
[7]二三子:指中军帅佐以下人等。
[8]抑臣愿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此时郑已归服,魏绛希望晋悼公居安思危。抑,但是,然而。
[9]“乐只君子”六句:引《诗》见《诗经·小雅·采菽》,但文字小有差异。只,语助词。攸,所。殿,镇抚。便蕃,治理。左右,指附近小国。帅从,即“率从”,相率服从。
[10]乐以安德:音乐用来巩固德行。
[11]厉:勉励。
[12]《书》:指的是逸《书》。
[13]规:规劝。
[14]待戎:和戎。
[15]济河:指渡河服郑。
[16]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赏勋是国家大典,盟府掌记载之职,应当遵行。盟府,管理盟约、文书档案的官府。
[17]金石之乐:钟磬之乐。
【译文】
晋悼公把乐器与乐队的一半赐给魏绛,说:“你教我与各部戎狄和好以整顿中原诸国。八年里九次会合诸侯,就如音乐一样和谐,没有一处不谐调的。请让我和你共同享用它们。”魏绛辞谢说:“与戎狄和好,是国家的福分;八年里面九次会合诸侯,诸侯没有不顺服的,这是君主的威灵,也和各位大夫的辛劳分不开,微臣哪里出过什么力呢?不过臣希望君主既安享这份快乐而能居安思危!《诗》说:‘快乐啊君子,镇抚天子的家邦。快乐啊君子,他的福禄和别人共享。治理好附近的小国,使他们相率服从。’音乐是用来巩固德行的,用道义来处置它,用礼仪来推行它,用信用来保持它,用仁爱来勉励它,然后才能做到镇抚邦国,福禄同享,召来远方人,这就是所谓的快乐。《书》说:‘在安定的环境中要想到危险。’想到了就有所防备,有了防备就不会有祸患,臣斗胆以此向您提出规劝。”悼公说:“您的教诲,我岂敢不遵照去做。要是没有您,我就不能正确对待戎人,也不能渡过黄河。赏赐是国家的典章,藏在盟府中,是不能够废除的。您还是接受吧!”魏绛从此开始有了金石的音乐,这是合乎礼的。
【原文】
11.6 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1]。鲍先入晋地,士鲂御之[2],少秦师而弗设备[3]。壬午[4],武济自辅氏[5],与鲍交伐晋师[6]。己丑[7],秦、晋战于栎[8],晋师败绩,易秦故也[9]。
【注释】
[1]庶长:秦国官职名。
[2]士鲂御之:士鲂留守国内,抵御秦兵。
[3]少秦师:觉得秦军兵力少。
[4]壬午:初五。
[5]辅氏:在今陕西大荔东。
[6]交伐:夹攻。
[7]己丑:十二日。
[8]栎:晋地名,在今山西永济西。
[9]易秦:轻视秦军。
【译文】
秦国庶长鲍、庶长武带兵攻打晋国来救援郑国。鲍先进入晋国领地,士鲂抵御他们,见秦军人少而不加防备。初五,武从辅氏渡过黄河,和鲍夹击晋军。十二日,秦、晋军队在栎地交锋,晋军大败,这是由于轻视秦军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