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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
【经】
【原文】
26.1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1],卫甯喜弑其君剽[2]。
26.2 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3]。
26.3 甲午[4],卫侯衎复归于卫[5]。
26.4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6]。
26.5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7]。
26.6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8]。
26.7 晋人执卫甯喜。
26.8 八月壬午[9],许男宁卒于楚[10]。
26.9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11]。
26.10 葬许灵公。
【注释】
[1]二十有六年:鲁襄公二十六年当周灵王二十五年,前547。辛卯:初七。
[2]卫甯喜弑其君剽:甯喜杀卫殇公。
[3]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以戚邑投奔晋国。
[4]甲午:二月初十。
[5]卫侯衎复归于卫:卫献公返国复位。
[6]荀吴:荀偃之子,奉命聘鲁。
[7]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晋国会合诸侯以讨伐卫国。澶渊,在今河南濮阳西北。原为卫地,现晋已取之。
[8]宋公杀其世子痤(cuó):宋国太子痤被逼自杀。
[9]壬午:初一。
[10]许男宁卒于楚:许灵公去世。
[11]楚子、蔡侯、陈侯伐郑:为许国攻打郑国。
【译文】
鲁襄公二十六年春周历二月初七,卫国甯喜杀其国君剽。
卫国孙林父进入戚发动叛乱。
二月初十,卫献公衎又回到卫国为国君。
夏,晋平公派荀吴来鲁国聘问。
鲁襄公与晋国人、郑国良霄、宋国人、曹国人在澶渊相会。
秋,宋平公杀太子痤。
晋国拘禁卫国甯喜。
八月初一,许灵公宁在楚国去世。
冬,楚康王、蔡景侯、陈哀公攻打郑国。
安葬许灵公。
【传】
【原文】
26.1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如晋修成[1],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2]。”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3],何以黜朱于朝[4]?”抚剑从之[5]。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6],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7]。子员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8]。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9]。”拂衣从之[10]。人救之[11]。平公曰:“晋其庶乎[12]!吾臣之所争者大[13]。”师旷曰:“公室惧卑。臣不心竞而力争[14],不务德而争善[15],私欲已侈,能无卑乎[16]?”
【注释】
[1]秦伯之弟如晋修成:此文应同上年《传》末章连读。
[2]当御:当值。
[3]班爵同:职位级别相同。
[4]黜:退,不用。
[5]抚剑从之:以武力威胁叔向。抚,持。
[6]集:成功。
[7]三军暴骨:指发生战争。
[8]子员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子员无私心,子朱则不是这样。易,违反。
[9]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叔向认为子朱有私心是为国不忠,所以道义在自己这边,凭此就可以抵御他。御,抗御。
[10]拂衣从之:准备和他搏斗。拂衣,振衣,撩衣。
[11]救:劝止。
[12]晋其庶乎:大约可以大治。
[13]吾臣之所争者大:臣下能为大问题而争。
[14]臣不心竞而力争:不竞争于心而竞争于力。
[15]不务德而争善:都以己为善。
[16]私欲已侈,能无卑乎:师旷认为,臣下竟为私欲而以武力争,只怕公室地位要降低了。
【译文】
鲁襄公二十六年春,秦景公的弟弟到晋国议和,叔向命令召唤行人子员来接待。行人子朱说:“是我在当班。”连说三次,叔向都没理他。子朱发怒,说:“我的职务、地位都和子员相同,为何在朝廷上黜退我?”便持剑跟了上去。叔向说:“秦、晋两国不和已经很久!今日的事情,如果幸而成功,晋国赖以安定。不成功的话,就会发生战争。子员沟通二国的话没有私心,你却常常不是这样。以邪恶事奉国君的人,我是能够抗御的。”就撩起衣服迎了上去。大家把他们劝解开了。晋平公说:“晋国该要大治了吧!我的臣下所争执的是大事。”师旷说:“公室的地位怕要降低。臣下不以心智竞争而诉诸武力,不致力于德行而争执是非,私欲已经膨胀,公室的地位能不降低吗?”
【原文】
26.2 卫献公使子鲜为复[1],辞。敬姒强命之[2]。对曰:“君无信,臣惧不免[3]。”敬姒曰:“虽然,以吾故也。”许诺。初,献公使与甯喜言[4],甯喜曰:“必子鲜在,不然,必败[5]。”故公使子鲜[6]。子鲜不获命于敬姒[7],以公命与甯喜言,曰:“苟反[8],政由甯氏,祭则寡人[9]。”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10],敢闻其入[11]?”遂行,从近关出[12]。告右宰穀[13]。右宰穀曰:“不可。获罪于两君[14],天下谁畜之?”悼子曰[15]:“吾受命于先人[16],不可以贰。”穀曰:“我请使焉而观之[17]。”遂见公于夷仪。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18],而无忧色,亦无宽言[19],犹夫人也[20]。若不已,死无日矣[21]。”悼子曰:“子鲜在。”右宰穀曰:“子鲜在,何益?多而能亡,于我何为[22]?”悼子曰:“虽然,不可以已。”
【注释】
[1]子鲜:献公同母弟弟(zhuān)。为复:为自己求复君位。
[2]敬姒:献公与子鲜的母亲。
[3]君无信,臣惧不免:献公不讲信用,所以子鲜不愿为他求复位。
[4]献公使与甯喜言:即上年《传》所谓“卫献公自夷仪使与甯喜言”。
[5]必子鲜在,不然,必败:子鲜贤明,得国人信任,所以要子鲜在场。
[6]故公使子鲜:按,以上补叙为何让子鲜为复。
[7]子鲜不获命于敬姒:敬姒强令子鲜为献公复位活动,又没有具体的指示。
[8]反:回国。
[9]政由甯氏,祭则寡人:献公只求恢复君位,政事仍由甯喜主持。祭,祭祖先宗庙,由国君主祭。
[10]瑗不得闻君之出:襄公十四年孙氏逐献公,蘧伯玉“从近关出”。瑗,蘧伯玉名瑗。
[11]敢闻其入:蘧伯玉反对让卫献公复位。
[12]遂行,从近关出:按,《论语·卫灵公》载孔子之言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捲)而怀之。”蘧瑗两次从近关出国,或即孔子所谓“卷而怀之”之事。
[13]右宰穀:卫国大夫。
[14]获罪于两君:前逐献公,今又杀殇公。
[15]悼子:即甯喜。
[16]吾受命于先人:指襄公二十年甯殖吩咐甯喜一定要复献公之位。
[17]我请使焉而观之:先去观察献公的态度,再决定可否让他复位。
[18]淹恤:避难。
[19]亦无宽言:没有宽容的言语。
[20]犹夫人也:献公还是老样子,没有改悔之心。夫人,那人。
[21]若不已,死无日矣:预言献公回国必将进行报复。已,停止,指停止让献公复位。
[22]多而能亡,于我何为:子鲜在,至多不过自己逃亡,于我无益。
【译文】
卫献公指使子鲜操办复位的事,子鲜拒绝了。敬姒一定要他答应。子鲜回答道:“国君不讲信用,下臣担心不免于祸难。”敬姒说:“即便这样,你也看在我的份上去办吧。”子鲜答应了。当初,献公派人和甯喜商量这事,甯喜说:“一定要由子鲜在场,不然必定办不成。”因此献公指使子鲜操办。子鲜没从敬姒那儿得到具体指示,就将献公的命令告诉甯喜,说:“如果回国,国政由甯氏主持,祭祀则由我本人主持。”甯喜告诉了蘧伯玉。伯玉说:“我不知道国君出走之事,哪敢与闻他的回国?”于是出走,从最近的边境出国。甯喜把这事告诉了右宰穀。右宰穀说:“不能这样做。得罪了两个国君,天下谁会接纳你?”甯喜说:“我接受了先人的遗命,不能够违背。”右宰穀说:“我请求出使去观察一下。”就在夷仪进见献公。回来说:“国君在外避难已经十二年了,却没有忧愁的神色,也没有宽容的话语,而是依然故我。如不终止计划,我们将离死不远了。”甯喜说:“有子鲜在。”右宰穀说:“子鲜在又有什么用?他至多不过自己逃亡,又能为我们做什么事?”甯喜说:“尽管如此,但不能停下来了。”
【原文】
孙文子在戚,孙嘉聘于齐,孙襄居守[1]。二月庚寅[2],甯喜、右宰穀伐孙氏[3],不克。伯国伤[4]。甯子出,舍于郊[5]。伯国死,孙氏夜哭。国人召甯子,甯子复攻孙氏,克之[6]。辛卯,杀子叔及大子角[7]。书曰“甯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8]。臣之禄,君实有之[9]。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专禄以周旋,戮也[10]。
【注释】
[1]孙文子在戚,孙嘉聘于齐,孙襄居守:戚地是孙氏封邑,所以孙林父在戚。孙嘉、孙襄,孙林父的两个儿子。居守,留守在卫国都城家中。
[2]庚寅:初六。
[3]甯喜、右宰穀伐孙氏:孙林父、孙嘉都不在,只有孙襄一人在,甯喜与右宰穀乘机攻打。
[4]伯国:即孙襄。
[5]甯子出,舍于郊:因攻孙氏不胜,准备逃亡。
[6]国人召甯子,甯子复攻孙氏,克之:乘孙襄死,孙氏哀丧之时再进攻。
[7]子叔:卫殇公剽。其父为子叔黑背,此或以其父之号称之为子叔。
[8]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孙林父以戚邑投奔晋国,也是有罪,《经》文特称其为“叛”。
[9]臣之禄,君实有之:臣下的俸禄,是国君所给予的。禄包括封邑。
[10]专禄以周旋,戮也:孙林父以封邑作为私有而事奉大国,其罪应当受到诛戮。按,这是作者对孙氏叛卫的议论。专禄,指孙林父带着戚邑投晋。
【译文】
孙林父在戚地,孙嘉去齐国聘问,孙襄在都城家中留守。二月初六,甯喜、右宰穀攻打孙氏,没能攻克。孙襄受了伤,甯喜退走郊外。孙襄死了,孙家人在夜里号哭。都城的人召唤甯喜,甯喜再次进攻孙氏,这次成功了。初七,杀了卫殇公和太子角。《春秋》记载说“甯喜杀了他的国君剽”,这是说罪过在于甯氏。孙林父带着戚地投奔晋国。《春秋》记载说“入于戚以叛”,是归罪于孙氏。臣下的俸禄,是国君所给予的。合于义则进,不合于义则全身引退。以封邑作为私有而事奉大国,其罪应当受到诛戮。
【原文】
甲午,卫侯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1]。大夫逆于竟者,执其手而与之言。道逆者,自车揖之。逆于门者,颔之而已[2]。公至,使让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3],吾子独不在寡人[4]。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5]。”对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负羁绁以从捍牧圉[6],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7]。臣不能贰[8],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从近关出。公使止之[9]。
【注释】
[1]书曰“复归”,国纳之也:复归,复其位。国纳之,国人让他回来。
[2]“大夫逆于竟者”六句:写卫献公对迎接者的三种不同态度,显出献公心胸狭窄。颔,点头。
[3]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诸位大夫都向我报告卫国消息。二三子,诸位大夫。
[4]在:关心,问候。
[5]“古人有言曰”四句:献公引古人的话,说明不抱怨不应抱怨的人,那么我现在所怨恨的,就是该怨恨的人。去年太叔文子曾反对甯喜接纳献公,献公因此怨恨。
[6]不能负羁绁以从捍牧圉:不能跟从国君避难以保护财物。
[7]有出者,有居者:出者,指献公。居者,指殇公。
[8]臣不能贰:不能事二君。
[9]乃行,从近关出。公使止之:之,指太叔文子。按,献公回国后责怨旧臣,报复异己,是“无信”而不改其本性。
【译文】
二月初十,卫献公返国。《春秋》说“复其位”,是国人让他回来的。到边境迎接的大夫,献公拉着他们的手跟他们说话。对于在大路上迎接的大夫,献公仅仅站在车上向他们作揖。在城门迎接的,点点头而已。献公回城后,派人责备太叔文子说:“寡人流亡在外,诸位大夫都使寡人早晚了解卫国的情况,唯独你不关心寡人。古人说:‘不抱怨不应抱怨的人。’那么我现在所怨恨的,就是该怨恨的人。”太叔文子回答说:“下臣知罪了。下臣不才,不能跟从国君避难以保护财物,这是下臣的头条罪状。有在国外的,有在国内的。下臣不能事奉两个国君,传递内外消息来事奉您,这是下臣第二桩罪状。有两条罪状,岂敢忘记一死?”于是出走,从近处城门出关。献公派人阻止他。
【原文】
26.3 卫人侵戚东鄙[1],孙氏诉于晋,晋戍茅氏[2]。殖绰伐茅氏[3],杀晋戍三百人。孙蒯追之,弗敢击。文子曰:“厉之不如[4]。”遂从卫师,败之圉[5]。雍嚆获殖绰[6]。复诉于晋[7]。
【注释】
[1]卫人侵戚东鄙:卫献公派兵攻打戚邑东境。按,戚在卫都帝丘东约八十里。
[2]茅氏:古地名。在戚邑东境。
[3]殖绰:齐国勇士,齐庄公被杀后逃到卫国。
[4]文子曰:“厉之不如”:孙文子斥责孙蒯还不如那三百个被杀的厉鬼。厉,恶鬼。文子,孙林父,孙蒯之父。
[5]遂从卫师,败之圉:孙蒯为父亲的言语所刺激,于是追逐殖绰。圉,古地名。在今河南濮阳东。
[6]雍剤:孙氏家臣。
[7]复诉于晋:孙氏再次向晋国控诉,于是晋国讨伐卫国。
【译文】
卫人侵袭戚邑东部边境,孙林父向晋国控诉,晋国派兵戍守茅氏。殖绰攻打茅氏,杀死晋国守军三百人。孙蒯追赶殖绰,却不敢攻击。孙林父说:“你真是连厉鬼都不如!”孙蒯终于追上卫军,并在圉地打败了对方。雍俘获了殖绰。孙林父再次向晋国控诉。
【原文】
26.4 郑伯赏入陈之功,三月甲寅朔[1],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2];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产辞邑,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3],礼也。臣之位在四[4],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赏礼,请辞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让不失礼[5]。”
【注释】
[1]甲寅朔:初一。
[2]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先赐先路,再赐八邑。古礼,轻礼先赏。先路,天子、诸侯乘车叫路,卿大夫接受天子、诸侯所赐之车也叫路。三命之服,卿大夫所受的最高等级的礼服。
[3]自上以下,降杀以两:从上而下,礼数以二的数目递降。
[4]臣之位在四:子产之上还有子展、伯有、子西,子产位在第四,依次序子产不敢得六邑。
[5]子产其将知政矣,让不失礼:子产谦让而不失礼。预言子产将要执政。
【译文】
郑简公赏赐攻入陈国的功劳,三月初一,设享礼宴请子展,赐给他先路、三命的车服,又赐给八座城邑;赐给子产次路、再命的车服,赐给他六座城邑。子产推辞城邑,说:“从上到下,按礼依次以二数递减。下臣排位第四,况且这是子展的功劳,下臣不敢接受这种赏赐和礼仪,请求辞去城邑。”郑简公坚持要给他,于是接受三座城。公孙挥说:“子产大约将要执政了,他谦让而不失礼。”
【原文】
26.5 晋人为孙氏故,召诸侯,将以讨卫也。夏,中行穆子来聘[1],召公也[2]。
【注释】
[1]中行穆子:即《经》文的荀吴。
[2]召公也:来聘的目的是召鲁襄公参加澶渊盟会。
【译文】
晋国因为孙林父的缘故,召集诸侯,打算攻打卫国。夏,荀吴来我国聘问,是为了召请襄公赴会。
【原文】
26.6 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1],闻吴有备而还。遂侵郑。五月,至于城麇[2]。郑皇颉戍之,出,与楚师战,败。穿封戌囚皇颉[3],公子围与之争之[4],正于伯州犁。伯州犁曰:“请问于囚[5]。”乃立囚。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6]?”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7]。”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囚曰:“颉遇王子,弱焉[8]。”戌怒,抽戈逐王子围,弗及。楚人以皇颉归。
【注释】
[1]雩娄:古地名。在今河南商城东、安徽金寨北。
[2]城麇(jūn):古地名。今址不详。
[3]穿封戌:楚国大夫。
[4]公子围:即后来的楚灵王,此时为王子。
[5]囚:指俘虏皇颉。
[6]君子也,其何不知:君子指皇颉。称其为君子,说他什么都清楚,是在暗示皇颉。
[7]贵介:地位高贵。介,大。
[8]弱:抵挡不住,意思是被王子俘获。
【译文】
楚康王、秦国人侵袭吴国,到达雩娄,听说吴国已有防备而退兵。顺道攻打郑国。五月,到达城麇。郑国皇颉在城麇戍守,出城与楚兵交战,被打败。穿封戌逮住皇颉,公子围和他争功,要伯州犁做评判。伯州犁说:“那就问一下俘虏吧。”便让俘虏站在前面。伯州犁说:“他们所争夺的是你,你是个君子,会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举起手,说:“那一位是王子围,国君尊贵的弟弟。”手向下指,说:“这人是穿封戌,是方城外的县尹。究竟是谁俘获你的?”俘虏说:“我碰上王子,战他不过被擒。”穿封戌大怒,抽出戈追打王子围,没能追上。楚国人带着皇颉归国了。
【原文】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1],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2],子大叔为令正[3],以为请[4]。子产曰:“不获[5]。受楚之功,而取货于郑,不可谓国,秦不其然[6]。若曰:‘拜君之勤郑国。微君之惠,楚师其犹在敝邑之城下[7]。’其可。”弗从,遂行。秦人不予。更币,从子产,而后获之[8]。
【注释】
[1]印堇父:郑国大夫。
[2]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从印氏那里取财物向秦赎印堇父。
[3]令正:起草文件的官。
[4]以为请:拟定请赎的辞令。
[5]不获:肯定不能赎回印堇父。
[6]“受楚之功”四句:出卖楚国所献俘虏而贪求郑国财物,有失国家体统,秦国不会这样干。按,这是说明“不获”的原因。
[7]“拜君之勤郑国”三句:秦国虽然出兵,但并未和郑军交战。所以子产欲把请词改写成“若不是秦国助郑,楚军恐怕仍兵临郑国城下”,这样秦国必释放印堇父。
[8]更币,从子产,而后获之:改派使者持币前往,按子产的话说,秦国才放回印堇父。说明子产辞令的严谨。
【译文】
印堇父与皇颉一起戍守城麇,楚国人抓住他,献给秦国。郑国向印堇父家要了一份财物向秦国请求赎回印堇父,子太叔是令正,照这意思拟定的文书。子产说:“这样是不可能得到印堇父的。秦国接受楚国奉献的俘虏,却接受郑国的财物,不能说合乎国家体统,秦国不会这样做的。而如果说:‘感谢国君帮助郑国。如果不是国君施恩,楚军恐怕还在我国城下。’这才可以。”子太叔没接受这建议,就去了。秦国没同意释放。再派使者带着礼品,按照子产的话去说,果然接回了印堇父。
【原文】
26.7 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卫,疆戚田[1]。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2]。赵武不书,尊公也[3]。向戌不书,后也[4]。郑先宋,不失所也[5]。
【注释】
[1]疆戚田:划定戚地的疆界。
[2]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名为划定戚地疆界,实为扩大戚地。懿氏,古地名,在今河南濮阳西北,戚邑西北。六十,指六十邑。
[3]赵武不书,尊公也:《经》文写“晋人”,不写“赵武”,是因为将晋国大夫与襄公并列,有辱襄公身份。
[4]向戌不书,后也:《经》文不记向戌的名字,是因为他迟到。
[5]郑先宋,不失所也:因向戌迟到,郑国如期到达,所以列郑于宋国之上。
【译文】
六月,鲁襄公和晋国赵武、宋国向戌、郑国良霄、曹国人在澶渊相会以讨伐卫国,划定戚邑的疆界。划取卫国西部边境懿氏的六十座城邑给孙林父。《春秋》不记载赵武的名字,是由于尊重襄公。不记载向戌的名字,是因为他迟到了。把郑国排在宋国前面,是因为郑国准时到会。
【原文】
于是卫侯会之[1]。晋人执甯喜、北宫遗[2],使女齐以先归[3]。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4]。
【注释】
[1]于是卫侯会之:卫献公参加澶渊盟会。
[2]北宫遗:北宫括之子。
[3]使女齐以先归:让女齐带着甯喜、北宫括先回晋国。女齐是晋国大夫司马侯。按,甯氏二人杀殇公又攻孙氏,因此抓走他们。
[4]士弱:晋国主管刑狱的大夫。
【译文】
这时卫献公也到会。晋国人逮捕了甯喜、北宫遗,派女齐把他们先押回去。卫献公到晋国,晋国将他拘禁并关在士弱那里。
【原文】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1],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2]。国景子相齐侯[3],赋《蓼萧》[4]。子展相郑伯,赋《缁衣》[5]。叔向命晋侯拜二君[6],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7]。”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8],正其违而治其烦[9],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10],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11],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12],子展赋《将仲子兮》[13],晋侯乃许归卫侯。叔向曰:“郑七穆[14],罕氏其后亡者也。子展俭而壹[15]。”
【注释】
[1]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齐、郑二国为卫献公说情。
[2]《嘉乐》:《诗经·大雅》篇名,又作《假乐》。晋平公取诗中“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等诗句,赞美齐、郑二君。
[3]国景子:齐国大夫国弱。
[4]《蓼萧》:《诗经·小雅》篇名。国弱取诗中“孔燕岂弟,宜兄宜弟”诗句,指出晋、卫为兄弟之国,晋国应该宽大为怀。
[5]《缁衣》:《诗经·国风·郑风》篇名。子展借诗中“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灿兮”诗句,希望晋平公能因齐景公、郑简公亲自到来,释放卫献公。
[6]命:告诉。
[7]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齐、郑二国君赋诗,意在请求释放卫献公,叔向知道晋平公不愿意释放,故意曲解齐、郑二国君赋诗之意。宗祧,宗庙。
[8]恤其患而补其阙:忧诸侯之患而补诸侯之缺。恤,忧。
[9]正其违而治其烦:纠正诸侯违礼之行并治其乱。违,违礼。烦,乱。
[10]今为臣执君:指为孙林父而抓卫献公。为臣执君,增加其乱,非盟主所为。
[11]晋侯言卫侯之罪:晋平公以卫国杀晋国戍卒三百人作为辩解。
[12]《辔之柔矣》:逸诗。《逸周书·大子晋篇》引《诗》云:“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麃麃,取予不疑。”当即此诗。这里是以柔辔御烈马比喻晋国应该宽政安定诸侯。
[13]《将仲子兮》:《诗经·国风·郑风》篇名。子展取诗中“畏人之多言”告诫晋平公:卫献公虽然有罪,但大家仍会认为晋国是“为臣执君”。
[14]七穆:指郑穆公后代七个家族。按,郑穆公有十一子,子然、子孔、士子孔三族已亡,子羽不在卿位,所存当政者只剩七族,称为七穆。七穆中子展公孙舍之为罕氏,子西公孙夏为驷氏,子产公孙侨为国氏,伯有良霄为良氏,子太叔游吉为游氏,子石公孙段为丰氏,伯石印段为印氏。
[15]子展俭而壹:子展节俭而专一,所以罕氏能后亡。子展,子罕之子。
【译文】
秋七月,齐景公、郑简公为卫献公的事到晋国去,晋平公设享礼一起招待他们。晋平公赋《嘉乐》。国景子任齐景公相礼,赋《蓼萧》。子展任郑简公相礼,赋《缁衣》。叔向让晋平公拜谢二国国君,说:“我们国君谨此拜谢齐国国君安定我先君的宗庙,拜谢郑国国君对我国忠贞不贰。”国景子让晏婴私下去对叔向说:“晋国国君在诸侯中宣扬其美德,同情他们的忧患而补正其缺失,纠正他们的错误而治理他们的动乱,因此才为盟主。可如今他为了臣下而抓捕国君,该怎么办呢?”叔向把这些话告诉赵文子,赵文子又告诉给晋平公。晋平公列举卫献公杀晋国戍卒的罪状,让叔向告知齐、郑二国国君。国景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仲子兮》,晋平公于是答应释放卫献公。叔向说:“郑穆公的七支后代,罕氏大概是最后灭亡的。子展俭朴而专一。”
【原文】
26.8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1],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2],名之曰弃。长而美。平公入夕[3],共姬与之食。公见弃也,而视之,尤[4]。姬纳诸御[5],嬖,生佐[6]。恶而婉[7]。大子痤美而很[8],合左师畏而恶之[9]。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10]。
【注释】
[1]芮司徒:宋国大夫。
[2]共姬:宋共公夫人伯姬。
[3]平公:共姬之子。入夕:傍晚问候请安。
[4]尤:绝美。
[5]姬纳诸御:共姬将弃送给平公做侍妾。
[6]佐:宋元公。
[7]恶而婉:面貌丑恶,但性情温顺。
[8]大子痤美而很:太子痤貌美而心地狠毒。
[9]合左师畏而恶之:向戌讨厌太子痤。合左师,即向戌。
[10]惠墙伊戾:内师的名字。惠墙是氏,伊戾是名。内师:太子宫内宦官之长。
【译文】
当初,宋国芮司徒生了个女儿,皮肤发红并长着毛,芮司徒把她抛弃在大堤之下,共姬的侍妾捡了回来,取名为弃。长大后容貌美丽。平公一天晚上入宫给共姬请安,共姬留他吃饭。平公看到弃,发现她非常漂亮。共姬就把她给了平公当侍妾,受到宠爱,生下佐。佐长相很丑但性格温顺。太子痤相貌英俊但性情狠毒,向戌对他又怕又恨。宦官惠墙伊戾是太子的内师,但不受宠。
【原文】
秋,楚客聘于晋,过宋。大子知之[1],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请从之。公曰:“夫不恶女乎[2]?”对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贰心乎[3]?纵有共其外,莫共其内[4],臣请往也。”遣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5],而骋告公[6],曰:“大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曰:“为我子[7],又何求?”对曰:“欲速[8]。”公使视之,则信有焉[9]。问诸夫人与左师[10],则皆曰:“固闻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11]。”召而使请[12],曰:“日中不来,吾知死矣。”左师闻之,聒而与之语[13]。过期[14],乃缢而死。佐为大子。公徐闻其无罪也,乃亨伊戾[15]。
【注释】
[1]大子知之:太子痤与楚客相识。知,相识。
[2]夫:代词,那人,指太子痤。女:你。
[3]“小人之事君子也”五句:意思是不论主人喜欢还是不喜欢,我都不敢有二心。
[4]纵有共其外,莫共其内:伊戾是宦官,因此以太子虽然有人在外侍候,但恐没人在内侍候为理由请求前往。共,通“供”。
[5]至,则欿(kǎn),用牲,加书,征之:这是伊戾伪造太子与楚客结盟的证据,并加以验证,以陷害太子。欿,用牲,加书,指挖坑于地,加盟书于牺牲之上。欿,通“坎”。
[6]骋:驰马。
[7]为我子:已是太子。子,嗣子,太子。
[8]欲速:想快点即位。
[9]则信有焉:确有结盟的证据。信,确实。
[10]夫人:佐的母亲弃。左师:即向戌。
[11]唯佐也能免我:佐性情温和诚实,能为他作证。
[12]召而使请:召佐为之请免。
[13]左师闻之,聒(ɡuō)而与之语:向戌惧恨太子痤,故意和佐长谈以拖延时间。聒,说话絮絮不休。
[14]过期:过约定的时间而佐没来。
[15]亨:同“烹”。
【译文】
秋,楚国使者去晋国聘问,途经宋国。太子因与其是老相识,便请求在野外设宴招待他,平公同意让他前往。伊戾请求跟随前去。平公说:“太子不是不喜欢你吗?”伊戾回答道:“小人事奉君子的规矩是,他讨厌你,你不应该离得太远;他喜欢你,你不应该过分亲近,恭敬地等候指令,岂敢有三心二意呢?即便有人在外边侍候太子,却没人在里面侍候,下臣请求前往。”平公便派他去。到了郊外,伊戾挖了个坑,杀了只牲口作牺牲,又放了份盟书在上面,检查好后,驰马回来告诉平公说:“太子将要作乱,已经和楚国使者结盟了。”平公说:“他已是我的继承人了,还想要什么?”伊戾说:“想尽快即位。”平公派人查看,果真有此事。平公问夫人和左师向戌,他们都说:“的确听说过。”平公把太子囚禁了起来。太子说:“只有佐能帮我免于灾祸。”让人去请佐向平公求情,并说:“如果他中午不来,我就只有一死了。”向戌听说了,就去和佐絮语闲聊。过了中午,太子就上吊死了。佐被立为太子。平公慢慢得知痤其实无罪,就把伊戾煮杀。
【原文】
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1],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2]?”圉人归[3],以告夫人。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弃使某献[4]。”左师改命曰“君夫人”[5],而后再拜稽首受之。
【注释】
[1]步马:蹓马。
[2]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弃本出身低微,现在为君夫人,向戌假装不知道,是提醒她不得无视自己。
[3]圉人:即步马者。
[4]君之妾弃使某献:称“君之妾”、直称自己的名字“弃”,是表示自知地位卑下而尊左师。可见弃很知趣。
[5]左师改命曰“君夫人”:向戌得到贿赂,便向使者改称“君夫人”。
【译文】
向戌遇见夫人弃的遛马人,问他是谁,回答说:“是君夫人家的。”向戌问:“谁是君夫人?我怎么不知道?”遛马人回去后,把这话告诉夫人。夫人派人给向戌先送上玉,又送去锦缎与马匹,说:“国君的侍妾弃派我把这些送给您。”向戌便改口称弃为“君夫人”,而后再拜叩头接受了礼物。
【原文】
26.9 郑伯归自晋,使子西如晋聘[1],辞曰:“寡君来烦执事,惧不免于戾[2],使夏谢不敏[3]。”君子曰:“善事大国。”
【注释】
[1]使子西如晋聘:回聘答谢。
[2]寡君来烦执事,惧不免于戾:担心失敬于大国而得罪。戾,罪过。
[3]夏:子西的名字。
【译文】
郑简公从晋国回来,派子西去晋国聘问,致辞说:“寡君来麻烦执事,害怕失敬而不免于罪过,他派下臣夏来表示歉意。”君子说:“郑国善于事奉大国。”
【原文】
26.10 初,楚伍参与蔡太师子朝友[1],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也[2]。伍举娶于王子牟[3],王子牟为申公而亡[4],楚人曰:“伍举实送之[5]。”伍举奔郑,将遂奔晋。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郊[6],班荆相与食[7],而言复故[8]。声子曰:“子行也!吾必复子[9]。”
【注释】
[1]子朝:蔡公子朝。
[2]伍举:伍子胥祖父椒举。声子:子朝之子,即公孙归生。
[3]王子牟:即申公子牟。
[4]王子牟为申公而亡:担任申公时获罪逃亡。
[5]伍举实送之:认为伍举与此事有牵连。送,护送。
[6]遇之于郑郊:遇伍举。
[7]班荆:拔草而铺于地以代席,坐在上面。班,布,铺。荆,草名。
[8]而言复故:谈论重返楚国的事。故,事。
[9]吾必复子:必能使伍举回楚国。按,以上是追述前事。
【译文】
当初,楚国伍参与蔡太师子朝是好朋友,他的儿子伍举和声子关系融洽。伍举娶王子牟女儿为妻,王子牟任申公时获罪逃亡,楚国人说:“是伍举护送他逃走的。”伍举便出奔郑国,并准备逃往晋国。声子赴晋途中,与伍举相遇于郑国郊外,坐在草地上共同进食,并谈到重返楚国的事。声子说:“你走吧!我一定想办法让你回来。”
【原文】
及宋向戌将平晋、楚,声子通使于晋,还如楚[1]。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2],且曰:“晋大夫与楚孰贤?”对曰:“晋卿不如楚,其大夫则贤,皆卿材也[3]。如杞、梓、皮革[4],自楚往也。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子木曰:“夫独无族姻乎[5]?”对曰:“虽有,而用楚材实多。归生闻之:‘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6]。’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7]。若不幸而过,宁僭,无滥。与其失善,宁其利淫[8]。无善人,则国从之[9]。《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10]。’无善人之谓也。故《夏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11]。’惧失善也。《商颂》有之曰:‘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12]。’此汤所以获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13],恤民不倦[14]。赏以春夏,刑以秋冬[15]。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赐[16],此以知其劝赏也[17]。将刑,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18],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19],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20],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21]。子仪之乱,析公奔晋[22]。晋人置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23]。绕角之役[24],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25]。若多鼓钧声[26],以夜军之[27],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28]。郑于是不敢南面[29]。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雍子之父兄谮雍子[30],君与大夫不善是也[31],雍子奔晋,晋人与之鄐[32],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33]。晋将遁矣,雍子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34],简兵蒐乘[35],秣马蓐食[36],师陈焚次[37],明日将战。’行归者[38],而逸楚囚[39]。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40]。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41]。子反与子灵争夏姬[42],而雍害其事[43],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44],以为谋主。扞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射御、驱侵,使其子狐庸为吴行人焉[45]。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入州来[46],楚罢于奔命[47],至今为患,则子灵之为也。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48],晋人与之苗[49],以为谋主。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陈以当之,栾、范易行以诱之[50],中行、二郤必克二穆[51]。吾乃四萃于其王族[52],必大败之。’晋人从之,楚师大败,王夷师熸[53],子反死之[54]。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55]。”子木曰:“是皆然矣。”声子曰:“今又有甚于此。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56],君大夫谓椒举:‘女实遣之。’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亦弗图也。今在晋矣。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57]。彼若谋害楚国,岂不为患?”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声子使椒鸣逆之[58]。
【注释】
[1]声子通使于晋,还如楚:晋、楚弭兵在明年,这里先作疏通工作,声子也参加。
[2]故:事,情况。
[3]皆卿材也:晋国大夫都是当卿的人才。
[4]杞、梓:都是树木名。
[5]夫:彼,指代晋国。族姻:国君的宗族和亲戚,指晋国的贵族。
[6]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赏不僭越,刑不泛滥,赏罚都应该恰当。
[7]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赏赐过分,邪恶的人也可能得到;刑罚过滥,好人恐怕也因此被罚。
[8]与其失善,宁其利淫:与其失去好人,不如利于坏人。
[9]无善人,则国从之:国无善人,则国家也将从此灭亡。
[10]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引《诗》见《诗经·大雅·瞻卬》,意思是说国无能人,国家就会遭受灾害。殄瘁,困苦。
[11]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所引《夏书》为逸书,《古文尚书·大禹谟》袭用此文,意思是与其杀无辜,不如对罪人失于刑罚。不经,不用常法。
[12]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于下国,封建厥福:引《诗》见《诗经·商颂·殷武》,意思是说商汤赏不过分,刑不滥用,所以天命统治下国,大建其福,安享其禄。怠,懈怠。皇,通“遑”。闲暇,指不敢偷闲。封,大。
[13]劝赏而畏刑:尽量多用赏而少用刑。
[14]恤民:忧民,为百姓操心。
[15]赏以春夏,刑以秋冬:赏刑各有季节。
[16]是以将赏,为之加膳,加膳则饫(yù)赐:古时治者将行赏,便加膳,加膳之后可把剩余菜肴赐给下边。饫,饱足。
[17]此以知其劝赏也:以此表示乐于行赏。
[18]为之不举,不举则彻乐:不杀牲,不用盛馔,食时不奏乐,都是表示哀伤。举,丰富饮食,兼以乐助食。
[19]三者:指劝赏、畏刑、恤民。
[20]谋主:主要策划者。
[21]所谓不能也:楚国不能用其才。
[22]子仪之乱,析公奔晋:文公十四年,公子燮与子仪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八月,二人挟持楚庄王离开郢都去商密,被庐戢梨及叔麇诱杀。
[23]晋人置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置析公于国君戎车后边,作为谋主。
[24]绕角之役:成公六年,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
[25]楚师轻窕,易震荡也:楚军轻佻,容易动摇军心。
[26]若多鼓钧声:故作大举进攻的声势以恐吓楚军。钧声,相同声音。
[27]军之:全军同时进攻。
[28]“晋遂侵蔡”五句:成公六年,楚师还后,晋遂侵蔡,侵楚,获申骊;八年,又侵沈,获沈子揖初。
[29]郑于是不敢南面:郑国服于晋国,不再南面事楚。
[30]谮(zèn):诬陷。
[31]善是:正确判断是非。
[32]鄐(chù):古地名。在今河南温县附近。
[33]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成公十八年,楚纳宋国叛臣鱼石等于彭城,宋告急于晋,晋、楚遇于靡角之谷,楚师还。
[34]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老、幼者及孤儿、病人,都可回家。兄弟二人在军中,可回一人。反,返回。
[35]简兵蒐乘:精选徒兵,检阅车兵。
[36]秣马蓐食:喂饱马,让士兵吃饱。
[37]师陈焚次:摆好阵势,烧掉帐篷,表示决一死战。陈,同“阵”。次,行军至某处留驻三宿以上。此指住宿的帐篷。
[38]归者:即老幼孤疾等。
[39]而逸楚囚:放松看守,故意让楚囚逃跑以通风报信。
[40]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襄公元年,楚师还后,彭城降晋,晋人将鱼石等五位宋国叛臣带回晋国,安置在瓠丘。鱼石,宋国叛臣。
[41]楚失东夷,子辛死之,则雍子之为也:楚国不能救彭城,陈国及东夷各国都叛楚。东夷,楚国东边各个小国。子辛死之,子辛并非死于是役,襄公五年,楚国讨伐陈国之叛,杀令尹子辛。
[42]子反与子灵争夏姬:宣公十一年,楚讨陈夏徵舒,杀之。当时子反欲纳夏徵舒之母夏姬,申公巫臣劝止,而己与夏姬相约嫁娶。成公二年,巫臣借聘齐之机至郑会夏姬,遂奔晋。子灵,申公巫臣。
[43]而雍害其事:子反怨巫臣,成公七年,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雍害,破坏,加害。雍,通“壅”。
[44]邢:即今河南温县平皋故城。
[45]“扞御北狄”五句:成公七年,申公巫臣得知族人被害,家产被分于是报复楚国。
[46]驾:古地名。在今安徽无为。棘:古地名。在今河南永城南。州来:古地名。在今安徽凤台。
[47]罢:疲惫。
[48]若敖之乱,伯贲之子贲皇奔晋:宣公四年,伯贲以若敖氏之族攻楚庄王,被打败,遂灭若敖氏。伯贲,宣公四年作“伯棼”,又称斗越椒,子越,为若敖氏之族长,时为楚司马。
[49]苗:晋国地名,在今河南济垣。
[50]栾:栾书,当时统率中军。范:士夑,当时任中军佐。易行:交换位置。
[51]中行:即荀偃,当时任上军佐。二郤:郤锜、郤至,当时郤锜将上军,郤至佐新军。二穆:指子重、子辛,都是楚穆王后人。子重为左军帅,子辛为右军帅。
[52]四萃:四面集中攻击。
[53]夷:受伤。当时晋国吕锜射中楚共王眼睛。熸(jiān):火熄灭,比喻士气不振。
[54]子反死之:以上鄢陵之战,见成公十六年《传》。
[55]郑叛,吴兴,楚失诸侯,则苗贲皇之为也:按,声子以上所举四人四事,都是楚才晋用,反害楚国的例子。
[56]得戾:得罪。
[57]以比叔向:爵禄可和叔向相比。
[58]椒鸣:伍举儿子,伍奢弟弟。
【译文】
当宋国向戌准备调解晋、楚两国关系的时候,声子出使晋国,从晋国回来时去楚国。令尹子木和他交谈,问起晋国的情况,并说:“晋国大夫和楚国比谁更贤明?”声子回答说:“晋国的卿不如楚国,他们的大夫却是贤能的,都是任卿的材料。就如杞、梓、皮革,是从楚国运去的。虽然楚国有良材,却被晋国所用。”子木说:“他们难道就没有国君的宗族和亲戚吗?”声子回答说:“虽然有,但是更多的是使用楚国人才。我听说:‘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赏赐不过分而刑罚不滥用。’赏赐过分,就怕会奖励了坏人;刑罚滥用,担心会牵连好人。如果不幸而出现过分,那就宁可多赏而不滥罚。与其对好人处理不当,宁可让奸人沾光。没有好人,国家将跟着受害。《诗》说:‘良臣贤士都跑光了,国家就会受到伤害。’说的就是国家没有好人的情况。所以《夏书》说:‘与其杀无罪者,还不如放过有罪的,让他逃过刑罚。’这是因为怕失去好人。《商颂》有这样的话:‘不过分不滥用,不敢懈怠与偷懒。向下国发布命令,大力培植其福。’这是汤所以获得上天赐福的原因。古时治理人民者乐于赏赐而慎用刑罚,操心民情不知疲倦。在春夏进行赏赐,到秋冬才施以刑法。因此将要行赏时,就加膳,加膳之后可以把剩余的食品赏赐给下边,从而让人明白他是乐于赏赐的。将要动刑,为此而`减膳,减膳就要撤去音乐,由此而知道他是怕用刑罚。早起晚睡,早晚亲自临朝办理国事,由此而知他在为百姓操心。这三件事,是礼仪的大关键。有礼仪就不会失败。现在楚国滥用刑罚,大夫们四处逃命,而成为所去国家的谋士,为之出谋划策,来危害楚国,到了无法制止挽救的地步,这就是楚国不能用其才的情况。子仪之乱,析公逃往晋国。晋国人把他安置在国君戎车的后面,让他当谋士出谋献策。绕角之役时,晋军快要逃跑了,析公说:‘楚军轻佻,容易被威慑震住。如果增加鼓一起敲击,趁夜晚全军出击,楚军必定溃逃。’晋国人采纳了他的意见,楚军果然当夜溃败。晋国于是侵袭蔡国,攻打沈国,并俘获其国君,在桑隧打败申邑、息邑军队,擒获申丽而班师。郑国这时再不敢服从他南面的楚国。楚国失去中原诸侯,都是析公造成的。雍子父兄诬陷雍子,国君与大夫不能正确辨明是非曲直,雍子只好逃往晋国,晋国把鄐地给他住,并以他为自己的谋士。彭城之役时,晋、楚两军在靡角之谷相遇。晋国军队打算逃走,雍子对军队发布命令说:‘把年老年幼的都打发回家,独生子和病人也离开,一家有二人服役的,也遣返一人,精选步兵检阅车兵,喂饱马,让士兵都吃饱,排好军阵,烧掉军帐,明日将要决一死战。’于是让该回去的都回去了,又故意放松看守,将楚国俘虏放跑。楚师当夜溃败,晋军收复彭城并将它归还宋国,押解着鱼石回国。楚国失去东夷,子辛战死,都是雍子所起的作用。子反与子灵争夺夏姬而破坏子灵的婚事,子灵逃往晋国,晋人给他邢地,让其为谋士。子灵献计抵御北狄,与吴国通好,动员吴国背叛楚国,教他们乘车、射箭、车战,派他的儿子狐庸担任吴国外交官。吴国这时便攻打巢地,夺取驾地,攻克棘地,进入州来,楚军疲于奔命,直到今天还是楚国的祸患,这一切都是子灵所做的。若敖之乱,伯贲的儿子贲皇逃往晋国,晋国封给他苗地,让他做谋士出谋划策。鄢陵之役,楚军清晨直逼晋军,摆设阵势。晋军准备逃走。苗贲皇说:‘楚军的精良,在于中军的王族,如果填塞水井填平炉灶,摆开阵势抵挡他们的进攻,栾书、士燮改用家兵去诱敌,中行和郤锜、郤至一定能战胜对方的子重、子辛。我们再把军队从四面集中起来攻击楚国的中军王族,一定能够大败他们。’晋国听从他的意见,楚军果然大败,楚共王受伤,军队士气低落,子反战死。郑国叛楚,吴国兴起,楚国失去诸侯,这都是苗贲皇所起的作用。”子木说:“的确是这样的。”声子说:“现在还有更甚于此的。椒举娶了申公子牟的女儿,子牟得罪逃亡,国君和大夫对椒举说:‘是你送他逃跑的。’椒举害怕而出奔郑国,伸长脖子望着南方,说道:‘希望能赦免我。’可楚国并没放在心上。现在椒举已到晋国。晋人准备给他封邑,而且和叔向的待遇一样。他要是出谋危害楚国,岂不是祸患?”子木害怕,报告给楚康王,增加了椒举的禄爵,让他回国官复原职。声子派椒鸣到晋国接他回来。
【原文】
26.11 许灵公如楚,请伐郑[1],曰:“师不兴,孤不归矣。”八月,卒于楚。楚子曰:“不伐郑,何以求诸侯[2]?”冬十月,楚子伐郑。郑人将御之,子产曰:“晋、楚将平,诸侯将和,楚王是故昧于一来[3]。不如使逞而归[4],乃易成也[5]。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国家之利也[6],若何从之[7]?”子展说[8],不御寇。十二月乙酉[9],入南里[10],堕其城。涉于乐氏[11],门于师之梁[12]。县门发[13],获九人焉[14]。涉于氾而归[15],而后葬许灵公。
【注释】
[1]许灵公如楚,请伐郑:郑、许二国有宿怨,襄公十六年郑简公又亲自出马带兵随同晋国攻许,许国因此怨恨。
[2]不伐郑,何以求诸侯:不讨伐郑国,将失去诸侯的拥护。
[3]昧于一来:冒昧而来。
[4]使逞而归:让楚国满足快意。
[5]乃易成也:楚国满足,易于讲和。
[6]“夫小人之性”五句:子产认为,主张御楚者不过是见有机会就表现血气之勇,贪求在祸乱中得利,以此满足其本性罢了。以此追求虚名的人,并非为国家利益考虑。衅于勇,借机表现其勇。衅,动。啬于祸,以祸贪利。啬,贪。小人,指想要抵御楚国的郑人。
[7]若何从之:为何听从他。子产反对御楚。
[8]说:同“悦”。
[9]乙酉:初五。
[10]入南里:郑国不抵抗,楚国进入南里。南里,郑国地名,在今河南新郑。
[11]乐氏:古地名。在今河南新郑。
[12]师之梁:郑国城门。
[13]县门发:楚军攻门,郑军放下内城门的闸板坚守。县门,古时守城之闸板,安装于内城门,无事则悬起,寇至则下之。
[14]获九人焉:楚兵在城外俘获九名郑国人。
[15]涉于氾而归:楚军从氾城下涉汝水南归。氾,指南氾,在今河南襄城南,汝水流经氾城下。
【译文】
许灵公去楚国,请求楚国出兵伐郑,说:“如果不派军队,我就不回去了。”八月,在楚国去世。楚康王说:“不讨伐郑国,怎么能得到诸侯的拥护?”冬十月,楚康王攻郑。郑国准备抵抗,子产说:“晋、楚准备讲和,诸侯即将和好,楚王实是冒昧来犯。不如让他快意而归,和议就容易达成了。小人的本性是喜欢表现血气之勇,贪求在祸乱中获得好处,以满足其本性并求取虚名,这不符合国家的利益,怎么能听他的呢?”子展同意他的意见,就不派兵御寇。十二月初五,楚军进入南里,拆毁了城墙。从乐氏渡过洧水,攻打师之梁城门。内城的悬门放下,楚军抓获没能进城的九名郑国人。楚军又从氾城下涉汝水南归,然后安葬许灵公。
【原文】
26.12 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1]。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2]。
【注释】
[1]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数月前齐侯、郑伯亲为卫献公向晋平公求情,晋平公答应放而一直未放,直到卫国嫁女才放了卫献公。
[2]平公之失政也:晋平公此举有失常道。
【译文】
卫国嫁卫姬到晋国,晋国才把卫献公释放回国。君子由此看出晋平公失去治国常道。
【原文】
26.13 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1]。对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2],无他事矣。”王闻之,曰:“韩氏其昌阜于晋乎[3]!辞不失旧[4]。”
【注释】
[1]请事:问事,问何事来聘。
[2]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前来向天子奉献贡品。士,诸侯大夫入天子之国自称士。起,韩宣子名字。宰旅,冢宰所属之官,这里代指天子。
[3]昌阜:昌盛。
[4]辞不失旧:周朝衰微,韩起仍然不失旧礼,天子因此嘉许他必能昌盛。
【译文】
晋国韩起到宗周聘问。周灵王派人询问来意。韩起回答说:“晋国的士韩起前来向宰旅献上贡品,此外并无他事。”周灵王听了,说:“韩氏恐怕将会在晋国昌盛发达吧!他依然保持着以往的辞令。”
【原文】
26.14 齐人城郏之岁[1],其夏,齐乌馀以廪丘奔晋[2],袭卫羊角[3],取之。遂袭我高鱼[4]。有大雨,自其窦入[5],介于其库[6],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于宋。于是范宣子卒[7],诸侯弗能治也[8]。及赵文子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于晋侯曰:“晋为盟主。诸侯或相侵也,则讨而使归其地[9]。今乌馀之邑,皆讨类也[10],而贪之,是无以为盟主也[11]。请归之。”公曰:“诺。孰可使也?”对曰:“胥梁带能无用师[12]。”晋侯使往[13]。
【注释】
[1]齐人城郏之岁:襄公二十四年。
[2]乌馀:齐国大夫。廪丘:古地名。在今山东范县东南。廪丘本卫邑,或齐取之以与乌馀,故乌馀得以之奔晋。
[3]羊角:古地名。在今山东郓城西北与范县交接处。
[4]高鱼:古地名。在今山东郓城北,羊角城东,鄄城东北。
[5]有大雨,自其窦入:下雨开窦,乌馀乘机率众由窦入城。窦,城里排水道。
[6]介于其库:进入高鱼兵库,取出甲胄装备士兵。
[7]范宣子卒:范宣子即士匄,死于襄公二十五年。
[8]诸侯弗能治也:不能惩治乌馀。
[9]诸侯或相侵也,则讨而使归其地:诸侯相侵,盟主应出面讨伐,并归还侵夺之地。
[10]今乌馀之邑,皆讨类也:乌馀之邑都是侵夺而来,应加以讨伐。
[11]而贪之,是无以为盟主也:作为盟主,不可贪乌馀之地。
[12]胥梁带:晋国大夫。无用师:不用兵就可完成任务。
[13]晋侯使往:按本段本与下年《传》之首章为一体,被割裂置此。
【译文】
齐国修筑郏城那一年,夏,齐国乌馀带着廪丘叛逃到晋国,并且侵袭卫国的羊角,占领了它。随后又攻打鲁国高鱼。碰上大雨天,乌馀人马从城墙的水洞钻进去,打开城里的武库装备自己,登上城墙,攻下了高鱼,又攻取宋国的城邑。这时范宣子已经去世,诸侯没能制裁乌馀。等到赵文子执政,才惩治。赵文子对晋平公说:“晋国是盟主。诸侯如有互相侵犯,就应征讨他并归还他所侵占之地。现在乌馀所有的城邑,都在讨伐之列,而我国却贪图它,这就不是盟主所应有的做法了。请把它归还给诸侯吧。”平公说:“好的。谁能担当这一使命?”赵文子说:“胥梁带能不用军队而完成任务。”晋平公便派胥梁带前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