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 >
- 春秋左传(左氏春秋、左传) >
- 襄公
二十五年
【经】
【原文】
25.1 二十有五年春[1],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25.2 夏五月乙亥[2],齐崔杼弑其君光[3]。
25.3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4]。
25.4 六月壬子[5],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6]。
25.5 秋八月己巳[7],诸侯同盟于重丘[8]。
25.6 公至自会。
25.7 卫侯入于夷仪[9]。
25.8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
25.9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10]。
25.10 十有二月,吴子遏伐楚[11],门于巢[12],卒[13]。
【注释】
[1]二十有五年:鲁襄公二十五年当周灵王二十四年,前548。
[2]乙亥:十七日。
[3]齐崔杼弑其君光:崔杼杀死齐庄公。
[4]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晋国召集诸侯攻打齐国。
[5]壬子:二十四日。
[6]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郑国为了报复去年陈、楚二国侵袭郑国而讨伐陈国。
[7]八月己巳:应为七月十二日,不是八月。
[8]诸侯:指在夷仪相会的诸侯。重丘:齐地名,在今山东聊城东南。
[9]卫侯入于夷仪:夷仪本来是邢地,卫国灭亡邢国后成了卫地。卫侯,即卫献公。
[10]郑公孙夏帅师伐陈:子西再次进伐陈国。
[11]吴子遏:吴王诸樊。
[12]巢:古地名。在今安徽巢湖。
[13]卒:诸樊受伤而死。
【译文】
鲁襄公二十五年春,齐国崔杼领兵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夏五月十七日,齐国崔杼杀了他的国君庄公光。
襄公与晋平公、宋平公、卫殇公、郑简公、曹武公、莒犁比公、邾悼公、滕成公、薛伯、杞文公、小邾穆公在夷仪相会。
六月二十四日,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进入陈国。
秋七月十二日,诸侯一起在重丘结盟。
襄公从重丘之会回国。
卫献公进入夷仪。
楚国屈建领兵灭掉舒鸠国。
冬,郑国公孙夏带兵攻打陈国。
十二月,吴王诸樊进攻楚国,攻打巢邑城门,受伤而死。
【传】
【原文】
25.1 二十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以报孝伯之师也[1]。公患之,使告于晋。孟公绰曰[2]:“崔子将有大志,不在病我[3],必速归,何患焉?其来也不寇[4],使民不严[5],异于他日。”齐师徒归[6]。
【注释】
[1]以报孝伯之师也:报复去年孟孝伯侵齐。
[2]孟公绰:鲁国大夫。
[3]崔子将有大志,不在病我:崔杼志在弑君,不在侵鲁。
[4]不寇:不劫掠。
[5]使民不严:役使百姓不严,意在收买人心。
[6]徒归:空手而归,无所获。
【译文】
鲁襄公二十五年春,齐国崔杼领兵攻打我国北部边境,以报复孟孝伯对他们的进攻。襄公感到担忧,派人向晋国报告。孟公绰说:“崔杼将有大动作,目的不在损害我们,肯定很快回国,有什么可担心的呢?他到我国不行掳掠,役使百姓不严厉,和往常不一样。”齐军一无所获地撤兵回去。
【原文】
25.2 齐棠公之妻[1],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2]。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3]。偃曰:“男女辨姓[4],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5]。”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6]。史皆曰:“吉[7]。”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8],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棃,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9]。’困于石,往不济也[10]。据于蒺梨,所恃伤也[11]。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12]。”崔子曰:“嫠也[13],何害?先夫当之矣[14]。”遂取之。
【注释】
[1]棠公:齐国棠邑大夫。
[2]崔武子:崔杼。
[3]使偃取之:崔杼让东郭偃为自己娶棠姜为妻。
[4]男女辨姓:指同姓不通婚。
[5]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丁,指齐丁公。桓,指齐桓公,同为姜姓,故不能通婚。
[6]遇《困》之《大过》:《困》卦为《坎》下《兑》上,《大过》卦为《巽》下《兑》上,《困》卦变为《大过》卦,即第三爻由阴爻变为阳爻。
[7]史皆曰“吉”:史仅就《困卦》言之,《兑》为少女,《坎》为中男,以少女配中男,故吉。这是太史为了逢迎崔杼。
[8]夫从风,风陨妻:上面的变卦,是《困》卦的《坎》变为《巽》,《坎》为中男,故曰夫,《巽》为风,是夫变为风。《大过》卦是风吹掉其妻。陈文子根据卦象断言不可娶。
[9]“困于石”五句:这是《困》卦“六三”的爻辞,下面是陈文子的解释。
[10]困于石,往不济也:人走路竟被石头绊倒,前进也没有用。
[11]据于蒺梨,所恃伤也:绊倒而两手抓在蒺藜上,是受到所依靠者的伤害。
[12]“入于其宫”四句:回到家中,将看不到妻子,家破人亡,无可归宿。
[13]嫠(lí):寡妇。
[14]先夫当之矣:意思是棠公已受棠姜之凶而死。先夫,指棠公。
【译文】
齐国棠公的妻子,是东郭偃的姐姐。东郭偃是崔杼的家臣。棠公死后,东郭偃驾车送崔杼前往吊唁。崔杼见到棠姜觉得她很美,让东郭偃把她嫁给自己。东郭偃说:“男女结婚前要辨明姓氏,您是丁公的后代,下臣出自桓公,同姓不能结婚。”崔杼让人卜筮,得到《困》卦变成《大过》卦。史官都说:“吉利。”崔杼把卦象拿给陈文子看,陈文子说:“丈夫变为风,风把妻子吹落,不能娶她。而且这卦的《繇》辞说:‘被石头所困,以蒺藜为依靠,回到家里,不见他的妻子,凶。’为石头所困,意味着做了不会成功。以蒺藜为依靠,意味着所依靠的对象会使人受伤。回到家中,不见他的妻子,凶,意味着无家可归。”崔杼说:“她是个寡妇,有什么妨碍?即便有,他的前夫已经承担了这凶险。”于是娶了她。
【原文】
庄公通焉[1],骤如崔氏[2]。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3]?”崔子因是[4],又以其间伐晋也[5],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6]。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7],乃为崔子间公[8]。
【注释】
[1]庄公通焉:齐庄公私通棠姜。
[2]骤:屡次。
[3]不为崔子,其无冠乎:意思是不用崔杼之冠,岂无他冠可用。这是庄公目无崔杼,有意侮辱他。不为,不是。其,犹“岂”。难道。
[4]崔子因是:崔杼因此怨恨齐庄公。
[5]间伐晋:乘晋国有难而攻打它。
[6]不获间:没有找到机会。间,机会。
[7]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庄公鞭打贾举,过后又亲宠他。
[8]乃为崔子间公:贾举为崔杼寻找机会杀庄公。
【译文】
齐庄公与棠姜私通,多次到崔宅。把崔杼的帽子赐给别人,侍者说:“不能这样。”庄公说:“不用崔杼的帽子,难道就没有别人的帽子可用了吗?”崔杼因此怨恨庄公,又因为庄公曾乘晋国的内乱而进攻晋国,崔杼说:“晋国必然要报复。”他想要杀死庄公以取悦晋国,只是没找到机会。庄公鞭打侍人贾举而又亲宠他,贾举便为崔杼窥察机会。
【原文】
夏五月,莒为且于之役故[1],莒子朝于齐。甲戌[2],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3]。乙亥,公问崔子[4],遂从姜氏。姜入于室[5],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6]。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7]。甲兴[8],公登台而请[9],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于庙,弗许。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10]。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11],不知二命[12]。”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队[13],遂弑之。贾举、州绰、邴师、公孙敖、封具、铎父、襄伊、偻堙皆死[14]。祝佗父祭于高唐[15],至,复命,不说弁而死于崔氏[16]。申蒯,侍渔者[17],退,谓其宰曰:“尔以帑免[18],我将死。”其宰曰:“免,是反子之义也[19]。”与之皆死[20]。崔氏杀鬷蔑于平阴[21]。
【注释】
[1]且于之役:发生在去年。
[2]甲戌:十六日。
[3]崔子称疾,不视事:崔杼称病不上朝,意在诱使庄公来崔家。
[4]公问崔子:庄公果然来问候。
[5]姜入于室:棠姜进入内室,意在将庄公引入彀中。
[6]公拊楹而歌:庄公以此暗示棠姜。拊,拍打。楹,柱子。
[7]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贾举将庄公的随从关在门外。
[8]甲兴:崔杼预先埋伏的甲士一拥而上。
[9]请:请求免死。
[10]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崔杼自己不露面,下人称他病重而不能听取庄公的命令,实际是不准许庄公的请求。
[11]近于公宫,陪臣干掫(zōu)有淫者:由于地近公宫,所以要严防奸盗。近于公宫,指崔宅靠近国君宫室。陪臣,家臣自称。干掫,巡夜捕击不法的人。
[12]不知二命:只知奉崔杼之命捕杀淫者,不知其他。这里是不把庄公视为国君,只当作淫者。
[13]中股,反队:庄公中箭,仍跌到墙里。队,同“坠”。
[14]贾举、州绰、邴师、公孙敖、封具、铎父、襄伊、偻堙皆死:以上八人都是庄公的宠臣,不过其中的贾举不是那个侍人贾举。
[15]高唐:齐国别庙所在。在今山东高唐东。
[16]不说弁而死于崔氏:祭服还没脱就被杀。说,通“脱”。弁,祭服。
[17]侍渔者:主管渔业之官。
[18]尔以帑免:申蒯托他保护自己的家室。帑,指申蒯的妻子。
[19]免,是反子之义也:我如果逃走,是违背了死君之义。
[20]皆:偕,一同。
[21]崔氏杀鬷(zōnɡ)蔑于平阴:庄公之母曰鬷声姬,鬷蔑或其母党,又守平阴,平阴为临淄外围险邑,故崔子杀之。以上包括鬷蔑这些被杀者都是庄公的党羽。鬷蔑,平阴大夫。平阴,在今山东平阴东北。
【译文】
夏五月,莒国由于去年进攻且于的缘故,莒犂比公去齐国朝见庄公。十六日,庄公在北城设享礼招待莒犂比公,崔杼推说有病,不理政事。十七日,庄公来探望崔杼,乘机和姜氏见面。姜氏进入内室,又和崔杼一起从侧门避出去。庄公拍着柱子唱歌。侍人贾举拦住庄公的随从不让进,自己进去后又把门关上。埋伏的甲士一拥而出,庄公登上高台请求免死,不被允许;请求结盟,也不答应;请求在太庙自杀,还是不同意。都说:“国君的下臣崔杼病得厉害,不能来听取命令。这里离公宫很近,我们只知道巡夜搜捕淫乱者,不知有其他的命令。”庄公爬墙逃跑,甲士们向他射箭,射中大腿,坠落在墙里,便被杀了。贾举、州绰、邴师、公孙敖、封具、铎父、襄伊、偻堙也都被杀死。祝佗父在高唐祭祀,回到都城,复命,还没脱掉祭服便被杀。申蒯是主管渔业之官,退出来,对自己的家宰说:“你带着我的妻儿逃命去,我准备一死。”家宰说:“如果我逃命,这是违背了您所持的道义之义了。”便和申蒯一起自杀。崔杼又在平阴杀了鬷蔑。
【原文】
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1],其人曰[2]:“死乎[3]?”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4]?”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5]?”曰:“归乎[6]?”曰:“君死,安归?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7]。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8]。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9]?且人有君而弑之[10],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11]?”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12]。兴,三踊而出[13]。人谓崔子:“必杀之[14]!”崔子曰:“民之望也[15]!舍之,得民[16]。”卢蒲癸奔晋,王何奔莒[17]。
【注释】
[1]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晏婴得知崔氏之乱而来到崔宅。晏子,即晏婴。
[2]其人:指晏婴的随从。
[3]死乎:是否为国君而死。
[4]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岂独是我一人的国君吗?为什么要为其死。
[5]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我有什么罪要逃亡。
[6]归:回去。
[7]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民之君不可凌驾于民之上,应好好主持国政。
[8]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为臣的,不能只为俸禄,应保养国家。口实,俸禄。
[9]“若为己死”四句:晏婴认为,国君不是为国家而是为个人的私欲而死,不必为其死或逃亡。私昵,私下亲昵宠爱的人。谁敢任之,谁能承担此祸。
[10]人:指崔杼。有君:得到国君的信任。
[11]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崔杼弑君不对,但也不必为国君而死,应该分辨公义和私情。焉得,怎么能。庸,何。
[12]枕尸股而哭:头枕在尸体的大腿上号哭。
[13]兴,三踊而出:当时哭君之礼,三次顿足表示哀痛。兴,哭完起来。
[14]必杀之:杀晏婴。
[15]民之望也:晏婴是民心所向的人。
[16]舍之,得民:不杀晏婴能得民心。
[17]卢蒲癸奔晋,王何奔莒:卢蒲癸、王何都是庄公党羽。
【译文】
晏婴站在崔杼门外,他的随从问他:“准备去死吗?”回答说:“难道他只是我一个人的国君吗,为什么要死?”又问:“那么逃亡吗?”说:“他的死是我的罪过吗,为什么要逃亡?”“那么回去吗?”说:“国君死了,回到哪里去?作为百姓的君主,难道可用来凌驾在民众之上吗?是让他来主持国政的。当臣子的,岂能只为俸禄,应保养国家。所以国君是为了国家而死,那么臣子就要为他而死;国君是为了国家而逃亡,那么臣子就要随他逃亡。要是国君是因为自己个人而死,为自己逃亡,不是他所亲昵宠爱的人,谁敢承担这责任?况且别人得到国君信任而把他杀死,我哪能为他而死?哪能为他而逃亡?不过我又能回到哪里去呢?”崔家把门打开,晏婴进入,头枕在庄公尸体的大腿上号哭。然后站起来,顿足三次而后出去。有人对崔杼说:“一定要杀了他!”崔杼说:“他是民心所仰望的人。放过他,可以得民心。”卢蒲癸逃往晋国,王何出奔莒国。
【原文】
叔孙宣伯之在齐也[1],叔孙还纳其女于灵公[2],嬖,生景公[3]。丁丑[4],崔杼立而相之,庆封为左相,盟国人于大宫[5],曰:“所不与崔、庆者……[6]”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7]。”乃歃[8]。辛巳[9],公与大夫及莒子盟[10]。
【注释】
[1]叔孙宣伯之在齐也:鲁国大夫叔孙侨如在成公十六年出奔齐国。叔孙宣伯,即叔孙侨如。
[2]叔孙还纳其女于灵公:将叔孙侨如女儿送给齐灵公。叔孙还,齐国公子。
[3]景公:名杵臼,庄公同父异母弟。
[4]丁丑:十九日。
[5]大宫:齐太公庙。
[6]所不与崔、庆者……:崔、庆二人宣读盟辞,要与盟的人都和自己结党,但没读完,晏婴插话改变了它。
[7]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言外之意指崔、庆二人不忠于君,不利于社稷,不可与盟。
[8]乃歃:晏婴先歃血定盟。
[9]辛巳:二十三日。
[10]公与大夫及莒子盟:莒犂比公朝齐,因崔氏之乱而未能结盟,现在和齐景公结盟。
【译文】
叔孙侨如在齐国的时候,叔孙还把他的女儿嫁给齐灵公,受到宠爱,生下景公。十九日,崔杼立景公为国君,自己为相辅佐他,庆封任左相,与国人在太公庙中结盟,说:“有不亲附崔氏、庆氏的……”晏婴仰天叹息道:“我如果不亲附忠君利国的人,有上帝作证。”于是率先歃血定盟。二十三日,景公与大夫和莒犂比公结盟。
【原文】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1]。其弟又书,乃舍之[2]。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3]。闻既书矣,乃还[4]。
【注释】
[1]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太史弟弟仍然秉笔直书,接连二人被杀。
[2]其弟又书,乃舍之:崔杼不敢再杀。
[3]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南史氏也欲直书其罪,准备前往。简,竹简。
[4]闻既书矣,乃还:按,此段记齐国史官都是不畏权势,秉笔直书。
【译文】
太史记载说:“崔杼杀了他的国君。”崔杼杀了太史。太史弟弟接着这样写,因而又连接有两人被杀。太史另一个弟弟又这样记载,崔杼只得放过他。南史氏听说太史都被杀死了,带着同样写好的竹简前去。听到已经如实记载了,这才回去。
【原文】
闾丘婴以帷缚其妻而载之,与申鲜虞乘而出[1]。鲜虞推而下之[2],曰:“君昏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昵[3],其谁纳之?”行及弇中[4],将舍[5]。婴曰:“崔、庆其追我!”鲜虞曰:“一与一,谁能惧我[6]?”遂舍,枕辔而寝[7],食马而食[8],驾而行。出弇中,谓婴曰:“速驱之!崔、庆之众,不可当也[9]。”遂来奔[10]。
【注释】
[1]闾丘婴以帷缚其妻而载之,与申鲜虞乘而出:仓促逃难,闾丘婴用车帷包捆其妻,放在车上逃跑。闾丘婴、申鲜虞都是齐庄公近臣。
[2]鲜虞推而下之:推闾丘婴妻子于车下。
[3]匿:藏。昵:亲爱,指其妻。
[4]弇(yǎn)中:峪名,狭道。
[5]舍:住宿。
[6]一与一,谁能惧我:道狭窄,车不能并行,一对一,不足为惧。与,敌。
[7]枕辔而寝:怕失去马匹。
[8]食马而食:先喂马然后自己才吃饭。
[9]速驱之!崔、庆之众,不可当也:出弇中,路变宽敞,人多便抵挡不住。
[10]遂来奔:二人出奔鲁国。
【译文】
闾丘婴用车上的帷布捆好妻子放到车上,和申鲜虞乘坐一辆车出逃。申鲜虞将闾丘婴妻子推到车下,说道:“国君昏聩而不能匡正,危难不能解救,死了不能殉死,只知道藏匿自己亲昵的人,会有谁接纳我们?”走到狭道中,准备住宿。闾丘婴说:“崔、庆他们恐怕要追上我们!”申鲜虞说:“一对一,谁能让我们害怕?”就停下住宿,枕着马缰而睡,喂好马才用餐,然后驾车上路。走出狭道后,对闾丘婴说:“赶紧走!崔、庆的人多,无法抵挡他们。”于是逃来我国。
【原文】
崔氏侧庄公于北郭[1]。丁亥[2],葬诸士孙之里[3]。四翣[4],不跸[5],下车七乘[6],不以兵甲[7]。
【注释】
[1]侧庄公于北郭:不殡于祖庙。侧,用砖把棺材围砌住。
[2]丁亥:二十九日。
[3]葬诸士孙之里:士孙是人名,用来作里名。按,依礼诸侯应五月而葬,现在只有十三天便把庄公葬了。
[4]四翣(shà):按礼,诸侯应该六翣,大夫四翣,葬庄公也只用四翣,是有意贬低他。翣,为一种长柄扇形物,古代本以羽毛为之,葬时随柩车持之两旁而行,葬则置立于墓坑中。
[5]不跸:不戒严清除道路。
[6]下车七乘:齐旧依上公礼,送葬的车本应九辆,今减为七辆;本应用好车,今用粗恶之车,故云下车。
[7]不以兵甲:按礼,古代大出殡有甲兵,国君还应列军阵,现在都没用。按,本段都意在说明崔氏不以国君之礼而只草草埋葬齐庄公。
【译文】
崔杼在城北用砖把庄公的棺材草草围砌住。二十九日,埋葬在士孙里。只用四把长柄羽扇,也不戒严清除道路,送葬只用下车七辆,也没用甲士列出军阵。
【原文】
25.3 晋侯济自泮[1],会于夷仪,伐齐,以报朝歌之役[2]。齐人以庄公说[3],使隰请成[4],庆封如师。男女以班[5]。赂晋侯以宗器、乐器[6]。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7]。晋侯许之。使叔向告于诸侯[8]。公使子服惠伯对曰:“君舍有罪[9],以靖小国,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
【注释】
[1]晋侯济自泮:晋平公渡过泮水。泮,泮水,源出于泰山分水岭。
[2]朝歌之役:襄公二十三年,齐趁晋有栾盈之乱伐晋,取朝歌。
[3]齐人以庄公说:以杀庄公向晋国解释。说,解释。
[4]隰:齐桓公时大夫隰朋曾孙。
[5]男女以班:男女奴隶分开排列、捆绑,以送晋国。
[6]宗器:祭祀的器具。乐器:钟磬一类。
[7]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晋国军政大小官吏都得到财礼。六正,六卿。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都是军中官职。百官之正长、师旅,晋国各部门长官及其属官。
[8]使叔向告于诸侯:告知齐国服晋。
[9]有罪:指齐国。
【译文】
晋平公渡过泮水,与诸侯在夷仪会合,攻打齐国,以报复朝歌战役。齐国以杀庄公来向晋国解释,派隰来请求媾和,庆封来到军中。男女奴隶分列并捆绑好送给晋国。送给晋平公宗庙的祭器、乐器。从晋国的六卿、五吏、三十帅、三军的大夫,到各部门的长官、属官,以及留守国内的人,都得到礼物。晋平公同意讲和。派叔向告知诸侯。襄公派子服惠伯回复说:“晋君赦免有罪的齐国,以安定小国,这是晋君的恩惠。敝国君遵命了!”
【原文】
25.4 晋侯使魏舒、宛没逆卫侯[1],将使卫与之夷仪[2]。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3]。
【注释】
[1]卫侯:指卫献公,襄公十四年逃到齐国。
[2]将使卫与之夷仪:晋国强迫卫国分出夷仪的一部分给献公居住。
[3]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崔杼想得到卫国的五鹿,便扣留卫献公的妻室为质。
【译文】
晋平公派魏舒、宛没去齐国迎接卫献公,准备让卫国把夷仪给献公居住。崔杼扣留卫献公的家小,要求得到五鹿。
【原文】
25.5 初,陈侯会楚子伐郑[1],当陈隧者,井堙木刊[2]。郑人怨之。六月,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宵突陈城[3],遂入之。陈侯扶其大子偃师奔墓[4],遇司马桓子,曰:“载余!”曰:“将巡城[5]。”遇贾获[6],载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车[7]。公曰:“舍而母[8]!”辞曰:“不祥[9]。”与其妻扶其母以奔墓,亦免。
【注释】
[1]陈侯会楚子伐郑:事在去年冬天。
[2]当陈隧者,井堙(yīn)木刊:陈军经过之处,井被塞,树被砍。隧,道路。堙,堵塞。刊,除。
[3]突:突然进攻。
[4]奔墓:逃到墓地。
[5]将巡城:司马回答正要巡城,不载二人。
[6]贾获:陈国大夫。
[7]载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车:贾获让其母、妻下车,将车交给陈哀公。
[8]舍而母:让贾获母亲同载。舍,安置。
[9]不祥:男女同车不祥。
【译文】
起初,陈哀公会同楚康王进攻郑国,凡是陈军经过之处,水井被填树木被砍。郑国人对此怨气很大。六月,郑国子展、子产率领战车七百辆讨伐陈国,夜里对陈国都城发起突击,便攻进城。陈哀公扶着太子偃师逃往墓地,路遇司马桓子,说:“让我们上车吧!”司马桓子回答:“我要去巡城。”又遇到贾获,正载着母亲、妻子,贾获让母亲、妻子下车,把车给哀公坐。哀公说:“也让你母亲坐车上吧!”贾获推辞说:“男女同车不吉利。”便和他的妻子扶着母亲逃往墓地,也得免于难。
【原文】
子展命师无入公宫,与子产亲御诸门[1]。陈侯使司马桓子赂以宗器。陈侯免[2],拥社[3],使其众男女别而累,以待于朝[4]。子展执絷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5]。子美入,数俘而出[6]。祝祓社[7],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乃还[8]。
【注释】
[1]子展命师无入公宫,与子产亲御诸门:只为服陈,所以不让军队入公宫掳掠。
[2]免(wèn):穿上丧服。
[3]拥社:怀抱土地神神主。
[4]使其众男女别而累,以待于朝:百官及众将佐男女等人分别捆绑以待命,表示顺服。
[5]子展执絷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此外臣于战胜时见敌国君之礼。承饮,捧着酒杯。
[6]子美入,数俘而出:清点俘获数目,并不准备带回。子美,即子产。
[7]祝祓(fú)社:郑军入陈,怕触怒陈国鬼神,因此祝告社神,祓除不祥。祓,除去。
[8]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乃还:陈国自以为已亡国,郑则收其人民、兵马,并驻其土地而又归还。与陈军入郑的“井堙木刊”不同,郑入陈国,秋毫无犯,示其有礼。司徒、司马、司空都是郑国官员。致,送还。节,兵符,指军权。
【译文】
子展命令军队不得进入哀公的宫室,他和子产亲自守在门口。陈哀公派司马桓子向郑国献上宗庙的祭器。陈哀公穿上丧服,捧着土地神的木主,让手下众男女分别排列并且捆绑,在朝堂等待处置。子展手持绊马索入见陈哀公,再拜叩头,捧杯向陈哀公敬酒。子产进来,清点完俘虏的人数就退出去了。郑国人向土地神祝告除灾祛邪,司徒归还百姓,司马交还符节,司空归还土地,便回郑国。
25.6 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齐成故也。
【译文】
秋七月十二日,诸侯一起在重丘结盟,这是因为与齐国讲和的缘故。
【原文】
25.7 赵文子为政[1],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2]。穆叔见之,谓穆叔曰:“自今以往,兵其少弭矣[3]。齐崔、庆新得政,将求善于诸侯。武也知楚令尹[4]。若敬行其礼[5],道之以文辞[6],以靖诸侯,兵可以弭[7]。”
【注释】
[1]赵文子为政:范宣子士匄已死,赵武代为执政。
[2]令薄诸侯之币,而重其礼:减轻诸侯的贡赋,以重礼待诸侯。
[3]少:稍,略。弭(mǐ):消除。
[4]武也知楚令尹:赵武和楚令尹关系亲近。楚令尹,指楚国的屈建。
[5]若敬行其礼:晋国依礼而行。
[6]道之以文辞:外交辞令有礼。道,辞令。
[7]以靖诸侯,兵可以弭:晋国有弭兵的愿望,为后面襄公二十七年晋、楚二国弭兵伏笔。
【译文】
赵文子执政,下令减轻诸侯的贡赋,以重礼相待。穆叔进见,赵文子对穆叔说:“从今以后,战争应该可以稍稍平息了。齐国崔氏、庆氏新近掌握国政,将会力求与诸侯改善关系。我和楚令尹交好。要是恭敬地依礼而行,施以有礼的外交辞令,以此安定诸侯,战争就可以止息。”
【原文】
25.8 楚薳子冯卒,屈建为令尹[1],屈荡为莫敖[2]。舒鸠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3],吴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师先[4],子强、息桓、子捷、子骈、子盂帅左师以退。吴人居其间七日[5]。子强曰:“久将垫隘,隘乃禽也[6],不如速战!请以其私卒诱之[7],简师,陈以待我[8]。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9],乃可以免。不然,必为吴禽。”从之。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吴师奔,登山以望,见楚师不继,复逐之[10],傅诸其军[11],简师会之[12]。吴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八月,楚灭舒鸠[13]。
【注释】
[1]楚薳子冯卒,屈建为令尹:此事在重丘之盟以前。屈建,即下文的子木。
[2]屈荡:此屈荡不是宣公十二年提到的屈建祖父屈荡。
[3]离城:舒鸠城西。
[4]子木遽以右师先:右师先出动。遽,急。
[5]吴人居其间七日:在楚军左、右师之间七天。
[6]久将垫隘,隘乃禽也:时间长了,将士疲弱,势必被擒。垫隘,疲弱。禽,擒拿。
[7]以其私卒诱之:以私卒诱敌。私卒,各将领的家兵。
[8]简师,陈以待我:正规部队选择精兵,摆开阵势等待。
[9]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根据情况而救助。
[10]见楚师不继,复逐之:吴军回头追赶楚方的私卒。
[11]傅诸其军:迫近楚军。傅,迫近。
[12]简师会之:正规军和私卒会合攻打吴军。
[13]楚灭舒鸠:子强等五人打败吴师后,又和屈建一起围灭舒鸠国。
【译文】
楚国薳子冯去世,屈建任令尹,屈荡任莫敖。舒鸠国最终还是背叛了楚国。令尹屈建率兵讨伐,到达离城,吴国出兵救援舒鸠人。屈建急忙让右翼军先出动,子强、息桓、子捷、子骈、子盂率领左翼人马撤退。吴国军队在楚国左、右翼军队之间待了七天。子强说:“时间久了兵士将会疲弱,疲弱就将束手就擒,不如速战!我请求带领家兵去引诱他们,你们挑选精兵,摆开阵势等我的消息。如果我打胜了就前进,要是败逃也看情况采取行动,才能免于被俘。不然的话,肯定要被吴国俘虏。”屈建采纳了他的建议。子强等五人带着家兵先去袭击吴军,吴军败逃,后来登山眺望,看见楚兵没有后援,就又来追赶楚军,当快要靠近时,楚国精兵和子强等人的家兵会合起来,吴军大败。于是包围了舒鸠,舒鸠溃败。八月,楚国灭亡舒鸠。
【原文】
25.9 卫献公入于夷仪[1]。
【注释】
[1]卫献公入于夷仪:按,此句为下面从夷仪与甯喜说事做铺垫。
【译文】
卫献公进入夷仪。
【原文】
25.10 郑子产献捷于晋[1],戎服将事[2]。晋人问陈之罪[3]。对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4]。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5],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6],而封诸陈,以备三恪[7]。则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赖[8]。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9],我先君庄公奉五父而立之[10],蔡人杀之[11],我又与蔡人奉戴厉公[12]。至于庄、宣,皆我之自立[13]。夏氏之乱,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入,君所知也[14]。今陈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15],弃我姻亲,介恃楚众,以凭陵我敝邑,不可亿逞[16],我是以有往年之告[17]。未获成命[18],则有我东门之役[19]。当陈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惧不竞,而耻大姬,天诱其衷,启敝邑之心[20]。陈知其罪,授手于我[21]。用敢献功[22]!”晋人曰:“何故侵小[23]?”对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24]。且昔天子之地一圻[25],列国一同[26],自是以衰[27]。今大国多数圻矣,若无侵小,何以至焉[28]?”晋人曰:“何故戎服?”对曰:“我先君武、庄为平、桓卿士[29]。城濮之役[30],文公布命[31],曰:‘各复旧职[32]!’命我文公戎服辅王,以授楚捷[33]。不敢废王命故也[34]。”士庄伯不能诘[35]。复于赵文子。文子曰:“其辞顺。犯顺,不祥。”乃受之。
【注释】
[1]郑子产献捷于晋:献伐陈之功,请求认可。
[2]戎服将事:穿着军服处理事情。
[3]晋人问陈之罪:责问以何罪伐陈。去年郑曾请伐陈,晋人未许。
[4]昔虞阏(è)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虞阏父,人名。虞舜后人。陶正,主管陶业的官职。先王,指周武王。
[5]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武王嘉奖他能做器物,又是虞舜的后人。赖,善,嘉奖。神明,指虞舜。
[6]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把长女太姬嫁给他儿子。庸,乃。元女大姬,武王长女。胡公,虞阏父儿子。
[7]三恪:周封黄帝、尧、舜的后人,以表示诚敬。
[8]则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赖:陈是周的外甥,至今依赖周朝。
[9]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事见鲁桓公五年。陈桓公死后,子弟争位,于是乱。其出,指陈桓公之子厉公,是蔡女所生。
[10]五父:陈桓公弟五父佗,由郑庄公所立。
[11]蔡人杀之:桓公六年,蔡人杀陈佗。
[12]奉戴:奉事拥戴。
[13]至于庄、宣,皆我之自立:陈庄公、宣公也都是依靠郑国帮助而继位。
[14]“夏氏之乱”四句:宣公十年,夏徵舒杀陈灵公,陈成公午流亡晋国,得到郑国的帮助才返国即位。播荡,流离失所。按,以上说明郑国对陈国一向有恩。
[15]蔑:抛弃。
[16]亿逞:满足。
[17]我是以有往年之告:去年郑简公告晋请求伐陈。
[18]未获成命:去年晋国没答应。
[19]则有我东门之役:不讨伐陈国,于是去年陈与楚国一起攻打郑国东门。
[20]天诱其衷,启敝邑之心:陈国如此无道,才开启郑国伐陈之心。
[21]授手:即“授首”,有罪得到惩罚。
[22]用敢献功:以上子产历数陈国背恩侵郑之罪,说明伐陈原因。
[23]何故侵小:郑大陈小,盟辞常称“大无侵小”,所以晋国以此责问。
[24]唯罪所在,各致其辟:有罪就应该给予惩罚。辟,刑罚。
[25]一圻(qí):方圆千里。
[26]一同:方圆百里。
[27]自是以衰(cuī):以此递减。衰,差降。
[28]今大国多数圻矣,若无侵小,何以至焉:晋国也是大国,如果不侵小也不成其大。
[29]我先君武、庄为平、桓卿士:郑武公、庄公为周平王、桓王的卿士。
[30]城濮之役:在僖公二十八年。
[31]文公:指晋文公。
[32]各复旧职:这样的话,郑国国君仍然是周王的卿士。
[33]命我文公戎服辅王,以授楚捷:郑文公戎服帮助周王接受晋国所献的楚国俘虏。
[34]不敢废王命故也:意谓穿着戎服是天子所命。
[35]士庄伯:士弱。诘:责问。
【译文】
郑国子产向晋国奉献从陈国缴获的战利品,他穿着军服处理事务。晋国质问陈国有何罪过。子产回答说:“往昔虞阏父任周朝的陶正,为周先王效力。周先王嘉奖他能制作器物于人有用,而且是虞舜的后裔,就把长女太姬许配给虞阏父的儿子胡公,封在陈地,以示诚敬。所以陈国是我周朝的外甥,至今还依赖着周朝。桓公死后陈国动乱,蔡国想要扶立蔡女所生的人,我国先君庄公拥立五父佗,蔡国又杀了他,我国又和蔡国拥戴厉公登位。直到庄公、宣公,都是我国所拥立的。夏徵舒动乱,成公流亡,又是我们帮助他回国,这是您所知道的。现在陈国忘记周朝大德,丢弃我国的大恩,抛掉我们这姻亲,倚仗楚国人多,欺凌我国,欲望没有止境,所以我国有去年请求攻打陈国的报告,但是没有得到贵国的同意,于是有陈国进攻我国东门的战役。凡是陈国军队所过之处,水井被填,树木被砍。我们实在担心被削弱,而让太姬蒙羞,幸亏上天厌恶他们,开启我们攻打陈国的念头。陈国自知罪过,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大胆地献上俘获!”晋国说:“为什么进攻小国?”回答说:“周先王有命令,只要有罪,就要给予惩处。再说从前天子的土地只有方圆千里,诸侯各国的土地不过方圆百里,并依此递降。现在大国多达方圆数千里,要是没侵犯小国,怎么能到这地步呢?”晋国说:“为何穿着军服?”回答说:“我国先君武公、庄公是平王、桓王的卿士。城濮战役时,贵国文公发布命令,说:‘你们各自恢复原来的职务!’命令我国文公穿着军装辅佐周王,以接受楚国俘虏。所以我们不敢废弃周王的命令。”士庄伯无法反驳。向赵文子汇报。赵文子说:“他的言辞合乎情理,违背情理不吉利。”于是接受了郑国献上的战利品。
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
【译文】
冬十月,子展担任郑简公的相礼随同去晋国,拜谢晋国接受郑国所献陈国的战利品。子西又讨伐陈国,陈国与郑讲和。
【原文】
仲尼曰:“《志》有之[1]:‘言以足志,文以足言[2]。’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3]!”
【注释】
[1]《志》:古书。
[2]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言语用来表达心志,文采用来修饰语言。足,完成。
[3]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哉:晋国成为霸王,郑国进入陈国,非善言就不能成功。孔子称赞子产言辞谨慎得体。
【译文】
孔子说:“《志》上有这样的话:‘言语用来表达心志,文采用来修饰语言。’不说话,谁能知道他的心志?言辞没有文采,就不能传到远处。晋国成为盟主,郑国进入陈国,不是(子产)善于辞令也不会成功。要慎重地使用言辞啊!”
【原文】
25.11 楚掩为司马[1],子木使庀赋[2],数甲兵。甲午[3],掩书土田[4],度山林[5],鸠薮泽[6],辨京陵[7],表淳卤[8],数疆潦[9],规偃猪[10],町原防[11],牧隰皋[12],井衍沃[13],量入修赋[14],赋车籍马[15],赋车兵、徒卒、甲楯之数。既成,以授子木[16],礼也。
【注释】
[1]掩:子冯之子。又作“薳奄”。
[2]庀(pǐ)赋:治理军赋。
[3]甲午:初八。
[4]书土田:记载土地、田泽的情况。
[5]度山林:度量山林之材。
[6]鸠薮(sǒu)泽:聚集水泽的出产。鸠,聚集。薮,水少的泽地。
[7]辨京陵:区别、测量各种高地。
[8]表淳卤:标出盐碱地。淳卤,盐碱地。
[9]数疆潦:计算水淹地。按,盐碱地和水淹地可以减轻赋税。疆,即“强”。疆潦,土性刚硬,受水则潦。
[10]规偃猪:规划蓄水池塘。偃猪,陂池。偃,同“堰”。猪,同“潴”。
[11]町(tǐnɡ)原防:划分小块田地。町,作动词。原防,堤防间的狭小耕地。
[12]牧隰皋:在低下沼泽地放牧牛羊。隰皋,低下沼泽地。
[13]井衍沃:在肥沃平整土地上划定井田。衍沃,肥沃平整的土地。
[14]量入修赋:计量全国收入,制定赋税制度。
[15]赋车籍马:用所收赋税来准备战车和马匹。赋、籍,作动词,都指税收。
[16]既成,以授子木:子木为令尹,所以交付给子木。按,令尹屈建这次所进行的赋税制度的整顿改革,重在量入为用,一律按土地占有征取军赋。这样一来,楚国仍保持了强大的国力。
【译文】
楚国掩任司马,屈建让他征收赋税,清点盔甲兵器。十月初八,掩记载土泽地田的情况,度量山林的木材,聚集水泽的产品,区别高地山陵的情况,标明盐碱地,计算水淹地,规划蓄水池的建立,划分小块地,在沼泽地放牧,在平坦肥沃的田地划定井田,根据收入制订赋税多少,规定百姓缴纳的战车、马匹数,以及战车、步卒所用武器、盔甲和盾牌数。办妥以后,把它们移交给屈建,这是合乎礼的。
【原文】
25.12 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1]。门于巢。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启之,将亲门[2]。我获射之,必殪[3]。是君也死,疆其少安[4]。”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卒。
【注释】
[1]舟师之役:在去年夏天。
[2]若启之,将亲门:意即打开城门引诱他进入。
[3]殪(yì):死。
[4]是君也死,疆其少安:诸樊一死,楚国边境可得安宁。
【译文】
十二月,吴王诸樊攻打楚国,以报复舟师之役。吴兵攻打巢邑城门。巢牛臣说:“吴王勇敢但轻率,如果打开城门,他将会亲自冲入。我们乘机用箭射他,一定能射杀。这个人一死,我国边疆就可以稍稍安定了。”听从了他的意见。吴王真的冲进来,牛臣藏在短墙后面用箭射他,他被射死了。
【原文】
25.13 楚子以灭舒鸠赏子木。辞曰:“先大夫子之功也[1]。”以与掩。
【注释】
[1]先大夫子之功也:去年楚国打算讨伐舒鸠,薳子冯请退兵,等舒鸠背叛楚国再攻打。现在攻灭舒鸠,是薳子冯出谋的成功。
【译文】
楚康王因为屈建攻灭舒鸠有功而奖赏他。屈建辞谢道:“这是已去世的大夫子冯的功劳。”就把赏赐给了掩。
【原文】
25.14 晋程郑卒,子产始知然明[1],问为政焉。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2]。”子产喜,以语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见蔑之面而已,今吾见其心矣[3]。”
【注释】
[1]晋程郑卒,子产始知然明:去年然明曾预言程郑将死。
[2]鹰鹯(zhān):老鹰。
[3]他日吾见蔑之面而已,今吾见其心矣:子产意即以前只见然明面貌丑陋,如今才了解他才智出众。蔑,鬷蔑,即然明。其相貌丑陋。
【译文】
晋国程郑死了,子产于是开始了解然明,向他询问治国方略。然明告诉他:“看待人民有如自己的儿子。见到不仁的人就诛灭他,犹如老鹰追赶鸟雀一样。”子产很高兴,把这些话告诉了子太叔,并且说:“以前我见到的只是然明的外貌,如今我看清他的心地了。”
【原文】
子大叔问政于子产。子产曰:“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1]。行无越思[2],如农之有畔[3],其过鲜矣。”
【注释】
[1]“政如农功”四句:治政如农活,应该朝夕考虑它。
[2]行无越思:先思后行。
[3]畔:田埂,借指界限。
【译文】
子太叔向子产询问政事。子产说:“国政就像农事,日夜想着它,开始深思熟虑接着又想法去取得成功,早晚都照想的做。先思后行,就如农田有田埂那样。这样,过错就会少了。”
【原文】
25.15 卫献公自夷仪使与甯喜言[1],甯喜许之。大叔文子闻之[2],曰:“乌乎!《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者,甯子可谓不恤其后矣[3]。将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终也[4],思其复也[5]。《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6]。’《诗》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7]。’今甯子视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8],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9]。九世之卿族[10],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
【注释】
[1]卫献公自夷仪使与甯喜言:请求返国复位。
[2]大叔文子:即大叔仪。
[3]《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者,甯子可谓不恤其后矣:引《诗》见《诗经·国风·邶风·谷风》,意思是我自身还不能被容,何暇顾念后人。意思是甯喜自身尚不能被容,何暇顾及后人。躬,自身。说,通“阅”。容。遑,暇。恤,顾念。
[4]思其终也:应想到结果。
[5]思其复也:应想到下次能够再做。
[6]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这里所引《书》为逸书,意思是开始慎重,最终也不怠慢,结果便不会困顿。
[7]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引《诗》见《诗经·大雅·烝民》,意思是专诚事君。解,通“懈”。一人,借指国君。
[8]耦:下棋的对方。
[9]必不免矣:襄公二十年甯殖死时,说自己得罪献公,让甯喜为他补救,甯喜因为个人打算答应复献公位,大叔仪预言甯喜必将有祸。
[10]九世之卿族:甯氏出自卫武公,到甯喜已经九代。
【译文】
卫献公从夷仪派人和甯喜商谈复位的事,甯喜答应了。太叔文子听说了,说道:“啊呀!《诗》所说的‘我自身还不被人容纳,怎能顾及我的后人’,甯喜可称得上不考虑自己的后代了。这怎么可以呢?恐怕肯定不行的。君子行事,要想到结果,要考虑下次能再做。《书》说:‘慎重地开始而不怠慢于结果,最终就不会窘迫。’《诗》说:‘早晚都不懈怠,全心全意奉事一人。’现在甯喜看待国君不如下棋那样慎重,他怎么能免于灾祸呢?棋手举棋不定,就无法战胜对手,何况在安置国君时犹豫不决呢?他肯定免除不了灾难。传承了九世的卿族,就此一下子被消灭,真是可悲呀!”
【原文】
25.16 会于夷仪之岁[1],齐人城郏[2]。其五月,秦、晋为成[3]。晋韩起如秦莅盟,秦伯车如晋莅盟[4],成而不结[5]。
【注释】
[1]会于夷仪之岁:指去年会于夷仪。
[2]齐人城郏:也在去年。
[3]秦、晋为成:二国讲和。
[4]伯车:秦公弟弟。
[5]不结:不巩固。按,此本与下年“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如晋修成”一段为一体,被割裂置此。
【译文】
在夷仪相会那一年,齐国在郏地修筑城墙。当年五月,秦、晋二国讲和。晋国的韩起到秦国参加盟会,秦伯车到晋国参加盟会,虽然讲和却不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