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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
【经】
【原文】
20.1 二十年春王正月辛亥[1],仲孙速会莒人盟于向[2]。
20.2 夏六月庚申[3],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盟于澶渊[4]。
20.3 秋,公至自会。
20.4 仲孙速帅师伐邾[5]。
20.5 蔡杀其大夫公子燮[6]。蔡公子履出奔楚[7]。
20.6 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20.7 叔老如齐[8]。
20.8 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9]。
20.9 季孙宿如宋[10]。
【注释】
[1]二十年:鲁襄公二十年当周灵王十九年,前553。辛亥:二十一日。
[2]仲孙速:鲁宗族臣,孟庄子,孟孺子速。向:莒国城邑,在今山东莒县南。
[3]庚申:初三。
[4]澶渊:在今河南濮阳西北。原为卫地,现晋已取之。
[5]仲孙速帅师伐邾:对邾国攻打鲁国进行报复。
[6]公子燮:蔡庄公之子。
[7]蔡公子履:燮的同母弟。
[8]叔老如齐:鲁国叔老聘齐。
[9]冬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此应为前553年8月31日之日环食。丙辰朔,初一。
[10]季孙宿如宋:季武子聘宋。
【译文】
鲁襄公二十年春周历正月二十一日,仲孙速和莒国人相会并在向地结盟。
夏六月初三,襄公与晋平公、齐庄公、宋平公、卫殇公、郑简公、曹武公、莒犁比公、邾悼公、滕成公、薛伯、杞孝公,小邾穆公在澶渊会盟。
秋,襄公从盟会回国。
仲孙速领兵进攻邾国。
蔡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燮。蔡国公子履逃往楚国。
陈哀公弟弟黄出逃到楚国。
叔老前往齐国。
冬十月初一,发生日食。
季孙宿去宋国。
【传】
【原文】
20.1 二十年春,及莒平。孟庄子会莒人盟于向,督扬之盟故也[1]。
【注释】
[1]督扬之盟故也:莒多次犯鲁,去年督扬之盟诸侯和解,现在两国再相盟结好。
【译文】
鲁襄公二十年春天,和莒国和好。仲孙速和莒国人相会并在向地结盟,这是由于先有督扬盟会的缘故。
【原文】
20.2 夏,盟于澶渊,齐成故也[1]。
【注释】
[1]盟于澶渊,齐成故也:齐国去年已经和晋国讲和,为此诸侯再盟于澶渊。
【译文】
夏,在澶渊结盟,是由于和齐国讲和。
【原文】
20.3 邾人骤至[1],以诸侯之事弗能报也[2]。秋,孟庄子伐邾以报之[3]。
【注释】
[1]邾人骤至:襄公十五、十七年邾国几次攻打鲁国。骤,屡次。
[2]以诸侯之事弗能报也:邾国认为鲁国连年随同晋国征伐盟会,不能报复。
[3]孟庄子伐邾以报之:按,上年晋国为鲁国逮捕邾国国君,取得邾国田土,也是对邾伐鲁的报复。
【译文】
邾国人屡次来犯,我国因为连年参加诸侯间的盟会征伐,没能报复。秋,孟庄子讨伐邾国作为报复。
【原文】
20.4 蔡公子燮欲以蔡之晋[1],蔡人杀之。公子履,其母弟也,故出奔楚[2]。
【注释】
[1]蔡公子燮欲以蔡之晋:蔡本是楚的盟国,燮想要以蔡服晋。
[2]公子履,其母弟也,故出奔楚:杨伯峻认为,杜预说公子履与燮同谋,如果真是这样,就应出奔晋国。也许他并未参与,只是担心因为兄弟的关系而受牵连,所以到楚国去以免除嫌疑。
【译文】
蔡国公子燮想让蔡国顺从晋国,蔡国人杀了他。公子履是他的同母弟,所以出逃到楚国。
【原文】
陈庆虎、庆寅畏公子黄之逼[1],诉诸楚曰:“与蔡司马同谋[2]。”楚人以为讨。公子黄出奔楚[3]。初,蔡文侯欲事晋,曰:“先君与于践土之盟[4],晋不可弃,且兄弟也[5]。”畏楚,不能行而卒[6]。楚人使蔡无常[7]。公子燮求从先君以利蔡,不能而死。书曰“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言不与民同欲也[8]。“陈侯之弟黄出奔楚”,言非其罪也[9]。公子黄将出奔,呼于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10],而去其亲[11],五年不灭,是无天也[12]。”
【注释】
[1]陈庆虎、庆寅畏公子黄之逼:怕公子黄夺其政权。庆虎、庆寅,陈国卿大夫。
[2]与蔡司马同谋:指与蔡公子燮同谋叛楚服晋。
[3]公子黄出奔楚:楚国讨伐陈国,公子黄奔楚辩解。
[4]先君:指蔡文侯之父庄侯,名甲午。践土之盟:在僖公二十八年。
[5]且兄弟也:晋、蔡同为姬姓国。
[6]畏楚,不能行而卒:蔡文侯虽有事晋之心,终因畏楚而不能实现,并在宣公十七年去世。
[7]使:役使。无常:没有一定的准则。
[8]言不与民同欲也:当时蔡国大多数人(主要是士大夫)想要从楚,公子燮则要从晋,所以说“不与民同欲”。
[9]“陈侯之弟黄出奔楚”,言非其罪也:《经》文称“弟”以示公子黄无罪,罪在陈哀公与庆虎、庆寅。
[10]暴蔑:轻慢。
[11]而去其亲:公子黄是陈哀公亲属。
[12]五年不灭,是无天也:五年之内不灭亡,就是没有天理了。按,襄公二十三年,二庆被杀。
【译文】
陈国庆虎、庆寅害怕公子黄的威逼,向楚国报告:“公子黄和蔡国司马共同谋划要顺服晋国。”楚国为此发起讨伐。公子黄出逃到楚国。当初,蔡文侯想顺服晋国,说道:“先君参加了践土之盟,晋不应丢弃,况且我们还是兄弟关系呢。”但因为怕楚国,没能施行就去世了。楚国役使蔡国全无常规法度,公子燮要求继承先君遗志以有利于蔡国,没办成就死了。《春秋》记载说“蔡国杀了大夫公子燮”,是说公子燮不能与百姓同意愿;“陈哀公弟弟黄出逃到楚国”,说的是并非他的罪过。公子黄临出逃前,在国都高声呼喊:“庆氏无道,想要在陈国专权,轻慢国君,铲除国君的亲属,五年之内不灭亡,就是没有天理了。”
【原文】
20.5 齐子初聘于齐,礼也[1]。
【注释】
[1]齐子初聘于齐,礼也:澶渊之盟,齐、鲁也和好,齐庄公又新即位,鲁国派叔老聘齐以示友好。齐子,即《经》文的叔老。
【译文】
叔老第一次到齐国聘问,这是合于礼的。
【原文】
20.6 冬,季武子如宋,报向戌之聘也[1]。褚师段逆之以受享[2],赋《常棣》之七章以卒[3]。宋人重贿之。归,复命,公享之[4]。赋《鱼丽》之卒章[5]。公赋《南山有台》[6]。武子去所[7],曰:“臣不堪也[8]。”
【注释】
[1]报向戌之聘:向戌聘鲁在襄公十五年。
[2]褚师:官名,这里是以官为氏。段:宋共公之子子石。受享:武子受宋平公的享礼。
[3]赋《常棣》之七章以卒:七章以卒,第七章与最后一章(即第八章)。《常棣》,《诗经·小雅》的篇名。武子借《常棣》第七、第八章中妻子和兄弟和睦之意,表示鲁、宋两国将和睦相处。
[4]公享之:襄公设宴招待季武子。
[5]赋《鱼丽》之卒章:《鱼丽》为宴饮宾客之诗,末章称赞食物丰盛,都是时鲜。季武子借以说明聘宋适时。《鱼丽》,《诗经·小雅》的篇名。
[6]公赋《南山有台》:襄公取本诗中“乐只君子,邦家之基”称赞季武子出色完成使命。《南山有台》,《诗经·小雅》的篇名。
[7]去所:离席。
[8]臣不堪也:季武子表示谦让。
【译文】
冬,季孙宿到宋国,这是回报向戌的聘问。褚师段迎接他并让他接受宋平公的享礼,季孙宿赋《常棣》的第七、第八章。宋国送他一份厚礼。他回国复命,襄公设享礼慰劳,季孙宿赋《鱼丽》的末章。襄公赋《南山有台》一诗。季孙宿离开座席,说道:“下臣不敢当。”
【原文】
20.7 卫甯惠子疾[1],召悼子曰[2]:“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3]。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4]。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5]。”悼子许诺[6],惠子遂卒。
【注释】
[1]甯惠子:甯殖。
[2]召:借用为“诏”,告诉。悼子:甯喜。甯殖之子。
[3]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襄公十四年,甯殖与孙林父一起驱逐了卫献公。
[4]君入,则掩之:卫献公回国,才能掩盖逐君的罪名。
[5]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甯殖以死后不享受祭祀要挟甯喜,要他迎回卫献公。犹,假如。馁,饿。
[6]悼子许诺:按,这为襄公二十六年卫献公回国伏笔。
【译文】
卫国甯殖有病,对甯喜说:“我得罪了国君,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名字已记在诸侯的简策上,写着:‘孙林父、甯殖驱逐国君。’只有国君回国才能掩盖这个恶名。你要是掩盖我的罪名,你就是我的好儿子。如果不能,假如有鬼神的话,我宁可挨饿,也不来享受你的祭祀。”甯喜答应,甯殖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