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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经】
【原文】
3.1 三年春[1],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2]。
3.2 公如晋[3]。
3.3 夏四月壬戌[4],公及晋侯盟于长樗[5]。
3.4 公至自晋。
3.5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己未[6],同盟于鸡泽[7]。
3.6 陈侯使袁侨如会[8]。
3.7 戊寅[9],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3.8 秋,公至自会。
3.9 冬,晋荀帅师伐许。
【注释】
[1]三年:鲁襄公三年当周灵王二年,前570。
[2]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公子婴齐,即子重。按,吴楚争强自此开始。
[3]公如晋:襄公即位后第一次朝晋。
[4]壬戌:二十五日。
[5]长樗(chū):在晋国都的郊外。
[6]己未:二十三日。
[7]鸡泽:古地名。在今河北邯郸东北。
[8]陈侯使袁侨如会:陈国想背楚投晋,所以派袁侨参加鸡泽之会。
[9]戊寅:六月无戊寅,应为七月十三日。
【译文】
鲁襄公三年春,楚国公子婴齐率师攻打吴国。
襄公前往晋国。
夏四月二十五日,襄公和晋悼公在长樗结盟。
襄公从晋回国。
六月,襄公和单顷公以及晋悼公、宋平公、卫献公、郑僖公、莒犁比公、邾宣公并齐国太子光相会。二十三日,在鸡泽结盟。
陈成公派袁侨到会。
七月十三日,叔孙豹和各国大夫以及陈国袁侨结盟。
秋,襄公自盟会回国。
冬,晋荀率军攻打许国。
【传】
【原文】
3.1 三年春,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1],克鸠兹[2],至于衡山[3]。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4]。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其能免者,组甲八十、被练三百而已。
【注释】
[1]简之师:经过挑选的军队。
[2]鸠兹:吴邑。在今安徽芜湖东南。
[3]衡山:吴地名。即横山,今安徽当涂东北。
[4]组甲:用丝带子连缀的铠甲,车兵服用。被练:用帛连缀的铠甲,步卒服用。
【译文】
鲁襄公三年春,楚国子重攻吴,组织起一支经过挑选的军队,攻下鸠兹,到达衡山。派邓廖率领穿组甲的车兵三百人、穿被练的步兵三千人侵袭吴国。吴人拦腰攻击楚军,俘获邓廖。逃脱的不过组甲八十人、被练三百人。
【原文】
子重归,既饮至三日[1],吴人伐楚,取驾[2]。驾,良邑也。邓廖,亦楚之良也。君子谓:“子重于是役也,所获不如所亡[3]。”楚人以是咎子重。子重病之,遂遇心疾而卒[4]。
【注释】
[1]饮至:出征奏凯,至宗庙祭祀宴饮庆功之礼。
[2]驾:楚邑,在今安徽无为。
[3]子重于是役也,所获不如所亡:子重伐吴,吴反攻子重,两相比较,楚损失更惨重。
[4]心疾:指精神病。
【译文】
子重回国,举行凯旋饮至之礼三天后,吴国攻打楚国,夺取了驾。驾是上等城邑,邓廖也是楚国良将。君子认为:“子重在这次战役中所得到的不如所失去的。”楚国人由此怪罪子重。子重对此很烦恼,便得了精神错乱症而死去。
【原文】
3.2 公如晋,始朝也[1]。夏,盟于长樗。孟献子相,公稽首[2]。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3]。”孟献子曰:“以敝邑介在东表,密迩仇雠,寡君将君是望,敢不稽首?”
【注释】
[1]公如晋,始朝也:襄公始朝霸主。
[2]孟献子相,公稽首:襄公此时仅六七岁,所以需由孟献子作为相礼者。
[3]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鲁君只有对周王才行稽首礼,知武子表示晋悼公不敢当。
【译文】
襄公前往晋国,这是初次去朝见。夏,在长樗结盟。孟献子作为相礼者,襄公行稽首大礼。知武子说:“有天子在那里,而有辱贵君行稽首大礼,我的国君感到害怕。”孟献子说:“由于敝国地处东海边,紧挨着仇国,敝国国君唯有希望贵君支持,岂敢不行稽首之礼?”
【原文】
3.3 晋为郑服故,且欲修吴好[1],将合诸侯。使士匄告于齐曰[2]:“寡君使匄,以岁之不易[3],不虞之不戒,寡君愿与一二兄弟相见,以谋不协[4],请君临之,使匄乞盟。”齐侯欲勿许,而难为不协,乃盟于耏外[5]。
【注释】
[1]欲修吴好:晋见吴逐渐强大,足以困楚,故欲与吴国修好。
[2]士匄:范匄,范宣子。
[3]不易:这里指诸侯间的纠纷。易,平安。
[4]不协:实暗指齐国多有异志。见去年七月戚之会《传》文及注可知。
[5]耏(ér)外:在齐都临淄西北郊近耏水处。耏,耏水,即时水。
【译文】
晋国因为郑国顺服了,而且想要和吴国修好,准备会合诸侯。派士匄告知齐国说:“敝国君派我前来,是由于近来诸侯间纠纷不少,对意外变故又没有戒备,敝国君愿意和几位兄弟相见,共同商量解决彼此间的不和睦,请国君您光临,派我先来请求结盟。”齐国君本想不答应,又不敢表示心怀异志,就在耏水边结盟。
【原文】
3.4 祁奚请老[1],晋侯问嗣焉[2]。称解狐,其仇也[3],将立之而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4]。”于是羊舌职死矣[5],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6]。”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
【注释】
[1]祁奚:祁黄羊,又称祁大夫。祁奚此时为中军尉。
[2]嗣:接替者。
[3]称解(xiè)狐,其仇也:解狐与祁奚有私仇。称,举荐。仇,仇家。
[4]午:祁午,祁奚的儿子。
[5]羊舌职:叔向父亲,此时为佐中军尉。
[6]赤:羊舌赤,字伯华,羊舌职之子。
【译文】
祁奚请求告老退休,晋悼公询问接替的人。举荐解狐,这是他的仇家,将要任命时解狐死了;又问谁可胜任,回答说:“祁午可以。”这时羊舌职死了,晋悼公问:“谁可以代替他?”回答说:“羊舌赤可以。”于是任命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为副职。
【原文】
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称其仇,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1]。’其祁奚之谓矣!解狐得举,祁午得位,伯华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2],能举善也夫!唯善,故能举其类。《诗》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3]。’祁奚有焉。”
【注释】
[1]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引文出自《尚书·洪范》。
[2]一官:指中军尉。三物:指得举、得位、得官。
[3]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引《诗》出《诗经·小雅·裳裳者华》。意谓祁奚有这样的善德,故其所举荐的人也有类似的善德。杜预《春秋左传注》:“唯有德之人能举似己者。”
【译文】
君子认为:“祁奚在这件事上可以算能举荐贤才了。推荐自己的私仇,不是谄媚。安排儿子,不是偏私。推举副手,不为结党。《商书》说:‘不偏私不结党,先王正道浩浩荡荡。’这说的就是祁奚啊!解狐能得到推举,祁午得到任命,伯华获得官位,设立一个官位而成就三件事,这是由于能够举荐贤人的缘故啊!因为他贤明,所以能够举荐他的同类。《诗》说:‘正因为有这美德,因而所举荐的人也像他那样。’祁奚就是如此。”
【原文】
3.5 六月,公会单顷公及诸侯[1]。己未[2],同盟于鸡泽。
【注释】
[1]单顷公:即《经》之单子,周王卿士。
[2]己未:二十三日。
【译文】
六月,襄公会见单顷公与诸侯。二十三日,一起在鸡泽结盟。
【原文】
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1],吴子不至[2]。
【注释】
[1]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要由此会与吴国结好,因此派人迎接吴子。吴子,吴王寿梦。淮上,淮水北,约在今安徽凤台境内。
[2]吴子不至:吴国因路远未能赴会。
【译文】
晋悼公派荀会在淮河边迎接吴王寿梦,吴王寿梦没来。
【原文】
3.6 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1]。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2],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3]。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4]。
【注释】
[1]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侵害勒索小国,贪鄙无厌,因此小国厌楚。侵欲,侵吞贪求。
[2]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陈国亦背楚投晋,因此请求加盟。袁侨,袁涛涂四世孙。
[3]和组父:晋大夫。
[4]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鸡泽之盟本已结束,因陈国请盟,因此诸侯与陈国再次结盟。
【译文】
楚国子辛任令尹,不断侵害勒索小国。陈成公为此派袁侨到会请求加盟,晋悼公派和组父把这事向诸侯通告。秋,叔孙豹和诸侯的大夫以及陈袁侨再次结盟,这是由于陈国请求顺服的缘故。
【原文】
3.7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1],魏绛戮其仆[2]。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3]!”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4],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5],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6],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7]。臣闻师众以顺为武,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8],至于用钺[9]。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于司寇[10]。”公跣而出[11],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12],敢以为请。”
【注释】
[1]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此指在鸡泽之会上扬干乱行。乱行,扰乱军队行列。曲梁,在鸡泽附近。
[2]魏绛戮其仆:魏绛时为中军司马,主管晋军军法,故能行戮。不能戮扬干,故戮其仆。仆,车夫。
[3]必杀魏绛,无失也:羊舌赤时为中军尉佐,职位高于司马,故晋侯可以命其杀魏绛。
[4]辟:逃避。
[5]来辞:自己前来供状解释。
[6]仆人:接受官员紧急奏事之官。
[7]斯:同“司”。担任的意思。
[8]致训:事前不能教导众人。
[9]钺(yuè):大斧。这里指大刑。
[10]司寇:国家的司法官。
[11]公跣(xiǎn)而出:古人入室脱履,出室要穿上。悼公恐魏绛自杀,来不及穿履,故赤脚而出。跣,赤足。
[12]重(chónɡ):再。
【译文】
晋悼公弟弟扬干在曲梁扰乱军队的行列,魏绛杀了他的车夫。悼公发怒,对羊舌赤说:“会合诸侯是引以为荣的事,现在扬干受到羞辱,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侮辱?一定要杀掉魏绛,不要耽误了!”羊舌赤回答:“魏绛并没有二心异志,事奉君主不避危难,有了罪不逃避惩罚,他会来供状解释的,何必劳驾您下命令呢?”话音刚落,魏绛就来了,把一封信交给传事官后,就要拔剑自杀。士鲂、张老劝阻了他。悼公读信,信上说:“以前君主缺少使唤的人,派我担任司马。我听说军旅以服从命令为武,军中之事以宁死不犯军纪为敬。您会合诸侯,下臣岂敢不敬?君主的军队有不服从军令的,办事的人有不严肃执行军法的,罪过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我害怕自己因不严肃执行军法而犯死罪,所以处理了扬干,这罪过无可逃避。我没能事先进行教导,以至于要动用大刑。我的罪很重,哪里敢不服从刑罚,而使君主发怒?请求回去死在司寇那里。”悼公光着脚跑出来,说道:“我的话,是出于对兄弟的亲爱。你杀死扬干的车夫,是执行军法。我有弟弟,却没有教育好,使他犯了军令,这是我的过错。请别让我错上加错,拜托你了!”
【原文】
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反役[1],与之礼食[2],使佐新军[3]。张老为中军司马[4],士富为候奄[5]。
【注释】
[1]反役:从鸡泽之役归来。
[2]礼食:国君在太庙宴请臣子称“礼食”。
[3]佐新军:司马位为大夫,佐新军则位列于卿。
[4]张老为中军司马:张老本是候奄,此是提升。
[5]士富:士会的别族。
【译文】
晋悼公由此认为魏绛能够用刑罚来治理人民,从盟会回国,就在太庙设宴款待他,并提拔他为新军副帅。张老任中军司马,士富当候奄。
3.8 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陈叛故也。
【译文】
楚国司马公子何忌侵袭陈国,是因为陈国背叛楚国的缘故。
3.9 许灵公事楚,不会于鸡泽。冬,晋知武子帅师伐许。
【译文】
许灵公事奉楚国,不参加鸡泽会盟。冬,晋国知武子率领军队攻打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