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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
【经】
【原文】
15.1 十有五年春[1],宋公使向戌来聘。二月己亥[2],及向戌盟于刘[3]。
15.2 刘夏逆王后于齐[4]。
15.3 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5]。公救成,至遇[6]。
15.4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7]。
15.5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8]。
15.6 邾人伐我南鄙。
15.7 冬十有一月癸亥[9],晋侯周卒[10]。
【注释】
[1]十有五年:鲁襄公十五年当周灵王十四年,前558。
[2]己亥:十一日。
[3]刘:鲁地。在鲁都曲阜城外。
[4]刘夏:即十四年《传》的刘定公。
[5]成:鲁地。在今山东宁阳东北。也作“郕”。
[6]遇:鲁地,在曲阜和宁阳之间。
[7]郛:外城。
[8]八月丁巳,日有食之:此为前558年5月31日之日偏食。八月丁巳,八月无丁巳,应为七月初一。
[9]癸亥:初九。
[10]晋侯周卒:晋悼公死,在位十六年,年仅三十岁。
【译文】
鲁襄公十五年春,宋平公派向戌来我国聘问。二月十一日,和向戌在刘地结盟。
刘夏去齐国迎接王后。
夏,齐灵公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成地。襄公救援成地,到达遇。
季孙宿、叔孙豹率领军队修筑成地外墙。
秋七月初一,发生日食。
邾国攻打我国南部边境。
冬十一月初九,晋悼公周去世。
【传】
【原文】
15.1 十五年春,宋向戌来聘,且寻盟[1]。见孟献子,尤其室[2],曰:“子有令闻[3],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对曰:“我在晋,吾兄为之,毁之重劳[4],且不敢间[5]。”
【注释】
[1]宋向戌来聘,且寻盟:回报襄公二年叔孙豹聘问,重温襄公十一年亳之盟。
[2]尤其室:责备他的房子太漂亮。尤,责备。
[3]令闻:好名声。
[4]毁之重劳:要毁掉重建,反而加重劳役。
[5]且不敢间:不敢以兄之所为为非。间,非。
【译文】
鲁襄公十五年春,宋国向戌前来聘问,同时重温旧盟。进见孟献子,对孟献子的房屋不满,说:“你有好名声,但房屋却修得这么漂亮,不是人们所希望与你的!”孟献子回答说:“是我在晋国的时候,我哥哥造的,毁了它反而加重劳役,而且也不敢以哥哥所作为非。”
【原文】
15.2 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1]。卿不行,非礼也[2]。
【注释】
[1]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经》称“刘夏逆王后”,《经》《传》记载不同。官师,指周大夫刘夏。
[2]卿不行,非礼也:按,此句《经》《传》文有抵牾。按周朝制度,天子娶妻不亲迎,派上卿代为迎娶。据《经》文,刘夏不是上卿,说“非礼也”成立,而《传》文里的单靖公是卿,不应说“卿不行”,不存在“非礼”的问题。
【译文】
官师随从单靖公到齐国迎接王后。卿没有去,这是不符合礼的。
【原文】
15.3 楚公子午为令尹,公子罢戎为右尹,子冯为大司马[1],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2],公子追舒为箴尹[3],屈荡为连尹,养由基为宫厩尹,以靖国人。
【注释】
[1]子冯:孙叔敖之侄。
[2]屈到:屈荡之子。
[3]追舒:楚庄王之子子南。箴尹:谏官。
【译文】
楚国公子午任令尹,公子罢戎任右尹,子冯任大司马,公子橐师任右司马,公子成任左司马,屈到任莫敖,公子追舒任箴尹,屈荡任连尹,养由基任宫厩尹,以使国内民众安定。
【原文】
君子谓:“楚于是乎能官人[1]。官人,国之急也。能官人,则民无觎心[2]。《诗》云:‘嗟我怀人,置彼周行[3]。’能官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4]。”
【注释】
[1]能官人:恰当地安排官职人选。
[2]无觎(yú)心:不存非分之想。觎,觊觎,非分之想。
[3]嗟我怀人,置彼周行:引《诗》出自《诗经·国风·周南·卷耳》。本意指采卷耳的妇女把筐放在大路旁,思念远行的丈夫,这里借喻为想念君子,任用贤人。怀,思念。周行,大路。
[4]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自王以下,各人都在他应该在的行列里,即所谓“周行”。这是《左传》作者附会诗意的解释。古代王畿外围的地方,以五百里为标准,按照距离的远近分为五等,叫五服,依次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这里的甸、采、卫泛指各级大夫。
【译文】
君子认为:“楚国在这件事上称得上善于安排官员。任命官员,这是国家的当务之急。能够合理任命官员,百姓就不会生出非分念头。《诗》说:‘嗟叹我所怀念的贤人,要把他们都安排在恰当的位置上。’就是说能合理地安排官员。王和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各级大夫,各人都在自己应该在的位子上,这就是所谓的‘周行’了。”
【原文】
15.4 郑尉氏、司氏之乱[1],其余盗在宋。郑人以子西、伯有、子产之故[2],纳赂于宋,以马四十乘,与师茷、师慧[3]。三月,公孙黑为质焉[4]。司城子罕以堵女父、尉翩、司齐与之,良司臣而逸之[5],托诸季武子,武子置诸卞[6]。郑人醢之三人也[7]。
【注释】
[1]郑尉氏、司氏之乱:襄公十年,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帅贼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杀子驷、子国、子耳。
[2]郑人以子西、伯有、子产之故:子西之父子驷、伯有之父子耳、子产之父子国都被尉氏、司氏等杀。
[3]以马四十乘,与师茷、师慧:以此作为换回“余盗”的礼物。乘,四匹为乘,这里一共一百六十匹。师茷、师慧,二人都是乐师。
[4]公孙黑为质焉:公孙黑为质于宋。公孙黑,字子晳,子驷之子。
[5]司城子罕以堵女父、尉翩、司齐与之,良司臣而逸之:堵女父、尉翩、司齐及司臣都是尉氏、司氏“余盗”。宋国子罕将堵女父、尉翩、司齐交还给郑国,认为司臣有才能而放走了他。
[6]卞:鲁地,在今山东泗水东。
[7]之三人:指堵女父等三人。之,这。
【译文】
郑国尉氏、司氏的叛乱,其残余的叛乱者逃在宋国。郑国因为子西、伯有、子产的关系,送礼给宋国,送去一百六十匹马和乐师师茷、师慧二人。三月,公孙黑去宋国当人质。宋国的司城子罕将堵女父、尉翩、司齐三人交给郑国,觉得司臣有才而将他放走,托付给季武子,季武子把他安顿在卞地。郑国将堵女父等三人施以醢刑。
【原文】
师慧过宋朝[1],将私焉[2]。其相曰[3]:“朝也。”慧曰:“无人焉。”相曰:“朝也,何故无人?”慧曰:“必无人焉。若犹有人,岂其以千乘之相易淫乐之矇[4]?必无人焉故也[5]。”子罕闻之,固请而归之[6]。
【注释】
[1]朝:朝堂。
[2]私:小便。
[3]相:古代乐师都是盲人,扶乐师的人叫相。
[4]岂其以千乘之相易淫乐之矇:意思是宋国不为子产等三人杀盗,而要等到给财礼之后才送回,是重淫乐而轻千乘之相。千乘之相,指子产等人。淫乐,旧称“郑声淫”,当时人或称郑乐为淫乐。矇,盲人,指乐师。
[5]必无人焉故也:暗指宋国没有明哲的人。
[6]固请而归之:向宋平公坚请送回师慧等。
【译文】
师慧经过宋国朝堂,要小便。扶持他的相说:“这是朝堂。”师慧:“并没有人啊。”相说:“朝堂怎么会没有人啊?”师慧说:“肯定没有人。如果有人,难道会轻千乘之国的国相而重演唱淫乐的盲人?一定没有人。”子罕听说之后,坚决向宋平公请求把师慧等送回郑国。
【原文】
15.5 夏,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1]。于是乎城成郛[2]。
【注释】
[1]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齐国因上年范宣子借羽旄不还而怨晋,于是侵犯同盟的鲁国。
[2]于是乎城成郛:因此筑成地的外城。
【译文】
夏,齐灵公包围成地,是因为叛离晋国的缘故。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修筑成的外城。
【原文】
15.6 秋,邾人伐我南鄙[1]。使告于晋,晋将为会以讨邾、莒[2]。晋侯有疾,乃止。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3]。
【注释】
[1]邾人伐我南鄙:邾人也对晋国怀有二心,故伐鲁。
[2]晋将为会以讨邾、莒:襄公十二、十四年莒人侵鲁,晋都没有加以讨伐,这次打算一同讨莒。
[3]晋悼公卒,遂不克会:由于晋悼公去世,未能会合诸侯。
【译文】
秋,邾国侵犯我国南部边境。我国派人向晋国报告,晋国准备举行会盟来讨伐邾、莒二国。由于晋悼公生病,事情便搁置下来了。冬,晋悼公去世,没能举行会盟。
【原文】
15.7 郑公孙夏如晋奔丧[1],子送葬。
【注释】
[1]公孙夏:子西。郑卿。
【译文】
郑国公孙夏到晋国吊丧,又派子前往送葬。
【原文】
15.8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1],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2]。”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3]。纳此以请死也[4]。”子罕置诸其里[5],使玉人为之攻之[6],富而后使复其所[7]。
【注释】
[1]玉人:治玉的工匠。
[2]不若人有其宝:不献不纳,二人各有其宝。
[3]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越乡必被盗贼所害。意谓地位低下的人藏有宝物一定会遇害。
[4]请死:请求免于一死。
[5]子罕置诸其里:子罕把献玉者安置在自己居住的里巷。
[6]攻:治理。
[7]富而后使复其所:将玉卖掉,使献玉人富有并让他回归乡里。
【译文】
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玉石,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玉拿给玉工看过,玉工认为是块宝玉,所以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婪视为宝,你把玉视为宝,如果把玉给了我,你我就都丧失了宝物。不如各人保有各人的宝物吧。”献玉人叩头禀告说:“小人怀藏玉璧,不可能走出所住乡里。请让我把它献纳给您以免一死。”子罕就把献玉人安置在自己居住的里巷,让玉工加工宝玉,将玉卖出,使献玉人富有以后让他回家去了。
【原文】
15.9 十二月,郑人夺堵狗之妻,而归诸范氏[1]。
【注释】
[1]郑人夺堵狗之妻,而归诸范氏:堵狗是堵女父族人,娶晋国范氏女为妻。郑国杀了堵女父,怕堵狗依靠范氏作乱,所以先夺走其妻送回给范氏,以绝其援。
【译文】
十二月,郑国人抢堵狗的妻子,让她回到范氏娘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