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
【经】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291]。
【注释】
[291]庆封:齐国大夫,崔杼杀齐庄公后立景公,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
【译文】
【经】襄公二十七年,春天,齐景公派左相庆封作为使者来鲁国访问。
【经】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译文】
【经】夏天,鲁大夫叔孙豹和晋国大夫赵武、楚国大夫屈建、蔡国大夫公孙归生、卫国大夫石恶、陈国大夫孔奂、郑国大夫良宵、许国人、曹国人在宋地会面。
【经】卫杀其大夫宁喜[292]。
【传】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宁喜弑君,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尝为大夫[293],与之涉公事矣[294]。宁喜由君弑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恶献公也。
【注释】
[292]卫杀其大夫宁喜:据《左传》,献公归国复位之后,宁喜专权,献公忧虑,公孙免余替献公杀之。
[293]尝:曾经。指宁喜被杀前为大夫。
[294]与之涉公事:同意他参与国家事务。据《左传》,卫献公派弟弟专与宁喜商议复位之事时,专“以公命与宁喜言,曰:‘政由宁氏,祭则寡人。’”此时献公杀宁喜,是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译文】
【经】卫国杀害了他们的大夫宁喜。
【传】以国家的名义杀害,表明罪行牵涉到国君。宁喜杀害过国君,经文用牵涉到国君的说法来说,为什么呢?曾经是大夫,同意他参与国家的事务。宁喜因为新君而杀了旧君,但是不用杀害国君的罪名来指责他,是为了表示对献公的厌恶。
【经】卫侯之弟专出奔晋[295]。
【传】专,喜之徒也。专之为喜之徒,何也?己虽急纳其兄,与人之臣谋弑其君,是亦弑君者也。专其曰弟,何也?专有是信者。君赂不入乎喜而杀喜[296],是君不直乎喜也[297],故出奔晋。织邯郸[298],终身不言卫。专之去,合乎《春秋》。
【注释】
[295]专:卫献公同母弟,名专。在卫献公谋求复位的时候曾代为与宁喜谈判,曾作出“政由宁喜出”的承诺。
[296]赂:赠送的财物。
[297]直:守信。
[298](qú):古时鞋头上的饰物,有孔,可以穿系鞋带。邯郸:时为晋地,在今河北邯郸附近。
【译文】
【经】卫国国君卫献公的弟弟姬专出逃投奔晋国。
【传】姬专,是宁喜的同党。姬专为宁喜的同党,为什么呢?自己虽然急于让自己的兄长回国,和别人的臣子谋划杀害他的国君,这也算是杀害国君的人。用“弟”来称呼姬专,为什么呢?因为姬专和宁喜有约定。国君答应赠送的财物没有给宁喜反而杀了宁喜,这是国君没有对宁喜守信,所以姬专出逃投奔晋国。在邯郸编织,终身没有谈论过卫国。姬专的离开,合于《春秋》大义。
【经】秋,七月,辛巳[299],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传】湨梁之会[300],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晋赵武耻之。豹云者,恭也。诸侯不在而曰诸侯之大夫,大夫臣也,其臣恭也,晋赵武为之会也。
【注释】
[299]辛巳:当为该年七月的初五日。
[300]湨(jú)梁:古代筑在湨水旁的大堤。湨,水名,源出河南济源,东南流入黄河。
【译文】
【经】秋天,七月,辛巳(初五)日,鲁大夫叔孙豹和诸侯的大夫在宋地缔结盟约。
【传】湨梁之会,诸侯在当地却不说诸侯的大夫,大夫们不尽臣道,晋国的赵武认为那是羞耻。说“豹”,是表示恭敬。诸侯不在当地却说诸侯的大夫,表明大夫尽了臣子之道,他们的臣子很恭敬,因为是晋国的赵武发起的这次会盟。
【经】冬,十有二月,乙亥[301],朔,日有食之。
【注释】
[301]乙亥:依后面“朔”字知为该年十二月的初一日。
【译文】
【经】冬天,十二月,乙亥(初一)日,朔日,发生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