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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的“类宗教”性质
法轮功是不是宗教?这可能是法轮功与外界对它的看法最有分歧的地方。法轮功修炼者没有人承认法轮功是个宗教组织。但从其信条、传功方式,以及李洪志拥有的“教主”地位,再结合我国历史上的民间宗教如五斗米道、景教、白莲教,以及让清王朝元气大伤的拜上帝教的兴起与发展历程来看,至少可以称之为“类宗教”组织。我手头有一本印刷精美的《法轮大法》,里面的道理其实只是佛家、道家及中国千百年来老百姓“常识理性”的杂糅,还不时穿插王母娘娘、《封神演义》等民间俚俗故事。法轮功的文化符号“法轮”也是由道家的阴阳太极图与佛家的“”纹变化组合而来。与《圣经》、《古兰经》及佛经这类成熟的宗教经典相比,《法轮大法》显然要幼稚粗陋得多,宣讲的道理倒是与洪秀全当年拜上帝会的《原道醒世训》等三篇文字相类。于是这就带出了一个被有意无意忽视的问题:这一“类宗教”的低劣不难辨识,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包括一些文化层次不低的人参加修炼法轮功?为什么自从“五四”以来,我国一直高张民主与科学的大旗,在动用政权力量铲除了一切民间宗教以后,科学真理竟然还是不能完全取代宗教真理?
中国的历史上,儒家学说是主流学说,一直起着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功能,而佛、道行时,必是天下大乱的前兆。至于那些以从佛、道变异而来的教义为信条的民间类宗教组织一旦以民众为基础,具有广泛的包容能力及深入的动员能力时,对政权而言,就已经成了一种替代性权力组织。这类组织不论它怀有何种目的,只要它具有动员民众的能力,对政权而言,它就具有颠覆性。这一点只要看看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的动员方式,就不难明白这种“类宗教”组织的社会作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两者所持的政治理念都是大一统理念,除自己之外否认任何其他权威的合理性,儒家学说奉行一元化规则,支持权威政治;民间宗教奉行暴力规则,支持的是暴力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