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佛山人的笔记小说五种
卢叔度
笔记小说是我国传统的文学样式,而有别于一般随笔、札记、杂志、琐谈、笔谈等等。笔记小说,是指以人物为中心,铺写故事而较有情节结构的笔记而言。就其渊源来说,可以追溯到韩非子的《说林》、汉魏六朝的志怪小说和轶事小说。到了唐宋而盛极一时,产生了不少优秀的作品。明清的笔记小说,亦曾风靡一时,名目繁多,题材也很广泛,几乎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虽然其中也有不少优秀的作品,但从总的来说,佳作不多,思想和艺术都很少能超越前人的水平。
我佛山人也写过几本笔记小说——《中国侦探案》《趼廛剩墨》《我佛山人札记小说》《趼廛笔记》和《上海三十年艳迹》等。这些作品的内容相当复杂,其中一小部分属于杂录、琐谈、札记、随笔,不能称为笔记小说的。但大多数篇章,是以人物为中心,故事情节也比较完整,故统名之曰笔记小说。这几本笔记小说,无论思想内容,还是艺术技巧,都比不上作者的短篇小说,而且封建说教成分相当浓厚,我们在阅读时要加以鉴别,应当批判地对待这些篇什。但其中也有一些针对时弊,讽刺现实,描写比较生动,具有一定社会意义的作品。
《中国侦探案》凡三十四则,其中十八则未附作者“评语”,合订一册。原署“述者南海吴趼人”。光绪三十二年三月(1906年4月)上海广智书局出版。正文前有作者写的《凡例》和《弁言》,《弁言》末署“中国老少年”。“评语”原署“野史氏曰”,后改署“趼人氏曰”。汪维甫编的《我佛山人笔记四种》卷三所收的《中国侦探三十四案》即此书的录,篇目和内容完全相同,只有个别字句略有差异。
作者在《弁言》中说:“乃近日所译侦探案,不知凡几,充塞坊间,而犹有不足以应购求者之虑。”这是当时翻译小说的实际情况。阿英说:“与吴趼人合作的周桂笙(新庵),是这一类译作能手,而当时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要占五百部以上。”(《晚清小说史·翻译小说》)我佛山人认为这些侦探小说的译本,大都不能动人的感情,其内容与我国政教风俗绝不相关,“以此种小说,而曰欲借以改良吾之社会,吾未见其可也”。因此作者“不得不急辑此中国侦探案”,“以塞崇拜外人者之口也”。
此书取材于近人笔记和故老传闻,作者沿用传统的笔记形式进行再创作,所写多是诈骗案情和奸杀案情,只有几篇是写离奇公案和封建习俗纠纷的。故事题材都是陈旧的,不但没有赋予新意,而且满纸都为封建道德的尘垢所污染,故思想内容显得非常苍白。表现手法也不高明,平铺直叙,缺乏感人的魅力。例如:《审张七》,写道光初年山东农民起义军的首领张七被捕,“而张七不自承为张七,承审者易十余员,皆不得实”。后来被胡鉴僧大令出诡计骗醉张七自承为张七,谳遂定。作者对胡鉴僧大令钦佩不已,称之为“能吏”。这个故事传说,歪曲了农民起义军首领的形象,为封建官僚歌功颂德。这个故事传说虽非作者本人所编造,但作者与这个故事传说的编造者的思想感情却是相通的,最能暴露作者思想中保守落后的一面。然而有些篇章或多或少地反映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矛盾,揭露昏官、愦官、糊涂官所造成的冤假错案,误杀无辜良民,如《自行侦探》《蝎毒》等,在今天看来还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趼廛剩墨》凡十七则。书名上有“札记小说”字样,原署“南海吴沃尧趼人撰”。最初发表于《月月小说》第一年第七号(光绪三十三年三月,1907年4月)、第九号(光绪三十三年九月,1907年10月)、第十一号(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1907年12月)和第十二号(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尚未结集,后被收入《趼人十三种》。其中《龙》一则,重见于《趼廛笔记》,改名《龙鳞》,内容基本相同,惟字句颇有出入。
《趼廛剩墨》大都取材于现实生活,记述一些奇闻轶事,从总的倾向来看,没有多大的社会意义。甚至如《桂琬节孝记》,是一篇毫不足取的封建糟粕,写年青寡妇桂琬,矢誓以死殉夫。后因母疾归宁省视,一天午夜,桂琬“焚香告天,请以身代母”,便饮刃自杀。作者大肆宣扬封建节孝思想,说桂琬“一死而节孝兼备,抑亦奇女子矣”!但其中也有几篇是谴责之作:如《蝇钻》讽刺钻营向上爬的小人,《诈贿被侮》揭露官府差役敲诈老百姓。在《集四书句》中,骂晚清王朝的大小官员是民贼,是俗吏,是一群胁肩谄笑、般乐怠傲、放辟邪侈、无所不至的斗筲小人。又如在《借对》中,直斥权臣李鸿章是汉奸,是禽兽。《借对》写道:
尝谓对偶文字,为吾国独有之妙制。盖他国皆多双音以上之字,惟吾国一字一音,然后得此整齐之什也。然文章一道,进化无已,于正对之外,又有所谓借对者,字面则字字工整,字义则相去极远,此惟别具巧思者能之,笨拙者不能也。以余所闻,如“树已半空何用斧”,对“果然一点不相干”。又“杨三已死无苏丑”,对“李二先生是汉奸”。皆巧不可阶。相传上一联为南皮张相国所属。下一联则京师人士因昆剧丑脚杨三,以科诨著于时,一旦死去,故撰为出联求对。所属联不知何人手笔,盖指李文忠而言,则未免有伤忠厚矣……余曾拈奥相“梅特涅”三字,以对吾国伯相“李鸿章”,盖妙在“特”为兽名也。
……
对联巧合,无右于都门者,如“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之类,皆出于翰苑手笔。
……
《趼廛笔记》凡七十三则,其中二十七则末附作者“评语”,合订一册。原署“南海吴沃尧趼人”。宣统二年十二月(1911年1月)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其中四十九则,后被收入汪维甫编的《我佛山人笔记四种》卷一,名之曰《趼廛随笔》,有两则题名略有改易:《失烟》改作《烟鬼》,《鼋食鸭》改作《鼋怪》。有些篇章的字句与《趼廛笔记》略有不同。
《趼廛笔记》的内容包罗很杂,约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写怪异故事的,没有什么意义。作者往往借题发挥,在篇末“评语”中宣扬封建道德,捍卫名教,反对新学,表现了作者保守落后的一面。但作者毕竟是一个爱国的知识分子,有时激于爱国的热情,对卖国求荣的汉奸败类却加以谴责,如在《伥鬼》“评语”中说:“虎毒不食子,伥其毒于虎哉?虽然彼伥而既鬼矣,失其本性,又何足怪。吾独怪夫今之伥而人者,引虎入境,脔割其膏腴,吮食其血肉,恬不为怪,且欣欣然自以为得计。若是者,殆人其面目,而鬼其肺肠者矣。”对丧权辱国、昏聩无能的疆吏也给予辛辣的讽刺(《叶中堂乐府三章》)。在《纪痛》中,写咸丰十年(1860)英法联军陷北京,侵略军到处烧杀淫掠,“而一日之间,火烧数处,海淀民居,已无完土”。文笔相当生动,一片恐怖残暴的场面,跃然纸上,作者怀着愤恨的心情,控诉英法联军的罪行。
其次写迷信习俗的篇章也不少,大都是失败之作。作者往日在《瞎骗奇闻》中所表现的那种反迷信反宿命的思想,早已消失了。反而说扶鸾“不敢尽拟为子虚也”(《扶鸾》),神签“不可谓非验也”(《神签》),卜筮“则不得谓之非验矣”(《覆射》),人的生魂也可以被神鬼招引等等,说明作者完全走向反迷信运动的反面。
作者的世界观是非常复杂的,充满着矛盾,进步的因素和反动的因素常常交织在一起,表现在对农民起义首领的态度上最为明显。如在《宋江解填词》中,歌颂宋江是“义胆包天,忠肝盖地”的英雄,一百零八条好汉,在芦叶滩头,蓼花汀畔,“只待金鸡消息”。在《玉臂金莲》中,却诬蔑张献忠是凶残的杀人王,说“张献忠陷襄阳,捉男子断其手,女子断其足,分积如皋,号积手处曰玉臂峰,积足处曰金莲峰。”
作者憎恨晚清王朝的文武官员,却不减当年,在《南海剧盗》“评语”中,指斥晚清王朝的大小官员是一群强盗,而且比强盗更可恶,“此盗而衣冠者,已就刑矣;彼衣冠而盗者,举世皆是,而独逃于显戮,其亦有愧于此盗也欤!”在《盗跖踞文庙》“评语”中也说:“天下之文庙多矣,其不为盗跖所享者,盖寡矣。”然在正文中却把矛头指向林少穆,“若此庙自林少穆主祭之后,先师从未来享,盗跖乃从而踞之耳。问踞之者何必盗跖?曰:祭之者盗跖,享者自盗跖耳,又何足奇。”这是作者的糊涂观念的反映。总之,在《趼廛笔记》中进步的和反动的互为掺杂,我们在阅读时应当持批判的态度来对待这些作品。
《我佛山人札记小说》五十六则,原载宣统二年(1910)二月十五日至五月十四日之《舆论时事报》(据魏绍昌编《吴趼人研究资料》)。民国十一年(1922)上海扫叶山房出版石印本,厘为四卷,分订二册。收五十五则,缺《假妖》一则。署名“南海吴趼人先生著”。书前有云间颠公《序》[按:民国四年(1915)上海扫叶山房出版的《滑稽谈》已刊有此《序》。——笔者]。民国十五年(1926)仲夏上海扫叶山房出版铅印本,一册,陈益标点,并刊有新《序》。其中二十八则,最早被收入《我佛山人笔记四种》卷二,名之曰《趼廛续笔》,有十四则题名略有改易:《土中人》改作《土中之宋人》,《区新》改作《粤盗区新》,《狐言》改作《狐能言》,《说虎》改作《义犬》,《捕蛇者》改作《蛇人》,《李侍郎轶事》改作《李若农》,《狐医》改作《说狐》,《张秀才》改作《大胆秀才》,《旌表节妇》改作《某富室子》,《张玉姑》改作《玉姑》,《厉鬼吞人案》改作《巨鬼吞人案》,《宋芷湾先生轶事》改作《宋芷湾轶事》,《綦烈女》改作《烈女》,《某酒楼》改作《金陵某甲》。
《我佛山人札记小说》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有怪诞不经的异闻,有科场轶史的记录,有文人画家的轶事,有才子佳人的传奇,有为夫殉节的愚妇,有智勇双全的女人,有残杀人民的酷吏,有民族良心的匠人,有奸杀凶杀的案情,有丧心病狂的豪绅,有民间传说的材料,有山川名胜的记述,也有反映文字狱的记载,其中也有一些杂志、琐谈的篇什。
这部《札记小说》涉及的范围虽然比较广泛,题材多种多样,其中也有一些具有认识价值的篇章;但从总的倾向来说,思想内容显得非常贫乏,大都是失败之作。这是由于作者后期思想趋于消沉,保守思想在作者头脑中占了上风,谴责黑暗现实的激情也跟着消失了,因而使他的作品充满着宣扬封建道德、言命、言数、言朕兆的消极因素。严格地说,很少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的作品。甚至作者站在反动的立场,借嘉庆年间山阳县令谋杀即墨县令一案为题材,写了一篇《山阳巨案》,为晚清政府残酷杀害革命党人徐锡麟辩护,作者说:“徐锡麟案出后,恩铭家人,取徐心以祭恩,一时哗传为野蛮,吾不敢不知其为野蛮,为非野蛮也。设有人焉,其君父或兄弟妻孥,为人所戕害,试问彼为臣为子为兄弟为家主者,其有剖心复仇之思想否也?窃谓指此为野蛮,不过仅就法律上言而已。就人情而论,必不能断为野蛮也。大抵持此说者,误以闯献之徒之举动为比例,故执而不化耳。凡论天下事,必当设身处地,行吾心之所安,然后能得其平。不然,高持文明之论,为人情上之专制,吾恐终有妨于所谓文明者也。睿庙于山阳一案,特诏解李祥于李毓昌墓前行刑,并令摘心致祭,迨所谓王道不外人情者耶。世有指吾此说为顽固者,吾固自甘,且甚不愿与公等共进于文明也。”这充分暴露了作者仇视革命党人的反动面目,应当严肃地加以批判。
《上海三十年艳迹》凡二十五则,原载汪维甫编的《我佛山人笔记四种》卷四。其内容与《胡宝玉》一书基本相同,所异者繁简和编次而已,故可视为《胡宝玉》一书的节本。有人认为《上海三十年艳迹》和《胡宝玉》都不是我佛山人的作品,出自另一人之手笔。乃汪维甫倩人修改《胡宝玉》而成(据《吴趼人研究资料》引稗史氏《我佛山人之赝品》)。此说不可信,始录以备考而已。
《上海三十年艳迹》的内容,写的是曲院勾栏纸醉金迷的娼优生活,上海三十年来的杂事琐闻,也有记录。这不过是作者“偶弄笔墨,聊遣绮怀而已。”(鲁迅先生语)谈不上有什么文学价值。作为研究我佛山人后期思想的参考资料,还是一本比较重要的书。描写封建官僚的腐化堕落,富商巨贾的醉生梦死,无聊文人的寻欢作乐,狎客妓女的互相欺骗,写得也比较具体而酣畅,反映了当时上海社会生活的一个阴暗面,提供了研究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上海社会现实的一些历史素材,还具有一定的认识价值。而且作者在行文中有时对大官贵人的腐化生活流露出不满的情绪,并给予讽刺。如在《李巧玲》中,描写太平军的叛将李长寿临老入花丛,给妓女李巧玲玩之于股掌之上,这个混世魔王,“揭竿起事之狂焰,至是无可施;攻城略地之诡谋,至是无可展;冲锋陷阵之勇气,至是无可用;反戈相向之狡诈,至是无可逞”。李巧玲“以一弱女子而能使恣睢暴戾之徒,无所施其技”。如这些比较健康的因素,在《三十年艳迹》中可惜太少,大都是消极无聊的东西。我们在阅读时要提高警惕,不要在精神上为秽浊的思想感情所污染。
最后略谈一谈《我佛山人笔记四种》,此书是休宁汪庆祺维甫编辑,署名南海吴趼人著。民国四年(1915),上海瑞华书局印行,石印本,厘为四卷,分订四册。卷一曰《趼廛随笔》,卷二曰《趼廛续笔》,卷三曰《中国侦探三十四案》,卷四曰《上海三十年艳迹》。书前有民国四年(1915)三月汪维甫《序》:
南海吴趼人先生,以小说名于世,每有撰述,无不倾动一时。余于清光绪丙午、丁未之际,创刊《月月小说》,延先生主笔政,此报颇有名,后未几先生即归道山,报亦停刊。先生著述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一书为最著,固妇孺能道之。其他零星文字,散逸不收。市上有拾其遗稿为之刊布者,曰《趼廛笔记》,曰《我佛山人札记小说》约数种,或自报纸采录,或且杂以伪作,要非先生所乐为刊布者也。此四种者,为余当日所检拾,虽非先生手编,然皆经先生斟酌改削者也。藏之余箧中久,今取以较他本,详略各殊,字句亦异,是不可不刊布以飨读者,亦以慰先生。刊既成,序其缘起如此。民国四年三月休宁汪维甫序。
汪维甫是《月月小说》的创办人,我佛山人被聘为《月月小说》的总撰述,汪维甫以当事人的资格,追述我佛山人与《月月小说》的一些情况,以情理度之,当属可信。然就汪维甫这篇序文看来,有些记述却与事实不符。例如说:“余于清光绪丙午、丁未之际,创刊《月月小说》,延先生主笔政,此报颇有名,后未几先生即归道山,报亦停刊。”令读者骤然看来,好像《月月小说》是因为我佛山人之死而致停刊的。其实《月月小说》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二月停刊,这时我佛山人还健在人间,直至宣统二年(1910)九月才逝世。而且我佛山人从《月月小说》第一年第九号(光绪三十三年九月,1907年10月)起已不担任总撰述的职务了。由此可证汪维甫的记述是错误的。
(录自作者辑校《我佛山人短篇小说集》,1984年9月花城出版社出版。文末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