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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介詞和連詞
五、足句虚詞
有些虚詞,並没有什麽實際意義,衹是爲了語言節奏的需要,把它放在句子裏。有人把這類虚詞叫做足句虚詞。這裏只講“之、于(於)”二字。
- “之”字
有些“之”字,形似介詞,其實不是介詞,而是語助。所謂語助,也就是我們所謂足句虚詞。這又可以細分爲十種情況:
(1)古代人的姓和名中間可以加“之”字作爲語助,例如:
又使公罔之裘、序點,揚觶而語。[公罔,姓。裘,名。序,姓。點,名。](《禮記·射義》)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左傳·僖公二十四年》)
由此類推,下面這些人名,其中的“之”字恐怕也是語助:
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左傳·僖公三十年》)
庚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孟子·離婁下》)
(2)主語和謂語的中間可以插進介詞“之”,變爲名詞性詞組(下文將詳細討論這個問題)。但是,有些情況並不是這樣,插進“之”字後並非詞組,而是句子,“之”字衹起語助的作用,例如:
定公問於顔淵曰:“東野子之善馭乎?”(《荀子·哀公》)
項王曰:“天之亡我,我何渡爲?”(《史記·項羽本紀》)
在《詩經》《楚辭》裏,這種例子很多,例如:
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詩·周南·漢廣》)
心之憂矣,如匪澣衣。(同上,《邶風·柏舟》)
我之懷矣,自詒伊阻。(同上,《雄雉》)
道之云遠,曷云能來?(同上)
日之方中,在前上處。(同上,《簡兮》)
鶉之奔奔,鵲之强强。人之無良,我以爲兄。(同上,《鄘風·鶉之奔奔》)
定之方中,作於楚宫。(同上,《定之方中》)
子之不淑,云如之何?(同上,《君子偕老》)
巧言如簧,顔之厚矣。(同上,《小雅·巧言》)
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同上,《角弓》)
爾之遠矣,民胥然矣。(同上)
道之云遠,我勞如何!(同上,《綿蠻》)
彼堯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離騷》)
豈余身之憚殃兮,恐皇輿之敗績。(同上)
固時俗之工巧矣,偭規矩而改錯。(同上)
女嬃之嬋媛兮,申申其詈予。(同上)
夏桀之常違兮,乃遂焉而逢殃;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長。(同上)
雄鳩之鳴逝兮,余猶惡其佻巧。(同上)
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舉;甯戚之謳歌兮,齊桓聞以該輔。(同上)
固時俗之流從兮,又孰能無變化?(同上)
後世的辭賦及駢文中,也還有這種語法[19],例如:
嗚呼!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爲徐敬業討武曌檄》)
(3)狀語及其所修飾的中心語中間,本來用不着“之”字爲介的。這種“之”字,也衹能認爲是語助,例如:
天保定爾,亦孔之固。(《詩·小雅·天保》)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同上,《十月之交》)
爾土宇昄章,亦孔之厚矣。(同上,《大雅·卷阿》)
心鬰鬰之憂思兮,獨永嘆乎增傷;思蹇産之不釋兮,曼遭夜之方長。(《楚辭·九章·抽思》)
(4)狀語後置,本來也不必用介詞“之”字,用了,也衹能認爲是語助,例如:
鮮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詩·小雅·蓼莪》)
(5)“其”字本來等於名詞加“之”,“其”字後面不該再用“之”字。用了,也衹能認爲是語助,例如[20]: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詩·鄘風·君子偕老》)
(6)數量詞放在動賓結構後面,本來不必用“之”字爲介;用了,也衹能認爲是語助,例如:
既滋蘭之九畹兮,又樹蕙之百畝。(《楚辭·離騷》)
(7)專名與類名中間,本來不必用“之”字爲介,用了,也衹能認爲是語助,例如: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莊子·逍遥遊》)
(8)唐宋以後,在辭賦駢文中,還出現一種新語法,就是定語後置,以“之”字爲介,這也可以認爲是語助,例如:
尋墜緒之茫茫,獨旁搜而遠紹。(韓愈《進學解》)
踵常途之促促,窺陳編以盗竊。(同上)
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蘇軾《赤壁賦》)
(9)數量詞放在名詞前面,本來不必用“之”字爲介,用了,也必須認爲是語助,例如:
駕一葉之扁舟,舉匏樽以相屬。(蘇軾《赤壁賦》)
(10)有些“之”字,形似代詞賓語,其實不是賓語,而是語助。因爲這種“之”字放在不及物動詞後面,而不及物動詞照例是不能帶賓語的,例如:
知子之來之[21],雜佩以贈之。(《詩·鄭風·女曰鷄鳴》)
心之憂矣,涕既隕之。(同上,《小雅·小弁》)
亡之!命矣夫!(《論語·雍也》)
邇之事父,遠之事君[22]。(同上,《陽貨》)
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勃然興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 “于(於)”字
有些“于(於)”字,形似介詞,其實不是介詞,而是語助。介詞“于(於)”的作用,主要是表示處所,而作爲語助的“于(於)”並不表示處所。在《詩經》裏,有這樣的一些例子:
黄鳥于飛,集于灌木。(《周南·葛覃》)
之子于歸,宜其室家。(同上,《桃夭》)
雄雉于飛,泄泄其羽。(《邶風·雄雉》)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鄘風·定之方中》)
叔于田,巷無居人。(《鄭風·叔于田》)
穀旦于逝,越以鬷邁。(《陳風·東門之枌》)
王于興師,修我戈矛。(《秦風·無衣》)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王風·君子于役》)
倉庚于飛,熠耀其羽。(《豳風·東山》)
王于出征,以佐天子。(《小雅·六月》)
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同上,《雨無正》)
祭以清酒,從以騂牡,享于祖考[23]。(同上,《信南山》)
在後代辭賦中,也有些例子,例如:
先生口不絶吟於六藝之文,手不停披於百家之編。(韓愈《進學解》)
[1] 注意:這兩個例子都出於僞古文《尚書》。《莊子·大宗師》:“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爲鷄。”也是這一類。
[2] 原文叫做“連字”。
[3] 上文已講過“而”字,這裏再舉一些例子。
[4] 王引之《經傳釋詞》、馬建忠《馬氏文通》,都講了這個道理。
[5] 《禮記·文王世子》原文是:“故世子齒於學,國人觀之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父在,則禮然。’然而衆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有君在,則禮然。’然而衆著於君臣之義也。其三曰:‘將君我而與我齒讓,何也?’曰:‘長長也。’然而衆知長幼之節矣。”
[6] 《孟子·萬章下》:“晉平公之於亥唐也,入云則入,坐云則坐,食云則食;雖蔬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而已矣。”《馬氏文通》舉此爲例,似乎“然”字單獨用作轉捩連詞,來源頗早。但這是孤證,不足凭信。這句話的轉折意思在“而已矣”,不在“然”。“然”字在這裏仍應解作這樣。
[7] 連馬建忠自己也不十分肯定。他説:“統觀五字,皆承上文,不相批駁。只從言下單抽一端,輕輕掉轉,猶云:‘别無可説,只有一件。’如此云云。而所引五字,皆冒句首,此所以爲連字也。非然,其不爲狀字者鮮矣。”
[8] 在古代,“雖然”是兩個詞,即雖然是這樣的意思,與現代漢語的“雖然”不同。
[9] 《馬氏文通》把這些字歸入推拓連字。
[10] 在我的著作中,我認爲“雖、若”等字都是副詞,不是連詞。這種語法體系上的争論,不影響漢語史的敘述。
[11] 另有一些介詞和連詞則是假借實詞的字音,而不是虚化,例如“於”是“烏”的重文(據《説文》),假借爲介詞;“而”是頰毛,假借爲連詞。
[12] “可以”本來是兩個詞,後來纔發展爲一個詞。
[13] 參看楊樹達《高等國文法》369—370頁。
[14] 這種用法可能是從給予的意義虚化來的。直到近代還沿用着,例如《三國志通俗演義·祭天地桃園三結義》:“大丈夫不與國家出力,何苦長嘆?”
[15] 連詞的標準是“因”字後面要有句子形式或謂語形式。如果後面只帶一個名詞或名詞性詞組,就只算是介詞,不是連詞。
[16] 以下例句采自洪誠。
[17] 《詩·豳風·七月》:“同我婦子,饁彼南畝。”那是“偕同”的“同”,是動詞,不是介詞。
[18] 以下幾例采自洪誠。
[19] 散文中也有一些,例如王充《論衡·無形》:“雖身之不化,壽命不得長。”
[20] 這種情況是罕見的。
[21] 知子之來之,孔穎達解作“我若知子之必來”,是對的;朱熹説“來之,致其來者,如所謂修文德以來之”,是錯的。
[22] “邇、遠”是形容詞。
[23] 在我主編的《古代漢語》裏,“之子于歸、君子于役、王于興師”一類的句子中的“于”字被認爲是詞頭。現在我發覺,認爲語助較妥。否則,“不畏于天、享于祖考”就不好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