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新興的複句——分句位置的變化
“五四”以後,漢語受西洋語言的影響,複句中的分句的位置有了一些變化。
從前漢語的條件式和讓步式,都是從屬分句在前,主要分句在後的。在西洋語言裏,條件式和讓步式的從屬分句前置後置均可。“五四”以後,這種從屬分句也有了後置的可能,例如:
所以什麽謊都可以説,衹要説得好聽;做賊,賭錢,都可以做,衹要做得好看。(丁西林《一隻馬蜂》)
我可以跑,假如我手中有錢。(老舍《月牙兒》)
女媧圓睁了眼睛,好容易纔省悟到這便是自己先前所做的小東西,衹是怪模怪樣的已經都用什麽包了身子,有幾個還在臉的下半截長着雪白的毛毛了,雖然被海水黏得像一片尖尖的白楊葉。(魯迅《故事新編》)
蘭花煙的香味頻頻隨着微風,襲到我官覺上來。……雖然那四個人所坐的地是在我廊下的鐵紗窗以外。(林徽因《窗子以外》)
在西洋小説裏,在敘述對話的時候,往往先把所説的話寫出,然後指出這話是誰説的,如果所説的話不止一句,往往先把第一句話(或半句)寫在前面,中間指出説話人是誰,其餘的話都放在後面。這一種結構形式在“五四”以後也爲漢語的文學語言所吸收了,例如:
“我是蟲豸,好麽?……”小D説。(魯迅《阿Q正傳》)
“完了?”趙太爺不覺失聲的説,“那裏會完得這樣快呢?”(同上)
“那麽邵大爺”,年長的農民向我説,因爲水車停了,顯出他的聲音的響亮,“他有一次真是石頭一般地定心,叫人萬萬學不來。……”(葉聖陶《曉行》)
“根據我過去的經驗”,他搶口回答道,“也只有往多處報呵!”(茅盾《腐蝕》)
有人指出,條件式和讓步式之類的複合句從屬分句後置的情況,古代漢語裏也有,如《左傳·閔公二年》:“孝而安民,子其圖之,與其危身以速罪也。”先敘述對話,後指出説話人,這種情況古代漢語裏也有,如韓愈《張中丞傳後敘》:“嵩無子,張籍云。”[3]這種論據是不正確的。我們不能從古書堆中找出極其偶然的現象來和現代相當普遍的現象相比。那樣的比較是没有意義的。
[1] 參看王力《中國現代語法》。
[2] 參看王力《中國現代語法》。
[3] 這是我自己説過的話。見《甲寅周刊》第一卷第三十五號《文話平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