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形容詞和副詞
在漢語裏,形容詞和副詞的界限在某些情況下不是十分清楚的。爲了敘述的便利,就並在一章裏討論。
上古漢語的形容詞也像動詞一樣,有些類似詞頭的附加成分。但是,某些附加成分是否應認爲詞頭,比動詞的“詞頭”更成疑問。因爲它們不是專用作形容詞的附加成分的。現在舉出一個“其”字爲例:
北風其凉,雨雪其雱。(《詩·邶風·北風》)
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同上,《静女》)
蟋蟀在堂,歲聿其莫。(同上,《唐風·蟋蟀》)
我來自東,零雨其濛。(同上,《豳風·東山》)
再舉出一個“有”字爲例:
不我以歸,憂心有忡。(《詩·邶風·擊鼓》)
彤管有煒,説懌女美。(同上,《静女》)
有洸有潰,既詒我肄。(同上,《谷風》)
新臺有泚,河水瀰瀰。(同上,《新臺》)
既然還不能斷定這些附加成分和形容詞的形態有關,所以不詳細討論。
但是,有一類字必須認爲是形容詞或副詞的詞尾,那就是“如、若、然、而、爾、耳”等。它們是同一個詞的變形:
詞尾“如、若、爾”在上古漢語裏較爲常見,“而、耳”比較少見,例如:
屯如亶如,乘馬班如。(《易·屯卦》)
裦如充耳。(《詩·邶風·旄丘》)
婉如清揚。(同上,《鄭風·野有蔓草》)
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論語·述而》)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同上,《鄉黨》)
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同上)
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同上)
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同上)
入宫門,鞠躬如也,如不容。(同上)
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同上)
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同上)
趨進,翼如也。(同上)
私覿,愉愉如也。(同上)
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孟子·滕文公下》)
天下晏如也。(《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用史巫,紛若,吉,無咎。(《易·巽卦》)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詩·衛風·氓》)
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之,末由也已。(《論語·子罕》)
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同上,《先進》)
子路率爾而對。(同上)
夫子莞爾而笑。(同上,《陽貨》)
突而弁兮。(《詩·齊風·甫田》)
頎而長兮。(同上,《猗嗟》)
突耳加冠爲成人。(同上,《甫田》鄭箋)
徒勞其心忉忉耳。(同上,鄭箋)
我其以信相誓旦旦耳。(同上,《衛風·氓》鄭箋)
“然”字的壽命最長,從《詩經》時代起,直到“五四”時代,“然”字始終被用爲副詞的詞尾,例如:
終風且霾,惠然肯來。(《詩·邶風·終風》)
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論語·公冶長》)
天油然作雲,沛然作雨,則苗浡然興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凄然似秋,暖然似春。(《莊子·大宗師》)
反紃察之,則倜然無所歸宿。(《荀子·非十二子》)
若朋友交遊,久不相見,卒然相睹,歡然道故。(《史記·滑稽列傳》)
士大夫悵然失望。(《漢書·陸賈傳》)
德璉常斐然有述作之意。(魏文帝《與吴質書》)
主上頃見徵,欻然欲求伸。(杜甫《奉贈韋左丞丈》)
觴則兕觥犀角,尩尩然置於座中。(《遊仙窟》)
漂流百戰偶然存,獨立千載誰與友?(蘇軾《鳳翔八觀·石鼓》)
猛然見了把頭低。(《西厢記》第四本)
我這裏决然安你不得了。(《水滸傳》第四回)
果然有些好處,大家都有益。(《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第六回)
直到現代漢語裏,我們還説“忽然、突然”等。但是,“然”字作爲詞尾,在現代衹能在特定範圍内應用了。
“然”字在没有成爲詞尾以前,應該是一個實詞。我們的意思不是説它的本義是燃燒的意義(《説文》“然,燒也”),而是説它本來是個指示性的形容詞,略等於現代漢語的“這樣”,例如:
宜爾室家,樂爾妻帑。是究是圖,亶其然乎?(《詩·小雅·常棣》)
其然,豈其然乎?[皇疏:“然,如此也。”](《論語·憲問》)
吾何爲獨不然?[趙注:“然,如是也。”](《孟子·公孫丑下》)
奚以知其然也?(《莊子·逍遥遊》)
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同上,《馬蹄》)
木直中繩,輮以爲輪,其曲中規……輮使之然也。(《荀子·勸學》)
連詞“然則、然而”的“然”和副詞“雖然”的“然”都是從這種“然”字來的,在最初的時候,“然而、雖然”應該認爲是兩個詞。
“然”字由獨立的詞發展爲副詞詞尾,這是很自然的演變。英語副詞詞尾-ly、法語副詞詞尾-ment本來也都是獨立的詞。由詞變爲詞尾,這是語言發展過程中常見的事實。
帶着詞尾“然”字的副詞,在最初的時候,詞根多數還是單音的,例如上文所舉的“惠然,斐然”等。但是,從戰國時代起,“然”字前面的形容詞已經可以用叠字了[1],例如:
子貢蹙蹙然立不安。(《莊子·天運》)
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孟子·公孫丑上》)
有些叠字已經成爲不可分割的整體,不能减爲單音,因此不能認爲是由形容詞變來,例如:
昔者莊周夢爲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莊子·齊物論》)
俄而子來有病,喘喘然將死。(同上,《大宗師》)
季徹局局然笑曰。(同上,《天地》)
搰搰然用力甚多,而見功寡。(同上)
子貢卑陬失色,頊頊然不自得。(同上)
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同上)
睆睆然在纆繳之中,而自以爲得。(同上)
人且偃然寢於巨室,而我噭噭然隨而哭之。(同上,《至樂》)
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禮記·檀弓下》)
這種副詞是漢語中最形象化的成分,它們的應用也就是擬聲法和繪景法[2]。在上述這些例子當中,“局局、噭噭”是擬聲方面的副詞;“栩栩、喘喘、搰搰、頊頊、汲汲、睆睆、貿貿”是繪景方面的副詞。我們知道,在起初的時候,這種擬聲和繪景的叠字副詞是不用“然”字作爲詞尾的,例如: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詩·小雅·鹿鳴》)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同上,《周南·關雎》)
啓呱呱而泣。(《書·益稷》)
笑言啞啞。(《易·震卦》)
鴻雁于飛,哀鳴嗷嗷。(《詩·小雅·鴻雁》)
蹙蹙靡所騁。(同上,《節南山》)
足蹜蹜如有循。(《論語·鄉黨》)
後來也就用這種叠字作爲形容詞的詞尾,成爲三音節的形容詞,這可以説是漢語的特殊構詞法。這種結構最初見於《楚辭》,例如:
佩繽紛其繁飾兮,芳菲菲其彌章。(《離騷》)
紛總總其離合兮,忽緯繣其難遷。(同上)
靈連蜷兮既留,爛昭昭兮未央。(《九歌·雲中君》)
紛總總兮九州。(同上,《大司命》)
緑葉兮素枝,芳菲菲兮襲予。(同上,《少司命》)
杳冥冥兮以東行。(同上,《東君》)
杳冥冥兮羌晝晦。(同上,《山鬼》)
慘郁郁而不通兮。(《九章·哀郢》)
藐蔓蔓之不可量兮,縹綿綿之不可紆。(同上,《悲回風》)
穆眇眇之無垠兮,莽芒芒之無儀。(同上)
宋玉的賦,也有這種構詞法,例如:
濞洶洶其無聲兮,潰淡淡而並入。(《高唐賦》)
滂洋洋而四施兮,蓊湛湛而弗止。(同上)
巨石溺溺之瀺灂兮,沫潼潼而高厲。(同上)
此後歷代都沿用下來,例如:
崛巍巍而特秀。(嵇康《琴賦》)
天色低澹澹,池光漫油油。(元稹《韋氏館與周隱客、杜歸和泛舟》)
今言道無不在,無適而非道,固是;只是説得死搭搭地。若説鳶飛戾天,魚躍於淵……則活潑潑地。(《朱子語類》卷六十四)
無爲無相,活鱍鱍平常自在。(《景德傳燈録》卷四)
暖溶溶玉醅,白冷冷似水,多半是相思泪。(《西厢記》第四本)
一碗熱騰騰、碧瑩瑩緑畦香稻米飯。(《紅樓夢》第六十三回)
臉上永遠紅扑扑的。(老舍《駱駝祥子》)
另有一種類似的結構,就是用雙聲叠韻的聯綿字作爲詞尾,例如:
忳鬱邑余侘傺兮。(《楚辭·離騷》)
斑陸離其上下。(同上)
蹇侘傺而含慼。(同上,《九章·哀郢》)
以上是雙聲聯綿字。
邈隆崇以極壯。(嵇康《琴賦》)
以上是叠韻聯綿字。
但是這種結構似乎没有沿用下來。
* * *
現在我們談一談形容詞詞尾(同時也是定語語尾)“的”字的歷史[3]。
“的”字的較早形式是“底”字,見於唐宋人的語録、話本等[4],例如:
理只是人理,甚分明,如一條平坦底道路。(《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
真實底事作麽生舉?(《景德傳燈録》)
暖底雪,活底花,嫩底柳。(宋張鎡《南湖詩餘》)
太極……不是空底物事。(《朱子語類四纂》卷一)
忽不娶齊女,亦是好底意思。(同上)
自古無不曉事底聖賢,亦無不通變底聖賢。(《朱子語類》)
大家一向都認爲“底”字是從“之”字變來的[5]。這大概是可以相信的。“之”字上古音是tǐə,後來在文言中的演變情況是。在白話裏的演變應該是。這樣就造成一對駢詞(doublet),“之”與“底”並存。但是,駢詞雖同出一源,由於各自發展,意義可以分歧。就“之”和“底”來説,它們的語法作用也有不同之處。“之”字是介詞,所以它必須放在名詞的前面;“底”字是詞尾(或語尾),所以它的後面可以没有名詞,甚至它可以放在句末。像下面這些例子,就衹能用“底(的)”,不能用“之”:
王介甫家,小底不如大底;南陽謝師宰家,大底不如小底。(宋王銍《默記》)
曰:“有幾人病?”師曰:“有病底,有不病底。”曰:“不病底莫是智頭陀否?”(《景德傳燈録》卷十四)
紅芙蕖雜白芙蕖,紅底終稠白底疏。(楊萬里《玉井亭觀白蓮》)
今日不好,明日好,不是將好底换了不好底。(《朱子語類》)
不知官職是誰底?金碗是誰底?(宋葉紹翁《四朝聞見録》)
客又疑這仙翁,唐玄都觀裏咏桃花底。(宋劉克莊《後村長短句》)
有的學者以爲這種“底(的)”字是從“者”字來的[6]。這種説法遭遇三重困難:第一,“者”字在上古音屬魚部,在中古音屬麻韻上聲,它怎麽樣變成爲“底”[ti]音,很難得到一個滿意的解釋;第二,“底(的)”字顯然是形容詞的詞尾和定語的語尾,“冷的水”和“冷的”裏面的“的”字顯然是同一性質的,説成兩個來源,缺乏説服力;第三,人稱代詞後面的“底(的)”,如“你的、誰的”,並不能譯成文言“汝者、誰者”。我們認爲這種“底(的)”字仍舊是來自古代的“之”字。由於發展的結果,它由介詞變爲詞尾,最後這帶詞尾“底(的)”的形容詞和定語都可以名物化。在形容詞和定語名物化了之後,“底(的)”字本身似乎具有指代作用,其實不是的。
在唐宋時代,另一形容詞詞尾是“地”字。“地”字是和“底”字同一來源的。“地”和“底”的分工是:“底”用於一般的形容詞和定語,“地”用於聯綿詞,例如:
此一節,子思吃緊爲人處,活潑潑地。(朱熹《四書集注》)
任孜孜求告不回頭,誚滿眼汪汪地泪。(晁元禮《步蟾宫》)
人死後渾如悠悠地逝水。(《董西厢》)
小風疏雨蕭蕭地,又催下千行泪。(李清照《孤雁兒》)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瓏地,共賞金尊沉緑蟻。(李清照《漁家傲》)
三萬六千排日醉,鬢毛只恁青青地。(辛棄疾《漁家傲》)[7]
由於聯綿字(特别是叠音詞)往往被用作狀語,所以“地”字又是副詞的詞尾,例如:
個個作大獅子貌,吒呀地哮吼一聲。(《景德傳燈録》)
今學者不見有奮發底意思,只是如此悠悠地過[8]。(《朱子語類》卷一二一)
若某則不識一個字,亦須還我堂堂地做個人。(宋 陸九淵《象山先生集》)
平白地爲伊腸斷。(蘇軾《殢人嬌》)
即使不是聯綿字,衹要是用作狀語的,也都寫成“地”字。直到元明以後還是這樣,例如:
早知恁地難拼,悔不當時留住。(宋 柳永《晝夜樂》)
衹爲如此,所以祖師特地西來。(《景德傳燈録》)
不住地偷觀知遠。(《劉知遠諸宫調》)
黄巢聽得恁地説,不覺眼泪汪汪。(《五代史平話·梁史》)
潜地遣霍存輕身入長安城裏。(同上)
背密地引澤州兵馬乘夜入潞州城。(同上)
我們可以説,在近代漢語裏,用“底”作詞尾的是有關性質種類的形容詞,用“地”作詞尾的是有關狀態的形容詞和副詞[9]。
在書面語言裏,“底、地”改寫作“的”,最先見於宋人的話本[10],而話本是經元人改寫的[11]。當時“的”已經不念入聲,所以它能表示[ti]音。後來“的”字變了輕聲,又念[tə]音了。所以“的”字的應用應該是元代以後的事。後面跟着名詞的,例如:
孔夫子是春秋世儒道的宗師,要扶持這三綱五常。(《秦併六國平話》卷上)
此是不祥的物事。(《五代史平話·梁史》)
待尋個在外的差遣。(同上,《晉史》)
思温的孩兒趙延照在晉做祁州刺史。(同上,《晉史》)
我的爺爺與郭侍中結爲兄弟。(同上,《周史》)[12]
林教頭是個性急的人,摸不着便要殺人放火。(《水滸傳》第九回)
你的鳥刀有麽好處,叫做寶刀?(同上,第十二回)
後面不跟着名詞,可以用於句末的,例如:
將那姓花名約的拿了。(《宣和遺事》元集)
臣弑其君的也有,子弑其父的也有。(《五代史平話·梁史》)
殿上坐的,戴着冕旒,穿着王者衣服。(同上,《唐史》)
又水軍從中流而下,唐兵戰死的,溺死的,及降的,着了四萬餘人。(同上,《周史》)[13]
中間掣雙股劍的是劉玄德,上首使青龍刀的是關雲長,下首挺丈八蛇矛的是張翼德。(《三國志通俗演義·趙子龍磐河大戰》)
副詞的詞尾,既可以寫作“的”,又可以寫作“地”[14],例如:
高俅低低的奏曰:“陛下,天色明也。”(《宣和遺事》亨集)
只見那妻子張歸娘泪簌簌的下。(《五代史平話·梁史》)
張歸娘……泪珠如雨,滴滴地流滿粉腮。(同上)
那李克用正在醉中,鼻鼾鈎鈎地價睡。(同上,《唐史》)
“五四”以後,漢語語法受西洋語法的影響,在書面語言裏把形容詞詞尾和副詞詞尾區别開來,前者用“的”,後者用“地”。甚至有人把名詞定語的語尾和代詞定語的語尾另立一類,和“的”字區别開來,寫作“底”。這樣就有三種詞尾,例如:
科學底研究=the study of science;
科學的研究=scientific rerearch;
科學地研究=to study scientifically。
下面是列寧《做什麽》中文譯本的一例子。在這個譯本中,“底、的、地”是嚴格地區别開來的[15]:
群衆底高潮是繼續不斷,前後相承地擴大起來了,不僅在它所開始發生的地方没有停止下去,而且普及到新的地域和新的民衆階層。
“底”和“的”的分别,在漢語史料中,是找不出根據來的,因此這種分别還很少人遵守。在現代書面語言裏,只講究“的”和“地”的區别(“底”字不用了),“的”字用作形容詞的詞尾和定語的語尾,“地”字用作副詞的詞尾和狀語的詞尾。副詞的詞尾和狀語的語尾用“的”字也不算錯;但是“地”字不能用作形容詞詞尾和定語語尾,例如今天我們不再寫“悠悠地逝水”,而必須寫成“悠悠的逝水”了。
“五四”以後,産生了一些新興的副詞。其中一大部分就是利用這副詞詞尾“地”字來構成的。宋人的“地”字主要加在聯綿字的後面;加在仂語後面的如“不住地”已經少見,至於名詞後面,照例是不能加上“地”字的。“五四”以後,特别是解放後,名詞後面加“地”構成副詞的情況漸漸多起來了,例如:
科學地 創造性地 决定性地 唯心主義地
這是一個能産的構詞法,以後這一類新詞還會大量地出現的。
其次是“上”字逐漸詞尾化。“原則上、實際上、基本上”等詞的“上”字,原來是用來翻譯西文的介詞的,如“原則上”等於in principle,“實際上”等於in fact,“基本上”等於in the main或on the whole。“上”字被認爲後置詞,用來翻譯西文的前置詞(preposition)。後來“上”字詞尾化了,説漢語的人再也不知道它是後置詞了。
* * *
關於上古漢語的副詞,還有一件事值得注意的,就是否定詞“弗、勿”的用法。經過多人的分别研究[16],大家承認,在謂語的中心詞是及物動詞的時候,“弗”和“勿”所修飾的及物動詞一般不能帶賓語[17]。這樣,“弗”和“不”是有分别的,“勿”和“毋”也是有分别的。這兩對字在語音上是有非常明顯的對應規律的:
不pǐuə 毋(無)miua
弗pǐuət 勿mǐuət
“弗”和“勿”同屬古音物部;“不”屬之部(古讀平聲),“毋”屬魚部,上古之魚兩部常常是相通的。
《公羊傳·桓公十年》:“秋,公會衛侯於桃丘,弗遇。”何休注:“弗者,不之深也。”可見古人是注意到“弗”和“不”的分别的。“勿”和“毋”的分别,古人也應該同樣注意到。在甲骨文中,“弗”和“不”、“勿”和“毋”的界限並不十分清楚。在《尚書》中,“弗”和“不”的界限也不清楚[18]。但是,就多數上古史料看來,特别是就多數先秦史料看來,“弗”和“勿”後面的及物動詞不帶賓語是無可争辯的事實。下面試列舉一些典型的例子。由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弗”和“勿”後面的及物動詞不帶賓語,及物動詞前面没有“弗、勿”時則帶賓語:
天亦縱棄之而弗葆。(《墨子·非命上》)
然則國亂將弗治與?曰:“國亂而治之者,非案亂而治之之謂也。(《荀子·不苟》)
以上“弗”字。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論語·憲問》)
齊侯將許之。管仲……對曰:“……君其勿許。”(《左傳·僖公七年》)
取之而燕民悦,則取之;……取之而燕民不悦,則勿取。(《孟子·梁惠王下》)
以上“勿”字。
最富於啓示性的有如下面的一個例子:
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中庸》)
依前人的考證,“諸”是“之於”的合音。上句等於説“施之於己而不願”,下句不能説“亦勿施諸人”,否則就等於説“亦勿施之於人”,那樣就不合上古語法了。
直到漢代,一般地説,還保留着上古“弗、勿”的用法[19],例如:
公輸……作雲梯之械,設以攻宋,曷爲弗取?……九攻而墨子九却之,勿能入。(《淮南子·修務訓》)
非其事者勿仞也,非其名者勿就也,無故而有顯名者勿處也,無功而富貴者,勿居也。(同上,《人間》)
已矣!將軍勿復言!(《史記·白起王翦列傳》)
有人設想,“弗”是“不之”的合音,“勿”是“毋之”的合音[20]。這一種假設遭遇一個困難:“之”屬之部,“弗、勿”屬物部,之物兩部在上古很少相通的痕迹。如果從語法上講,倒是講得通的,那就是説,“弗、勿”是副詞兼代賓語的職能,在意義上等於“不之”和“毋之”。恰好上古語法規定否定句的代詞賓語要放在動詞的前面,所以是講得通的。
“不”字跟“弗”字正相反,除了否定不及物動詞之外,它所否定的及物動詞經常帶賓語,例如:
立不中門,行不履閾。(《論語·鄉黨》)
君子三年不爲禮,禮必壞;三年不爲樂,樂必崩。(同上,《陽貨》)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莊子·逍遥遊》)
聖人不從事於務,不就利,不違害,不喜求,不緣道。(同上,《齊物論》)
“毋(無)”字跟“勿”字正相反,它用於及物動詞前面時,必須帶賓語,例如:
毋教猱升木。(《詩·小雅·角弓》)
上毋及泉,下毋通臭。(《墨子·節葬下》)
無易樹子,無以妾爲妻。(《孟子·告子下》)
毋絶其愛,親之道也。(《左傳·文公十五年》)
將軍毋失時。(《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如果在一句(或相連的兩句)之中,“弗、不”並用,或“勿、毋(無)”並用,更足以證明它們的明確分工,例如:
弗食,不知其旨也。(《禮記·學記》)
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爲。(《墨子·節用》)
君子勝不逐奔,揜函弗射。(同上,《非儒下》)
太后嘗病三年,陛下不交睫,不解衣,湯藥非陛下口所嘗,弗進。(《史記·袁盎列傳》)
以上“弗”和“不”的分别。
毋逐奔,揜函勿射[21]。(《墨子·非儒下》)
毋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論語·學而》)
户開亦開,户闔亦闔,有後入者,闔而勿遂。毋踐屨,毋踖席。(《禮記·曲禮上》)
無道人之短,無説己之長;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崔瑗《座右銘》)
有時候,“毋(無)”和“勿”當“不”講,往往是指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或者是不希望出現的事情,例如:
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書·洪範》)
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論語·學而》)
子貢問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同上)
巽與之言,能無説乎?(同上,《子罕》)
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左傳·文公十二年》)
以上“無”字。
子絶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論語·子罕》)
子毋讀書遊説,安得此辱乎?(《史記·張儀列傳》)
秦攻楚之西,韓梁攻其北,社稷安得毋危?(同上)
雖欲毋亡,不可得也。(同上)
以上“毋”字。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顔淵》)
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同上,《雍也》)
於是與平剖符,世世勿絶爲户牖侯。(《史記·陳丞相世家》)
曹參代之,守而勿失。(同上,《曹相國世家》)
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同上,《淮南王傳》)
以上“勿”字。
副詞“莫”字本來是無定代詞(見上文第五章),後來詞義虚化了,纔變爲副詞,與“毋、勿”混同起來[22]。其演變過程是這樣:首先是“毋”和“勿”混同起來,然後“莫”字虚化,“毋、勿、莫”三字混用。“毋”和“莫”是魚鐸對轉,故得相通。《漢書·王莽傳》:“其去剛卯,莫以爲佩;除刀錢,勿以爲利。”“莫”和“勿”對舉,這是“莫、勿”混同的開始。陸機《吴趨行》:“楚妃且勿歌,齊娥且莫謳。”也是屬於這一類情況。東漢以後,“莫”字當“勿”字講,漸漸多起來了,例如:
今日樂相樂,别後莫相忘。(曹植《怨歌行》)
生男慎莫舉,生女哺用脯。(陳琳《飲馬長城窟行》)
後來,“莫”在口語裏代替了“毋”和“勿”,在唐詩中最爲常見,例如:
飲酒莫醉酒,醉多適不愁。(高適《淇上送韋司倉往滑臺》)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蘇味道《正月十五夜》)
猿聲不可聽,莫待楚山秋。(王維《送賀遂員外外甥》)
好客多乘月,應門莫上關。(王維《登裴秀才迪小臺》)
當杯已入手,歌妓莫停聲。(孟浩然《晚春》)
還須及秋賦,莫即隱蒿萊。(岑參《送杜佐下第歸陸渾别業》)
莫教明月去,留著醉嫦娥。(李白《宫中行樂》其四)
玉關殊未入,少婦莫長嗟。(李白《塞下曲》其五)
君莫笑劉毅從來布衣願,家無儋石輸百萬。(杜甫《今夕行》)
炙手可熱勢絶倫,慎莫近前丞相嗔。(杜甫《麗人行》)
志士幽人莫怨嗟,古來材大難爲用。(杜甫《古柏行》)
且看欲盡花經眼,莫厭傷多酒入唇。(杜甫《曲江》之一)
傳語風光共流轉,暫時相賞莫相違。(杜甫《曲江》之二)
這個“莫”字一直沿用到現代漢語裏。雖然北京話裏很少用它了,但是就整個官話區域而論,它還是一個很占勢力的副詞。
最後,我們談一談“相”字。“相”字本是反身代詞,但它很早就可以用作副詞。當它用作副詞時,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表示交替、遞相,例如:
前後相隨。(《老子》)
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商之相受也,數百歲矣。(《墨子·耕柱》)
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楊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莊子·在宥》)
第二種情況是表示共同,例如:
欲人之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財相分也。(《墨子·天志中》)
臧與穀二人相與牧羊。(《莊子·駢拇》)
今夫以先王之道,仁義之統,以相群居,以相持養,以相藩飾,以相安固邪?(《荀子·榮辱》)
上下相喜則慶之。(同上,《議兵》)
今世以侈靡相競,而上無制度。(賈誼《陳政事疏》)
夫人相樂,無所發貺。(《淮南子·本經訓》)
傳言相誤,非干徑路。(《易林·無妄》)
出門萬里路,客中逢嘉友,未言心相醉,不在接杯酒。(陶潜《擬古》)
[1] 我們認爲,就一般情況説,形容詞加詞尾“然”字變爲副詞。
[2] 參看王力《中國語法理論》。
[3] 參看吕叔湘《論底、地之辨兼及底字的由來》,見《漢語語法論文集》51—58頁。
[4] 唐代的用例待考。
[5] 章炳麟《新方言·釋詞》:“今凡言‘之’者,音變如丁兹切,俗或作‘的’。”
[6] 章炳麟《新方言》:“今人言‘底’、言‘的’,凡有三義。在語中者,‘的’即‘之’字,在語末者,若有所指,如‘冷的、熱的’,‘的’即‘者’字。”
[7] 編者注:該例文集本放在下文,作副詞詞尾。
[8] 注意這個例子中,“底、地”二字的分工。
[9] 參看朱德熙《現代漢語形容詞研究》,見《語言研究》1956年第一期。
[10] 《朱子語類》卷一有一句:“如何都唤做外面入來的?”這“的”字恐怕是傳抄之誤。
[11] 《宣和遺事》元集有一句:“小匠不知朝廷刻石底意。”這“底”字是未經元人改寫的原文。
[12] 《五代史平話·漢史》有一句:“慕容三郎問他有甚底病。”這“底”字是未經元人改寫的原文。
[13] 《五代史平話·漢史》有一句:“李敬儒夢見甚底?”這“底”是未經元人改寫的原文。
[14] 寫作“地”的可能是未經元人改寫的原文。
[15] 列寧《做什麽》58—59頁,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1950年。
[16] 關於“弗”和“不”,參看Gabelenti:Chinesische Grammatik,432,1881頁。丁聲樹《釋否定詞“弗、不”》(《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967—996頁,1935)。關於“勿”和“毋”,參看吕叔湘《論毋與勿》(《漢語語法論文集》,12—35頁)。Graham:《一個可能的合音詞:勿=毋+之》(倫敦大學東方非洲研究院《學報》十四卷一期139—148頁,1952)。
[17] 有少數例外,如《孟子·告子上》:“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這種地方可能是傳抄之誤。
[18] 參看吕叔湘《論毋與勿》,見《漢語語法論文集》20—21頁。
[19] 當然也有例外,見吕叔湘《漢語語法論文集》21—22頁。
[20] “不之”合音説,見吕叔湘《漢語語法論文集》19頁所引Boodberg的説法;“毋之”合音説見A. C. Graham的論文。
[21] 在同一篇中,上文“不逐奔,揜函弗射”;下文“毋逐奔,揜函勿射”。“不、弗”、“毋、勿”四字同時並用,有條不紊,可爲鐵證。
[22] 楊樹達(《詞詮》544頁)説:“毋,莫也。”又(同書546頁)説:“勿,與‘莫’同。”這樣解釋是欠妥的,因爲在“毋、勿”用作副詞的時代,“莫”字還是代詞,不是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