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省略法的演變
在上古漢語裏,某些結構可以認爲是省略。現在只談兩種情況:(一)主語的省略,主要是“則”字後面主語的省略;(二)賓語的省略,主要是介詞“以”和“爲”後面的賓語的省略。
(一)主語的省略,和第三人稱代詞不用作主語有關。除非重復上文已出現的名詞(如《左傳·桓公六年》“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否則只好省略了主語,例如:
孺悲欲見孔子,孔子辭以疾。將命者出户,(孔子)取瑟而歌,使之聞之。(《論語·陽貨》)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已而!已而!今之從政者殆而!”孔子下,欲與之言。(接輿)趨而避之,(孔子)不得與之言。(同上,《微子》)
初,若敖娶於,生鬥伯比。若敖卒,(鬥伯比)從其母畜於,淫於子之女,(子之女)生子文焉。夫人使棄諸夢中,虎乳之。子田見之,懼而歸,以告,(子)遂使收之。(《左傳·宣公四年》)
郤子至,請伐齊,晉侯弗許。(郤子)請以其私屬,(晉侯)又弗許。(同上,《宣公十七年》)
連詞“則”字可以幫助讀者瞭解主語的變换,所以“則”字後面往往可以省略主語,例如: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民)敬;孝慈,則(民)忠;舉善而教不能,則(民)勸。”(《論語·爲政》)
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爲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丈人)止子路宿,殺雞爲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丈人)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子路)至則(丈人)行矣。(同上,《微子》)
這仍舊和第三人稱代詞的不用作主語有關。試看《莊子·德充符》“我先出則子止,子先出則我止”,第一、第二人稱用於主語的時候,是不可以省略的。
(二)在上古漢語裏,一般賓語的省略很少見。只有在平行句的第二句的否定語里,賓語纔往往被省略[1],例如:
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孟子·告子上》)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不得則死。(同上)
至於介詞後賓語被省略的就比較多了。最常見的賓語省略是在介詞“以”和“爲”的後面。其所省略的應該認爲是代詞“之”字或“此”字。但是,這裏所謂省略僅僅是爲了分析句子的便利而説的,實際上有許多地方根本不能補出這個代詞賓語來。
先談“以”字後面賓語的省略,例如:
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論語·衛靈公》)
長沮、桀溺耦而耕。孔子過之,使子路問津焉。長沮曰:“夫執輿者爲誰?”子路曰:“爲孔丘。”曰:“是魯孔丘與?”曰:“是也。”曰:“是知津矣。”問於桀溺。桀溺曰:“子爲誰?”曰:“爲仲由。”曰:“是魯孔丘之徒與?”對曰:“然。”曰:“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誰以易之[2]?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耰而不輟。子路行以告。(同上,《微子》)
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舉首而望之,欲以爲君。(《孟子·滕文公下》)
凶年饑歲,君之民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者,幾千人矣;而君之倉廩實,府庫充,有司莫以告,是上慢而殘下也。(同上,《梁惠王下》)
《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之謂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同上,《滕文公上》)
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同上,《公孫丑下》)
如果瞭解“以”字後面賓語的省略,就能認識到,上古漢語的“以爲”和“可以”並不等於現代漢語的“以爲”和“可以”。現代漢語的“以爲”和“可以”都是單詞(雙音詞);上古漢語的“以爲”和“可以”都應該認爲兩個詞的結合,“以”字後面省略了賓語,例如:
魏王貽我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石。以盛水漿,其堅不能自舉也。剖之以爲瓢,則瓠落無所容。(《莊子·逍遥遊》)
爲善無近名,爲惡無近刑,緣督以爲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終年。(同上,《養生主》)
吾知道之可以貴,可以賤,可以約,可以散。(同上,《知北遊》)
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爲將拯己於水火之中也[3]。(《孟子·梁惠王下》)
漢代以後,“以爲”和“可以”才逐漸凝爲單詞(雙音詞),例如:
乃復問被曰:“公以爲吴興兵是邪非邪?”被曰:“以爲非也。”(《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司馬引袁盎起,曰:“君可以去矣。”(同上,《袁盎晁錯列傳》)
再談介詞“爲”字後面賓語的省略,例如:
雖然,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爲,怵然爲戒,視爲止,行爲遲。(《莊子·養生主》)
妻不下紝,嫂不爲炊。(《戰國策·秦策》)
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爲開第康莊之衢,高門大屋,尊寵之。(《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臣竊見大赦之後,姦邪不爲衰止。(《漢書·匡衡傳》)
以上所講的這些省略法,一直沿用到後代的文言文。至於近代的口語,在多數情況下不能再沿用這些省略法。
* * *
有一種省略法是先秦常見的,後代漸漸罕見了,到了近代的白話文裏更是幾乎絶迹。但是,“五四”以後,受了西洋語法的影響,却又“復興”了。那就是對話的省略法。
在先秦對話裏,“曰”字的主語往往承前而被省略,例如:
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爲圃。(子)曰:“吾不如老圃。”(《論語·子路》)
子曰:“賜也,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子貢)對曰:“然。”(子)曰:“非也。予一以貫之。”(同上,《衛靈公》)
有時候,在不妨礙瞭解的情況下,連“曰”字也省略了,例如: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伯魚)對曰:“未也。(孔子)嘗獨立,鯉趨而過庭。(孔子)曰:‘學詩乎?’(鯉)對曰:‘未也。’(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孔子)又獨立,鯉趨而過庭。(孔子)曰:‘學禮乎?’(鯉)對曰:‘未也。’(孔子曰:)‘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論語·季氏》)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如或知爾,則何以哉?”子路率爾而對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爲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子曰:)“求,爾何如?”(冉有)對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爲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禮樂,以待君子。”(子曰:)“赤,爾何如?”(公西華)對曰:“非曰能之,願學焉。如會同,端章甫,願爲小相焉。”(子曰:)“點,爾何如?”(曾晳)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同上,《先進》)
客指孔子曰:“彼何爲者也?”子路對曰:“魯之君子也。”……又問曰:“有土之君與?”子貢曰:“非也。”(客又問曰:)“侯王之佐與?”子貢曰:“非也。”客乃笑而還。(《莊子·漁父》)
在現代文藝作品的對話裏,也正是采取這一類的敘述方式。由於分行寫出,所以就更加清楚了,例如:
但總不免着了急,忍不住要問,便局局促促的説:“先生,我家的寶兒什麽病呀?”
“他中焦塞着。”
“不妨事麽?他……”
“先去吃兩帖。”
“他喘不過氣來,鼻翅子都扇着呢。”
“這是火克金……”(魯迅《明天》)
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没有聽到,——却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着臂膊立定,問伊説:“你怎麽啦?”
“我摔壞了。”(魯迅《一件小事》)
省略是語言所必有的事。衹要不妨礙瞭解,省略是完全可能的。關於省略法的演變是談不完的,因爲省略的可能性是各種各樣的。
[1] 參看《馬氏文通》校注本上册279頁。
[2] 孔注:“空舍此適彼,故曰:‘誰以易之?’”劉寶楠曰:“空舍此通彼,言彼此皆同,不必以此易彼也。”王引之《經傳釋詞》以爲當解作“誰與易之”,非是。
[3] 這個“以爲”和“剖之以爲瓢”的“以爲”在語法形式上是完全一樣的。在意義上,則“剖之以爲瓢”是指具體行爲,“以爲將拯己”是抽象的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