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咸宦海见闻录 - (清)张集馨
道咸宦海见闻录〔清〕张集馨撰
张集馨著
中华书局
1981年·北京
张集馨著
杜春和、张秀清 整理
中华书局出版
(北京王府井大街36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第二新华印刷厂印刷
787×1092毫米 1/32 - 16¹/₂ 印张 - 317千字
1981年11月第1版
1981年11月北京第1次印则
印数00,001-35,500册
统一书号:11018·
992
定价:1.50元
序
丁名楠
这本《道咸宦海见闻录》是一部自敍年谱,作者张集馨生前并没有为它取名,《张集馨自订年谱》《椒云年谱》都是后来的研究者、传钞者所加的。编者依据这部年谱的特点,名之为《道咸宦海见闻录》。
年谱是人物传记的一种。它以谱主一个人为对象,按照从生到死的时间顺序,逐年排比其言行、见闻、经历以及家庭琐事等等,以年系事,补缀成书,比较全面地记叙其一生事迹。年谱粗分为本人自订和他人编撰的两种。一部记事详明可信、内容充实而又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历史人物的年谱,不只是了解、评论其人其事的主要依据,尤为重要的,它是研究谱主所处时代的社会历史的可贵材料,而这类材料在“正史”一类的典籍中只是零星散见甚或完全阙如的。一般说来,年谱不是什么学术著作,也不象某些出色的文学传记那样绘声绘影,引人入胜,它只集中了谱主的有关材料,不过是资料汇编而已。但正因如此,它能为人们提供“知人论世”的第一手资料,从而受到历史工作者的重视。
我国专为个人编纂的年谱,最早开始于宋朝。吴怀清《李二曲先生年谱序》说:“年谱之作,肇始宋代。”归曾祁《归玄恭先生年谱跋》也说它“权舆于宋,唐人集有年谱,皆宋人为之。”年谱在元、明两代继续有所发展,到清朝臻于极盛。据来新夏同志最近统计,经他过目的现存清人年谱,总数近八百种(《清人年谱的初步研究》,载《南开大学学报》1979年第3期),没有见到的不在其内,足见其数量之多了。
年谱在清代得到很大发展,有其社会的历史的原因。满洲贵族入关建立统治以后,经顺、康、雍三朝,社会经济有了恢复和发展,作为上层建筑的学术文化,相应有所推进,因而年谱也随之发达起来。另一个重大原因是雍正朝大兴文字狱,文网极密,人们著书立说,很容易触犯禁忌,遭致不测之祸。为了逃避现实,除竞尚考据之外,编撰年谱也蔚然成风,因为它主要是编纂个人事迹,一般不至于干冒风险。但它一旦成为社会风尚以后,不仅达官显宦及其子孙后裔,为了炫耀本人或祖先的“政绩”,“勋业”,自高门楣,往往自订或由他人为之撰述年谱,就是普通官吏、文人学士、商贾、艺人乃至方外人,也纷纷采取自叙或请人编纂年谱的方式,企图以此树碑立传,扬名后世。清代年谱之所以特别发达是与上述情况联系在一起的。
清代年谱数量虽然很多,就其史料价值而论,却差别极大。且不谈那些虚构故事、纯然欺世盗名之作,一些由大官僚自订或其后人编述的年谱,自我吹嘘和阿谀谄媚之辞,连篇累牍,令人生厌。例如历仕嘉、道、咸三朝、官至协办大学士、刑部尚书杜受田的年谱,由其子军机大臣杜翰等人编纂,除叙述仕历和所谓“恩宠荣衮”外,内容空空洞洞。其实杜受田是个工于心机,依仗权术猎取高位的大官僚,又兼奕詝(咸丰帝)的师傅,可记的事很多。据说奕詝听取了杜受田的教导,在道光帝面前装乖取巧,博得欢心,才被指定为皇位继承人的。杜受田一类年谱以外,如沈起元的《敬亭自记年谱》,保留了乾、嘉两朝的粮价、银钱比价等经济资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像张集馨这部自订年谱对社会动乱、政治、军事等许多方面作了那么具体、深刻、生动记录的,确实很不多见。它告诉人们:当时的清朝统治体系已完全腐朽,官吏多是些毫无人性的吸血鬼,贪婪而又凶暴,颟顸无能,纵情享乐,把全国搞得乌烟瘴气,漆黑一团,中国的壮丽山河成了折磨各族人民的牢狱。毫无疑义,它是年谱中的上乘之作。
张集馨字椒云,别号时晴斋主人,江苏仪征人。1800年(嘉庆五年)生,死于1878年(光绪四年)。1829年中进士后,在翰林院供职。1836年,受道光皇帝的“特简”,外放为山西朔平知府。此后三十年间,在山西、福建、陕西、四川、甘肃、河南、直隶、江西等省任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署理巡抚等职,直到1865年(同治四年)被劾革职为止。这部年谱从一岁开始,止于六十一岁,以后的有没有编纂起来不详,五十二岁到五十四岁一段也已佚失,年谱作于何时,尚待查考。它的极大部分内容是任外官时对所经历的事和接触的人的记述。张集馨翰林出身,擅长文墨,观察敏锐,对清朝的腐败现象作了揭露和抨击。这固然同他的仕途坎坷,几起几落,没有当上封圻大吏的积怨有关,但主要是由所处的时代促成的。张集馨忠心耿耿地为清王朝效犬马之劳的时候,中国正经历了一场大动荡、大转折,结束了长达几千年之久的封建社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外国侵略者的重炮轰开了闭关自守的大门,抹去了封建皇帝至高无上的威风,接踵而来的农民战争大风暴进一步撕裂掩盖封建制度罪恶的帷幕,大量腐烂发臭的脏物暴露了出来,给身处其境的年谱作者提供了充足的素材。张集馨的文采和复杂的社会经历帮助他对充斥各地的官场腐恶进行相当逼真的临摹。这部年谱留给人们关于当时政治腐败、社会黑暗的印象,清晰深刻,久久不忘。一个没有具名的传钞者曾说:“这部书名为年谱,其实几乎等于小说,对官场鬼蜮情形,刻画入微,不亚于清末之《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应该说,这个评语是中肯的。现在编者将这部年谱取名为《道咸宦海见闻录》,名称和内容相符,抓住了本书的特色。当然,年谱和上述小说不同,小说不免有虚构和夸张之处,而这部年谱所记述的,却实有其事,一般说来,叙事是真切的。
以下是年谱揭示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贿赂公行”、“政由贿成”
鸦片战争以后,清朝吏治腐败,面临极为严重的政权危机。封疆大吏贪污无能,沉湎声色,张集馨刻画了他们肮脏的灵魂和丑恶的形象。他说:闽浙总督庆端“系公子出身,不肯究心公事,惟幕友之言是听。”“与司道幕友宴会,太欠检点,……较力唱曲,俗语村言,无所不说,不学无术,殊不自重。又甚至醉眼模糊,踉跄彳亍,同至教场,比射赌酒,屡射不中,定欲马射,以逞豪雄。”陕甘总督乐斌,“旗员出身”,“粗能识字,公事例案,阅之不甚了了。”“爱听戏宴会,终日酣嬉淋漓,彻夜不休。”臬司明绪、兰州道恩麟与候补道和祥结为兄弟, “日事徵逐”,“鼓吹休明”,“督桌两署,笙歌竞无虚月”。直隶总督桂良,“其胸中蕴蓄如草芥,其口中吐属如市井”,因是恭亲王奕诉的岳丈,“椒戚贵族,气势熏灼”,卖缺受贿,无所顾忌。其孙浙江金华知府麟趾,随桂良到永定河巡查工段,直隶官员都得为麟趾送礼。一名官员向张集馨诉苦说:“如卑职之候补苦员,亦敬送五百金,否则此官不能做矣。”卞姓官僚花费不赀,向桂良行贿,得署冀州知州,“每节尚以千金为馈,是以署事几及年余,未曾更动”。年谱又说:“钱香士方伯、吴竹如廉访,皆拜于桂良门墙,每人俱以数千金为贽,始得相安。”“甚至部选人员,虽极苦缺,亦必馈送二三百金,方敢到任。”桂良劣迹昭著,“丑声载道,民怨如仇”,因朝中有奥援,无人敢于参劾。闽浙总督颜伯焘,革职后回广东原籍,途经漳州,随带物品之多,排场之大,骇人听闻。张集馨当时任福建汀漳龙道,亲见其扛夫搬运箱笼什物过境,每日多至六七百名,一连十天才过完。“随帅(指颜伯焘)差役、抬夫(轿夫)、家属舆马仆从几三千名,分住考院及各歇店安顿,酒席上下共用四百余桌”,一住五天,“实用去一万余金”。张集馨对福建、直隶、甘肃等省的官场风气都有所评述。他说“吏治之坏,至闽极矣”。桂良等人在直隶“贿赂公行,恬不为怪”;乐斌一伙是“一堂鬼蜮,暗无天日,不仅政由贿成”。这些评论是恰当的。
二、巧立名目,横征暴敛
州县等地方官,经管钱粮民刑案件,敛财的办法极多。老百姓向官府交粮纳税,正额之外,例有浮收,这是人所共知的。甘肃等省却有所谓“仓粮出陈易新”的名目,加重对人民的盘剥。年谱说:“仓粮本不干洁,百姓断不愿领。地方官刑驱势迫,勒令具领,百姓无奈,赴县等候。开仓发给,斗斛已多克扣,又搀杂秕稗丑粮,以足其数。每村派领若干,有加无已。” “秋成后,加息还仓,往往二石新粮,不足交一石旧谷。至仓粮收数已足,则又改折征收,民重受困。”四川别有所谓“放炮”、 “倒炮”、“太平炮”等敛财办法,花样翻新,闻所未闻。年谱说: “官将去任减价勒税名曰放炮。繁剧地方,放炮一次,可得万金或五七千金不等。”新官到任,“亦减价催税,名曰倒炮”,所得比放炮更多。甚至既不是新任,也没有去任,却故意放出谣言说,官将去任,也要“减价催税,差役又遍乡里传知”,欺骗老百姓去完税,美其名曰太平炮。总之,不管那种“炮”,所得税款,绝大部分被私吞。年谱说,还有一种“累帑病民最甚”的名目,叫做“发商生息”。“不肖州县捏禀该管道府,以接收前任仓粮中有霉变,或一万石,或二万、三五万石不等,必须减价出粜。……部价每石一两,如请以二万石出粜,只须以七八千金发商生息,余归私橐。后之来者,又详道府,将所收息银,不填前亏,反又添出霉变粮石,一并生息。”道府贪图贿赂,概予允准。“又有丧心州县,将发商本银,一概提用,银粮全失。”道府与州县勾结,通共作弊。张集馨对此作了辛辣的讽刺,称之为“猫鼠同眠”,百姓遭殃。各地巧立名目,横征暴敛的情形,十分严重,这里只举了几个较为突出的例子。
三、“陋规”、馈赠,相沿成习
清朝京官俸给微薄,无不接受外官馈赠,廉与不廉的分别,“廉者有所择而受之,不廉者百方罗致,结拜师生,兄弟以要之”(冯桂芬:《厚养廉议》,《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十六)。京官不能直接搜刮人民脂膏,生活清苦,一般都指望外放,“京僚获简,不啻登天”(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上)。他们特别希冀陕西粮道、河南藩司等职位,后者“夙称优缺”,前者“美腴甲天下,每岁陋规多至二十万”(胡思敬《国闻备乘》)。张集馨担任过这两个职位,任陕西粮道的情况,年谱有较详记述,看下文可知。外官对京中大僚,常有馈赠,节寿送礼以外,有别敬、炭敬、冰敬、瓜敬等名称,其实都是变相的贿赂,用以“通声气”、“保位”、“求升擢”、“以幸提挈”。京官外官互有乞求,因缘为奸。年谱中提到他自己“出京留别”的事说:“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望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漠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怒其无因,闵其无赖,未尝不小加点染。是以外官以进京为畏途,而京官总以外官为封殖。余道光年间初任朔平守,未尝留别,但应酬师门而已。陕西粮道出京留别,共费一万七千余金。四川臬司出京留别,一万三四千金。贵州藩司出京一万一千余金,调任河南藩司出京一万二三千金,而年节应酬以及红白事体,尚不在其内。”陕西粮道辖西安府、乾、鄜两直隶州,共二十余县,因系著名肥缺,陋规所入甚多,更不能一人独吞。年谱说“此官收支兵粮,是其专责,而辖境公事甚简。道有东西两仓,自五月开征至次年奏销时扫数,计征米豆麦二十万石。满营兵粮系每月支放,绿营兵粮系四季支放,每年约共放粮十九万石有奇。缺之所以称美者,不过斗斛盈余耳”。“虽非勒折,确是浮收。”又说“将军三节两寿,粮道每次送银八百两,又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二百两,水礼四色。八旗协领八员,每节每员送银二十两,上白米四石。……抚台分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两,节寿但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制台按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差家人赴兰州呈送。”“遇有过客,皆系粮道承办。西安地当孔道,西藏、新疆及陇、蜀,皆道所必经。”“每次皆戏两班,上席五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烧烤,中席亦鱼翅海参。西安活鱼难得,每大鱼一尾,值钱四五千文。上席五桌,断不能少。其他如白鳝、鹿尾,皆贵重难得之物,亦必设法购求。……每次宴会,连戏价、备赏、酒席杂支,总在二百余金,仪程在外。”“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终日送往迎来,听戏宴会”,“几于无日不花天酒地”。“通计每年用度,连京城炭敬,总在五万金上下,而告帮告助者不在其内。”张集馨说粮道陋规实只六万余两,看来没有说实话,这不过是缩小了的数字。他去陕西就任前,为了出京留别,告贷了一万七千余两。任粮道一年,不但本利全部清偿,还寄回仪征老家一万多两银子,单是这两项合计就有三万两左右。难怪京官一谈起陕西粮道一缺,口流馋涎,啧啧称羡,无不视为利薮。
四、滥施酷刑,草菅人命
清朝除所谓“正供”以外,苛捐杂税,层出不穷,人民不堪负担。当缴不起税捐租谷,还不清债务时,往往被诬为抗粮、抗捐、抗税、赖债的刁民,逮捕拷打,投入“卡房”。稍有反抗,则横加匪盗等罪名,滥施酷刑,逼害惨死。张集馨曾任四川按察使,叙述“卡房”情况说:“大县卡房恒羁禁数百人,小邑亦不下数十人,……户婚、田土、钱债、佃故被证人等,亦拘禁其中。每日给稀糜一瓯,终年不见天日,苦楚百倍于囹圄。……通省瘐毙者,每年不下一二千人。”后来被太平军击毙的江苏巡抚徐有壬,在四川成绵资道任内,周历各属,不到半年,滥杀八十余人,有的被重责二三千小板,然后行刑。四川按察使刘喜海更加荒唐暴虐,“凡州县解来匪犯,或先责四百小板,然后讯供,或带至城隍庙,令犯人跪于神前揲一筊,如系阳筊则免死,如系阴筊则在神前责毙,或头浆进出,或肢体断折。”有的“装入笼内,断其水食,一日而毙。”有的甚至“用镬煮之”。张集馨也认为“惨酷不可言状”。
五、营制败坏,军纪荡然
封建军队是封建国家的主要支柱。鸦片战争前,清朝的“经制之师”八旗兵早已腐化,绿营兵取代八旗兵,作为主力。鸦片战争时,绿营兵也同样不堪一击,丧失了战斗力。六十年代初,张集馨任陕西署理巡抚,对当时陕西主要兵力绿营的腐败情况,作了充分的揭露。他说:“陕省西自长武东至潼关一千余里之遥,并无一兵,……各营例饷,只能二成。”“陕南兴(义)汉(中)二镇、商州一协,有营无兵。汉中镇额设马步七千余人,今乃并无一人。看城门者系营中现雇,日给百文,否则亦无人受雇。”“榆林一镇,兵如乞丐,军械早已变卖糊口,闻调遣则现雇闲人,无非希图口粮,及临敌则狂奔而已。抚标三营城守二营,共额兵三千余员名,今所存者不及十分之一,乃系老病不堪,别无营趁,稍壮实者,或小本贸易,或受雇为勇。” “上年与多帅(指多隆阿)会奏,设防兵千名,每月日给银八分,面半斤,一日三操,专为战守。乃日久弊生,巡捕、戈什在署当差者,皆列名于千名之中,冀得沾其银粮,若一概严禁,则抚署便无一人当差。”陕西情况如此,西北其他地区也大致相同。张集馨还谈到福建营制。他说:“闽省风俗,强凌弱,众暴寡,村居里处,每每被人蹂躏。若挂名营伍,门悬某营旗灯,凶徒便不敢滋扰,一经诈害,禀知本官,便可派兵弹压,缉犯究惩,是以稍为温饱者,必谋入营,以保全门户。然欲入营,必先贿属,或十余元,或数十元,视家道之贫富,定数目之多寡,千、把、都、守,不能独得,将、官、提、镇,亦复分肥,收受陋规,变别名目。及准其入营,而柔脆温饱之人,不能承应差使,则雇穷人顶充,雇资由本兵自出,月饷则营员朋分,是以闽省营员,较文员宽绰者此也。”“伙粮旷粮,无营不有,每遇征调,立时雇人,而街上乞丐流民,散遣废勇,替名顶充。既可分俸赏行装银两,每日复有应得口粮。沿途滋扰,需索逞凶,种种不法,地方畏其人众,奚敢谁何。带队千、把、都、守,各人需索,统带镇、协、参、游,亦有酒席供亿,己身不正,安能正人?且所带各兵,皆系当时招募,乌合闲人,不知纪律,营员亦不敢绳之以法,恐其哗散,及至临敌,见贼先奔。营制之坏,至闽极矣。”张集馨谈到的陕西、福建营制腐败的情况,在形式上虽不尽相同,而实质却是一致的。清政府以如此腐化了的军队去镇压太平军及其他起义军,显然不能取胜。为了维护其腐朽统治,它只得依靠湘、淮军,原因就在这里。
以上各点表明鸦片战争以后,清朝吏治、法纪、军制等各方面都已腐化,贪污现象同毒菌一样,腐蚀机体,侵入内脏,整个统治机器生锈失灵了。年谱的内容丰富,可举事例还很多,它能够帮助人们了解其他许多情况。譬如鸦片战争期间,扬州官绅一听到英船入境,竟然“持手版跪于象山足下,迎接夷船,呈送牛羊金币,以为犒赏”,一副奴颜婢膝的丑态。这说明中国地主阶级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已经腐朽了,它不是国家主权的捍卫者,为了保持自己的阶级利益,不顾民族尊严,不惜向敌人屈膝投降。清朝的道光皇帝是这样,扬州士绅的态度也是这样。又如福建械斗恶习,年谱记述相当细致。它说:闽南械斗,以“龙溪、漳浦、云霄三属尤甚。大姓则立红旗,小姓则立白旗,掳人勒赎,纠众残杀,习以为常。此风起于明永乐年间,相寻干戈,至今愈烈。其先由于控诉于官,不能伸理,遂自相报。彼杀其父,此杀其兄,并迁怒杀其同社,以致结成不解之仇,订日互斗。大姓则合族相帮,小姓则合帮相助。本村壮丁不足,则于外间招募,总以必死为能。凡出斗者,妻孥喜笑相送,不望生还。或父子二人,父受大姓雇募,子受小姓雇募,及至临场,父子各忠所事,若不相识。每受雇者死一人,则雇者给洋银三十元,祠堂设立忠勇牌位,妻孥俱受养赡。斗以金进,以火退,呼噪一声,则枪炮齐放。斗毕,两家计数死者若干,除相抵外,余再控官索偿。”官府“俟两家收场后,差役前往收械斗费。近则斗者日穷,规费拖欠者多,不能视为利薮,……久任斯土者别有措施。若斗费不交,官即带差役千余人,前往洗庄,房屋树木,一概毁伐。”械斗这种愚昧落后的社会风气,原来就是官吏遇事不能秉公审理造成的,而历任地方官不但事前不认真排解,严加禁止,反而任其发展,从中得利。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制造的又一罪恶。张集馨在甘肃多年,熟悉新情况,指出该地多次变乱,都是办事大臣逼迫引起的。他说:“新疆南路八城,自乾隆年间开拓,至今百余年。……回疆迭次反乱者,皆由于办事大臣逼迫激变。各城办事大臣多系不学无术,而东三省人(指京旗以外的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旗员)尤为贪悍,或奸淫回妇竟不放归,或遇事科求肆行洒派。伯克本由纳贿而得,回性贪黩,将亏取赢。是以大臣要米一石,伯克则科派百石,要物一件,伯克则科派百件。各庄小回,积怨入骨,一旦狡焉思逞,诛戮伯克,残害兵官,即办事大臣亦鲜有免者。其得免者,皆闻警先逃耳。京中各门侍卫,在京苦累,及为办事大臣,任满回京,无不箱囊充物。又有专跟办事大臣家人,熟悉口外情形,聚敛稔恶,大为民害”。张集馨是封建官僚,站在统治阶级立场说话,免不了有污蔑、歧视少数民族之处,但所指出的清朝官吏在新疆无法无天,胡作非为,则是事实。官逼民反,内地边疆,到处一样,不过在边远地区,性质更加严重。关于太平天国北伐军的覆没和李开芳的出降经过,年谱也有记载。僧格林沁在山东茌平冯官屯引水淹没太平军,张集馨参预其事。他说:“贼来降者,言巢中遍地皆水,只剩两三丈干地为李开芳支床处,余贼皆处泥淖中。巢中尚有米麦两囤,火药数篓,而米麦无处舂杵,不能作食。” “水秽臭多蛆,人马粪溺,皆酿其中,风日熏蒸,饮者辄死。”“群贼裸足水中,水已及膝,而遍腿粘蛆,万无生路。”年谱又说: “余到大营,问知李开芳在僧帐内坐。见余等入,亦知起立。该逆头裹洋布手巾,身穿月白紧袖小袄,青色绉绸单裤,短袜,红色绣花鞋。面色黄白,瘦颧耸立,双目下注,两鬓皆长发。……僧王故意抚循曰:‘我既准汝降,我断不杀汝,将来江南,我还要带汝同去立功,不卜平定江南,汝有何计?’李逆曰: ‘江南瓜镇各营,我可招致,若专恃兵力,转难得手。’僧王曰:‘汝论甚善。大将军惠亲王欲见汝一面,即打发汝回,随我南下。汝在京谅无多耽搁也。’即刻派张子班、培城、额经布带领马步数百人,押送起身,连伙贼巨憝数名及李逆顽童并地官正丞相伪木戳及黄风帽,一并交委员带京。风帽黄白相间,白色绣花边,正面盘地官正丞相五字”。年谱对这支顽强战斗的太平军被消灭前所处绝境以及李开芳真降还是伪降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张集馨这本自订年谱所涉及的内容广泛,本文只摘引其中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其叙事基本上是可信的,它把当时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黑暗腐败情况,比较客观地记载下来。这部年谱作者生前不可能公诸于世,在清政府未推翻前也不能出版,是可以理解的。可惜后来仍长期无人加以整理刊出,只作为钞本辗转流传。最近,杜春和、张秀清同志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钞本为依据,又对照北京大学收藏本,加以补充,酌加注释,删去一些无关紧要的诗文,并选辑近代史研究所收存的曾国藩等人致张集馨的信札以及《张集馨日记》、詹嗣贤《时晴斋主人年谱》,作为附录,公开出版,供史学工作者和爱好者参考利用。这是一件值得欢迎的事,所以不揣谫陋,乐于为这部年谱作如上的简略介绍,谨请读者见谅并指教。
编辑说明
一、《道咸宦海见闻录》是以张集馨本人撰写的年谱为主,同时收录了《张集馨日记》、《张集馨朋僚函札》、詹嗣贤编《时晴斋主人年谱》三个附件,作为本书的补充材料。
二、《张集馨自订年谱》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九五五年,近代史研究所图书资料室购到一部钞本的《椒云年谱》(十六开毛边纸本,上下册)。钞者在简短的提要中说:“这部书名为年谱,其实几乎等于小说,对于官场鬼蜮情形,刻画入微,不亚于清末之《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书。……..张氏后人零落,此项残稿流落市上,为天津李牧斋(盛铎)
所收,已缺其中一本,看纸色和字迹,的确是张氏亲手写的。现在这一部是借钞的。总之,是非常珍贵的原始资料。”
我们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印的《李氏(盛铎)藏书目录》中,查到这部书。全书一函五册,封面题《椒云年谱》一、二、五、六、七册(缺三、四册),写于印有“松竹斋”字样的红色十行竖格竹纸本上,墨笔草体,书中字句常有勾涂增添之处。我们对照《椒云日记》(北京大学图书馆收藏的一本残缺未编目的稿本)和《张集馨朋僚函札》收信人在一些来函上所作的批语,与北大收藏的年谱三者的字迹,判定北大收藏的本子是作者的亲笔原稿。又将钞本和原稿本校对,发现钞本不仅掉字、句、段的地方很多,而且钞者随意增删的地方也不少。现在依照原稿本订正。
三、《张集馨日记》(残)一册,墨笔书写于长十九厘米、宽十四厘米的竹纸本上,中多删改之处。由于受湿过甚,全都粘贴在一起,前后数页且已腐烂,虽经细心裱糊,中间仍有许多字迹无法辨认。此日记现存部分由同治三年九月十五日起至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止,是张集馨记述他在陕西按察使任内“奉旨前往甘肃兰州会同恩麟防剿”陕甘回民起义的详细情形,对研究西北回民起义提供了一些原始史料。日记中有许多诗词,因史料价值不大,均予删去。
四、张集馨朋僚函札现存近代史研究所者共156件,今选录其中较为重要者42件,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排(一人多函者,按时间先后排在一起)。
五、《时晴斋主人年谱》是张的外甥詹嗣贤(江苏仪微人,同治十三年进士,翰林院编修)编于张死后二年(光绪六年),内容比较简略,相当于张集馨一生的大事记。原文系用墨笔正楷书写于长约四米的一幅精制的卷轴上,现藏于北京图书馆善本室。由于张集馨这本自撰年谱有佚失和六十一岁后的十多年阙如之故,因此,这份简略的年谱有一定的补充参考价值,故予收录。
六、为了检阅方便,在年谱中所用干支纪年的后面,用括号注明夏历年和公历年;并对年谱、日记、函札中的一些重要人物和个别词句,作了简单的注释。
七、书中对太平天国、捻军、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所使用的诬蔑之词,如“匪”、“盗”、“贼”、“猓”、“啯”等,为保存原样,未加改动。
八、书中的标点为编者所加;残缺的字以囗代之;错字、别字的改正以及佚文的增补以❲❳号标明;函札中凡属张集馨
的批语,用*号注明。
九、本书在编校过程中,得到北京大学图书馆张玉范等同志的热情帮助,谨此致谢。
十、本书的编注工作承蒙丁名楠同志具体指导并予作序;王其榘同志也提供了宝贵意见,表示感谢。
由于我们水平所限,缺点错误之处,请读者不吝指正。
这是第一篇道咸宦海见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