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四十五岁(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
奉讳家居,安贫乐道,既不愿托钵求人,又不欲干预公事,读书作画之外,一室静坐,颇得闲中趣味。暇即泛舟邗上,主包怡庄观察家,或静卿刺史家,与诸措大东阁观梅,西园泛棹,同人以余将出山,迭为宾主,恣情留连,平山泥爪,无日无之。
上年到家,无安砚所,以一百三十金购功乔家人小贵屋一所,合面六间,旁有耳房二间,屋宇甚隘,略加修治,种花树数株,掩映窗外,其屋与正宅相连。
卫市街屋,夏日尤不能居,因赁天安桥陈大嗉子住屋二进,挈妻孥同居避暑,每月制钱二十千文,五月节后移入,至中秋后搬回。
三元七巷继考所居之屋,以二百金售于里人陈二黑子。其屋四面悬空,左右居民无可与语者,留之无用。又继考有市房一所,在小市口,每月房租九百文。
两年余家居,用度不资,起服后,所用尤繁。包怡庄送盘川三数。又与常南陔夫子借银千金,时师为皖桌。又托张柏亭在西贾蔚丰厚借银三千两。内除卫市口房价一千五百金,又存五百金在帐房,为邵夫人房屋用度,又存大嫂薪水百金,又76
购买礼物,添置衣服,不下数百金,至登程时已不足千金矣。在京会试诸公托带衣物,汪醇、槐卿等托带衣箱、书箧多件,计装车时共用车十八辆。
八月杪,叩辞松楸。上年在家将各处坟茔,概行与族叔雪崖修理,在县请给告示,禁止樵牧,无论远支近派,一律普修,并栽植树木。
九月二十日到京,寓地藏庵。十年不踏软红尘土,旧雨新知,履舄交错,宴会几无虚夕。腊月杪,槐卿侄约余至伊署中度岁,时槐卿已放霸昌道矣。槐卿在京时住余宅内,饮食教诲,无微不至,其功名仕官,皆余亲手培植,及余任朔平郡守,缺甚清苦,然尚分俸接济。不料松衫兄在京时,槐卿并不相与辑睦,以致松兄信余,谓其夜郎自大,忘却本根,及余信询,又复片纸不答,实出情理之外。此番进京,槐卿闻信来视,与余同住庵中,余待之如故,而意不自安,坚请往署,欲补过也。余思见罪,既不明言,碍难终却,遂于腊月廿七日往昌平道署。约孙心谷孝廉游汤山,并谒明代诸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