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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年
【经】
【原文】
28.1 二十有八年春[1],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28.2 公子买戍卫[2],不卒戍[3],刺之[4]。
28.3 楚人救卫[5]。
28.4 三月丙午[6],晋侯入曹,执曹伯[7]。畀宋人[8]。
28.5 夏四月己巳[9],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10],楚师败绩。
28.6 楚杀其大夫得臣[11]。
28.7 卫侯出奔楚[12]。
28.8 五月癸丑[13],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14]。
28.9 陈侯如会。
28.10 公朝于王所[15]。
28.11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16]。卫元咺出奔晋[17]。
28.12 陈侯款卒[18]。
28.13 秋,杞伯姬来[19]。
28.14 公子遂如齐。
28.15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20]。
28.16 天王狩于河阳[21]。
28.17 壬申[22],公朝于王所[23]。
28.18 晋人执卫侯[24],归之于京师。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28.19 诸侯遂围许[25]。
28.20 曹伯襄复归于曹[26],遂会诸侯围许。
【注释】
[1]二十有八年:鲁僖公二十八年当周襄王二十一年,前632。
[2]公子买:鲁大夫,字子丛。
[3]不卒戍:驻守期未满就离开。
[4]刺:杀。
[5]楚人救卫:鲁、卫都是楚国的盟国,晋要伐卫,于是楚人救援卫。
[6]丙午:初八。
[7]曹伯:曹共公。
[8]畀(bì)宋人:把曹国祭田给予宋人。畀,给予。
[9]己巳:初二。
[10]城濮:卫地,在今山东鄄城临濮集。
[11]楚杀其大夫得臣:子玉自杀。得臣,即子玉。
[12]卫侯:卫成公,知道楚军败,逃奔到楚。
[13]癸丑:十六日。
[14]卫子:卫成公出奔,其弟叔武代理参加会盟,所以称卫子。践土:郑地,在今河南原阳西南。
[15]公朝于王所:周襄王参加践土之盟,鲁僖公借此机会朝见周王。
[16]卫侯郑:卫成公。
[17]元咺(xuān):卫大夫。其先采邑在元,因以为氏。元,在今河北元氏。
[18]陈侯款:陈穆公。
[19]杞伯姬:鲁庄公女,杞成公夫人、桓公母亲。
[20]陈子:指刚即位的陈共公。
[21]狩:冬猎。河阳:在今河南孟州西。
[22]壬申:十月初七。
[23]公朝于王所:僖公再次朝见周王。
[24]卫侯:卫成公。
[25]诸侯遂围许:许国亲楚,又不参加践土之盟,因此包围许国加以讨伐。
[26]曹伯襄:曹共公。
【译文】
鲁僖公二十八年春,晋文公入侵曹国,攻打卫国。
公子买戍守卫国,驻守期限未到就离开,鲁国杀了他。
楚人救援卫国。
三月初八,晋文公攻入曹国,抓住曹共公,并把曹国的祭田送给宋国。
夏四月初二,晋文公和齐国、宋国、秦国的军队在城濮与楚国人作战,楚军大败。
楚国杀了大夫子玉。
卫成公逃奔楚国。
五月十六日,鲁僖公和晋文公、齐昭公、宋成公、蔡庄公、郑文公、卫叔武、莒子会见,在践土结盟。
陈穆公前往参加会盟。
鲁僖公到周王行宫朝见。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又回到卫国。卫元咺逃奔到晋国。
陈穆公款去世。
秋,杞伯姬来鲁国归宁。
公子遂到齐国。
冬,鲁僖公在温地和晋文公、齐昭公、宋成公、蔡庄公、郑文公、陈共公、莒子、邾子、秦人会见。
周天子在河阳狩猎。
十月初七,僖公再次到周王行宫朝见。
晋国人抓住卫成公,送到京师交周王处置。卫国的元咺从晋国又回到卫国。
诸侯围攻许国。
曹共公回归曹国,未回国就参加诸侯围攻许国。
【传】
【原文】
28.1 二十八年春,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1],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2]。侵曹伐卫。正月戊申[3],取五鹿[4]。二月,晋郤縠卒,原轸将中军[5],胥臣佐下军[6],上德也[7]。晋侯、齐侯盟于敛盂[8]。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9]。
【注释】
[1]假道于卫:曹国在今山东境内,卫在河南境内,晋伐曹向卫借道路最近。
[2]自南河济:卫不肯借道,晋军只得南下渡过黄河,绕道去攻打曹国。南河,即南津,也称棘津、济津、石济津,在河南淇县之南,延津之北,河道今已湮。
[3]戊申:初九。
[4]取五鹿:僖公二十三年《传》,重耳“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子犯认为土块是土地的象征,表示上天将赐予重耳土地,今故取之以应其兆。
[5]原轸将中军:起用先轸为中军元帅。《国语·晋语四》:“取五鹿,先轸之谋也。郤縠卒,使先轸之代。”原轸,即先轸。
[6]胥臣佐下军:胥臣接替先轸原先职务。
[7]上德:先轸以下军佐跃为中军帅,故云尚德。上,通“尚”。崇尚。
[8]敛盂:卫地,在今河南濮阳东南。
[9]襄牛:卫国东部边境,在今山东范县。
【译文】
鲁僖公二十八年春,晋文公准备攻打曹国,向卫国借道路,卫国不同意。晋军回师,南下渡过黄河,绕道去入侵曹国、攻打卫国。正月初九,攻占了五鹿。二月,晋中军将郤縠死了,由先轸率中军,胥臣为下军佐,这是崇尚德行。晋文公、齐昭公在敛盂结盟。卫成公请求参加结盟,晋人不答应。卫成公想转而结好楚国,国内人不愿意,所以赶走了卫成公,以此取悦于晋国。卫成公逃离国都住到襄牛去了。
【原文】
28.2 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1],杀子丛以说焉[2]。谓楚人曰:“不卒戍也。”
【注释】
[1]公惧于晋:鲁、卫本是楚国的盟国,晋国强大了,鲁国害怕。
[2]杀子丛以说焉:杀公子买以讨好晋国。子丛,公子买。
【译文】
公子买戍守卫国,楚人救援卫国,没有成功。鲁僖公害怕晋国,于是杀了他以讨好晋国。对楚人则说:“戍守期限未到就撤走,所以杀了他。”
【原文】
28.3 晋侯围曹,门焉[1],多死。曹人尸诸城上[2],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曰[3]:“称舍于墓[4]。”师迁焉。曹人凶惧[5],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6]。因其凶也而攻之[7]。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8],而乘轩者三百人也[9],且曰:“献状[10]。”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11],报施也[12]。魏犨、颠颉怒曰:“劳之不图[13],报于何有!”爇僖负羁氏[14]。魏犨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15],且视之。病[16],将杀之。魏犨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17]。”距跃三百,曲踊三百[18]。乃舍之。杀颠颉以徇于师[19],立舟之侨以为戎右[20]。
【注释】
[1]门:做动词,攻打城门。
[2]尸诸城上:将晋军尸体堆列城上。
[3]舆人:役卒。
[4]舍于墓:将军队驻扎在曹人墓地上。
[5]凶惧:恐惧。曹人恐晋师掘其墓地,故恐惧。
[6]棺而出之:将晋军尸体装入棺材中送出来。
[7]因其凶:乘着他们恐惧时。
[8]数之:列数曹共公的罪状。
[9]乘轩者三百人:乘轩者,指贵族被封官爵的人。明郝敬《读左传日钞》卷三谓:“曹蕞尔国,举群臣不能三百人,而况大夫?言三百者,极道其滥耳。”
[10]献状:晋文公流亡于曹国,曹共公曾乘文公洗澡时偷看文公骈胁。现责其当初无礼罪状。详僖公二十三年《传》。
[11]宫:住宅。免其族:赦免僖负羁同族的人。
[12]报施:报“盘飧置璧”之恩。
[13]劳之不图:即不图劳。劳,功劳。图,考虑。杨伯峻曰:“二人各有从亡之劳,见僖二十三年《传》;而作三军时,除狐毛、狐偃、赵衰外,若郤縠、郤溱、栾枝、先轸皆非从亡者,魏犨仅为戎右,颠颉不言其官,则位又在其下矣。二人有不平之忿,因有劳之不图语。”
[14]爇(ruò):烧。
[15]问:慰劳。
[16]病:伤重。
[17]不有宁:意为很安宁,安康。
[18]距跃三百(mò),曲踊三百(mò):魏犨以此表示自己伤并不重。距跃,直跃向前。或曰向上跳。百,杜预注:“百,犹励也。”陆德明释文:“百,音陌,劢也……劢,音迈。”孔颖达疏:“言每跳皆勉力为之。”一说踊跃之度大约有此。曲踊,回身耸跳。或曰向前跳。
[19]徇:示众。
[20]舟之侨:本虢国旧臣,鲁闵公二年奔晋,为晋大夫。
【译文】
晋文公包围了曹国,攻城门时死了很多人。曹军把晋军的尸体都堆列在城上,晋文公很担心。他听到士兵们在议论说:“把军队驻扎在他们的墓地上,挖他们的祖坟。”晋文公就把军队迁往曹人墓地。曹国人十分恐惧,就把他们所得到的晋军尸体用棺材装好送出来。趁着曹国人恐惧的时候,晋军发起进攻。三月初八,晋军攻入曹国都城。晋人列举曹共公的罪状,责备他不任用大臣僖负羁,而乘车的佞臣反而有三百人,并责令说:“要供认当年偷看晋侯洗澡的罪状。”晋文公下令不得进入僖负羁的家里,同时赦免他的族人,以此来报答僖负羁当年的恩惠。魏犨、颠颉发怒说:“我们这些有功劳的不考虑奖赏,还谈什么报答僖负羁?”于是放火烧了僖负羁的房屋。魏犨胸部受了伤,晋文公想杀他,但又爱惜他的才能,因此派使者去慰劳他,并察看他的病情,如果伤得厉害,就杀了他。魏犨把胸部捆得紧紧的出来见使者,说:“托国君的福,我不是好好的吗?”说完就向前跳三次,又回身耸跳三次。于是晋文公饶恕他,把颠颉杀了在军中示众,立舟之侨为车右。
【原文】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1]。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绝[2],告楚不许[3]。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4]。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5],能无战乎?”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
【注释】
[1]门尹般:宋大夫。门尹,相当于楚之大阍,为宋重臣。
[2]舍之则绝:不救宋,宋将与晋绝交。
[3]告楚不许:请楚退兵,楚必不许。
[4]藉之告楚:让齐、秦两国替宋向楚请求退兵。
[5]喜赂、怒顽:齐、秦两国喜得宋国的财物,又恼怒楚国的顽抗。
【译文】
宋国派门尹般向晋军求救。晋文公说:“宋国来告急,不救他,就断绝了交往;要求楚国撤兵,楚人一定不答应。我们要同楚国作战,齐国和秦国又不同意,怎么办呢?”先轸说:“让宋国不要来向我们求救,而去给齐、秦赠送财礼,假手他们两国去请楚国退兵。我们则拘留曹君,把曹、卫两国的田地分赐给宋人。楚国与曹、卫亲善,必定不会答应齐、秦两国的请求。齐、秦两国既高兴于得了宋国的贿赂,又恼怒楚人的顽抗,这样,他们能不参战吗?”晋文公听了很高兴,就扣住曹君,把曹、卫两国的田地分给了宋人。
【原文】
楚子入居于申[1],使申叔去谷[2],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3]。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4],而除其害[5]。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6]:‘允当则归[7]。’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8],晋之谓矣。”子玉使伯棼请战[9],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10]。”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11]。
【注释】
[1]申:本姜姓小国,后为楚所吞并,在今河南南阳。
[2]申叔:即申公叔侯,楚大夫。去谷:两年前,楚伐齐,占领齐国谷地,命申叔驻防那里。现在命其撤兵,以消除齐国的怨恨。
[3]无从晋师:避免与晋军交战。
[4]天假之年:文公入国时已六十二岁。假,给予。之,指晋文公。
[5]除其害:指与文公对立的惠公、怀公、吕甥、郤芮等都被除掉。
[6]《军志》:古代兵书。
[7]允当则归:适可而止。允当,恰如其分。
[8]三志:三条记载。
[9]伯棼:楚大夫,即斗椒,一字子越。斗伯比之孙。
[10]间执:防止,杜塞。谗慝(tè)之口:播弄是非的话,指前面贾批评子玉会失败的话。
[11]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楚军队名称。西广,右军。东宫,太子属下的部队。若敖之六卒,即若敖氏的亲兵六百人。若敖,子玉的祖父。
【译文】
楚成王驻兵于申,下令叫申叔撤离谷地,叫子玉撤离宋国,告诫子玉说:“不要去追逐晋军。晋侯流亡在外十九年,居然得到了晋国,当了国君。艰难险阻,他都经历过;民情真伪,他都明白。上天给他这样长的寿命,又帮他把政敌都剪除了,这是上天要树立他,能够废得了吗?兵书《军志》上说:‘适可而止。’又说:‘知难而退。’又说:‘有德的人是不可与之为敌的。’这三条,都适用于晋国。”子玉派伯棼去向楚成王请战,说:“不敢说一定能立功,只是想以此堵住播弄是非说闲话的人的嘴。”楚成王很不高兴,就给他少量的军队,只有右军西广、东宫太子属下和若敖氏的亲兵六百人跟着去。
【原文】
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1]:“请复卫侯而封曹[2],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3],臣取二[4],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之谓礼[5],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6],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7],怨仇已多[8],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9],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10]。”公说,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11]。
【注释】
[1]宛春:楚大夫。
[2]复卫侯:恢复卫侯君位。封曹:恢复曹国之地。
[3]君:指晋文公。取一:只得到释宋围一桩好处。
[4]臣:指子玉。取二:可得复卫封曹两桩好处。
[5]定人:使人定,安定别人的国家。
[6]救而弃之:本为救宋而来,结果反弃之不顾。
[7]楚有三施,我有三怨:三施,对宋、曹、卫三国都有恩惠。三怨,不答应子玉,三国都对晋有怨恨。
[8]已:太。
[9]携:离间。离间曹、卫与楚的同盟。
[10]既战而后图之:打完仗后再说。
[11]曹、卫告绝于楚:晋用先轸之计,拆散了楚、曹、卫联盟。
【译文】
子玉于是派宛春通知晋军说:“请你们让卫侯复位,同时把土地退还曹国,我也就解除宋国的包围。”子犯说:“子玉好无礼!我们国君只得宋国解围这一样好处;他为人臣,倒得恢复曹、卫两样好处。不要失掉这样的作战机会。”先轸说:“国君应该答应他!能安定别人的国家就是有礼。楚国一句话安定了三国,我们一句话送掉了三国。那是我们无礼,这样,还拿什么作战呢?不答应楚国的请求,就是抛弃宋国;既然来救宋国,结果又抛弃了它,怎么向诸侯列国交代呢?楚国一句话给三国带来恩惠,我方一句话使三国都埋怨我们,怨仇太多,将凭什么作战?不如私下答应恢复曹、卫来离间他们,再扣留宛春以激怒楚国,其余的等打完仗再说吧。”晋文公赞成。于是就把宛春囚在卫国,并且私下答应恢复曹国、卫国。曹、卫两国于是宣告与楚国断绝关系。
【原文】
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1],辱也。且楚师老矣[2],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3],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4],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5]。背惠食言,以亢其仇[6],我曲楚直。其众素饱[7],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
【注释】
[1]辟:躲避。
[2]老:指军队疲弊已极,士气衰落不振。楚师去年冬围宋,至此已五六月,故言“老”。
[3]师直为壮,曲为老:曲、直,指道理。
[4]微:如果没有。
[5]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晋文公流亡于楚时,曾许诺交战时退让三舍。见僖公二十三年《传》。三舍,九十里。
[6]亢:捍御,庇护。
[7]素:向来。饱:士气饱满。
【译文】
子玉非常恼怒,追逐晋军。晋军朝后撤退。军官们说:“我们国君倒要躲避他们臣子,这是耻辱啊!况且楚军士气已经衰疲不振,我们为什么要撤退?”子犯说:“出兵打仗,理直者就气壮,理曲者就气衰,哪在时间的长短呢?如果没有楚国的恩惠,我们没有今天,后退九十里避让,就是为了报答楚王的恩惠。如果忘恩失信,又去保护他们的仇敌,那么,我们理亏,他们理直。他们的士气一向很旺盛,不能算是衰疲。我们退兵之后,楚国如果也撤回去,那我们还苛求什么?如果他们不撤兵,那么,为君的已经退了,为臣的还要进犯,这就是他们理亏了。”晋军退了九十里。楚国将士要求就此罢休,子玉不同意。
【原文】
夏四月戊辰[1],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2]。楚师背酅而舍[3],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4],曰:“原田每每[5],舍其旧而新是谋[6]。”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7],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8],思小惠而忘大耻[9],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10],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11],楚伏其罪[12],吾且柔之矣[13]。”
【注释】
[1]戊辰:初一。
[2]宋公:宋成公。国归父、崔夭:都是齐大夫。小子慭(yìn):秦穆公的儿子。
[3]背酅(xī)而舍:背靠险要之地驻扎。酅,丘陵险阻之地。
[4]诵:宜于诵读的韵文,如诗歌、顺口溜之类。
[5]原田:即休耕地。每每:草盛的样子。
[6]舍其旧而新是谋:去年已耕种的,今年即不再用,而用休耕地,故曰“舍其旧而新是谋”。新是谋,谋新。
[7]表里山河:表是外,里是内,指晋外有黄河,内有太行之险。
[8]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史记·楚世家》载楚武王三十五年伐随,始开濮地而有之;文王六年伐蔡;楚强,陵江、汉间小国,皆畏之;成王时楚地千里云云;则汉水之北的姬姓小国多为楚吞并。汉阳诸姬,汉水之北许多姬姓小国。阳,水北为阳。
[9]思小惠而忘大耻:楚当年厚待重耳,是小惠;晋同姓诸国被灭,是大耻。
[10]盬(ɡǔ)其脑:吮吸他的脑髓。盬,咬,吮吸。
[11]得天:晋文公被压在下面,面朝天,所以说得天帮助。
[12]伏其罪:楚王面向地,是伏罪。
[13]柔:柔服之意。脑髓为柔软之物,或曰脑髓性属阴柔。
【译文】
夏四月初一,晋文公、宋成公、齐国大夫国归父和崔夭以及秦国的小子慭一起驻军城濮。楚军背靠险要之地扎营。晋文公很是担心楚人凭险进攻。他听到众人唱到:“休耕之地绿油油,旧的不要了,新的多犁锄。”晋文公仍然犹豫不决。子犯说:“打吧!战而得胜,必定获得诸侯拥戴。万一不胜,我们外有黄河,内有大山,一定不妨事的。”文公说:“那楚国的恩惠怎么办?”栾贞子说:“汉水以北的姬姓小国都被楚国灭了,何必还记着他那点小恩惠而忘记大的耻辱,不如就交战吧。”晋文公梦见和楚王搏斗,楚王伏在他的身上吮吸他的脑髓,所以有些害怕。子犯说:“这是吉兆。我在下面脸朝天,是我得天助;他在上面脸朝地,是他伏罪,我们将要以柔制服他们了。”
【原文】
子玉使斗勃请战[1],曰:“请与君之士戏[2],君冯轼而观之[3],得臣与寓目焉[4]。”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5]。为大夫退[6],其敢当君乎[7]?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8]:‘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9]。’”
【注释】
[1]斗勃:楚大夫。
[2]戏:游戏。此是轻视晋军的话。
[3]冯轼:靠着车前的横木。冯,同“凭”。
[4]寓目:看。
[5]是以在此:指退避三舍,撤退到这里。
[6]为大夫退:以为楚军也已退。为,通“谓”。以为。大夫,指子玉。
[7]其:通“岂”。君:指晋文公。
[8]二三子:等于说“你们将领”,指楚国诸将士。
[9]诘朝:明天早晨。
【译文】
子玉派斗勃来要求交战,说:“我军愿与晋军游戏一番,请贵君靠着车轼看看,得臣也将陪同观看。”晋文公派栾枝答复他说:“我们的国君听到贵国的命令了。楚君的恩惠,我们是不敢忘记的,所以才撤到这里。我们以为得臣已经退兵了,难道还敢抵挡国君吗?既然不退兵,那么,只好麻烦您转告你们将领:‘准备好你们的战车,忠于你们的国事,明天早上见面。’”
【原文】
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1]。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2],曰:“少长有礼[3],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4]。己巳[5],晋师陈于莘北[6],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7]。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8]。”子西将左,子上将右[9]。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10]。陈、蔡奔,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旆而退之[11]。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12],楚师驰之[13]。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14]。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15],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16],故不败。
【注释】
[1]韅(xiǎn)、靷(yǐn)、鞅(yānɡ)、靽(bàn):指马身上的缰绳络头之类,形容车马装备齐全。晋军战车七百乘,共有军士五万二千五百人。韅,系在马背部分的皮带。一说,指马腹带。靷,引车前行的皮带。骖马的外辔穿过服马的游环,系于车轴,以引车前进。鞅,套在牛马颈上的皮带。一说在马腹上。靽,驾车时套在牲口后股的皮带。
[2]有莘:古国名,在今河南陈留东北。虚:同“墟”。旧城废址。
[3]少长有礼:指晋军壮者在前,年长者在后,说明已懂得礼让。
[4]益:增加。
[5]己巳:初二。
[6]莘北:即城濮。
[7]陈、蔡:陈国、蔡国是楚国的同盟国,两国军队为楚方右翼。
[8]无晋:指消灭晋军。
[9]子西将左,子上将右:子西,楚司马斗宜申。子上,即斗勃。
[10]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胥臣为晋下军佐,引一支部队攻击楚右师。
[11]狐毛设二旆(pèi)而退之:古代行军,只有中军主帅才树立二旆,狐毛是上军主将,故意设二旆且战且退以迷惑楚军。旆,军中大旗。
[12]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晋下军用战车拖着树枝,扬起灰尘,假装败逃,以诱楚中军。舆,战车。曳柴,拖着树枝。
[13]楚师:楚之中军。
[14]中军公族:由晋国贵族子弟所组成的中军。
[15]夹攻子西:狐毛本伪装撤退,此时也回头分两路夹攻子西率领的左师。
[16]子玉收其卒:子玉所收当为若敖之六卒。
【译文】
晋军兵车七百辆,装备非常齐全。晋文公登上莘国的旧城检阅全军,说:“少壮的在前,年长的在后,军队已知道礼让,可以使用了。”于是命令士兵砍下山上的树木,补充兵器。初二这一天,晋军在莘北摆开阵势,下军副帅胥臣率部队抵御陈、蔡两国军队。子玉以若敖的亲兵作为中军,说:“今天一定会消灭晋军。”楚子西统帅左军,子上统帅右军。晋军胥臣用虎皮蒙在战马身上,先攻陈、蔡两国军队。陈、蔡两军败逃,楚方右翼部队溃散。狐毛树起两面大旗,冒充晋中军撤退,栾枝则让兵车拖着树枝假装逃走,楚兵狂奔追上去。先轸、郤溱率中军的亲兵从中间拦腰攻击楚军,狐毛、狐偃率上军夹攻子西,楚国的左翼部队也溃败。子玉收兵不动,所以没有败。
【原文】
晋师三日馆、谷[1],及癸酉而还[2]。甲午[3],至于衡雍[4],作王宫于践土。
【注释】
[1]三日馆:歇兵三日。谷:做动词,吃楚军的粮食。
[2]癸酉:初六。
[3]甲午:二十七日。
[4]衡雍:郑国地名,在今河南原阳西北。
【译文】
晋军进驻楚人军营休整三天,吃楚军留下的粮食,到初六才起程回国。四月二十七日,晋军到达衡雍,晋文公在践土为天子建了一座行宫。
【原文】
乡役之三月[1],郑伯如楚致其师[2]。为楚师既败而惧,使子人九行成于晋[3]。晋栾枝入盟郑伯。五月丙午[4],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
【注释】
[1]乡役:指这次城濮之战。乡,通“向”。
[2]致其师:把军队交给楚国指挥,一起对晋国作战。
[3]子人九:郑国大夫。行成:求和。
[4]丙午:初九。
【译文】
这一战役之前的三个月,郑文公到楚国把军队交给楚国指挥。楚军失败后郑文公害怕,就派遣子人九去向晋国求和。晋国的栾枝进入郑国和郑文公订立盟约。五月初九,晋文公和郑文公在衡雍结盟。
【原文】
丁未[1],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2],徒兵千[3]。郑伯傅王[4],用平礼也[5]。己酉[6],王享醴,命晋侯宥[7]。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8],赐之大辂之服[9],戎辂之服[10],彤弓一、彤矢百[11],玈弓矢千[12],秬鬯一卣[13],虎贲三百人[14],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15]。”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16]。”受策以出。出入三觐[17]。
【注释】
[1]丁未:初十。
[2]驷介:四匹披甲的马驾的战车。
[3]徒兵:步兵。
[4]傅王:给周王担任赞礼的职务。傅,相,负责赞礼的人。
[5]用平礼:按周平王接待晋文侯的礼仪来接待晋文公。
[6]己酉:十二日。
[7]王享醴,命晋侯宥:周王设盛礼宴请宾客,晋侯在周王敬酒之后回敬周王。
[8]尹氏、王子虎:周王卿士。内史叔兴父:周大夫,任内史之职。策命:书面任命。侯伯:诸侯的领袖,即霸主。
[9]大辂(lù)之服:金路,衮冕。大辂,古时天子所乘之车。以金辂赐同姓诸侯。服,指乘大辂时相配的冕服。
[10]戎辂之服:革路,韦弁服。戎辂,兵车。服,指乘戎辂时相配的韦弁,即熟皮所制的冠。
[11]彤弓、彤矢:漆了红色的弓箭。
[12]玈(lú)弓矢:黑色的弓箭。
[13]秬鬯(chànɡ):古代宗庙祭祀用的香酒。以郁金香合黑黍酿成。秬,黑黍。卣(yǒu):酒器。
[14]虎贲:勇士,指天子的侍卫。
[15]纠:劾责。逖(tì):剔除。慝(tè):恶。
[16]丕显休命:此形容天子的命令伟大、光明、美好。丕,大。显,明。休,美。
[17]出入三觐:一共朝见了三次。觐,进见。
【译文】
五月初十,晋文公把楚俘献给周天子,有驷马披甲的兵车一百辆,步卒一千人。郑文公担任相礼,用的是从前周平王接待晋文侯的礼节。五月十二日,周天子设享宴,用甜酒招待晋文公,并允许文公向自己敬酒。周天子还命令卿士尹氏、王子虎和内史叔兴父以书面命令晋文公为诸侯的领袖,赐给晋文公祭祀用的大辂和服饰、举行兵礼时用的戎辂和服饰,红色的弓一张,红色的箭一百枝,黑色的弓十张,黑色的箭一千枝,黑黍造的香酒一卣,勇士三百人,说:“天子对叔父说:请恭敬地服从天子的命令,好好地安抚四方诸侯,惩治那些邪恶的坏人吧。”晋文公辞让了几次,才接受命令,说:“重耳谨再拜叩头,接受并发扬天子重大而美好的赐命。”于是晋文公接受了策书离开王宫。晋文公前后一共朝见周天子三次。
【原文】
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1],遂适陈,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2]。癸亥[3],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要言曰[4]:“皆奖王室[5],无相害也。有渝此盟[6],明神殛之[7],俾队其师[8],无克祚国[9],及而玄孙,无有老幼。”君子谓是盟也信[10],谓晋于是役也,能以德攻[11]。
【注释】
[1]出奔楚:从襄牛逃往楚国。
[2]使元咺(xuǎn)奉叔武以受盟:即使叔武摄政。元咺,卫国大夫。叔武,卫成公的兄弟。
[3]癸亥:二十六日。
[4]要言:约言,立誓言。
[5]奖:扶助。
[6]渝:变,背叛。
[7]殛(jí):诛,惩罚。
[8]俾:使。队:同“坠”。丧失。
[9]无克:不能够。祚国:享有国家。
[10]信:讲信义。
[11]以德攻:以德义战胜敌国。
【译文】
卫成公听说楚国兵败,非常害怕,从襄牛逃往楚国,又逃到陈国,并派元咺事奉着叔武去接受诸侯的盟约。五月二十六日,王子虎在周王的住处与诸侯订立盟约,立下誓言说:“大家都应扶助王室,不能互相残害。谁要违背盟约,神灵就要严惩他,使他的军队败亡,不能享有国家,而且一直殃及到子孙,不论老幼都是一样。”君子认为这次盟约是守信用的,并认为在这次战役中晋国能够做到用道德的力量来讨伐楚国。
【原文】
28.4 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1],未之服也。先战,梦河神谓己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2]。”弗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3],弗听。荣季曰:“死而利国[4],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5],而可以济师[6],将何爱焉?”弗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7],实自败也。”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8],其若申、息之老何[9]?”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及连穀而死[10]。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11]!吕臣实为令尹[12],奉己而已[13],不在民矣。”
【注释】
[1]琼:红色的玉。弁:马冠。玉缨:以玉装饰的马鞅。
[2]孟诸:宋国的沼泽地。麋:通“湄”。水边之地。
[3]大心:子玉的儿子,即下文的孙伯。荣黄:楚臣,即下文的荣季。
[4]而:如果。
[5]是:此,指琼弁、玉缨。
[6]济师:帮助军队打胜仗。
[7]不勤民:不以民事为重。
[8]大夫:指子玉。
[9]其若申、息之老何:申、息二邑子弟皆从子玉出征而死,子玉将如何对其父兄。与项羽无面目对江东父老有相似处。
[10]连穀:楚地名。今地不详。
[11]毒:害,指再也没有危害我的人。
[12]吕臣:楚大夫叔伯,继子玉为令尹。
[13]奉己而已:只知保全自己罢了。
【译文】
当初,子玉曾为自己制作了镶玉的马冠马鞅,但还不曾用过。在战斗之前,子玉梦见河神对他说:“把这些东西送给我,我赐给你孟诸沼泽地。”子玉不肯送。子玉之子大心和子西让荣黄去劝他,子玉不听。荣黄说:“如果有利于国家,牺牲性命也要做,何况是美玉呢?这些东西,不过是粪土而已,如果能保佑军队打胜仗,还有什么舍不得呢?”子玉仍然不肯。荣黄出来告诉大心、子西说:“不是神灵要让令尹失败,而是令尹不肯为百姓办事,实在是自讨失败啊。”子玉战败后,楚成王派人对他说:“申、息的子弟大多战死了,大夫如果回来,怎么向申、息两地的父老交代呢?”子西、孙伯对使者说:“子玉打算自杀的,是我们二人阻止了他,说:‘不要自杀,等着楚王来制裁你吧。’”走到连穀,楚王还没有赦令下来,子玉就自杀了。晋文公得到这个消息,喜形于色,说:“子玉一死,再没有人能害我了。吕臣接任楚国的令尹,不过是保住自己而已,他是不会为老百姓的事用心的。”
【原文】
28.5 或诉元咺于卫侯曰[1]:“立叔武矣[2]。”其子角从公[3],公使杀之。咺不废命[4],奉夷叔以入守[5]。
【注释】
[1]或:有人。诉:谮,说人坏话。
[2]立叔武矣:诬告元咺要立叔武。
[3]角:元咺之子元角。
[4]废命:废弃卫成公之命。
[5]奉夷叔以入守:仍侍奉叔武回国摄政。
【译文】
有人在卫成公面前诬告元咺说:“他要立叔武做国君。”元咺的儿子角跟随着卫成公,卫成公派人杀了他。元咺并没有因此废弃卫成公之命,仍然侍奉叔武回国摄政。
【原文】
六月,晋人复卫侯[1]。甯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2],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3],以及此忧也。今天诱其衷[4],使皆降心以相从也[5]。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6]?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7]。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8],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9]。明神先君,是纠是殛[10]。”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罚。
【注释】
[1]复卫侯:让卫成公返回。
[2]甯武子:卫大夫。宛濮:在今河南长垣西南。
[3]不协:指“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
[4]天诱其衷:当时习惯语,意指天保佑我。
[5]降心:放弃成见。
[6]扞:保卫,捍卫。牧圉:指国君外出所带的财产。牧,养牛。圉,养马。
[7]昭:彰明。以诱天衷:乞求天心佑护我。天衷,天心。
[8]保:依恃。力:功劳。
[9]相及:灾祸将降临到他头上。
[10]是纠是殛:即“纠是殛是”,指将加以惩罚、诛杀。
【译文】
六月,晋人让卫成公回国。甯武子和卫国人在宛濮签署盟约,说:“上天降祸卫国,君臣不和谐,因此才有这样的忧虑。现在上天保佑我们,让大家放弃成见互相听从。没有留守的人,谁来守卫国家?没有跟随国君出去的人,谁来保卫国君的财产?因为不和谐,所以大家在大神面前明白地盟誓,以求天保佑。从今日订立盟约以后,跟随国君出去的人不要依恃自己的功劳,留守的人不必害怕有罪。如果有谁违背此盟约,灾祸将降临到他头上。神灵和先君有灵,将加以惩罚诛杀。”国内的人听到这个盟约,就不再三心二意了。
【原文】
卫侯先期入[1],甯子先[2],长牂守门[3],以为使也,与之乘而入[4]。公子歂犬、华仲前驱[5]。叔孙将沐[6],闻君至,喜,捉发走出[7],前驱射而杀之。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8]。颛犬走出,公使杀之。元咺出奔晋。
【注释】
[1]先期入:卫成公本与卫人约定回国日期,但不到期先入,是因为不放心叔武。
[2]甯子先:甯武子又先于卫成公回国,为卫成公疏通。
[3]长牂(zānɡ):卫守城门者。
[4]与之乘而入:长牂与甯武子一起乘车进城。按,长牂没守在城门,所以卫成公能直入而杀叔武。
[5]公子颛犬、华仲前驱:二人为卫侯之前驱。
[6]叔孙:即叔武。
[7]捉:握住。
[8]枕之股:把头枕在尸体的大腿上。
【译文】
卫成公比约定的时间先回到国内。甯武子又比卫成公先回国。长牂守城门,以为他是卫成公的使者,就和他一同乘车进入。公子颛犬、华仲作为前驱。叔武正要洗头,听说国君回来了,非常高兴,握住头发跑出去迎接,前驱一箭把他射死了。卫成公知道他是无辜的,把头枕在死者大腿上哭。颛犬逃跑了,卫成公派人杀了他。元咺逃奔到晋国。
【原文】
28.6 城濮之战,晋中军风于泽[1],亡大旆之左旃[2]。祁瞒奸命[3],司马杀之[4],以徇于诸侯,使茅筏代之[5]。师还。壬午[6],济河。舟之侨先归,士会摄右[7]。秋七月丙申[8],振旅[9],恺以入于晋[10]。献俘、授馘[11],饮至、大赏[12],征会讨贰[13]。杀舟之侨以徇于国[14],民于是大服。
【注释】
[1]风于泽:行军于大泽中遇大风。
[2]大旆之左旃(zhān):前军之左旃。旃,赤色的旗。
[3]奸命:违犯军令。奸,犯。
[4]司马:官名,掌管军法。
[5]茅筏:晋大夫。
[6]壬午:十六日。
[7]摄:代理。舟之侨本为戎右,因先行回国,士会代替他。
[8]七月丙申:实应为六月三十日。
[9]振旅:军队胜利归来。
[10]恺:奏凯歌。
[11]俘:指活的俘虏。馘(ɡuó):割取所杀敌人的左耳,用以记功。
[12]饮至:国君从外归来,在宗庙告祭,慰劳随从。大赏:赏赐全体有功人员。
[13]征会:征召诸侯会盟,指冬天会于温。讨贰:讨伐有二心的诸侯。
[14]杀舟之侨:舟之侨自行先回国,违反军令,故被杀。
【译文】
城濮战役,晋军中军在大泽中遇到了大风,丢失了前军中左边的大旗。祁瞒违犯军令,司马把他杀了,并通告诸侯,由茅筏代替他。晋军回国。六月十六日,渡过黄河。舟之侨自行先回国,士会代理戎右。秋七月丙申日(六月三十日),军队胜利归来,奏凯歌进入晋国都。在太庙献上俘虏和杀敌的数目,慰劳全体随从,犒赏有功将士,征召诸侯,讨伐二心之国。杀了舟之侨并通告全国,百姓因此大为顺服。
【原文】
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1],三罪而民服[2]。《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3]。’不失赏刑之谓也。”
【注释】
[1]能刑:刑罚严明。
[2]三罪:三罪人,指颠颉、祁瞒、舟之侨。
[3]惠此中国,以绥四方:引《诗》见《诗经·大雅·民劳》。中国,中原国家。
【译文】
君子认为:“晋文公赏罚严明,杀三个罪人而百姓顺服。《诗》里说:‘施惠于中原国家,安定四方诸侯。’正是不失赏罚分明啊。”
28.7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
【译文】
冬,诸侯在温地会合,讨伐不服的诸侯国。
【原文】
28.8 卫侯与元咺讼[1],甯武子为辅[2],庄子为坐[3],士荣为大士[4]。卫侯不胜。杀士荣,刖庄子[5],谓甯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6]。甯子职纳橐焉[7]。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8]。
【注释】
[1]讼:争讼。为杀叔武之事到晋国告状。
[2]辅:甯武子做卫成公的诉讼人。
[3]坐:诉讼代理人。
[4]大士:辩护人。
[5]刖(yuè):砍断脚。
[6]深室:囚室。
[7]职:职务。橐(tuó):袋子,用来装衣服。(zhān):稠的粥,此指食物。
[8]公子瑕:卫公子适。
【译文】
卫成公和元咺打官司,叫甯武子做诉讼人,庄子做代理人,士荣为辩护人。卫成公没有胜诉。晋国于是杀了士荣,砍了庄子的脚,认为甯武子忠心耿耿而赦免了他。晋国逮捕了卫成公,并把他押解到京师,关在深牢里。甯子负责给他送衣服和吃的。元咺回到卫国,立公子瑕为君。
【原文】
28.9 是会也[1],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2]。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3]。”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4]。
【注释】
[1]是会:指温之会。
[2]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晋文公带领诸侯朝见,并让天子打猎,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势。
[3]以臣召君,不可以训:召只可用于上对下,晋文公召天子,是无礼。
[4]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解释《经》文,说明狩猎地点河阳非周天子之地,隐去晋文公以臣召君之失,同时表明晋国勤王的功德。
【译文】
这次盟会,晋文公召周王前来,率领诸侯朝见,并且让周王狩猎。孔子说:“以臣的身份召王,不足为训。”所以《春秋》记为:“天王在河阳狩猎。”说明并非天子之地,且表明晋国的功德。
【原文】
28.10 壬申[1],公朝于王所。
【注释】
[1]壬申:初七。
【译文】
十月初七,鲁僖公到周王的行宫朝觐。
【原文】
28.11 丁丑[1],诸侯围许。
【注释】
[1]丁丑:十二日。
【译文】
十一月十二日,诸侯包围许国。
【原文】
28.12 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1],使曰以曹为解[2]:“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3],今君为会而灭同姓[4]。曹叔振铎[5],文之昭也。先君唐叔[6],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7],非礼也。与卫偕命,而不与偕复,非信也[8]。同罪异罚[9],非刑也。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10],君将若之何?”公说,复曹伯,遂会诸侯于许[11]。
【注释】
[1]竖侯獳(nòu):名叫侯獳的小臣。竖,小臣。货:贿赂。筮史:晋国掌卜筮的官。
[2]为解:为辞。
[3]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指封邢、卫。邢、卫于齐为异姓。
[4]灭同姓:晋与曹同姓。
[5]曹叔振铎:曹国始封君,文王儿子。
[6]唐叔:晋国始封君唐叔虞是武王儿子。
[7]兄弟:晋、曹同为姬姓,所以说兄弟之国。
[8]与卫偕命,而不与偕复,非信也:意为晋已许诺复曹、卫,现只复卫而不复曹,是不讲信用。
[9]同罪异罚:曹、卫同罪,惩罚却不同。
[10]三者:指礼、信、刑。
[11]会诸侯于许:曹共公未回国,先到许国会诸侯。
【译文】
晋文公有病,曹共公的小臣侯獳贿赂卜筮之官,让卜筮官把文公得病的原因说成是由于灭了曹国,说:“齐桓公召集盟会而封异姓诸侯,现在国君主持盟会而灭同姓之国。曹叔振铎,是文王的儿子。先君唐叔虞,是武王的儿子。再说你会合诸侯而灭掉兄弟之国,这是不符合礼义的。曹和卫都得到国君的许诺,却不能一样的复国,这不符合信用。相同的罪过而惩罚不同,不是正当的刑罚。礼是用来施行道义的,信用要恪守礼义,刑罚是用来纠正邪恶的,舍弃了这三项,国君将怎么办啊?”晋文公听了很高兴,恢复了曹共公的君位,曹共公未回国,先到许国会诸侯。
【原文】
28.13 晋侯作三行以御狄[1],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2]。
【注释】
[1]作三行:行,步兵。晋国原有步兵两行,晋文公又建一行,为三行。
[2]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荀林父、屠击、先蔑,皆晋大夫。
【译文】
晋文公建立三个步兵军来抵御狄人,荀林父率中军,屠击率右军,先蔑率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