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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
【经】
【原文】
7.1 七年春[1],齐人伐郑。
7.2 夏,小邾子来朝[2]。
7.3 郑杀其大夫申侯。
7.4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3]。
7.5 曹伯班卒[4]。
7.6 公子友如齐。
7.7 冬,葬曹昭公。
【注释】
[1]七年:鲁僖公七年当周惠王二十四年,前653。
[2]小邾子:即庄公五年《经》中的“郳犁来”。
[3]甯母:鲁地,在今山东鱼台。
[4]曹伯班:曹昭公,名班。
【译文】
鲁僖公七年春,齐国人攻打郑国。
夏,小邾子来鲁国朝觐。
郑国杀了他们的大夫申侯。
秋七月,鲁僖公和齐桓公、宋桓公、陈国太子款、郑国太子华在甯母会盟。
曹昭公班去世。
公子友到齐国修好。
冬,安葬曹昭公。
【传】
【原文】
7.1 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于郑伯曰[1]:“谚有之曰:‘心则不竞[2],何惮于病[3]。’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4]。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5]。”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6],姑少待我。”对曰:“朝不及夕[7],何以待君?”
【注释】
[1]孔叔:郑大夫。
[2]则:如果。竞:强。
[3]病:屈辱。
[4]毙:指国家败亡。
[5]下齐:向齐屈服。
[6]知其所由来:知道齐人来的目的。
[7]朝不及夕:指郑国之危朝不保夕。
【译文】
鲁僖公七年春,齐国人攻打郑国。孔叔对郑文公说:“有谚语这样说:‘心里如果不强,为什么怕屈辱?’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会灭亡。国家危险了,还是向齐国屈服以挽救郑国吧。”郑文公说:“我知道齐人来的目的,姑且稍等一下吧。”孔叔说:“郑国朝不保夕了,还怎么等待国君您呢?”
【原文】
7.2 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1],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2]。
【注释】
[1]说:同“悦”。取悦,讨好。
[2]陈辕涛涂之谮:僖公五年,辕涛涂为报复而谮申侯欲据虎牢而叛,申侯由是得罪于郑文公。
【译文】
夏,郑国杀了申侯以讨好齐国,且因为辕涛涂的诬陷。
【原文】
初,申侯,申出也[1],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2],与之璧,使行[3],曰:“唯我知女[4],女专利而不厌[5],予取予求[6],不女疵瑕也[7]。后之人将求多于女[8],女必不免[9]。我死,女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10]。”既葬,出奔郑,又有宠于厉公[11]。子文闻其死也[12],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注释】
[1]申出:申国女子所生。所谓某出,即某国女子所生。
[2]文王将死:楚文王死于鲁庄公十九年。
[3]使行:让他离开楚国。
[4]女:通“汝”。你。
[5]专利:垄断财货。
[6]予取予求:即取于我,求于我。
[7]不女疵瑕:不以女为疵瑕,不怪罪你。疵瑕,缺点或过失。
[8]后之人:指继位的楚君。求多于女:向你大量求取财物。
[9]不免:不免于刑罚。
[10]将不女容:将不会收留你。
[11]有宠于厉公:申侯逃奔到郑国,时郑厉公在位。
[12]子文:即斗穀於菟。
【译文】
当初,申侯,为申国女子所生,受宠于楚文王。楚文王临死的时候,给了申侯一块玉璧,让他离开楚国,说:“只有我了解你。你垄断财货而且不知满足,你可以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我也不怪罪你。后继的人向你大量索取财物,你必然不免于获罪。我死后,你速离开楚国。不要去小国那里,小国不会收留你。”楚文王下葬后,申侯逃奔郑国,又受宠于郑厉公。子文听到他的死讯,说:“古人的话说:‘了解臣子的莫过于国君了。’此话不可改变啊。”
7.3 秋,盟于甯母,谋郑故也。
【译文】
秋,在甯母会盟,商量攻打郑国之事。
【原文】
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1],怀远以德[2]。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3],诸侯官受方物[4]。
【注释】
[1]招携:招抚离心之国。携,离,离心。
[2]怀远:使疏远之国归附。怀,思念,怀归,归附。
[3]修礼:此指按礼节对待。
[4]诸侯官受方物:齐国派有关官员接受诸侯贡献的土产献给天子。方物,本地产物,土产。
【译文】
管仲对齐桓公说:“臣下听说,以礼招抚有二心的国家,以德来安抚疏远的国家。不违背礼和德,无人不归附。”齐桓公依礼对待诸侯,派有关官员接受诸侯贡献的土产献给天子。
【原文】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1],言于齐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2],实违君命[3]。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4],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5],而以奸终之[6],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7],守命共时之谓信[8]。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9],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10],辞[11],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12],岂敢不惧?若揔其罪人以临之[13],郑有辞矣[14],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15],会而列奸[16],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17],君盟替矣[18]。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19],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20],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21]。
【注释】
[1]听命于会:在盟会上接受命令。
[2]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都是郑国大夫。
[3]实违君命:意指僖公五年逃首止之盟是三族的主意。这是太子华想谗害三族,故如此说。
[4]为内臣:指郑国侍奉齐国,如国内臣民。
[5]属:会合。
[6]奸:邪恶。
[7]子父不奸:不违抗父命。奸,违反。
[8]守命共时:犹言见机行事以完成君命。守命,承命。共时,完成使命。共,通“恭”。
[9]衅:空隙。杜预《春秋左传》注:“子华犯父命,是其衅隙。”
[10]训:以礼教训它。
[11]辞:指郑国不接受。
[12]覆亡:救亡。
[13]揔(zǒnɡ):同“总”。率领。罪人:指违犯父命的太子华。临:征伐。
[14]有辞:有说辞,有理。
[15]崇德:尊崇德行。
[16]会:会合诸侯。列奸:使奸人列于君位。列,位,多指君位。奸,奸人,指太子华。
[17]记奸之位:记载奸人列于君位。
[18]替:废弃。
[19]求介:求助。介,借助。
[20]叔詹、堵叔、师叔:三人皆郑国贤臣。
[21]得罪于郑:僖公十六年,郑文公杀太子华。
【译文】
郑文公派太子华在盟会上接受命令,太子华对齐桓公说:“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在是违背了您的命令。如果除掉他们以言和,我们郑国将如国内臣民那要侍奉齐国,这对于您也没什么不利。”齐桓公准备答应他。管仲说:“国君您以礼义和信用来会合诸侯,而以邪恶来结束它,恐怕不可以吧?儿子不违抗父命叫礼,见机行事完成使命叫信。违背这两项,没有比这更大的邪恶了。”齐桓公说:“诸侯讨伐郑国,还没有胜利。现在如果有机可乘,利用它,不是也很好吗?”管仲回答说:“国君您如果以德安抚它,再以理教训它,郑国仍不接受,就率领诸侯讨伐它;郑国救亡都来不及,哪里敢不怕?如果率领罪人来征讨,郑国就有理了,还怕什么?再说,会合诸侯应尊崇德行,会合诸侯却使奸人列于国君之位,将如何昭示后代?诸侯会盟,他们的德行、刑罚、礼仪、道义,没有哪国不记载的。如果记载了奸人之位,那盟约就等于废了。事情做了却不记载,不是崇高的道德。国君您一定不要答应!郑国一定会接受盟约的。太子华既然是太子,却求助于大国来削弱自己的国家,必定不免于祸患。郑国有叔詹、堵叔、师叔三位贤臣执政,不会受到离间。”齐桓公于是辞谢了太子华的请求。子华因此得罪于郑国。
7.4 冬,郑伯使请盟于齐。
【译文】
冬,郑文公派使者来齐国请求订立盟约。
【原文】
7.5 闰月[1],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2],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3]。
【注释】
[1]闰月:指闰十二月。
[2]襄王:即周王太子郑,周襄王。恶:怕,担心。大叔带之难:太子郑怕王子带争位。大叔带,即王子带,襄王弟弟。
[3]不发丧而告难于齐:僖公五年齐桓公为首止之会,即为定襄王之位,故此时他告难于齐。此节本与八年春洮之盟为一体,后人割裂分为两段。
【译文】
闰月,周惠王去世。襄王担心王子带争位,害怕不能立为天子,因此秘不发丧,而先向齐国报告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