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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
【经】
【原文】
9.1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1],宋公御说卒[2]。
9.2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3]。
9.3 秋七月乙酉[4],伯姬卒[5]。
9.4 九月戊辰[6],诸侯盟于葵丘。
9.5 甲子[7],晋侯佹诸卒[8]。
9.6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9]。
【注释】
[1]九年:鲁僖公九年当周襄王二年,前651。丁丑:十九日。
[2]御说(yuè):宋桓公。
[3]宰周公:宰孔,周王太宰,食邑在周,所以叫宰周公。宋子:宋襄公,因宋桓公未葬,所以称“子”。葵丘:在今河南兰考东。
[4]乙酉:二十九日。
[5]伯姬卒:按《公羊传》《穀梁传》的说法,伯姬订婚但未出嫁,死时就以成人之礼之丧,所以《经》文记作“伯姬卒”。
[6]戊辰:十三日。
[7]甲子:依夏历在九月,按周历为十一月十日。
[8]晋侯佹(ɡuǐ)诸:晋献公。
[9]杀其君之子奚齐:奚齐,晋公子,骊姬所生。奚齐未正式即位,所以称“其君之子”,称“杀”不称“弑”。
【译文】
鲁僖公九年春周历三月十九日,宋桓公御说去世。
夏,鲁僖公和宰周公、齐桓公、宋襄公、卫文公、郑文公、许僖公、曹共公在葵丘会见。
秋七月二十九日,伯姬去世。
九月十三日,诸侯在葵丘会盟。
十一月初十,晋献公去世。
冬,晋大夫里克杀死国君之子奚齐。
【传】
【原文】
9.1 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1],故曰子。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2]。
【注释】
[1]会诸侯:指参加葵丘之会。
[2]公侯曰子:《春秋》之例,旧君死,新君立,不论已葬未葬,当年称子,逾年称爵。公侯,包括公、侯、伯、子、男五等爵。
【译文】
鲁僖公九年春,宋桓公去世。还没有下葬宋襄公就会见诸侯,所以《春秋》称他为“子”。凡在丧期,天子称为“小童”,公侯称“子”。
【原文】
9.2 夏,会于葵丘,寻盟[1],且修好[2],礼也。
【注释】
[1]寻盟:重温过去的盟约,以巩固过去的盟约。
[2]修好:继续友好关系。
【译文】
夏,诸侯在葵丘会见,重温原先的盟约,且继续原来的友好关系,这是合乎礼的。
【原文】
王使宰孔赐齐侯胙[1],曰:“天子有事于文武[2],使孔赐伯舅胙[3]。”齐侯将下拜[4]。孔曰:“且有后命[5]。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6],加劳[7],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8],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9],无下拜?恐陨越于下[10],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11]。
【注释】
[1]王使宰孔赐齐侯胙:致胙于齐桓公,乃因其强大,足以令诸侯。王,指周襄王。胙,祭肉。
[2]天子有事于文武:即周王祭祀祖庙。有事,指祭祀之事。文武,周文王、周武王。
[3]伯舅:天子对同姓诸侯称伯父或叔父,对异姓诸侯称为伯舅。
[4]下拜:下阶行再拜稽首礼。此为当时臣对君之礼。
[5]有后命:指天子还有命令。
[6]耋(dié)老:指年纪大。耋,年七十叫耋。
[7]加劳:加上功劳。
[8]违:离。颜:颜面。咫尺:极言其近。咫,八尺为咫。
[9]小白:齐桓公名。
[10]陨越:颠坠。
[11]下,拜;登,受:先降于两阶之间,再拜稽首,然后升堂,又再拜稽首,然后受赐。下,下到两阶之间。登,登堂。
【译文】
周襄王派宰孔给齐桓公赠送祭肉,说:“天子祭祀文王、武王,派宰孔把祭肉赐给伯舅。”齐桓公将下阶行跪拜礼接受,宰孔说:“天子还有命令。天子派宰孔时说:‘因为伯舅年纪大,加上有功劳,加赐一等,不要下阶拜赐。’”齐桓公回答说:“天子的威严不离开脸面咫尺之遥,小白我哪敢贪天子之命而不下拜?不下拜只怕会跌倒在阶下,给天子带来羞耻。哪敢不下阶拜赐?”齐桓公下台阶,跪拜;再登堂,接受祭肉。
【原文】
9.3 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1]。”宰孔先归,遇晋侯曰:“可无会也[2]。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3],故北伐山戎[4],南伐楚[5],西为此会也。东略之不知[6],西则否矣。其在乱乎[7]。君务靖乱[8],无勤于行[9]。”晋侯乃还。
【注释】
[1]言归于好:言,语助词。按,关于葵丘之盟的誓词,《孟子·告子下》云:“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穀梁传》云:“葵丘之盟,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2]无会:不参加盟会。此会晋献公迟到,宰孔在回去的路上遇见晋献公。
[3]勤远略:指忙于远征。略,征伐。
[4]北伐山戎:伐山戎在鲁庄公三十一年。
[5]南伐楚:伐楚在鲁僖公四年。
[6]东略:伐东方诸侯。
[7]其在乱乎:指西方有乱,齐国借口伐西方。
[8]靖乱:平定内乱。晋国太子申生已死,奚齐立为太子,国人不服,内乱将要萌发。
[9]无勤于行:行,指去参加盟会。关于葵丘之会,《史记·齐太公世家》云:“秋,复会诸侯于葵丘,益有骄色。周使宰孔会。诸侯颇有叛者。晋侯病,后,遇宰孔。宰孔曰:‘齐侯骄矣,第无行!’从之。”《公羊传》亦云“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
【译文】
秋,齐桓公在葵丘盟会诸侯,说:“凡是我们一同结盟的国家,结盟之后,大家归于友好。”宰孔先回去,遇见晋献公,说:“可以不参加盟会。齐桓公不致力于修养德行而忙于远征,所以北边攻打山戎,南边攻打楚国,西边就在葵丘举行盟会。是否伐东方诸侯还未可知,西边则不可能。恐怕晋国将要有内乱了。您应该先安定内乱,不要忙于参加盟会。”晋献公于是也回去了。
【原文】
9.4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丕郑欲纳文公[1],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2]。
【注释】
[1]丕郑:晋国大夫。文公:即晋文公重耳。
[2]三公子之徒:申生、重耳、夷吾的党羽。
【译文】
九月,晋献公去世。里克、丕郑准备接纳重耳回国,所以率三位公子的党羽作乱。
【原文】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1]。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2],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3],加之以忠贞。其济[4],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5],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6],耦俱无猜[7],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8],秦、晋辅之[9],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10]:“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11]。能欲复言而爱身乎[12]?虽无益也,将焉辟之[13]?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14]?”
【注释】
[1]傅:辅佐。
[2]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意谓将此弱小孤儿托付给你。藐,小,弱,指奚齐。孤,无父叫孤。辱在,当时习语。
[3]竭其股肱(ɡōnɡ)之力:竭尽全力。股肱,大腿和手臂。
[4]济:成功。
[5]公家之利:指有利于公室。
[6]往:指死者。居:指新君。
[7]耦:指死者新君双方。猜:猜疑。
[8]三怨:指三公子之徒。
[9]晋:指三怨之外的晋人。暗指反对者甚众。
[10]荀叔:即荀息。
[11]贰:二心。
[12]复言:实现诺言。爱身:爱惜己身,指贪生怕死。
[13]辟:躲避。
[14]能谓人已乎:其意亦不阻止里克之效忠于重耳等人。已,止。
【译文】
当初,晋献公让荀息辅佐奚齐。献公生病,召见荀息,说:“把这个弱小的孤儿托付给你,你将怎么办?”荀息叩头回答说:“臣下将竭尽全力,并加上忠贞。如果成功,那是国君在天之灵;不成功,我将以死谢罪。”献公问:“什么是忠贞?”回答说:“公家的利益,知道了没有不去做的,这是忠;送走死去的侍奉新即位的,两边都不会猜疑,这是贞。”等到里克将要杀掉奚齐时,事先告诉荀息说:“三方的怨恨将要发作,秦国、晋国的人都支持他,你将怎么办?”荀息说:“我将为之死。”里克说:“死无益啊!”荀息说:“我和先君有言在先,不可以有二心。哪能想要实践诺言又贪生怕死呢?即使无益,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再说人们要行善,哪个不像我一样?我不能有二心,哪能叫别人不要这样做?”
【原文】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1]。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2]。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3]。”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4],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5]。’荀息有焉。”
【注释】
[1]次:居丧的茅屋。
[2]未葬:献公未下葬。
[3]卓子:献公之子,骊姬之娣所生。参见僖公四年《传》。
[4]朝:朝廷。
[5]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diàn),不可为也:引《诗》见《诗经·大雅·抑》。圭,玉。玷,玉上的瑕疵。
【译文】
冬十月,里克在居丧的茅屋里杀了奚齐。《春秋》记载说:“杀其君之子。”是因为献公还未下葬。荀息准备为之死,有人说:“不如立卓子辅佐他。”荀息立了卓子并安葬了晋献公。十一月,里克在朝廷上杀了公子卓,荀息为此自杀。君子说:“《诗》所说的‘白玉上的瑕疵,还可以磨掉;言语有了斑点,就无法改变了。’荀息就是如此啊!”
【原文】
9.5 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1],讨晋乱也。令不及鲁[2],故不书。
【注释】
[1]高梁:晋地,在今山西临汾东北。
[2]令不及鲁:命令没有发到鲁国。
【译文】
齐桓公率诸侯军队攻打晋国,到高梁就回国了,此次是为了讨伐晋国之乱。命令没有发到鲁国,所以《春秋》没有记载。
【原文】
9.6 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1],曰:“人实有国[2],我何爱焉[3]?入而能民[4],土于何有[5]。”从之。齐隰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秦伯谓郤芮曰[6]:“公子谁恃[7]?”对曰:“臣闻亡人无党[8],有党必有仇。夷吾弱不好弄[9],能斗不过[10],长亦不改,不识其他[11]。”公谓公孙枝曰[12]:“夷吾其定乎[13]?”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14]。《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15]。’文王之谓也。又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16]。’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17]。今其言多忌克,难哉!”公曰:“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18]。”
【注释】
[1]郤芮:晋大夫。夷吾:即晋惠公。重赂秦:指送重礼给秦,此实为割地,以助其回国。
[2]人实有国:别人占有了国家。
[3]爱:爱惜,舍不得。
[4]能民:得民。
[5]土于何有:土地不足惜。
[6]秦伯:秦穆公。
[7]谁恃:依靠谁。
[8]亡人:指夷吾也逃亡在外。无党:没有党羽。
[9]弱不好弄:指幼小时不好侮弄人。
[10]能斗不过:能与人争斗,但不过分。
[11]不识其他:以上卻芮的答言,意谓夷吾在晋国无党无仇,无恩无怨,不会有人反对他。
[12]公孙枝:字子桑,秦大夫。
[13]其定乎:能否定国。
[14]则:准则,法则。
[15]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引《诗》见《诗经·大雅·皇矣》。意为好像不知不识,却顺着上帝的法则。
[16]不僭(jiàn)不贼,鲜不为则:引《诗》见《诗经·大雅·抑》。僭,假,不信。贼,伤害。
[17]不忌:不猜忌。不克:不好胜。
[18]吾利:秦国之利。
【译文】
晋国大夫郤芮让夷吾给秦国送重礼以请求回国,说:“人家占有了国家,我们还有什么舍不得呢?回国而得到百姓,土地何足惜?”夷吾听从了郤芮的话。齐国的隰朋率领军队和秦军会合护送晋惠公回国。秦穆公问郤芮:“公子依靠谁?”郤芮回答说:“臣下听说逃亡之人没有党羽,有党羽则必有仇人。夷吾自小不好侮弄人,能与人争斗,但不过分。长大了也是这样,其他的就不知道了。”秦穆公对公孙枝说:“夷吾能安定国家吗?”公孙枝说:“臣下听说:只有符合准则才能安定国家。《诗》里说:‘不识不知,却顺应上帝的法则。’文王治国,就是如此。又说:‘不造假,不害人,少有不成为楷模的。’无爱好,无厌恶,就是说不猜忌也不好胜。现在他的话既猜忌又好胜,要回去定国,难啊!”秦穆公说:“忌刻就多怨恨,又怎么能取胜?这正是对秦有利啊。”
【原文】
9.7 宋襄公即位[1],以公子目夷为仁[2],使为左师以听政[3],于是宋治[4]。故鱼氏世为左师[5]。
【注释】
[1]宋襄公:即太子兹父,见上年《传》。
[2]目夷:字子鱼,后以鱼为氏。
[3]左师:宋国六卿之一。
[4]宋治:宋国大治。
[5]世为左师:鲁文公七年,目夷之子公孙友继任左师。
【译文】
宋襄公即位,因为公子目夷仁厚,让他担任左师以主持政事,于是宋国大治。所以鱼氏世代做左师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