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大记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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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郑玄说:“名曰‘丧大记’者,以其记人君以下始死、小敛、大敛、殡葬之事。”孔疏:“《丧大记》者,刘元云:‘《记》谓之大者,言其委曲,详备,繁多,故云大。’”

本篇所记,涵盖了诸侯、大夫和士从病危、始死迁尸到招魂、洗浴、小殓、大殓再到下棺等一系列礼节,同时包括亲人居丧时的饮食、丧服、处所以及吊问等礼仪。

【原文】

疾病,外内皆扫。君、大夫彻县[1],士去琴瑟。寝东首于北牖下[2]。废床[3],彻亵衣[4],加新衣,体一人[5]。男女改服[6]。属纩以俟绝气[7]。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妇人不死于男子之手。君、夫人卒于路寝[8],大夫、世妇卒于適寝[9],内子未命则死于下室[10],迁尸于寝[11],士、士之妻皆死于寝[12]。

【注释】

[1]县(xuán):同“悬”。指乐悬,悬挂钟、磬等乐器。

[2]北牖(yǒu)下:郑注:“或为‘北墉下。”孙希旦说:“室北无牖,作‘墉’为是。”墉,墙。

[3]废床:郑注:“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其生气反。”去掉病危者的床,是希望得到大地的生气。废,去。

[4]亵衣:与“新衣”对言,指已穿脏、穿旧之衣。

[5]体一人:郑注:“体,手足也,四人持之,为其不能自屈伸也。”即病人的四肢各由一人扶持。

[6]男女改服:男女都更换衣服。郑注,这是因为有宾客要来探问病人。

[7]属(zhǔ)纩(kuànɡ):郑注:“纩,今之新绵,易摇动,置口鼻之上以为候。”属,放置。纩,新丝绵絮。

[8]路寝:正寝。正寝既是处理政事的地方,也是生病时的住所。诸侯的正寝叫“路寝”,大夫的正寝叫“適寝”,士的正寝叫“適室”。

[9]世妇:大夫的正妻。適(dí):同“嫡”。

[10]内子:卿之妻。下室:郑注:“其燕处也。”即夫人之卧室。

[11]迁尸于寝:孔疏:“若未为夫人所命,则初死在下室,至小敛后迁尸,乃复还其正寝也。”夫人初死时在自己的卧室,然后再迁尸至正寝。

[12]士、士之妻:“士之妻”前的“士”字,是根据阮元所校,依唐石经本补上的。

【译文】

病人病危将死时,要把寝室内外都打扫干净。病人如果是国君、大夫,就要撤去钟、磬等悬挂的乐器;如果是士,就要撤去琴、瑟等乐器。病人头朝东,躺在寝室的北墙下。去掉床,脱下病人的旧衣脏衣,换上新衣,更衣过程中病人的四肢各由一人扶持协助。家中男女亲属都要改换衣服。在病人的口鼻上放一绺新的丝绵絮检测病人的呼吸,以等候病人断气。男人不能死在妇人的手里,妇人也不能死在男人的手里。国君及夫人要死在正寝,大夫及正妻也要死在正寝,卿的妻如果未得到诸侯的赐命而去世,那就要死在她的卧室,然后再迁尸于正寝。士和士的妻都要死在正寝。

【原文】

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1],无林麓则狄人设阶[2]。小臣复[3],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赪,世妇以襢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4]。皆升自东荣[5],中屋履危[6],北面三号[7],卷衣投于前,司服受之[8],降自西北荣。其为宾,则公馆复,私馆不复。其在野,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9]。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妇人复,不以袡[10]。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唯哭先复,复而后行死事。

【注释】

[1]虞人:郑注:“主林麓之官也。”即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吏。阶:木梯。

[2]狄人:郑注:“乐吏之贱者。”即低级乐官。

[3]小臣:近臣。

[4]“君以卷(ɡǔn)”六句:郑注:“君以卷,谓上公也。夫人以屈狄,互言耳。上公以衮,则夫人用袆衣;而侯、伯以,其夫人用揄(yáo)狄;子、男以毳,其夫人乃用屈狄矣。”即五等诸侯及夫人用于招魂的衣服是不同的。玄赪(chēnɡ),玄衣赤裳。赪,赤色。有关其他礼服的注解,详见《礼器》“礼有以文为贵者”节及《玉藻》“王后袆衣”节。

[5]荣:屋檐两端向上翘起的角,又叫“屋翼”。

[6]危:屋脊。

[7]三号(háo):三次大声呼号死者的名。

[8]司服:掌管天子、诸侯衣服的官。郑注:“司服以箧待衣于堂前。”

[9]“其为宾”五句:可参见《杂记上》“诸侯行而死于馆”节。

[10]袡(rán):这里指女子出嫁时所穿的下缘镶有边的黑色丝衣。

【译文】

为国君招魂,如果境内有山林就由虞人设置登屋的梯子,如果没有山林就由狄人设置登屋的梯子。小臣负责招魂,招魂者要身穿朝服。为国君招魂要用衮服,为国君夫人招魂要用屈狄;为大夫招魂要用玄衣赤裳,为大夫之妻世妇招魂要用襢衣;为士招魂要用爵弁服,为士之妻招魂要用税衣。招魂者都是从房檐东边登梯升屋,走到屋脊的正中间,面朝北,挥动死者的衣服,呼号三声死者的名字,然后把招魂的衣服卷起来从前檐投下,司服在堂前承接装入衣箱,然后招魂者从房檐西北边下屋。如果死者是出国时作为宾而去世的,就在公馆为他招魂,如果是死在卿大夫的私宅中,就不招魂。如果是死在野外道路上,招魂时就登上死者所乘之车的左轮的轮毂上进行招魂。招魂用过的衣服,就不能再穿到死者身上,也不能用做殓衣。为妇人招魂,不用其嫁时所穿的下缘镶有边的黑丝袡衣。凡是招魂,死者是男子就呼喊其名,是妇人就呼喊其字。只有哭泣是在招魂之前,招魂以后再进行其他丧事。

【原文】

始卒,主人啼[1],兄弟哭,妇人哭踊。既正尸[2],子坐于东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东方[3],有司、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4];外命妇率外宗哭于堂上[5],北面。

【注释】

[1]主人:丧主,即死者的儿子及其子女。孔疏:“孝子、男子、女子也。”

[2]正尸:始死时尸在北墙下(参见本篇首节注[2]),将尸迁至南墙窗下,头朝南。

[3]子姓:指男性子孙。

[4]内命妇:诸侯的世妇,其地位低于正妻但高于诸妾。子姓:指女性子孙。

【原文】

[5]外命妇:卿大夫之妻。外宗:见《杂记下》“外宗为君”节注[1]。

【译文】

国君刚去世,丧主及其子女们一起啼哭,兄弟们放声痛哭,妇女们边哭边跳脚。把尸体迁至南墙窗下,头朝南放正后,孝子即嫡长子坐在尸的东边;卿、大夫、父辈、兄弟、男性子孙也站在尸的东边,孝子的身后,官员和众士站在堂下,面朝北而哭;夫人坐在尸的西边,诸侯的世妇、国君的姑姑、姊妹、女性子孙也站在尸的西边,夫人的身后;卿大夫之妻和国君姑姑、姊妹的女儿面朝北在堂上哭泣。

【原文】

大夫之丧,主人坐于东方,主妇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妇则坐[1],无则皆立。士之丧,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东方,主妇、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手承衾而哭[2]。

【注释】

[1]命夫、命妇:郑注:“同宗的父、兄、子姓,姑、姊妹、子姓也。”指上述亲属中的有爵者。

[2]衾:覆盖尸的被子。

【译文】

大夫去世,丧主嫡长子坐在尸的东边,主妇坐在尸的西边。亲属中有爵的命夫、命妇就坐下,没有的话都站着。士去世,丧主嫡长子、父辈、兄辈、男性子孙都坐在尸的东边,主妇、姑姑、姊妹、女性子孙都坐在尸的西边。凡是在室内哭尸时,丧主要双手抓着覆盖尸的被子而哭。

【原文】

君之丧未小敛,为寄公、国宾出[1];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则出。凡主人之出也,徒跣[2],扱衽[3],拊心[4],降自西阶。君拜寄公、国宾于位[5];大夫于君命,迎于寝门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拜于下;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不逆于门外[6]。夫人为寄公夫人出,命妇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

【注释】

[1]寄公:指寄居在本国的他国诸侯。国宾:其他诸侯国来访的卿大夫。

[2]徒跣(xiǎn):光着脚。

[3]扱衽(chā rèn):上衣前襟插入腰带中。

[4]拊(fǔ):抚,抚摸。

[5]君拜寄公、国宾于位:郑注:“于庭,乡(向)其位而拜之。”此时寄公在门西,国宾在门东,皆面朝北,国君在庭中向着寄公、国宾的位置遥拜。

[6]逆:迎。

【译文】

国君去世还未小殓,如果寄居在本国的他国诸侯或诸侯国来访的卿大夫前来吊唁,世子要出迎;大夫去世还未小殓,此时国君派人前来吊唁,嫡长子要出迎;士去世,如果大夫前来吊唁,此时只要不是正在进行小殓,嫡长子就要出迎。凡是丧主出迎的时候,都要光着脚,上衣的前襟扎在腰带中,手抚着心口,从西阶下堂行至庭中。世子朝着寄公、国宾的位置遥拜致谢;大夫的嗣子对于国君派来吊唁的使者,要到寝门之外迎接,使者升堂致告国君之命,丧主在堂下拜谢;士的嗣子,对于亲自前来吊唁的大夫,则与大夫一起面朝东而哭,不须到门外迎接。国君的丧事,未小殓时,寄居在本国的他国诸侯的夫人前来吊唁,国君夫人要出迎;大夫的丧事,未小殓时,国君夫人派使者前来吊唁,大夫的妻要出迎拜于堂上;士的丧事,大夫之妻前来吊唁,士之妻只要不是正在进行小殓就要出迎拜于堂上。

【原文】

小敛,主人即位于户内,主妇东面,乃敛。卒敛,主人冯之踊[1],主妇亦如之。主人袒,说髦[2],括发以麻[3],妇人髽[4],带麻于房中[5]。彻帷[6],男女奉尸夷于堂[7],降拜。君拜寄公、国宾,大夫、士拜卿大夫于位,于士旁三拜。夫人亦拜寄公夫人于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妇、氾拜众宾于堂上[8]。主人即位,袭、带、绖、踊。母之丧,即位而免,乃奠。吊者袭裘[9],加武、带、绖[10],与主人拾踊[11]。

【注释】

[1]冯:同“凭”,凭尸。

[2]说:通“脱”。髦(máo):一种发饰。

[3]括发:去掉束发的布帛,即(xǐ)和笄,仅用麻绳束发髻。

[4]髽(zhuā):露出发髻。

[5]房:指西房。古代的房在室的两旁。天子、诸侯有东、西房。

[6]彻帷:撤下堂上的帷幕。参见《檀弓上》“曾子曰:尸未设饰”节。

[7]夷:陈放。

[8]大夫内子:大夫的嫡妻。特拜:逐一而拜,与下文“氾拜”相对。氾拜:又叫“旅拜”。不管人数多少,只行拜一次。氾,同“泛”。众宾:指士之妻。

【原文】

[9]袭裘:见《檀弓上》“曾子袭裘而吊”节注[1]。

[10]加武、带、绖:郑注:“始死,吊者朝服裼裘,如吉时也。小敛则改袭而加武与带绖矣。武,吉冠之卷也。”“武”即冠圈。有关冠的形制,参见《王制》“有虞氏皇而祭”节。此指小殓后吊者在朝服上加袭衣,并冠有冠圈,并加腰带和首绖。

[11]拾(jié):轮流,交替。

【译文】

小殓时,丧主在门内稍东即位,面朝西,主妇在门内稍西即位,面朝东,然后进行小殓。小殓完毕,丧主凭尸哭踊,主妇也是如此。然后,主人袒露左臂,摘去头上戴的头饰髦,用麻束住头发,妇人到西房中露出发髻,用麻束发,腰系麻绖。撤去堂上的帷幕,男女亲属将尸体从室内陈放到堂上的两楹之间,丧主下堂拜谢宾客。国君的小殓后,丧主拜谢前来吊丧的寄居在本国的他国诸侯和诸侯国来访问的卿大夫;大夫、士小殓后,丧主对前来吊丧的卿大夫各近其位逐一拜谢,对前来吊丧的众多的士,就朝着每个方向拜三拜。国君的夫人,也在堂上拜谢前来吊丧的寄居在本国的他国诸侯夫人。大夫的正妻、士的正妻,在堂上逐一拜谢前来吊丧的命妇,而对前来吊丧的众多的士妻只能一次地统行拜礼。拜谢宾客后,主人在阼阶下就位,左臂伸进袖内,腰系麻带,头缠麻绳,哭泣跳脚。如果是母亲的丧事,拜宾之后在阼阶下就位时,就不用麻绳束发,而用白布条缠头即可,然后设小殓的奠品。吊丧的宾客都要掩好皮裘前衣襟,在冠圈上加上麻绖,并加腰绖,与丧主交替哭泣跳脚。

【原文】

君丧,虞人出木、角[1],狄人出壶[2],雍人出鼎[3],司马县之[4],乃官代哭[5]。大夫官代哭,不县壶。士代哭不以官。

【注释】

[1]木:木柴。角:舀水的勺。

[2]壶:漏壶。带有刻度的漏水之器,通过滴漏用以计时。

[3]鼎:用以烧水。冬季水易结冰,所以要把水烧热后再加入漏壶中。虞人提供的木就是供烧火用的,角则是供舀水用的。

[4]县:同“悬”。

[5]代:轮流。未殡以前,丧家当哭不绝声,为防止孝子哀哭过度而生病,故有代哭之礼,即由他人代为哭泣。殡后,则无代哭之礼。

【译文】

国君的丧事,虞人提供烧火的木柴、舀水的勺子,狄人提供计时用的漏壶,雍人提供烧热水的鼎,司马负责悬挂起漏壶,然后官员轮流哭泣。大夫的丧事,只安排官员轮流哭泣,不设置漏壶计时。士的丧事,由亲属轮流哭泣而不用官员。

【原文】

君堂上二烛[1],下二烛。大夫堂上一烛,下二烛。士堂上一烛,下一烛。宾出,彻帷[2]。

【注释】

[1]烛:火炬,火把。

[2]宾出,彻帷:郑玄说这是国君与大夫之礼。士是小殓毕即撤帷。

【译文】

国君的丧事,殡宫的堂上点两支火把,堂下也点两支火把。大夫的丧事,堂上点一支火把,堂下点两支火把。士的丧事,堂上点一支火把,堂下也点一支火把。国君与大夫之丧礼,小殓后主人下堂拜谢宾客,宾客走后,撤除堂上的帷幕。

【原文】

哭尸于堂上,主人在东方,由外来者在西方[1],诸妇南乡。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2]。男子出寝门外见人,不哭。

【注释】

[1]由外来者:指奔丧者。奔丧者哭死者,丧主仍在东方,而主妇本来在西方,这时则要移向北方。

[2]下堂:哭丧时,妇人一般不下堂,但如果是国君夫人前来吊丧,就要下堂稽颡行礼。

【译文】

堂上哭死者,丧主在尸的东边,面朝西,有奔丧者,就站在尸的西边,妇人本在尸的西边,面朝东,现在就要站在北边,面朝南。妇人迎客、送客都不下堂,如果下堂迎送,就磕头触地但不哭。男子出寝门迎宾,也不哭。

其无女主,则男主拜女宾于寝门内;其无男主,则女主拜男宾于阼阶下。子幼,则以衰抱之,人为之拜。为后者不在,则有爵者辞,无爵者人为之拜。在竟内则俟之,在竟外则殡、葬可也。丧有无后,无无主。

【译文】

丧家如果没有主妇,就由丧主在寝门内向前来吊丧的女宾拜谢;如果没有丧主,就由主妇在阼阶下向前来吊丧的男宾拜谢。如果丧主嫡子尚年幼,就用丧服裹着由别人抱着他,别人替他拜谢吊丧的宾客。如果丧主不在家,有爵位的人前来吊丧,就要说明缘故,无爵位的人前来吊丧,就由别人代为拜谢。如果丧主在国境内,就要等他回来主持丧事,如果丧主在国外,就由别人主持殡、葬。总之,丧家或许有没有后人的情况,但是没有无主丧者的情况。

【原文】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1],寝门之内辑之[2];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3]。大夫于君所则辑杖[4],于大夫所则杖。

【注释】

[1]寝门:殡宫门。

[2]辑:郑注:“敛也。敛者,谓举之不以拄地也。”

[3]有事于尸:指虞祭、卒哭祭、祔祭等祭祀。在这些祭祀中要侍奉象征死者的尸。

[4]大夫于君所则辑杖:孔疏:“若大夫与世子俱来在门外位,大夫则辑杖,敬嗣君也。”君,指去世国君的嫡长子,即世子。

【译文】

国君的丧事,死后第三天,世子和夫人就要拄丧杖;死后五日入殡后,世子给大夫、世妇授丧杖。众子、大夫在殡宫门外执丧杖拄地,进入殡宫门内就提起丧杖不让它着地;夫人、世妇在居丧的丧次拄着丧杖,在哭丧位子上哭时就把丧杖交给别人拿着。世子在接受天子的使者致告王命时不要拿丧杖,接受诸侯的使者致告君命时要提起丧杖不拄地,在占卜墓地、下葬日,虞祭、卒哭祭等祭祀中,也不要拿着丧杖。大夫与嗣君在一起时要提起丧杖不拄地,与诸大夫在一起时就拄杖着地。

【原文】

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1]。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

【注释】

[1]室老:大夫的家臣。

【译文】

大夫的丧事,死后第三天的早晨入棺停殡,丧主、主妇、室老都开始拄丧杖。丧主接受国君的使者致告君命时不要拿着丧杖,在接受大夫的使者致告哀辞时要提起丧杖不拄地。卿大夫之妻在接受国君夫人的使者致告哀辞时不要拿着丧杖,接受世妇的使者致告哀辞时要把丧杖交给别人拿着。

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

【译文】

士的丧事,死后第二天就入棺停殡,第三天的早晨,主人开始拄丧杖,妇人也都拄丧杖。在接受国君、国君夫人的使者致告君命时,礼仪和大夫一样,不要拿丧杖。接受大夫、国君的世妇的使者致告哀辞时,礼数也和大夫一样,要把丧杖交给别人拿着。

【原文】

子皆杖[1],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2],哭柩则辑杖[3]。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4]。

【注释】

[1]子:指死者的众庶子。

[2]哭殡:在殡宫停柩期间的哭泣。

[3]哭柩:将葬启殡时的哭泣。

[4]“弃杖者”二句:孔疏:“杖是丧至尊之服,虽大祥弃之,犹恐人亵慢,断之不堪他用,弃于幽隐之处,使不秽污。”

【译文】

凡是庶子都要拄丧杖,但在就哭丧之位时不要拿着丧杖。大夫和士停柩期间哭泣时丧杖可以拄地,将葬启殡哭泣时就要提起丧杖不能拄地。大祥祭后,要弃掉丧杖,但要把丧杖折断后放置到隐蔽之处,这是为了不受到亵渎污损。

【原文】

始死,迁尸于床[1],用敛衾[2],去死衣[3],小臣楔齿用角柶[4],缀足用燕几[5]。君、大夫、士一也。

【注释】

[1]迁尸于床:指将尸从北墙下迁至南墙窗下的床上,见本篇“始卒,主人啼”节注[2]。

[2](hū):覆盖。敛衾:大殓时所用的被子。

[3]去死衣:指脱掉病危时所换上的新衣,即上文的“加新衣”。

[4]小臣:内侍近臣。楔(xiē)齿用角柶(sì):这是在为死者饭含时,恐死者口闭,而用角柶撑住死者的牙齿。柶,以角为之,长六寸,类似勺子。

[5]缀足:指在为尸穿鞋时,恐其僵冷,所以要将其脚用东西固定。可参见《檀弓上》“掘中霤而浴,毁灶以缀足”节注[2]。燕几:平时闲居时所用的几案。

【译文】

人刚死,就将尸体从北墙下迁至南墙窗下的床上,用大殓所用的被子覆盖尸体,脱掉病危时所换的新衣,由小臣用角柶撑着死者的牙齿,用燕几固定死者的双脚。这些仪式对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

【原文】

管人汲[1],不说[2],屈之,尽阶不升堂,授御者[3]。御者入浴,小臣四人抗衾[4]。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5]。浴用巾[6],挋用浴衣[7],如他日。小臣爪足[8]。浴余水弃于坎[9]。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抗衾而浴。

【注释】

[1]管人:主管馆舍的官员。管,通“馆”。汲:汲水。此节所讲的是为尸洗浴之事。

[2]说:通“脱”。(yù):井上汲水的绳索。

[3]御者:侍者。有内、外之别,下文“内御者”即指女性侍者。

[4]抗:举。因为浴尸时是裸体,故举被遮蔽遗体。

[5]沃:浇。枓(zhǔ):舀水的木勺子。

[6](chī):细葛布。

[7]挋(zhèn):擦拭。

[8]爪足:指剪脚趾甲。

[9]坎:坑。在寝室中间掘坑,将床架在坑上,尸放置在床上沐浴,沐浴后的水就倒入坎中。即《檀弓上》“掘中霤而浴”。

【译文】

馆人从井中打水,不解下系在水桶上的绳子,而是把绳子盘绕着拿在手中,提着水桶登上西阶,但不上堂,把水交给侍者。侍者于是入堂内为死者洗浴身体,洗身时由四个小臣各持一角举起盖尸的被子遮挡尸体。两名侍者为死者擦洗身子,用浴盆盛水,用勺舀水冲淋尸身。擦洗时用细葛巾,擦拭尸身用浴衣,和平日洗澡一样。由小臣修剪尸的脚趾甲。洗浴后的水倒入床下的坑里。如果是母亲去世,那么举起盖尸的被子和擦洗尸身的事就由女性侍者来做。

【原文】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1]。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垼于西墙下[2],陶人出重鬲[3]。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厞薪[4],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沐用瓦盘,挋用巾,如他日。小臣爪手翦须。濡濯弃于坎[5]。

【注释】

[1]差(cuō)沐:即用淘米水为死者洗头。差,郑注:“淅也,淅饭米,取其潘以为沐也。”

[2]甸人:掌管公田之官。垼(yì):用土块垒成的炉灶。

[3]陶人:制作陶器之官。重鬲(chónɡ lì):悬挂于木架上的瓦鬲。鬲,口圆似鼎,三足中空。因为瓦鬲悬于重木(见《檀弓下》“丧礼,哀戚之至也”节注[7])之上,故称“重鬲”。

[4]彻:撤除,拆除。庙:死者正寝,即殡宫。厞(fěi):隐蔽之处。

[5]濡(nuán)濯:洗头后剩下的水。《士丧礼》中作“渜”。

【译文】

馆人从井中打水,交给侍者,侍者在堂上用此水淘米,然后用淘米水为死者洗头。国君用淘洗黄粱米的水洗头,大夫用淘洗稷米的水洗头,士也用淘洗黄粱米的水洗头。甸人在庭中的西墙下用土块垒灶,烧水,陶人拿出放置在重木上的瓦鬲。馆人从侍者手里接过淘米水,倒到瓦鬲里,放到灶上煮;甸人从正寝西北角的隐蔽之处拆下一些木料,作为烧水的木柴。水烧好后,馆人将水交给侍者,侍者就用它为死者洗头。洗头水用瓦盆盛放,擦干头发用麻布巾,和平日洗头一样。小臣为死者修剪指甲和胡须。洗头用过的水倒入堂下的坑里。

【原文】

君设大盘[1],造冰焉[2]。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3],无冰。设床,襢笫[4],有枕。含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5]

【注释】

[1]大盘:与下文的“夷盘”,都是盛放冰块的带有漆饰的盘,大盘比夷盘要大。

[2]造冰:即在盘中盛放冰块。自仲春至秋凉期间,由于天气较热,为了防止尸体腐化,要在尸床下放置冰盘。造,郑注:“犹内(纳)也。”

[3]士并瓦盘:士地位低下,使用瓦盘,瓦盘小,所以要拼在一起使用。

[4]襢(tǎn):同“袒”,露。笫(zǐ):竹席。袒露竹席,也就是不在席上再铺垫他物,以便寒气上透。

[5]此节原在“始死,迁尸于床”节之前,今据郑注移正。

【译文】

国君去世,在其床下放置大盘,盛放冰块。大夫去世,在其床下放置夷盘,盛放冰块。士去世,在其床下合并着放两只盛水的瓦盘,不放冰。停尸的床,袒露竹席,利于透气,床上有枕。为死者饭含时用一张床,为死者小殓穿衣时另换一张床,把尸体由室内迁移到堂上再换一张床,每张床上都有枕头和席子。这些礼节,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

【原文】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众士食粥,纳财[1],朝一溢米[2],莫一溢米[3],食之无算[4]。士疏食水饮[5],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

【注释】

[1]纳财:郑注:“谓食谷也。”

[2]溢:郑注:“二十两曰‘溢’。于粟米之法,一溢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

[3]莫:同“暮”。

[4]无算:孔疏:“言居丧困病,不能顿食,随须则食。”即不定时定量。

[5]疏食:粗食。粗食较粥要好一些。

【译文】

国君去世,世子、大夫、庶子、众士头三天不能吃东西。三天后,世子、大夫、庶子、众士可以喝稀粥,吃些谷米,早上一溢米,晚上一溢米,进食则不定时定量。众士可以吃些粗食、喝水,进食也不定时定量。国君的夫人、世妇、诸妻都吃粗食、喝水,进食也不定时定量。大夫去世,丧主、室老、子孙都只喝稀粥,众士吃粗食、喝水,妻妾也吃粗食、喝水。士去世,其亲属的饮食也是如此。

【原文】

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1],不盥,食于篹者盥[2]。食菜以醯、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3]。

【注释】

[1]盛(chénɡ):郑注:“谓今时杯杅也。”此处指盛粥的容器。

[2]篹(suǎn):类似笾的食器。古人吃饭用手抓,故须洗手。

[3]醴酒:甜酒。

【译文】

下葬后,丧主可以吃粗食、喝水,但不能吃蔬菜瓜果,妇人也是如此。丧礼的这一规定,国君、大夫、士都是一样的。练祭后可以吃蔬菜瓜果,大祥祭后可以吃肉。用盛粥的器皿喝粥,食时不用洗手,用竹编的食器篹盛饭吃,食时要洗手。吃菜的时候可以用醋、酱调味。开始吃肉时,要先吃干肉;开始饮酒时,要先饮醴酒。

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

【译文】

死者刚死时,服齐衰一年之丧者,开头三顿不吃饭,然后吃饭了,只吃粗食、喝水,不吃蔬菜瓜果。三个月后亲人下葬,可以吃肉饮酒。服齐衰一年之丧者,一直到服丧期满,不吃肉,不饮酒。这一礼制,适用于父亲健在为母服丧,丈夫为妻服丧。

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

【译文】

服九月大功之丧,饮食的规定和齐衰一年之丧相同。死者下葬后可以吃肉饮酒,但不能和他人一起聚众作乐。服五月小功、三月缌麻之丧,开头一顿、或开头两顿不吃就可以了。从死者入棺停殡到出殡入葬,都可以吃肉饮酒,只是不能和他人一起聚众作乐。

【原文】

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1]

【注释】

[1]此句郑注:“义服恩轻也。”这是说与死者恩情较疏,虽然服重,但也可以饮酒吃肉。

【译文】

为叔母、伯母、往日的君主、宗子服丧,可吃肉,可饮酒。

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

【译文】

服丧规定应喝粥时,如因故不能喝粥,可以吃菜羹。如果生病,可吃肉可饮酒。

【原文】

五十不成丧[1],七十唯衰麻在身。

【注释】

[1]成:郑注:“犹备也。”指丧事可从简,不必样样齐备。

【译文】

到了五十岁,服丧的礼仪酌情从简,不必事事严守成规;到了七十岁服丧,只要穿着丧服就可以了。

【原文】

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1],若有酒醴则辞。

【注释】

[1]辟(bì):回避。粱:粱米,指精米。

【译文】

亲人下葬后,若是国君赐予食物就可以吃,若是大夫、父亲的朋友赐食,也可以吃,精米和肉也不必回避,但如果馈赠的是酒醴就推辞不饮。

【原文】

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君以簟席[1],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布绞[2],缩者一[3],横者三。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4]。君陈衣于序东[5],大夫、士陈衣于房中[6],皆西领,北上,绞、不在列[7]。

【注释】

[1]簟(diàn)席:郑注:“细苇席也。三者下皆有莞。”簟席是细竹席,君、大夫、士进行小殓、大殓时,竹席下都垫有莞席。

[2]布绞(xiáo):孔疏:“舒衾于此绞上,……衣布于衾上,然后举尸于衣上,屈衣裹,又屈衾裹之,然后以绞束之。”绞,捆束小殓衣被的布带。宽一幅,根据需要定长短。布的两端均撕为三条,以便打结。

[3]缩:纵。

[4]称(chèn):套。上衣与下裳各一为一套。

[5]序东:堂上的东墙。序,堂上之墙。

[6]房:东房。

[7](jìn):单被。

【译文】

小殓在室门内进行,大殓在阼阶上方的堂上进行。小殓、大殓时所用的席子,国君用簟席,大夫用蒲席,士用苇席。小殓时的衣物,先铺好捆束衣被的麻布带,纵向铺一条,横向铺三条。然后再铺被子。国君用丝织锦被,大夫用白色生绢被,士用黑色麻布被,都用一条。小殓用衣服共十九套。小殓前,国君的衣物陈放在堂上东墙之东,大夫、士的衣物都陈放在东房中,陈放时都衣领朝西,以北方为尊位依次排列,束带、单被不在陈列的衣物中。

【原文】

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陈衣于庭,百称,北领,西上。大夫陈衣于序东,五十称,西领,南上。士陈衣于序东,三十称,西领,南上。绞、如朝服。绞一幅为三[1],不辟[2]。五幅,无[3]。

【注释】

[1]一幅为三:一幅布撕为三条布带,每条大概宽七寸。

[2]辟(bò):通“擘”,撕开。

[3](dǎn):缝在被端的边缘的装饰丝带,用以识别前后。无,是表示和生前不同。

【译文】

大殓所用衣物,先铺好捆束衣被的麻布带,竖着铺三条,横着铺五条,然后铺一条单被、两条夹被,这些国君、大夫、士都一样。国君大殓的衣服陈列在庭中,共一百套,衣领朝北,以西侧为尊位依次排列。大夫大殓的衣服陈列在堂上的东墙之东,共五十套,衣领朝西,以南侧为尊位依次排列。士大殓的衣服也陈列在堂上的东墙之东,共三十套,衣领朝西,以南侧为尊位依次排列。捆束衣被的布带、单被,其布料和朝服所用布料一样。大殓用的布带,要把一幅布撕成三条,这三条布带的两端不用撕开。单被用五幅布拼缝而成,但不在被头缝上装饰用的丝带。

【原文】

小敛之衣,祭服不倒[1]。

【注释】

[1]祭服不倒:小殓所用的十九套衣服,并不全部给死者穿上,不穿的衣服铺放在尸体上。铺放要按规定,放置平整有序,祭服尊贵的最后放,要放端正,不可倒放或侧放。

【译文】

小殓所用的衣服中,如果有祭服,就不可倒放或侧放。

【原文】

君无襚[1]。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2],亲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陈。小敛,君、大夫、士皆用复衣、复衾[3]。大敛,君、大夫、士祭服无算。君褶衣、褶衾[4],大夫、士犹小敛也。

【注释】

[1]襚(suì):向死者赠送的衣服。

[2]大夫、士毕主人之祭服:这是说大夫、士兼用禭衣,但要先尽用主人的祭服。

[3]复衣、复衾:絮有丝绵的衣和被。

[4]褶(dié):不填充丝绵的夹衣。国君大殓用衣多,故不絮丝绵。

【译文】

国君的殓衣,不用别人赠送。大夫和士的殓衣,要先尽用自己的祭服,然后再用别人赠送的,亲属赠送衣服可以接受,但不用以陈列。小殓时,国君、大夫、士都用絮有丝绵的复衣、复被。大殓时,国君、大夫、士所用的祭服没有定数。国君用不絮丝绵的夹衣、夹被,大夫、士用的衣被则与小殓时相同。

【原文】

袍必有表,不[1],衣必有裳,谓之一称。凡陈衣者实之箧[2],取衣者亦以箧,升降者自西阶。凡陈衣不诎[3],非列采不入[4],、绤、纻不入[5]。

【注释】

[1](dān):单,单层。

[2]箧(qiè):小箱子。

[3]诎(qū):卷曲。指陈放的衣服应舒展而不得卷曲。

[4]非列采:指杂色的衣服。列采,孔疏:“谓五方正色之采。”即青、赤、白、黑、黄五色。

[5]纻(zhù):与“”、“绤”均为暑天穿的麻织品。

【译文】

内衣的袍一定要有外罩,不能是单层的,有上衣就一定有下裳,这叫做一套。凡是要陈放的殓衣,都装在衣箱里,取衣入殓,也要用衣箱盛放,陈放或取走殓衣,都从西阶上堂下堂。凡是陈放的殓衣,都展开摊平而不折叠,不是正色的衣服就不要放入,盛暑时穿的细葛布衣、粗葛布衣、纻麻布衣也不放入。

【原文】

凡敛者袒[1],迁尸者袭。

【注释】

[1]袒:郑注:“于事便也。”即方便做事。

【译文】

大、小殓时,参加者都要袒露左臂,这便于做事;搬动尸体时,参加者就要套好袖子,这表示恭敬。

【原文】

君之丧,大胥是敛[1],众胥佐之。大夫之丧,大胥侍之,众胥是敛。士之丧,胥为侍[2],士是敛[3]。

【注释】

[1]胥:郑注:“乐官也,不掌丧事。‘胥’当为‘祝’,字之误也。”大,同“太”。

[2]侍:临。

[3]士是敛:孔疏:“士之朋友来助敛也。”据下文,亦为死者生前之同事。

【译文】

国君的丧事,小殓、大殓都由太祝完成,众祝佐助。大夫的丧事,太祝亲临指导,众祝完成小殓、大殓。士的丧事,由祝亲临指导,由死者的朋友完成小殓、大殓。

【原文】

小敛、大敛,祭服不倒,皆左衽[1],结绞不纽[2]。

【注释】

[1]左衽:生前右衽,死后左祍。衽,上衣前襟。

[2]结绞不纽:这也指和生前不同,生前系带打活纽,便于解开。

【译文】

小殓、大殓所用的殓衣,如果是祭服就不能倒放,上衣的前襟都向左系,捆束殓衣被的布带打成死结、不打成活结。

【原文】

敛者既敛必哭,士与其执事则敛[1]。敛焉则为之壹不食。凡敛者六人。

【注释】

[1]士与其执事:孔疏:“谓平生曾与亡者共执事。”

【译文】

入殓完毕,参加者一定要哭泣,士的生前同事参加死者的入殓。参与了小殓、大殓,要为死者停食一顿。为死者入殓共需六人。

【原文】

君锦冒[1],黼杀[2],缀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赪杀,缀旁三。凡冒,质长与手齐,杀三尺。自小敛以往用夷衾[3],夷衾质、杀之裁犹冒也。

【注释】

【原文】

[1]冒:包裹尸体的布套。见《杂记下》“冒者何也”节注[1]。孔疏:“冒有质、杀者,作两囊,每辄横缝合一头,又缝连一边,余一边不缝,两囊皆然也。……上曰‘质’,下曰‘杀’。”

[2]黼(fǔ):黑、白相间的斧纹。

[3]夷衾:覆尸的被子。其裁制,长短、材料、颜色、花纹等都与冒相同。

【译文】

包裹国君尸体的袋子,上半截叫“质”,是彩色丝帛;下半截叫“杀”,有黑、白相间的斧形纹饰;上、下两截一边留有口子,打七个结。包裹大夫尸体的袋子,上半截质,是玄色的帛;下半截杀,有黑、白相间的斧形纹饰;上、下两截一边留有口子,打五个结。包裹士尸体的袋子,上半截质,是黑色的帛;下半截杀,是赤色的帛;上、下两截一边留有口子,打三个结。凡是包裹尸体的袋子,上半截质的长度要与死者两手相齐,下半截杀长三尺。从小殓后用夷衾覆盖尸体,夷衾也分上、下两截质与杀,裁制的规格和包裹尸体的袋子相同。

【原文】

君将大敛,子弁绖[1],即位于序端[2];卿大夫即位于堂廉[3],楹西[4],北面,东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妇尸西,东面;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铺席,商祝铺绞、、衾、衣[5],士盥于盘上,士举迁尸于敛上。卒敛,宰告,子冯之踊,夫人东面亦如之。

【注释】

【原文】

[1]弁绖:见《杂记上》“大夫之哭大夫”节注[1]。

[2]序端:堂上东序的南端。

[3]堂廉:堂侧。指堂的南侧。

[4]楹:堂上的柱子,东、西各一。此指东楹。

[5]商祝:孔疏:“亦是《周礼》丧祝也。”即熟悉丧礼仪式的祝。

【译文】

国君去世,即将举行大殓,世子头戴加有环形麻绖的皮弁,在堂上东序南端就位;卿大夫在堂的南侧东楹柱的西边就位,面朝北,以东面为尊位;父辈兄辈族人站在堂下,面朝北;国君夫人和命妇站在尸床的西边,面朝东;国君的姑姑、姊妹之女及姨舅之女站在西房之中,面朝南。由小臣在阼阶上方的堂上铺好殓席,商祝铺上束带、单被、夹被、衣裳,然后,士在盘中洗手,众士抬起尸体,搬移到铺好的衣衾上。大殓结束,太宰向世子报告,世子凭尸痛哭跳踊,国君夫人面朝东,也像世子一样凭尸痛哭跳踊。

【原文】

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1]。君释菜[2],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

【注释】

[1]巫止于门外:国君亲临臣下的丧事,巫要拿着桃枝,祝要拿着笤帚,这是为了扫除不祥。见《檀弓下》“君临臣丧”节。

[2]释菜:郑注:“礼门神也。必礼门神者,礼:君非问疾、吊丧,不入诸臣之家也。”

【译文】

大夫去世,将要大殓,已经铺好束带、单被、夹被、衣裳,这时国君前来吊丧,主人要到大门外迎接。主人先进门,立于门东,跟随国君来的巫留在门外。国君进门前,先释菜祭门神,然后,祝走在前,国君走在后,进门,登堂。国君在堂上东序的南端就位,卿大夫在堂上南侧东楹的西边就位,面朝北,以东边为尊位;主人站在东房之外,面朝南;主妇站在尸床的西边,面朝东。丧祝们将尸抬起,搬移到已铺好的大殓的衣衾上。大殓结束,家宰向主人报告,主人下堂,面朝北而立,在堂下等待国君。国君抚尸告别,主人磕头触地拜谢。国君下堂,让主人升堂凭尸痛哭跳踊,命主妇升堂凭尸痛哭跳踊。

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

【译文】

士去世,即将大殓,如果没有国君来吊丧,那么各项丧礼仪式都和大夫一样。

铺绞、踊,铺衾踊,铺衣踊,迁尸踊。敛衣踊,敛衾踊,敛绞、踊。

【译文】

小殓、大殓中,铺捆束衣衾的带子、单被时,孝子要哭泣跳脚;铺夹被时,孝子要哭泣跳脚;铺衣服时,孝子要哭泣跳脚;搬移尸体时,孝子要哭泣跳脚。用殓衣包裹尸体时,孝子要哭泣跳脚;用夹被包裹尸体时,孝子要哭泣跳脚;捆扎束带、包裹单被时,孝子也要哭泣跳脚。

【原文】

君抚大夫[1],抚内命妇[2]。大夫抚室老,抚侄、娣[3]。君、大夫冯父、母、妻、长子[4],不冯庶子。士冯父、母、妻、长子、庶子。庶子有子,则父母不冯其尸。凡冯尸者,父、母先,妻、子后。君于臣抚之,父母于子执之。子于父母冯之,妇于舅姑奉之,舅姑于妇抚之。妻于夫拘之,夫于妻、于昆弟执之[5]。冯尸不当君所。凡冯尸,兴必踊。

【注释】

[1]抚:用手抚按尸的心口处。

[2]内命妇:指国君的世妇。

[3]侄、娣:即指媵妾。侄,妻之兄女。娣,妻之妹。侄、娣从妻陪嫁为妾。见《曲礼下》“国君不名卿老、世妇”节注[2]。

[4]冯(pínɡ):同“凭”,即手抱尸体而伏在尸体的心胸处痛哭。

[5]“君于臣抚之”七句:这是说根据恩情亲疏的不同,凭尸的礼仪也不同。孔疏:“冯者为重,奉次之,拘次之,执次之。尊者则冯、奉,卑者则抚、执。”执,执其心口处的衣服。奉,通“捧”。双手捧当心的衣服。拘,微牵引尸之衣。

【译文】

小殓、大殓后,有凭尸、抚尸礼。国君抚大夫尸,抚内命妇尸。大夫抚室老尸,抚侄、娣尸。国君、大夫凭父亲、母亲、妻、长子之尸哭,但不凭庶子之尸哭。士凭父亲、母亲、妻、长子、庶子之尸哭。如果庶子有子,那么庶子的父母就不凭他的尸哭。凡凭尸,要由死者的父、母先凭尸,妻和子后凭尸。凭尸的方式因尊卑亲疏而异。国君对臣下是用手抚按尸的心口处哭,父母对儿子是抓住尸心口处的衣服哭。儿子对父母是伏在尸的心口上哭,媳妇对公婆是双手捧着尸心口处的衣服哭,公婆对媳妇是用手抚按尸的心口处哭。妻对丈夫是微微扯着尸心口处的衣服哭,丈夫对妻和兄弟,是抓住尸心口处的衣服哭。凭尸时不能在国君已抚尸的地方。凡凭尸都是跪坐着,起身后一定要哭踊。

【原文】

父母之丧,居倚庐[1],不涂,寝苫枕凷[2],非丧事不言。君为庐,宫之[3],大夫、士襢之[4]。既葬,柱楣[5],涂庐,不于显者[6]。君、大夫、士皆宫之。

【注释】

[1]倚庐:殡宫门外东墙下用椽木搭成的草棚。倚庐的形制:在东墙下先斜倚几根椽木,再以一木横于墙下,此木谓之“楣”。将椽木与横木系牢,顶部和南北都遮盖上草苫,在北面开门。

[2]寝苫(shān):睡在草垫上。凷:同“块”,土块。

[3]宫:孔疏:“谓庐外以帷障之,如宫墙。”

[4]襢:同“袒”,即不宫,不设帷帐。

[5]柱楣:父母下葬后,倚庐的形制有所变化,将横于地的木两端用柱子支起,这就叫“柱楣”,门改为西面开。

[6]不于显:孔疏:“言涂庐不涂庐外显处。”

【译文】

父母去世,孝子要居住在倚庐里守丧,倚庐不涂泥,孝子睡在草苫上,用土块当枕头,不是关于丧事的话就不说。嗣君的倚庐,其外用帷幕围起来就像宫墙,大夫和士的倚庐,没有帷帐而袒露着。父母下葬后,就可以把楣柱支起来,倚庐内壁可以涂泥,但不涂外边显露之处。国君、大夫和士的倚庐外,都可以围起帷幕。

【原文】

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于隐者为庐[1]。

【注释】

[1]以于隐者为庐:孔疏:“既非丧主,不欲人所瞩目,故于东南角隐映处为庐。”

【译文】

凡不是嫡子的庶子居丧,从死者去世未葬时,就在殡宫门外东南隐蔽的地方筑倚庐守丧。

【原文】

既葬,与人立[1]。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注释】

[1]与人立:孔疏:“未葬,不与人并立;既葬后可与人并立也,犹不群耳。”

【译文】

下葬后,孝子可以和别人站在一起,但不能站在人群中。国君只谈天子之事,不说本国之事。大夫和士只说国家之事,不说自家之事。

【原文】

君既葬,王政入于国,既卒哭而服王事。大夫、士既葬,公政入于家,既卒哭,弁、绖、带,金革之事无辟也[1]。

【注释】

[1]金革之事:指战争、兵役之事。辟(bì):躲避。

【译文】

国君下葬后,天子的政令就可以下达其国,卒哭祭后,嗣君就可以执行天子的政令了。大夫和士下葬父母后,国君的政令就可以进入其家,卒哭祭后,虽然仍戴着皮弁、头缠葛绖,腰系葛带,但如果遇到要打仗参战的事也不能躲避。

【原文】

既练,居垩室[1],不与人居。君谋国政,大夫、士谋家事。既祥,黝垩[2]。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无哭者[3],乐作矣故也。禫而从御[4],吉祭而复寝[5]。

【注释】

[1]垩(è)室:居丧时用土坯垒成的小草屋,设在殡宫门外东墙下,屋草不涂泥,只用白垩涂墙。按丧礼,垩室是孝子在练祭以后的住处。垩,用于涂饰的白土。

[2]黝(yǒu):将地面涂成黑色。孙希旦说:“既祥之后,入居殡宫,……殡宫乃死者所居,故涂其壁令白,又平治其地令黑,若欲新之然也。”

[3]禫(dàn):祭名。在大祥后的一个月举行。自初丧至禫祭,共二十七月。

[4]从御:郑注:“御妇人也。”

[5]吉祭:指禫祭后的四时常祭。吉祭与禫祭同月,或在禫祭后的下个月。

【译文】

练祭后,孝子要迁居垩室,不和人同住。国君已经可以谋划国政,大夫和士可以谋划家政。大祥祭后,孝子迁至殡宫居住,将地面涂成黑色、墙壁涂成白色。这样大祥祭后,殡宫外就听不到哭声了,禫祭后可以除去孝服,殡宫内也听不到哭声了,因为已经可以演奏音乐了。禫祭后可以与妇人同房,吉祭后孝子就可以搬回自己的寝室居住了。

期,居庐,终丧不御于内者,父在为母、为妻。齐衰期者,大功布衰九月者,皆三月不御于内。

【译文】

服齐衰一年之丧,初丧就居住在倚庐,并且在服丧期内始终不能与妇人同房的有两种情况,即父在为母服丧和丈夫为妻服丧。服齐衰一年之丧,服大功布衰九月之丧的,头三个月都不能与妇人同房。

妇人不居庐,不寝苫。丧父母,既练而归;期、九月者,既葬而归。

【译文】

居丧期间,妇人不住在倚庐,不睡在草垫上。妇人的父母去世,就在娘家住到练祭后再回婆家;如果妇人服齐衰一年或大功九个月之丧,下葬后就要回婆家。

【原文】

公之丧,大夫俟练,士卒哭而归[1]。

【注释】

[1]“公之丧”三句:孙希旦说:“此谓异姓之卿、大夫、士与君无服者。”若与君同姓之大夫、士,则《杂记上》云:“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士练而归。”

【译文】

为国君服丧,异姓大夫要等到练祭后才能回家,异姓的士要等到卒哭祭后才能回家。

【原文】

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朔月、忌日则归哭于宗室[1];诸父、兄弟之丧,既卒哭而归。

【注释】

[1]朔月:每月初一。忌日:郑注:“死日也。”宗室:嫡长子之家。

【译文】

身为庶子的大夫、士,在殡宫外的丧次为父母守丧,练祭后可以回家,每逢初一和父母的忌日时,要回到嫡长子家去哭祭;为伯父、叔父、兄弟居丧,卒哭祭后可以回家。

【原文】

父不次于子[1],兄不次于弟。

【注释】

[1]不次:郑注:“谓不就其殡宫为次而居。”

【译文】

父亲不为去世的儿子住在殡宫外的丧次,哥哥不为去世的弟弟住在殡宫外的丧次。

【原文】

君于大夫、世妇[1],大敛焉,为之赐,则小敛焉。于外命妇[2],既加盖而君至,于士,既殡而往,为之赐,大敛焉。夫人于世妇,大敛焉,为之赐,小敛焉。于诸妻[3],为之赐,大敛焉。于大夫、外命妇,既殡而往。

【注释】

[1]世妇:孔疏:“此世妇谓内命妇。”即国君之妻。

[2]外命妇:卿大夫之妻。

[3]诸妻:地位低于世妇的妻。

【译文】

国君对去世的大夫和自己的妻子,参加他们的大殓,若特加恩赐,就连小殓也去参加。对去世的卿大夫之妻,大殓时棺加盖后国君到达参加吊丧;对去世的士,停殡后国君到达参加吊丧,若特加恩赐,大殓也参加。国君夫人对去世的世妇,参加她们的大殓,若特加恩赐,小殓也参加。国君夫人对诸妻,若特加恩赐,就参加她的大殓。国君夫人对去世的大夫和外命妇,都在停殡后前去吊丧。

【原文】

大夫、士既殡而君往焉,使人戒之[1]。主人具殷奠之礼[2],俟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祝代之先。君释菜于门内[3]。祝先升自阼阶,负墉南面[4]。君即位于阼。小臣二人执戈立于前,二人立于后。摈者进,主人拜稽颡。君称言[5],视祝而踊,主人踊。大夫则奠可也,士则出俟于门外,命之反奠乃反奠。卒奠,主人先俟于门外。君退,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

【注释】

[1]使人戒之:孔疏:“使人豫戒告主人,使知之。”

[2]殷奠:郑注:“君将来,则具大奠之礼以待之,荣君之来也。”大奠,即祭品丰盛的奠礼。大殓后的朝夕小奠,供品仅有脯醢,而殷奠有牲体。

[3]释菜:见本篇“大夫之丧,将大敛”节注[2]。

[4]墉:墙。

[5]称言:即致吊丧之辞。

【译文】

大夫、士去世,已停殡,国君前去吊丧,要预先派人告知丧家。主人就要为死者准备带有牲体的丰盛的奠礼,然后在门外候驾,见到国君所乘之车的马头时,就要先进入门内,站在门右。与国君随行的巫停留在门外,祝代替巫在前引导。国君在门内放置菜蔬祭祀门神。祝先进门,从东阶升堂,背靠北墙,面朝南而立。然后国君在阼阶升堂就位。两小臣执戈站在国君前边两侧,另外两个小臣执戈站在国君后边两侧。赞礼者进前,让主人行礼,主人于是磕头触地拜谢。国君致哀悼之辞,祝哭踊,国君看到祝哭踊也随即哭踊,主人也跟着哭踊于堂下。如果丧家是大夫,就可以举行殷奠祭告死者;如果丧家是士,主人就要先等在门外拜送国君,国君命他返回举行殷奠,主人才返回举行殷奠。奠祭结束,主人要先到门外等候。国君离开,主人送到门外,磕头触地拜谢。

君于大夫疾,三问之;在殡,三往焉。士疾,壹问之;在殡,壹往焉。

【译文】

大夫病重,国君要去探望三次;大夫去世,停殡期间,国君要去吊丧三次。士病重,国君要去探望一次;士去世,停殡期间,国君要去吊丧一次。

【原文】

君吊,则复殡服[1]。

【注释】

[1]复:郑注:“反也。反其未殡、未成服之服。”指恢复未殡、未成服时所穿之服,即头戴,身穿深衣,腰系麻带而不散垂。

【译文】

国君在死者停殡后才去吊丧,主人就要脱去丧服,重新穿戴上未殡前、未成服时的衣裳。

【原文】

夫人吊于大夫、士,主人出迎于门外,见马首,先入门右。夫人入,升堂即位,主妇降自西阶,拜稽颡于下。夫人视世子而踊[1]。奠如君至之礼。夫人退,主妇送于门内,拜稽颡,主人送于大门之外,不拜。

【注释】

[1]世子:孙希旦说:“世子非所以相夫人之礼事者。”据《周礼·春官·女巫》:“王后吊,则与祝前。”此“祝”指天官女祝,“世子”盖“女祝”之误。

【译文】

国君夫人到大夫、士家里吊丧,主人要到门外迎接,见到夫人所乘之车的马头时,就先进门,站在门右恭候。夫人入门,升堂就位,主妇从西阶下堂,在堂下向夫人磕头触地拜谢。夫人看见女祝哭泣跳脚,也随即哭泣跳脚。设奠的礼仪和国君来吊唁时一样。夫人离开,主妇送到门内,磕头触地拜谢,主人则要送到大门之外,不再拜谢。

【原文】

大夫君[1],不迎于门外,入即位于堂下。主人北面[2],众主人南面,妇人即位于房中。若有君命,命夫、命妇之命[3],四邻宾客[4],其君后主人而拜。

【注释】

[1]大夫君:孔疏:“谓大夫下臣称大夫为君。”

[2]主人:死者的众庶子。

【原文】

[3]命夫、命妇:见本篇“大夫之丧,主人坐于东方”节注[1]。

[4]四邻宾客:指四邻之国卿大夫遣使者来吊丧。

【译文】

大夫到去世的家臣家去吊丧,主人不必到门外迎接,大夫在堂下阼阶前就位,面朝西。主人站在大夫的南边,面朝北,众庶子面朝南而立,妇人在东房中就位。如果此时国君派使者前来吊丧,或者是大夫、大夫之妻派使者前来吊丧,或是四邻各国卿大夫遣使者前来吊丧,那么大夫就让主人站在自己身后,自己代主人向吊宾拜谢。

君吊,见尸柩而后踊。

【译文】

国君到臣子家吊丧,要见到停尸灵柩后再哭踊。

大夫、士若君不戒而往,不具殷奠,君退必奠。

【译文】

大夫、士去世,国君前往家中吊丧,但事前却没有告知,主人没有准备带牲体祭品的丰盛奠礼,那么国君离开后,要补设大奠祭告死者。

【原文】

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1]。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君里棺用朱绿[2],用杂金[3]。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士不绿。

【注释】

[1]“君大棺八寸”三句:国君的棺三层,外棺叫“大棺”,中间一层叫“属”(zhǔ),内棺叫“椑”(bì)。天子之棺四重,可参见《檀弓上》“天子之棺四重”。

[2]绿:朱彬《训纂》引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棺中缣里也。”认为此节三“绿”字皆当作“”(diāo),即用缯作为内棺壁的衬里。下同。

[3](zān):钉子。

【译文】

国君的棺材有三层,最外边的大棺厚八寸,中间的属厚六寸,最里层的椑厚四寸。上大夫的棺有两层,大棺厚八寸,属厚六寸。下大夫的棺也是两层,大棺厚六寸,属厚四寸。士的棺一层,厚六寸。国君的内棺壁用朱色的缯作衬里,用各种金属钉钉牢。大夫的里棺用玄色的缯作衬里,用牛骨钉钉牢。士的棺不用衬里。

【原文】

君盖用漆,三衽三束[1]。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

【注释】

[1]衽:连接棺盖和棺身的木榫。两头宽,中央窄,形似深衣之衽,故名。束:系棺盖与棺身的革带。

【译文】

国君的棺盖与棺身要用漆涂合,左、右两侧各有三处木榫,再用三条牛皮带束紧。大夫的棺盖与棺身也要用漆涂合,左、右两侧各有两处木榫,再用两条牛皮带束紧。士的棺盖与棺身不用漆涂合,左、右两侧也各有两处木榫,再用两条牛皮带束紧。

【原文】

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1],士埋之。

【注释】

[1]鬊(shùn):乱发。绿:郑注:“‘绿’当为‘角’,声之误也。”即棺内的角落。

【译文】

从国君、大夫遗体上梳下来的乱发和剪下的指甲,要放在棺内的角落里,士的乱发和指甲,就埋在堂下两阶间的坑里。

【原文】

君殡用[1],至于上,毕涂屋[2]。大夫殡以帱[3],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4],涂上。帷之。

【注释】

【原文】

[1](chūn):天子和诸侯的载柩车。停殡时棺柩要放在柩车上,迁柩朝祖庙时也用此车,但出葬时则另换他车。见《檀弓上》“天子之殡也”节注[1]。

【原文】

[2]“(cuán)至于上”二句:将木材堆积在棺的四周,用泥巴涂抹,使其严密没有空隙。,聚。参见《檀弓上》“天子之殡也”节注[1]。

[3]帱(dào):覆盖。

[4]士殡见衽:士在停殡时没有车,只在堂屋西壁下挖掘浅坑,将灵柩放进坑中,棺盖与棺身的接榫的“衽”处要露出。见,同“现”。

【译文】

国君的殡是在车上放灵柩,车的四周堆积木材,上面垒成屋顶形状,最后通体尽涂泥巴。大夫的殡是用布巾覆盖在棺上,放在堂屋西壁下,一面靠着西壁,其余三面堆积木材,但涂泥时不及于棺只涂外面堆积的木材。士的殡是在堂屋西壁下挖掘浅坑,将棺掩埋,但要露出棺盖与棺身接榫以上的部分,露出的部分涂抹泥巴。因为鬼神喜爱幽暗,停殡期间要用帷帐围起来。

【原文】

熬[1],君四种八筐[2],大夫三种六筐,士二种四筐。加鱼腊焉[3]。

【注释】

[1]熬:孔疏:“谓火熬其谷使香,欲使蚍蜉闻其香气食谷,不侵尸也。”指烘焙。

[2]四种:指黍、稷、稻、粱四种谷物。三种则是黍、稷、粱,两种即黍、稷。

[3]鱼腊:孔疏:“谓干腊。”即干鱼。

【译文】

炒熟的谷物放在棺柩的旁边,国君的棺柩用黍、稷、稻、粱四种谷物,装八个筐;大夫的用黍、稷、粱三种谷物,装六个筐;士的用黍、稷两种俗物,装四个筐。每筐还要加上干鱼。

【原文】

饰棺:君龙帷[1],三池[2],振容[3]。黼荒[4],火三列[5],黻三列[6]。素锦褚[7],加伪荒[8]。纽六[9],齐五采[10],五贝。黼翣二[11],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鱼跃拂池[12]。君戴六[13],披六[14]。大夫画帷,二池,不振容。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纽二,玄纽二,齐三采,三贝。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绥[15]。鱼跃拂池。大夫戴前后玄,披亦如之。士布帷,布荒,一池,揄绞[16]。纽二,缁纽二,齐三采,一贝。画翣二,皆戴绥。士戴前后缁,二披,用。

【注释】

[1]龙帷:柩车棺饰。在柩车棺椁上设置木框架,外面盖上布,就是“柳衣”,突起的顶端叫做“荒”,四周叫做“帷”。国君之帷绘有龙,故称。

[2]三池:柩车棺饰。竹制,半筒状,包裹青布,悬挂在柳衣的荒与帷交界处,象征着死者生前房屋的承霤。天子之棺柩四面都设池,象宫室四面皆有承霤。诸侯棺柩三面设池,后面不设,故称“三池”。大夫棺柩只设前、后两面,士之棺柩仅设前面。

[3]振容:柩车棺饰。即悬挂在池下的青黄色的缯带,长丈余,如幡,绘有五彩山雉图案,柩车行走时随之飘拂,如水草摇动。君、大夫棺柩池下还有铜制小鱼,柩车行走则小鱼上拂。振,动。容,饰。

[4]黼(fǔ)荒:郑注:“缘边为黼文。”即荒下的边缘饰以黑、白相间的斧形花纹。

[5]火:如火的半环形花纹。

[6]黻(fú):黑、青相间的如两个“巳”字相背的花纹。

[7]褚:屋。在荒下以白锦为屋,象征宫室。

[8]伪荒:当作“帷荒”,音近而误。

[9]纽:连系荒与帷之间的缯带。

[10]齐:荒中央用五彩缯缝合的球形装饰物。国君的齐由五色彩缯缝合,为朱、白、苍、黄、黑五色;大夫、士的齐由三色彩缯缝合,为朱、白、苍三色。齐上还挂有贝壳串作装饰,诸侯五串,大夫三串,士一串。

[11]翣(shà):孔疏:“翣形似扇,以木为之,在路则障车,入椁则障柩也。凡有六枚,二画为黼,二画为黻,二画云气。”实为木制框架,中蒙白布。“画翣”即在白布上画有云气图案的翣。

[12]鱼跃拂池:柩车棺饰。池下有小铜鱼悬挂,柩车行走时会上跃碰池。

[13]戴:将帛拴系到柳衣所覆盖的棺柩木架子上的带子。

[14]披(bì):用绛色的帛制成带子,一头系在戴上,另一头伸出帷外,因此有六根。柩车行进时,利用披的牵引作前后、左右的调节,防止柩车倾覆。

[15]绥:当为“”,五彩羽毛系于翣尾。

[16]揄绞(yáo xiáo):孔疏:“亦画揄雉于绞,在于池上,而池下无振容。”即画有雉形图案的青黄色缯带。揄,揄翟,山雉,青质五色。绞,青黄色缯帛。

【译文】

棺柩的装饰:国君棺柩的柳衣,下摆是画着龙图案的帷,在荒下前、左、右三面悬挂着池,池下挂着青黄色缯帛制作的绘有山雉图案的振容。荒的缘边画有斧形纹饰,中央有三行火形的图案,三行如两个“巳”字形相背的图案。荒下用素锦制作一个小屋罩在棺上,四周有帷幔,上方加上荒。帷和荒用六条浅红色缯带与柳衣覆盖的木框架系牢,荒顶有圆球形的齐,由朱、白、苍、黄、黑五色彩缯缝制,上着五串贝壳。画有斧形花纹的翣有两面,画有两个“巳”字相背的花纹的翣有两面,画有云气纹的翣有两面,翣的两角都挂着珪玉为饰。池下悬挂着小铜鱼,柩车行进时就会在池上拂动跳跃。国君的柩车,用六条浅红色的帛带将木框架柳与棺椁捆束固定,又用六根浅红色的帛制成的披带连系。大夫的柩车,柳衣下方是画有云气的帷幔,荒下前、后有二池,池下不设振容。荒的缘边画有云气花纹,中央还画着三行火形花纹,三行有两个“巳”字相背的花纹。荒下用素锦制作一个小屋罩在棺上,帷和荒用两条浅红色的帛带、两条玄色的纽带与柳衣覆盖的木框架系牢,荒顶的齐,由朱、白、苍三色彩缯缝制,上面挂着三串贝壳。画有两个“巳”字相背花纹的翣有两面,画有云气花纹的翣有两面,翣的两角用五彩羽毛作装饰。池下悬挂着小铜鱼,柩车行进时就会在池上拂动跳跃。大夫柩车上将木框架柳与棺椁捆束固定的带子,前边两条浅红色,后边两条玄色,与它连系的披带的数目与颜色也是这样的。士的柩车,帷是白布的,荒也是白布的,荒前方的帷下设一池,池下挂着画有山雉图案的青黄色缯带。帷和荒用两条浅红色的帛带、两条黑色的纽带与柳衣覆盖的木框架系牢,荒顶的齐,由朱、白、苍三色彩缯制作,上面挂着一串贝壳。画有云气花纹的翣有两面,翣的两角用五彩羽毛作装饰。士的柩车的带子将木框架柳与棺椁捆束固定,前边两条浅红色,后边两条黑色,每边的两条披带都是浅红色的。

【原文】

君葬用[1],四[2],二碑[3],御棺用羽葆[4]。大夫葬用,二,二碑,御棺用茅[5]。士葬用国车,二,无碑,比出宫,御棺用功布。

【注释】

[1]:郑注当作“辁”,即(chuán)车,一种载尸或载柩之车,无辐条,以圆木为四轮。下文的“国车”,也指车。

[2](fú):同“绋”,牵引柩车去往墓穴的绳索。

[3]碑:下棺所用的工具。用大木制成,形似石碑,立于圹中椁的前、后、左、右四角,上面穿洞,安上辘轳,下棺时用绳绕着辘轳慢慢放下。或称“丰碑”。可参见《檀弓下》“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节注[5]。

[4]羽葆:用羽毛缀于木柄头如盖。葆,盖。

[5]茅:通“旄”(máo),旗帜。

【译文】

国君出葬用辁车载棺柩,牵引柩车用四条大绳,棺柩安放到墓穴用两座碑,指挥柩车前行使用羽葆。大夫出葬用辁车载棺柩,牵引柩车用两条大绳,棺柩安放到墓穴用两座碑,指挥柩车前行使用旗帜。士出葬用辁车载棺柩,牵引柩车用两条大绳,棺柩安放到墓穴不用碑,等柩车出殡宫后,指挥柩车前行用大功丧布。

【原文】

凡封[1],用去碑负引。君封以衡[2],大夫、士以咸[3]。君,命毋哗,以鼓封;大夫,命毋哭;士,哭者相止也。

【注释】

[1]封:郑注:“《周礼》作‘窆’(biǎn)。窆,下棺也。”

[2]衡:用一根大木从棺束即咸(缄)下贯穿通过,将下棺的绳索系到大木的两端,可保证棺柩的平衡,不会倾覆。

[3]咸(jiān):通“缄”,束棺的革带。

【译文】

凡下棺入圹,大绳系棺椁向墓穴放下,人们背朝碑牵引绳索,让棺椁慢慢下落。国君下葬时,先用一根大木从束棺的革带之下贯穿通过,将下棺的绳索系在大木两端以保持平衡,大夫、士下葬时,直接将绳子系在束棺的革带上。国君下棺时,命令众人不得喧哗,击鼓为号指挥众人下棺入圹;大夫下棺时,命令众人不得哭泣;士下棺时,哭泣的人要相互劝阻停止哭泣。

【原文】

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棺、椁之间,君容柷[1],大夫容壶[2],士容甒。君里椁、虞筐[3],大夫不里椁,士不虞筐。

【注释】

[1]柷(zhù):一种木制的打击乐器。形制详见《王制》“天子无事与诸侯相见曰朝”节注[2]。

[2]壶:与后文的“甒”(wǔ)都是盛酒之器。壶的体积、容量较甒大。

[3]虞筐:郑注:“里椁之物,虞筐之文未闻也。”各家之说不一。王夫之云:“虞,治也。筐,椁外也。虞筐,谓沐治其外使平滑美泽也。”

【译文】

国君用松木椁,大夫用柏木椁,士用杂木椁。棺、椁之间的空隙,国君的要容下柷,大夫的要容下壶,士的要容下甒。国君的椁有里衬,其外壁也经过精心加工,大夫的椁没有里衬但外壁打磨光滑,士的椁既没有里衬,外壁也没打磨光滑。


杂记下第二十一祭法第二十三

丧大记第二十二|礼记|读书